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号)核准,中国卫通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385,4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00,000,000股增加为4,224,385,412股,注册资本由4,000,000,000元增加为4,224,385,41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非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24,385,412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24,385,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以上内容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