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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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对中国卫通2021年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航天科技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5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110000710928911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L0015H2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2021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之日止。

(一)协议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3、结算服务;4、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应收账款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5、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协议定价政策

1、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同等条件下,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利率;也不低于公司及财务公司双方确定的协商利率。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特别情况,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利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

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水平。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及子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5、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2、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如有需要,将不定期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3、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也将立即转出所存款项。

4、公司及子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金的安全性。

5、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经公司允许,财务公司不得用于购买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且公司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享有知情权。

6、遇到国家重大政策变动等情况,应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三、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91,446.43万元,占在财务公司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18.75%;开立保函余额27.45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0万元,使用授信人民币0万元。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确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风险。

四、经会计师审计的中国卫通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中兴华审字(2022)第0111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卫通编制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通过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中国卫通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并出具了《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2)第010156号)。中国卫通2021年度通过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行次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收取或支付手续费、利息
一、存放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1907,871,424.741,447,331,179.271,440,738,288.65914,464,315.3610,223,359.43
二、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
(一)短期借款3-----
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4-----
(二)长期借款5-----
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借款6-----
二、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7-----
(一)短期借款8-----
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9-----
(二)长期借款10-----
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借款11-----

五、公司2021年关于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卫通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2001年成立,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支持我国航天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由航天科技集团以及航天科技集团其他十六家成员单位共十七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65亿元。

财务公司作为航天科技集团目前唯一一家现代金融企业,在构建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进程中,立足于自身在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建设一流财务公司”的愿景,以充分发挥“金融平台”职能为己任,以“创建一流”为第一目标,以“服务航天”为第一要求,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风险防范”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资金融通、金融服务功能,成为成员单位“密不可分”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实现集团价值最大化。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

法定代表人:史伟国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

股东情况: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65亿元,其中: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0.20%;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4.56%;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92%;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01%;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9.10%;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出资占比7.29%;中国长城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46%;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73%;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64%;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1.82%;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82%;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91%;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68%;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8%;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出资占比0.48%;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5%;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5%。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公司章程》确定了成立财务公司的基本原则,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确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规范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经营管理机构管理模式进行规定,强调了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依据《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规定》规范了公司授权管理基本体系,使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权责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精简高效的工作氛围。

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

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公司组织结构。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预算(投资)委员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合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组织架构图

2、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合规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层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财务公司经营层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下设信贷、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各业务领域相关的风险管理方案、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控制;财务公司设置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全面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以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为基础,遵循“权限互斥、互相制衡''的原则,财务公司相关部门划分为三支对风险管理承担不同职责的团队,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各类风险,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分工协作、相互制衡,并通过独立、有效地监控,提高主体的风险管理有效性。2021年,财务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风险识别、计量、

分析、监测、预警、报告、控制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相互协调,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实现对风险的全面动态管理。

3、控制活动

2021年,财务公司深化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修订《内控管理规定》与《内控手册》,深入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以公司章程为“纲”夯实治理基础,以董事会为“要”规范治理运行,为财务公司全面深化改革规划路线图,制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效果,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商业银行、航天科技集团相关指引和规定,财务公司修订了《内部控制规定》,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制衡、审慎、适应的原则,并明确规范了内部控制职责、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保障、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监督等控制体系内容。

(2)强化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航天科技集团框架指引要求,制定并发布《规章制度管理框架》和《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明确规章制度分层分类原则,并建立起具有央企财务公司特色的业务运营分类体系。在管理规定中明确了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主责部门以及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流程和规章制度编写规则,提出制度立、改、废、释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充分提高了规章制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

(3)厚植公司合规文化

财务公司认真贯彻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合规工作参与经营管理过程审核把关的职能作用,强化过程管控,做到事前“政策研判”,事中“深度参与”,事后“综合评估”。提高政治思想站位,围绕健全内控合规治理体系、强化合规制度流程、紧盯重点风险领域内控合规建设、

狠抓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深化清廉金融文化等方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内控合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做到摸清底数、即查即改、防堵漏洞。以央企财务公司担保业务法律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为范围,结合最新的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理解,起草完成财务公司《合规风险防范工作指南(担保篇)》。

(4)修订公司《内控管理手册》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财务公司牵头开展了《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的修订工作。2021年版的内控手册采取“总册+分册”形式,即总册主要明确内控手册的编制原则、依据、框架、管理要求等,分册按照航天科技集团分类以及财务公司管理和业务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类别分别进行编制。格式上,完全按照航天科技集团给定模板,提升内控手册的标准化程度和可操作性。结合公司目前情况,今年修订总册,以及目前制度已较为稳定的财务管理、采购管理两个分册,后续每年将不断修订其他分册。

(5)强化具体业务管控

资金管理方面,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优先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结算支付需求,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资产配置;信贷业务方面,充分发挥金融平台作用,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等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管理流程,通过信息系统予以固化,切实做好贷前、贷中和贷后各环节信贷管理,实现对信贷风险的全面动态管理,有效杜绝了各类信贷风险的发生;证券投资业务方面,根据银监会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建立有价证券投资定期报告制度,使财务公司领导、投委会成员、风险管理部等全方位有效了解投资业务进展情况;结算业务方面,公司支付结算业务严格遵守支付结算纪律,通过制订《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细则》、《结算基础工作规范及操作细则》等管理制度,强化结算基础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建立并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结算业务风险管理机制,确保结算资金安全高效运营,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内部稽核方面,财务公司设立纪检与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开展内部审计,履行内审职责;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建立了定期风险监控报告制度,对投资项目风险进行跟踪并发出风险预警提示;信息系统控制方面,财务公

司信息系统覆盖了公司全部业务,为保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4、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2021年度财务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致同审字[2022]110A002510号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1,742.07亿元,负债总额为1,608.22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50亿元,利润总额23.18亿元,净利润18.06亿元。

2、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1)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务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航天科技集团2021年工作部署与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司库型财务公司发展目标贯穿于聚焦功能定位与发挥辅助管理、金融服务作用的全过程,推动实现更高运营质量、更高价值创造、更高服务水平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主动权。通过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深化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稳健运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风险监测指标均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流动性充裕,整体风险水平较低、可控。

(2)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财务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以及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实际和行业特点,在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基础上,继续重点加强信用、

市场、操作、流动性、信息科技等风险的管理,各项主要风险均处于可控状态。

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完善信贷业务客户信用风险评级模型,结合近两年多实践运用情况对具体指标及说明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同业交易对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交易对手准入标准和授信管理机制,强化交易对手动态管控。开展同业交易对手年度集中授信工作,形成最新《同业交易对手库》。

市场风险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结合监管要求及管理实践,修订《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外汇风险管理办法》。研究建立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模型,形成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定期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及限额,每月向资金部门提供相关限额数据。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形成流动性压力测试报告。

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完善以防控风险为导向的内控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一是持续推进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牵头各部门按计划开展制度建设完善工作,风险控制措施、监督措施、整改措施等及时纳入制度;二是梳理公司内控管理流程,修订《内控管理办法》、启动《内控手册》更新工作,持续提高内控自评价水平,提升内控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现规章制度与内控流程的有机结合。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面,制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定期自评估机制。修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及机制。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推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上线工作,满足合同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流程节点,控制执行内容与状态,提升合规管理质量和效率;二是根据监管意见书整改要求,在大数据系统中提出嵌入合规监测指标的需求,推动逐步实现风险合规指标的自动生成和监控,为后续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水平,提高数据核对、报送等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

反洗钱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按照人行及银保监会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风险管控,修订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对高风险业务的尽职调查,并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定期开展自评估工作机制。通过在业务系统中建立反洗钱监测分析功能提升监测和管控信息化水平。同时财务公司持

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员反洗钱意识及专业能力。无反洗钱信息泄密、洗钱案件发生、或内部人员涉嫌洗钱案件。

3、监管指标

指标名称2021年12月末指标值标准值
资本充足率16.14%>10%
不良资产率0.12%<4%
不良贷款率0.23%<5%
流动性比例63.63%>25%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0.91%<20%
投资比例66.28%<70%
拆入资金比例0.00%<100%
担保比例43.68%<1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风险监测指标均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公司流动性充裕,损失准备充足,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可支撑各项业务规模,整体风险水平较低、可控。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91,446.43万元;开立保函余额27.45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0万元,使用授信人民币0万元。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确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六、关于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关于财务风险的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国卫通及控股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已制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员包括公司财务部、法律与审计部、证券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本公司存款情况,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存款情况。

作为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风险,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合作。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共同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

(2)信息共享,重在防范。各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多渠道、全方位了

解掌握存款情况、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监管动态等信息,并建立立交流共享机制,及时发现、识别和预警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3)定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风险的监控,一旦发现存款风险,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2、报告与披露

公司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

各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应在财务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5个工作日内获取财务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必要时,可要求财务公司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一旦发现财务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存款风险,各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应采用临时报告的方式,向领导小组、董事会报告。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应急处置和程序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或

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6)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7)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8)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10)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可按照规定的职责,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领导小组、董事会报告;

(2)敦促财务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核实,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分析原因,掌握动态;

(3)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明确有关责任人,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4)其他有利于防范、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的措施。

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和董事会报告预案的执行和实施情况,领导小组和董事会应及时了解掌握预案的执行和实施情况。根据预案的执行和实施情况,领导小组和董事会可调整风险处置方案。

公司(含控股的子公司)在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明确公司根据风险处置预案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财务公司说明风险事项的原因以及提出防范、控制、化解的相应措施;

(2)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开展风险评估;

(3)要求财务公司采取暂缓或停止放贷,收回资金,转让或处置资产等措施;

(4)中止、终止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4、后续事项处理

存款风险事件解决后,领导小组应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完善有关制度和预案。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领导小组应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活动进行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论,重新审议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

(二)财务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落实应急处置预案,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卫通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不存在重大遗漏,协议的执行情况良好,具备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相关信息披露真实。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晨宁 刘先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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