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2023年,中国卫通扎实履行中央企业责任。圆满完成两会、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任务,为创造美好数字生活作出了新的贡献。公司全力以赴保障抢险救灾等重大通信任务,为京津冀特大暴雨、甘肃积石山县地震等灾害事故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在大战大考中彰显了央企使命担当。
中国卫通全年营业收入26.1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3.49亿元,每股收益0.082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26.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97亿元。
二、监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运行规范性情况
1.监事会组成及换届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由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和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的设置及人员组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2023年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8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王文涛、郭晓梅、姜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鲁征、姚远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文涛为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成员选举程序规范,新任监事履职能力符合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治理制度,落实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强化规范运作,高度关注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
公司股东赋予的职责,独立地行使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董事高管履职规范以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等在内的共25项议案。
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2月22日 | 通讯方式 | 一、关于公司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现场方式 | 一、中国卫通2022年年度报告 二、中国卫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中国卫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中国卫通2023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五、中国卫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七、中国卫通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的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九、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中国卫通关于为星航互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中国卫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二、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三、中国卫通关于2022 年度固定资产计提 |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四、中国卫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六、中国卫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通讯方式 | 一、中国卫通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8月14日 | 通讯方式 | 一、中国卫通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通讯方式 | 一、中国卫通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中国卫通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中国卫通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30日 | 现场方式 |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通讯方式 | 一、中国卫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全年所有审议事项均获得审议通过和有效实施。
4.监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会成员出席,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议案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9日 | 现场方式 |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31日 | 现场方式 | 一、中国卫通2022年年度报告 二、中国卫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中国卫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中国卫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中国卫通2023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
六、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七、中国卫通关于为星航互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九、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中国卫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1日 | 现场方式 |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30日 | 现场方式 | 一、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中国卫通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三、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中国卫通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5.监事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所有董事会现场会议。通过列席会议,监事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状况以及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并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现场方式 | 一、中国卫通2022年年度报告 二、中国卫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中国卫通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中国卫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中国卫通2023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六、中国卫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十、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十二、中国卫通关于为星航互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三、中国卫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五、中国卫通关于2022 年度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六、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十八、中国卫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十、中国卫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十一、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考核结果的议案 二十二、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7月21日 | 现场方式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30日 | 现场方式 |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6.监事会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报告期内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密切跟踪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实地考察公司北京、喀什两个地球站的运营建设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经济运行分析会、经理层述职测评会等重要会议,监督经理层日常履职。全体监事重点关注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波动原因,了解经济指标运行质量,提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风险,指导上市公司明确研发支出划分标准,督促中国卫通警惕境外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并对未来年度的分红政策提出建议。监事会主席
牵头听取中国卫通境外控股参股子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情况的汇报,针对境外控股公司和境内参股子公司的管控机制优化提出意见。落实国资委要求,持续跟踪中国卫通应收账款和存货情况,定期审阅“两金”情况报告,审慎把控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将监督作用发挥到经营管理关键环节。
监事会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围绕ESG报告编制、资本市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等热点参加主题培训,在新制度发布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新任监事按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监高初任培训,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加强在上市公司合规运作方面的知识储备。参加董监事能力提升研修班,了解学习中央企业改革新政策和新知识。以培训交流为途径,与时俱进提高监事所需要的素质能力,为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事会运行有效性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面推动落实公司战略部署;经营层认真贯彻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策;各位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遵规合法地履行公司职务、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管理制度,公司运作合法规范,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各期财务状况进行程序性核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情况。财务报表编制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中兴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分别对卫星火箭关联采购、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与航天科技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4.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公司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星航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航公司)提供1.45亿元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亚太卫星)的全资子公司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简称亚太通信)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亚太星联卫星有限公司(简称亚太星联)提供2400万美元(约1.7亿元人民币)保证担保。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进展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董事会按时披露对外担保进展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况,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中国卫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中国卫通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
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6.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7.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登记工作方面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如实、完整地记录了历次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同时告知并督促知情人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有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8.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3年,为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及报表格式进行变更,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监督,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
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持续跟踪和监督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金管理是在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反映现金管理情况。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保障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股东大会要求监事会落实事项的完成情况
2023年,监事会按照股东大会部署安排,严格落实股东大会各项要求,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及时有效。
三、监事会下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24年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地的关键之年,监事会将继续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在强化监督、聚焦合规风控、
完善机制、关注业务及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发展等方面努力取得新成效,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贡献力量。
(一)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
监事会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监督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并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定期听取汇报及审阅材料等各种方式持续关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深入了解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跟踪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督促董事会和经理层落实各项会议决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聚焦风险管控,深入重点领域履行职能
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牢固树立监督意识,从财务监督、内控监督等方面入手发挥作用。围绕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境外业务风险等重点领域主动问询,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运营风险情况的把握能力。落实国资委综合治理行动以及公司依法合规和提质增效等工作要求,以风险防范为导向,督促公司健全合规管控机制。持续加强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举一反三促进提升企业管理。
(三)促进协同合力,持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
监事会将自觉接受股东大会监督,注重与外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有效实现内外部监督协同、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对所属企业特别是境外子公司工作的指导,健全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监督体系。
监事会将继续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加强配合,结合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以实地调研和信息沟通为基础,推动监督与经营发展。同时强化财务、审计、法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等单位组织的专业研讨和培训,及时了解政策性文件、行业发展信息,并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将最新规定、相关要求落实到工作中,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规定要求落地落实。重视与股东、董事和其它上市公司监事之间的学习探讨和经验交流,充分挖掘监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发挥监事会作用,助力公司转型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