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7层第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八名,公司董事吕廷杰委托刘贵彬代表其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忠宝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
2019-022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9-023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经济指标、主业发展指标和综合管理指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