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2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太星联卫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星联”),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2,400万美元,约合1.7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截至公告日,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简称“亚太通信”)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简称“亚太卫星”,股票代码:01045)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亚太通信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简称“五院”)、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
及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简称“火箭研究院”)订立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亚太星联,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其中亚太通信参股20%。亚太星联主要运营亚太6E卫星以向印尼地区提供卫星通信相关服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发布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号)。
按照卫星项目的整体规划,亚太6E卫星项目总投资约
1.5亿美元(含项目研制、公司运营成本和建造期间的贷款利息),其中20%(3,000万美元)由公司注册资本金承担,剩余80%(1.2亿美元)由亚太星联通过融资贷款方式解决。亚太星联于2022年12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达成融资合作意向,根据融资建议书的内容要求,亚太星联的各股东单位需要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亚太星联整体融资规模约为1.2亿美元,亚太通信按持股比例提供其中20%的担保,共计约2,400万美元,约合1.7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亚太星联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事业单位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亚太星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亚太星联卫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21年8月31日注册地点:香港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 3,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卫星运营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太星联的经营指标如下:
单位:万港元
指标 | 金额 |
资产总计 | 73,546 |
其中:货币资金 | 6,221 |
负债总计 | 50,382 |
其中:流动负债 | 50,382 |
股东权益总计 | 23,164 |
营业收入 | 9 |
净利润 | -236 |
股权结构: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有亚太星联51%股权,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持有亚太星联20%股权,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亚太星联20%股权,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持有亚太星联9%股权。
投资主体 | 出资金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1,530 | 51% |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600 | 20% |
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 600 | 20% |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 270 | 9% |
合计 | 3,000 | 10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亚太公司按股比向亚太星联提供贷款额20%的担保,担保额度2,400万美元,约合1.7亿人民币,预计担保期限最多为10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对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具体办理担保协议的签署事宜,具体内容将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按照亚太星联四家股东于2020年11月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各股东单位积极支持亚太星联以市场化的方式开展融资,如需提供担保,则各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由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提供担保。亚太公司拟以亚太星联向亚太公司提供不可撤销反担保为条件,按照约定履行向亚太星联提供用于亚太6E卫星项目的融资担保。
亚太6E卫星预计于2024年初始提供在轨服务,鉴于目标客户印尼Telkomsat已承诺卫星在轨全寿命期间的最低用量,亚太星联的现金收入预计将进入稳定增长阶段。按照项目可行性分析的测算情况,亚太6E卫星在轨第4年至第10年的年平均现金收入约为3000万美元,结合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融资条件看(3年宽限期+7年偿债期),亚太星联在
偿债期的偿债能力较强,违约风险较低,亚太公司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低,原则上亚太星联提供的反担保承诺可保障亚太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参股公司亚太星联提供担保,有利于亚太星联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亚太星联将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银行的融资条件,满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其他合作股东均按持股比例为亚太星联提供担保,落实股东对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太通信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参股公司亚太星联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银行的融资条件,同时满足亚太星联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亚太星联将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可相
应保障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8.69亿元(其中公司本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7.69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75%。公司本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15%;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