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范股份(601700)_公司公告_风范股份: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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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范股份: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风范股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于2023年10月13日到期终止,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实施完毕。

因公司12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间结束时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对上述12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共432.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8月9日至8月20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9、2022年0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10、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0月14日;

2、行权期数:3期;

3、行权总数量:877.09万份

4、行权总人数:141人

5、行权价格:5.82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于2023年10月13日到期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实施完毕。因公司12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间结束时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对上述12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共432.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2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共432.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期仍在可行权期间内。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注销部分已授出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到期尚未行权共432.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于2023年10月13日到期终止,同意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共432.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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