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中国卫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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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2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本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

4,000,000,000股为基数。具体分派日期及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20.27%,低于30%,主要原因为:公司正处于卫星集中建设期和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公司瞄准重点行业应用,通过持续资本性投入,推进卫星空间段资源和地面应用平台建设,拓展卫星综合信息服务。经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以及当前财务状况、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572,304,982.46元,2021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1,943,683,375.8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8,692,556.2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4,000,000,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00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572,304,982.46元,2021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1,943,683,375.8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8,692,556.2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6,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中国卫通通过运营管理各类通信广播卫星为客户提供

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综合信息服务等相关应用服务,公司所在的卫星运营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致力于通过市场化资源配置、全球化业务布局、专业化能力构建、产业化生态聚集,构建“卫星运营服务、行业系统集成和综合信息服务三大主业体系架构”,形成天地一体综合信息服务产业链生态圈,提高卫星运营服务竞争力。为有效推动公司转型升级,结合公司近几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支持公司发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战略安排,公司2021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后续卫星空间段资源建设,航空、海洋应用平台搭建等重点领域。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将更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未来发展和价值提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鉴于以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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