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中国卫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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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中国卫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8号文件)核准,本公司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8,000,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17,9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070,050,000.00元已于2019年6月24日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号为110906066710102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本公司用于本次发行的保荐和承销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30,646,385.6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353,614.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7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北京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次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号为110906066710102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发布《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第2020-20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为中星18号卫星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1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1,070,546,314.95元,承诺投资总额为1,057,353,614.39元,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原因是实际投资总额中包含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607,227.3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置换金额
中星18号卫星项目1,057,353,614.39787,372,127.39497,607,227.39
合计1,057,353,614.39787,372,127.39497,607,227.39

注:置换不包括截至公司审议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289,764,900.00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中星18号卫星项目。2019年8月19日20时03分,中星18号卫星在西

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升空,星箭分离正常,但卫星工作异常,公司已向中星18号卫星项目保险首席承保商提交损失证明,损失证明中提出的损失为全部损失,损失金额为发射保险保单全部保额。2019年12月6日公司与保险承保商签署《责任解除协议》,确认公司可从保险承保商获得关于中星18号卫星的保险理赔款为2.5亿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保险理赔款2.5亿美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核算效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收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5,735.3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7,054.6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1-3月106,946.91 107.72
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含利息)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含利息)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中星18号卫星项目中星18号卫星项目105,735.36105,735.36107,054.63105,735.36105,735.36107,054.631,319.27 (注1)(注2)
合计105,735.36105,735.36107,054.63105,735.36105,735.36107,054.631,319.27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人民币1,319.27万元。注2:2019年8月19日20时03分,中星18号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升空,星箭分离正常,但卫星工作异常,公司已向中星18号卫星项目保险首席承保商提交损失证明,损失证明中提出的损失为全部损失,损失金额为发射保险保单全部保额。2019年12月6日公司与保险承保商签署《责任解除协议》,确认公司可从保险承保商获得关于中星18号卫星的保险理赔款为2.5亿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保险理赔款2.5亿美元。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8日发布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第2019-34号)。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3月
1中星18号卫星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

注:2019年8月19日20时03分,中星18号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升空,星箭分离正常,但卫星工作异常,公司已向中星18号卫星项目保险首席承保商提交损失证明,损失证明中提出的损失为全部损失,损失金额为发射保险保单全部保额。2019年12月6日公司与保险承保商签署《责任解除协议》,确认公司可从保险承保商获得关于中星18号卫星的保险理赔款为2.5亿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保险理赔款2.5亿美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核算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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