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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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全面落实“12361”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建立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勤勉、尽职履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认真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变更情况

2019年8月24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邵文峰、何国胜为监事,与监事冯建勋、职工监事鲁征、职工监事樊丽君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刘志伟、彭涛相应离任。8月2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邵文峰为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成员选举程序规范,新任监事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七次,共审议18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3月21日通讯方式一、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制定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4月14日现场方式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8月8日通讯方式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推选何国胜、邵文峰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8月24日现场方式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关于中国卫通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中国卫通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10月29日通讯方式关于中国卫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12月9日通讯方式一、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2月25日现场方式关于公司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及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四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会成员出

席,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4月9日现场 方式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5月10日现场方式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24日现场方式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25日现场方式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情况

2019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所有董事会现场会议。通过列席会议,监事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状况以及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并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4日现场方式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的
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9年8月24日现场方式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12月25日现场方式一、关于公司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签订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五)监事参加培训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始终注重履职能力的持续提升,2019年,公司监事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事专题培训,深入理解资本市场监管新理念、新政策、新规则,掌握信息披露和资本运作新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优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日常运作、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议案等形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情况、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策;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规合法地执行公司职务、勤勉尽责,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管理制度,公司运作合法规范,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所涉及事项的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重点对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公司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19年,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惯例,可在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效防范内幕交易。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年,为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及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9年,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以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为基础,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可以切实维护公司

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有效监督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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