新华文轩(601811)_公司公告_新华文轩: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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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868号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868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华文轩”)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7.12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98,7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03号)于2016年8月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人民币48,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54,815,2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640,101.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77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0,780,828.76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758,821.98元),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89,473.1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6,332,994.9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858.4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于2016年8月3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1月18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人民出版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募集资金金额报告期末余额
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成都分行11350000000624424200,000,000.00--
ERP建设升级项目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十二桥支行(2018年更名为“成都银行芳草支行”)100130000049660135,175,098.06--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5105018708360000707410,179,045.286,333,655.01
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成都川大南苑支行119892955988100,000,000.00--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更名为“四川新华文轩物流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成都分行698547028300,000,000.00--
合计------645,354,143.346,333,655.01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人民出版社在中国建设银行新华支行开设的专项账户51050187083600007074结余资金6,333,655.01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转入前账户内结余的用于账户开户的

660.02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笔660.02元的资金已转出)。

其中,“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由本公司具体实施。截至2022年5月27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成都川大南苑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9892955988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

“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11350000000606313在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6月2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350000000624424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19年10月16日完成销户。

“ERP建设升级项目”由本公司具体实施。截至2024年11月13日,本公司在成都银行芳草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01300000496601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更名为“四川新华文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物流”)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697921507在文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物流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98547028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具体实施。2024年11月18日,四川人民出版社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原计划建设内容包含“图书出版方案”“文化网站建设方案”及“影视专题片拍摄方案”,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总投资金额为50,000,000.00元。由于项目发现新增长点、信息技术发展带来互联网接入方式变迁及用户媒介使用习惯发生变化,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项目名称、方向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不变的情况下,对“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的内容进行变化,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对公司本次内容变化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645,175,098.06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5,489,473.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0,780,828.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4)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200,000,000.00200,000,000.00200,000,000.00--200,247,762.29247,762.29*100.12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ERP建设升级项目35,175,098.0635,175,098.0635,175,098.06--35,602,525.95427,427.89*101.22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10,000,000.0010,179,045.2810,179,045.283,846,908.723,846,908.72(6,332,136.56)*37.7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448,421.73448,421.73*100.452022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5.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1,642,564.43300,635,210.07635,210.07*100.21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45,175,098.06645,354,143.34645,354,143.345,489,473.15640,780,828.76(4,573,314.5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分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是由于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本金投入和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51,604.63万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6)第E0165号审核报告。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604.63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6年12月,本公司已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1,604.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人民币6,332,994.99元,其中未支付募集资金人民币6,332,136.56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858.43元。公司依据募投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未使用的部分形成了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2024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注3: 截至本期末,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10,179,045.2810,179,045.283,846,908.723,846,908.7237.7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179,045.2810,179,045.283,846,908.723,846,908.7237.7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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