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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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审议的事项审慎发表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提升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关联交易、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明高、董事李海东和独立董事雷世文三人组成,李明高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各位委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人员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全部以通讯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等10项议案。

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3项议案。

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重点围绕内、外部审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规范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021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续聘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委员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商信息、相关资质、公司规模、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项目团队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评估,并考虑外部审计机构以往年度的工作质量独立的发表意见,确保外部审计机构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2.监督审计机构审定财务报告

2021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经审计机构审核的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重点结合投资者关注的指标和事项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问询和评价。

各位委员从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角度发表审核意见,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工作,保证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1年全面预算报告和2021年定期财务报告,重点关注预算作为管理手段发挥对业务牵引和成本管控的作用。每位委员认真履责,结合公司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关键财务指标的制定进行了质询,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目标,落实了责任;对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对重要财务指标的变动进行了质询,切实有效履行了审核职责。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给予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协调解决内部审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四)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和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各位委员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充分审议并发表专业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召开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各位委员重点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置换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0年年度内控自评价报告。各位委员通过听取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情况汇报,研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后续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制度的执行,强化执行效果的检查与监督。

(七)审核公司重要事项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职责对会计政策变更、中星18号卫星保险赔款现金管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各位委员对各类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审慎的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决策程序科学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监督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表了专业意见,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李明高、李海东、雷世文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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