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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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3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2020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335,800,941.73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1,441,230,667.6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1,175,095.2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4,000,000,000股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00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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