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