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中国卫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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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21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运行规范性情况

1.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股东代表监事胡肖传、刘富友、冯建勋和2名职工代表监事鲁征、姚远共同组成,胡肖传为监事会主席。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和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的设置和成员组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2.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治理制度,落实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强化规范运作,高度关注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加强学习,勤勉履职,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董事高管履职规范以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性。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3.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审议通过18项议案。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 方式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2021年4月23日

现场方式

中国卫通2020年年度报告

2.

中国卫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国卫通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中国卫通2021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中国卫通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国卫通关于使用中星18

号卫星保险赔款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中国卫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卫通关于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中国卫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年4月29日

通讯方式

.中国卫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3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2021年8月26日

现场方式

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国卫通

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年10月28日

通讯方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年11月28日

现场方式

中国卫通
关于中国卫通“十四五”综合规划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建议。

4.监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一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员出席并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 方式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

2021年5月28日

现场方式

.中国卫通 2020 年年度报告

2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国卫通 2021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6

.

7.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中国卫通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9

.中国卫通关于 2021

1

0.中国卫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关于中国卫通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

2.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

4.关于中国卫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中国卫通未来三年(2020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5.监事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所有董事会现场会议。通过列席会议,监事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状况以及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并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审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2021年4月23日 现场

1.中国卫通2020年年度报告

2.中国卫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中国卫通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中国卫通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中国卫通2021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6.中国卫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8.中国卫通关于2021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9.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中国卫通关于使用中星18号卫星保险赔款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12.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13.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4.中国卫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中国卫通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

16.中国卫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7.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年8月26日 现场

1.中国卫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1年11月28日 现场 关于中国卫通“十四五”综合规划的议案

6.监事参加培训和调研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高度关注学习培训交流工作,致力于提高公司监事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监事会相关工作人员均按规定参加了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专项培训活动,加强与不同上市公司监事会之间的工作交流,丰富在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了解了最新的监管政策。专职监事参加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完善法人治理专题培训,监事会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公司监事积极参加经济运行分析会等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转型发展动态和经营运行情况。股东代表监事还针对公司制度建设、子公司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探讨公司转型发展情况和市场布局。

(二)监事会运行有效性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过程监督,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结果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作出决策。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内部管

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运行良好;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沪港两地联动机制执行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监督检查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财务资料、财务状况、会计及内部控制工作,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重点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分别对公司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与航天科技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经过充分论证、谨慎决策,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监

督,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同时,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2021年,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历次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披露前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备案管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可在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效防范内幕交易,能够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监督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1年,为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及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公司监事会对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监督,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7.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利用中星18号卫星保险赔款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使用中星18号卫星保险赔款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持续跟踪和监督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金管理是在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反映现金管理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展望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强化监督、聚焦合规风控、完善机制、关注业务及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发展方面努力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严格把控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非

公开发行股票等工作,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贡献力量。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将继续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加强配合,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听取汇报及审阅材料等各种方式,关注公司经营决策管理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夯实基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把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关联交易审议等重大财务事项作为监督着力点,深化财务监督,督促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风险情况的把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以风险防范为导向,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持续加强对内部审计缺陷整改的督导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开展公司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等重要事项的相关检查,强化对重大风险的问责,推动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

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牢固树立监督意识,从财务监督、内控监督和履职监督三个方面入手优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市场形势研判、财金管控等方面为侧重点,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转型创新重大问题的

研究。

(四)强化监事会履职能力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和深入了解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以实地调研和信息沟通为基础,拓展工作思路,促进监督与经营发展更加贴近。同时强化财务、审计、法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等单位组织的专业研讨和培训,及时掌握证券监管新规定。重视与股东、董事、其它公司监事会之间的学习探讨和经验交流,充分挖掘发挥监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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