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3501号)。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501号),由于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公司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与上述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无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
恢复审查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