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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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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