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

中国卫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审慎发表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不断规范审计工作、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治理结构。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贵彬,独立董事吕廷杰以及公司董事巴日斯。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明高,独立董事雷世文以及公司董事李海东。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审计委员会人员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客观标准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对公司有利做出判断;对公司已经取得批准的关联交易的协议订立及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等。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其中现场会1次,通讯会8次,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中星18号卫星赔款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等9项议案。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新设机载运营公司项目的议案。

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0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项议案。

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重点围绕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关联交易管控、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督导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关注重点业务发展以及规范公司治理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及工作

1.评估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020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召开现场会议审议了续聘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商信息、相关资质、公司规模、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项目团队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评估,合理保证了外部审计机构胜任能力。

2.监督审计机构审定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进行了问询和评价,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0年全面预算报告和定期财务报告,重点关注预算作为管理手段发挥对业务牵引和成本管控的作用。委员结合公司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关键财务指标的制定进行了质询,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目标,落实了责任;对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审核,对重要财务指标的变动进行了质询。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内部审计开展情况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给予一定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并协调解决内部审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与一院、五院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亚太卫星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委员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投资效益情况、风险应对情况、定价方式及公允性发表专业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五)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重点关注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置换以及信息披露,并对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专业意见,有效保证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法合规。

(六)审议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集中审议了2019年度内控自评价报告,听取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情况汇报,委员结合自身专业角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并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

(七)审议公司重要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职责对会计政策变更、中星18号卫星赔款现金管理、新设机载运营公司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委员对重要事项的依据及合理性审慎发表了意见,有效支撑董事会决策。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发挥了监督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使用的作用,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表了专业意见,促进了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李明高、李海东、雷世文2021年4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