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其中公司董事李海东委托董事朱家正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吕廷杰委托独立董事雷世文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李忠宝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现由4名委员组成,包括李忠宝、孙京、朱家正、何星,主任委员由李忠宝担任。
现增选徐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