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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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Co., Ltd. (发行人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拟发行不超过 4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2.72 元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6 月 18 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后股本总额: 不超过 4,000,000,00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航天科技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航天科技集 团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航天科技集团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份。的承诺: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股东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 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 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股东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承诺: “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6 月 17 日 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为 36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40,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的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00,000 万股。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一)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航天科技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航天科技集团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航天科技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股东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公司股东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承诺 “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航天科技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航天科技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航天科技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航天科技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航天科技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航天科技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航天科技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航天科技承诺: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若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后本单位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  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航天科技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航天科技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航天科技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航天科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航天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航天科技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航天科技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航天科技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航天科技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航天科技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航天科技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航天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航天科技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  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付航天科技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航天科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次发行前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火箭研究院 火箭研究院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火箭研究院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火箭研究院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火箭研究院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火箭研究院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火箭研究院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火箭研究院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火箭研究院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火箭研究院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减持股份的价格 火箭研究院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火箭研究院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火箭研究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火箭研究院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火箭研究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火箭研究院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火箭研究院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火箭研究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火箭研究院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火箭研究院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火箭研究院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火箭研究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火箭研究院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火箭研究院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火箭研  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究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五院 五院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五院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五院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五院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五院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五院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五院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五院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五院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五院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1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要求;五院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五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五院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五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五院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五院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五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五院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五院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五院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五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五院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五院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五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1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3 年内,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稳定股价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次数不超过 2 次。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亦应启动审议程序。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则控股股东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如未获得现金分红,则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2)但如果控股股东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收盘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则公司董事会应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 (2)但如果公司的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 (2)但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四)终止稳定股价预案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其主观原因不实际履行的,则公司有权按照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相应暂扣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有权将之前暂扣的、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如达到实施条件而不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不批准相关稳定股价方案导致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六)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本预案的执行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的承诺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发行人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1、公司董事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  1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监事承诺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技承诺如下: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航天科技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  1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航天科技集团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航天科技集团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四)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  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发行人审计机构 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承诺:因本公司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采取多项改进措施,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公司将继续保持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业务优势的同时,加大卫星应用服务领域的开发力度,拓展海外市场,积极响应“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构建天地一体卫星运营服务体系,打造“世界一流卫星通信产业龙头企业”。 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的同时,在日常运营中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保证卫星运营服务质量,并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公司将对项目管理进行成本预算,控制实际建设中超额费用的使用,定期复核实际发生费用与前期预算的差异。公司将充分利用生产建设资源,改善公司运营效  1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率,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二)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中国卫通本次发行上市填补回报措施等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1、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中国卫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单位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  1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中国卫通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本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中国卫通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七、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发行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发行人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 (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资者的权益;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本人未能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本人不可撤回的授权发行人将本人上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总额的 20%予以扣留并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 5)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2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独立董事和监事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2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航天科技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航天科技集团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航天科技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航天科技集团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航天科技集团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航天科技集团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航天科技集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航天科技集团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航天科技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  2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火箭研究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火箭研究院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2、五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五院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如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  2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求,制订具体的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3、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公司应按照《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利润分配的相应审议程序。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2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2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本分红规划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九、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1、产业准入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通信卫星运营业务经营资格实行许可制度。公司业务涉及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和卫星应用服务等业务需取得《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的规定,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国属于外商禁止类行业。上述政策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若未来产业准入门槛降低或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中国卫通及下属公司鑫诺卫星在报告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及下属公司鑫诺卫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优惠。报告期内,公司因享受上述两项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分别为 6,271.04 万元、5,441.43 万元和 4,870.56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33%、13.97%和 11.64%。未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市场风险 1、国际竞争激烈导致价格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通信卫星运营商数量增加,卫星研制水平不断进步,使得卫星转发器带宽供给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在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了传统的C、Ku 频段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多为政府机构及大型企业,其市场议价能力较强。基于竞争对手及主要客户的压力,公司可能面临主要服务价格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2、境外经营的风险 中国卫通下属公司亚太卫星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运营管理着 6 颗通信广播卫星,主要在境外市场开展空间段运营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58%、39.97%和 37.35%,境外业务占比较大。在拓展境外业务时,公司将受到双边贸易关系、业务所在地相关法规政策差异、经营环境差异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旦当地法律法规和经营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高通量卫星市场拓展未达预期的风险 中国卫通于 2017 年 4 月发射的中星 16 号卫星以及在建的中星 18 号卫星均为高通量卫星。中星 16 号卫星也是我国第一次将高通量卫星资源投入商业应用。高通量卫星具有带宽大、成本低、覆盖广、终端小等优势特点,已在欧美国家实现了商业化运营。尽管公司对于高通量卫星建设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同时有欧美国家的经验可以作为借鉴,但考虑到中国和欧美国家存在的国情差异以及新市场前期开发难度较大,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4、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的风险 中国卫通拥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是我国唯一拥有自主可控商用通信广播卫星资源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卫星运营行业随着新的技术手段出现和市场供求变化而不断发展,高低轨通信卫星结合是未来卫星通信发展的趋势,中国卫通已经启动低轨卫星星座的论证工作。未来不排除有其他市  3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场主体以各种方式参与到境内通信卫星运营市场当中,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可能会发生相应变化。 5、不同通信手段竞争的风险 光纤通信作为有线通信的一种,具有频带宽、传输损耗低、重量轻、抗干扰能力强、保真度高等优点,近年来普及程度不断提升,随着 5G 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将驱动网络向高速率、低时延、大容量升级,给光纤通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大了卫星通信的竞争压力。同时根据工信部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 3300-3600MHz 和 4800-5000MHz 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为适应和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工信部未来将不再审批 3400-3700MHz 频段内新申请的空间无线电台业务频率使用许可,这一规定对通信卫星运营商在该频段开展业务也有相应影响。光纤通信、卫星通信等均是不同的通信方式,共同满足各类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应用服务,尽管不同通信方式之间各有特点、优势互补,不是完全替代关系,但不排除其他通信方式与卫星通信在部分重叠市场进行竞争,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6、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广电、通信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产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导向关联性较高,宏观经济的走势和景气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游市场的需求,国家政策的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如果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出现较大的波动,则将影响下游行业对于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的市场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经营管理风险 1、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是基于建设卫星项目开展,因此上游通信卫星和运载火箭研制技术水平、火箭发射服务水平等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通信卫星、运载火箭的研制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也不排除因技术、空间环境、人为差错等原因导致出现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的情况。公司对于卫星发射及在轨运行均购买了商业保险,因此,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  3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现重大故障不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考虑到卫星发射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照既定战略规划开发潜在市场,卫星在轨出现重大故障可能导致星上原有客户流失,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由 16 颗卫星组成的通信广播卫星体系,可以有效分散单一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造成的风险,但上述情况的发生也会对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系通信、航空航天、物理、电子信息等诸多学科的综合性领域,运营商需要组建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不仅包括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也包括负责企业管理的管理人才和熟悉市场的业务人员,以提升经营效率和品牌形象,促进业务发展。公司目前拥有一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专业人才,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海外经营的扩张,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大幅提高,需要不断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及激励力度。如果公司无法保持现有管理、业务及技术人才的稳定性并吸引专业人才不断加入,则可能面临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对公司业务扩张和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3、卫星传输内容可能引起的诉讼风险 公司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通信、视频、数据等传输服务过程中,作为卫星传输服务的提供方,无法事先审查客户传输的每项内容,因此无法避免用户传输的内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卫星传输及技术服务协议合同范本,在合同范本中约定了追偿条款,即公司由于客户传输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向客户进行追偿。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合同全方位的法律风险动态管理。在合同签署前,严格执行合同审查程序,对客户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慎核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施合同履行监督程序,公司一旦发现或知悉客户传输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将及时停止相关服务。尽管公司已采取上述风险管理措施,但当公司因客户传输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承担责任且客户由于事前不可预见的情形无法向公司赔偿时,公司将承担相关损失。  3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四)财务风险 1、关联采购占比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航天科技下属单位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40,465.56 万元、140,034.48 万元和 84,373.98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60.58%、53.78%和 60.73%。究其原因,一方面,基于我国航天工业的总体布局、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目前国内拥有地球同步轨道通信卫星和运载火箭制造能力,且能够商业化应用的研制主体主要集中在航天科技集团系统内,以五院和火箭研究院为主;通信卫星是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从保障国家战略安全角度,有必要更多选用自主可控的国产化产品。五院和火箭研究院研制的地球同步轨道通信卫星、运载火箭产品能够满足商用卫星的发射和运营需求,能够满足卫星安全平稳运行的质量要求。因此,在我国现有航天产业布局情况下,为满足商业卫星发射运营需求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中国卫通主要从五院和火箭研究院采购卫星和运载火箭,是必要和合理的。发行人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航天科技不进行干预或指导,发行人均已按照交易发生时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和相关审批权限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发行人关联采购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情形。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以对未来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规范,但若上述内控制度得不到有效运行,则可能对关联交易的规范性产生影响。 2、中星 9A 卫星减值风险 2017 年 6 月,中星 9A 卫星因火箭原因未能到达指定位置,中星 9A 通过消耗自身燃料运行至预定轨道导致使用寿命减少,经评估,中星 9A 使用寿命剩余4.04 年。2017 年 12 月,公司已收到中国人保关于中星 9A 卫星损失的全部理赔款 14,906.67 万美元,上述事项对净损益不产生影响。鉴于中星 9A 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对中星 9A 进行了减值测试,2017 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5,047.09 万元。  3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若中星 9A 的实际剩余使用寿命未能达到评估的 4.04 年,或由于中星 9A 使用寿命缩短导致实际运营时产生的现金流量未能达到预期,则可能存在对中星 9A 再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 3、汇率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 102,958.83 万元、104,766.49 万元和 100,632.56 万元,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332.27 万元、3,838.86万元和-4,782.48 万元。截至 2018 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为 73,980.71 万元。若未来人民币与相应外币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则公司汇兑损益可能增加,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因成本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有所波动,其中一项原因是新建卫星导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建的卫星项目包括中星 6C、中星 18 号等,由于新建卫星投入运营后需要一定的培育期来拓展市场,卫星转发器使用率在运营期的前几年普遍较低,因此随着上述在建的卫星陆续转入固定资产,发行人营业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有所增加。若新建卫星收入未能覆盖增加的折旧成本,将导致公司毛利阶段性下降,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5、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30,448.30 万元、35,310.72 万元和29,377.36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10、6.23 和 6.42。虽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欠款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出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导致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航天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359,236.2452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 99.79%,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本次发行后,仍有可能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  3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进行控制,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中星 18 号卫星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做出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但可能会受到国家和产业政策变化、通信卫星运营市场环境变化、用户规模增长变化、建造和运营成本上升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使得项目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具备顺利实施项目的能力,且项目达产后有助于公司服务能力的提高。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培育期,且项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每年产生的折旧费用将出现增加。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和培育,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七)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3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十、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相关事项 (一)国家主管部门相关批复 中国卫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部分涉军涉密客户和供应商,该部分涉军涉密客户和供应商的实际名称属于涉密信息;中国卫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由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批复及通知文件,上述部分文件属于涉密文件。关于上述涉密信息,发行人已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批复文件,国防科工局同意发行人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对有关信息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二)涉密信息豁免披露及脱密处理的合规性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1 号》”),发行人需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在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按照《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和国防科工局批复文件要求,将涉军涉密客户和供应商的实际名称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方式进行脱密处理,不存在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经脱密处理后仍然存在泄露国家秘密风险的信息。除前述进行脱密处理情形外,发行人已按照《格式准则第 1 号》的要求披露了相关信息,脱密处理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也不存在泄密情形。 (三)发行人内部保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保密规章制度汇编》,发行人成立保密委员会,作为公司保密工作领导机构,保密办公室为公司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发行人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制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保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保密规定而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  3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四)关于履行保密义务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泄密事项且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的声明》,作为中国卫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逐项审阅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确认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披露内容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中国卫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并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已出具《关于相关保密事项的说明与承诺》,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承诺:在本次公开发行与上市申请中,航天科技提供的中国卫通有关信息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航天科技已履行并将坚持履行保密义务。后续,将持续督促中国卫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承诺与声明内容。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发行人信息豁免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不存在泄密风险。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认为,发行人信息豁免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不存在泄密风险。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认为,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均未受限制。会计师取得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从重大方面可以合理保证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正确性,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应了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行人从满足投资者投资价值判断的需要出发,充分披露了对投资者投资价值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行人豁免披露信息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十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3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19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 2019 年 1-3 月财务信息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比率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1-3 月总资产 16,667,750,798.41 17,148,330,476.60  -2.80%所有者权益 13,621,902,474.84 13,539,268,652.12 0.61%营业收入  657,973,888.70  641,767,881.97 2.53%营业利润  196,052,628.42  187,035,048.59 4.82%利润总额  196,587,671.90  201,327,200.78  -2.35%净利润 168,383,330.58  173,113,706.88  -2.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213,320.76  87,126,415.22  10.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95,568,655.13  70,645,206.15  35.28%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225,667.36  319,244,443.65  -37.59% 2019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797.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3%;实现营业利润 19,605.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21.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56.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28%,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8 年一季度确认的 1,428.96 万元保险赔偿金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因此 2019 年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下降 1,583.65 万元;2019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同期下降 37.59%,主要是由于 2018 年度期末业务回款较好,2019 年 1 季度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强周期行业,经营亦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2019 年 1-3 月,公司业绩表现平稳,在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 2019 年 1-3 月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1-3 月 3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1-3 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76,477.55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317,215.05  595,836.15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1,127,512.47用费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14,289,636.19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364,534.29 4,826,358.82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19,654.22 2,580,348.7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2,093.48 2,516.00所得税影响额  -146,993.65 -3,628,233.35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62,769.19 -5,389,243.47合计  644,665.63  16,481,209.07 十二、发行人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预计 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约为 129,000.00 万元,与 2018 年同期相 比增长幅度约为 0.31%;预计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8,655.00 万元,与 2018 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约为 11.28%;预计 2019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8,000.00 万元,与 2018 年 同期相比增长幅度约为 0.08%,上述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发行人的 核心业务、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状态, 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  录发行概况 ....................................................................................................................... 1发行人声明 ................................................................................................................... 3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4 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4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 6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1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的承诺....... 15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 18 七、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21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7 九、风险因素....................................................................................................... 30 十、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相关事项....................................................................... 37 十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8 十二、发行人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情况........................................................... 40目 录.......................................................................................................................... 41第一节  释 义 ......................................................................................................... 46第二节  概 览 ......................................................................................................... 50 一、发行人简况................................................................................................... 5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54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55 四、本次发行情况............................................................................................... 57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57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5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60 四、有关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60  4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 61 一、政策风险....................................................................................................... 61 二、市场风险....................................................................................................... 61 三、经营管理风险............................................................................................... 63 四、财务风险....................................................................................................... 64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66 六、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 67 七、不可抗力的风险........................................................................................... 67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68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68 三、发行人股本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3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投入资产 的计量属性........................................................................................................... 81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及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82 六、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99 七、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118 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119 九、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情况说明......................................................................................... 119 十、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120 十一、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27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4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14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44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17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72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94 六、发行人主要技术及研发情况..................................................................... 221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223 4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26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36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236 二、同业竞争..................................................................................................... 238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253 四、关联交易..................................................................................................... 258 五、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 304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08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309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31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31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2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32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32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322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324 七、相关协议及重要承诺................................................................................. 324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25 九、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325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28 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作情况..................................... 328 二、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346 三、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47 四、内部控制制度............................................................................................. 347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48 一、财务报表..................................................................................................... 348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69 三、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70 四、分部信息..................................................................................................... 404 五、税项............................................................................................................. 404 4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六、非经常性损益............................................................................................. 406 七、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407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情况..................................................................... 411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412 十、现金流量情况............................................................................................. 415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要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及 其他重要事项..................................................................................................... 415 十二、财务指标................................................................................................. 417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419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420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421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22 一、财务状况分析............................................................................................. 422 二、盈利能力分析............................................................................................. 492 三、现金流量分析............................................................................................. 523 四、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 533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540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540 七、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541 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541 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544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547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551 一、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目标......................................................................... 551 二、公司业务发展计划..................................................................................... 551 三、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557 四、实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558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558 六、本次发行对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559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60  4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述................................................. 56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563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570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 ............................................................................................... 572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572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572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573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573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78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578 二、重大合同..................................................................................................... 579 三、对外担保..................................................................................................... 581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81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82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92 一、备查文件..................................................................................................... 592 二、查阅地点..................................................................................................... 592 三、查阅时间..................................................................................................... 593 4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一般名词发行人/中国卫通/公司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资产与业务情况时, 指/本公司 根据文意需要,还包括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卫通集团 指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卫通有限 指  改制更名而来,后更名为“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中发起人  指  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航天航天科技/控股股东/实 指 科技集团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改制设立为有限公司更际控制人  名而来火箭研究院  指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五院 指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金电 指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中国卫通下属公司 指  业鑫诺卫星 指 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亚太国际 指 亚太卫星国际有限公司卫通香港 指 中国卫星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限公司,由“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中广卫  指  改制更名而来东方卫星 指 中国东方通信卫星有限责任公司直播星公司  指 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电信研究所  指 北京卫星电信研究所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  指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  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资产与业务情况时,根亚太卫星 指  据文意需要,还包括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亚太通信 指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亚太卫星(深圳) 指 亚太卫星通信(深圳)有限公司航天四维 指 航天四维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四维 指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同仁堂传媒  指 北京同仁堂传媒(香港)有限公司航天数字传媒 指 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4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宇信电子  指 北京宇信电子有限公司亚太卫星宽带  指 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亚太卫星宽带香港 指 亚太卫星宽带通信(香港)有限公司长城工业  指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工业香港  指 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财务公司  指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恒星  指 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航科卫星  指 航天科技卫星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  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  指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网络  指 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中国卫星  指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  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卫星  指 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印尼电信  指 PT. Telekomunikasi Indonesia,Tbk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电联  指 国际电信联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广电总局  指  总局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讯事务管理局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讯事务管理局邮电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信息产业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BVI 指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指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公司章程(草案)》 指  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本次 A 股发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指行/本次公开发行  股股票(A 股)的行为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 指明书 明书》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律师/发行人律师/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m2 指 平方米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专有名词通信广播卫星 指 用作无线电通信广播中继站的人造地球卫星卫星系统 指 使用一个或多个人造地球卫星的空间和地面系统  由一个卫星或多个卫星及其相配合的多个地球站组成的卫星卫星网络 指  系统或卫星系统的一部分  卫星网络正常工作所涉及的无线电频率和空间轨道等相关信卫星网络资料 指  息的技术文件  卫星通信广播系统的核心,主要包括空间轨道中运行的通信卫星空间段  指 广播卫星,以及对卫星进行跟踪、遥测及指令的地面测控和  监测系统  卫星通信广播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支持用户访问卫星转发卫星地面段  指  器并实现用户间通信的地面设施  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通信广播卫星及配套地面测控和监测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 指 系统,中国卫通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通信、视频、数据等  传输服务  接收地面发来的上行信号,将其过滤、变频并放大,由发射卫星转发器  指  天线向地面转发下行信号的无线电电子设备  为开展无线电通信业务或射电天文业务所必需的一个或多个电台 指  发信机或收信机,或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  位于地球表面或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内的电台,并拟与一地球站  指 个或多个空间电台通信或通过一个或多个反射卫星或空间其  他物体与一个或多个同类地球站进行通信  地球站的一种,用于直接对目标进行跟踪测量、遥测遥控和测控站  指 通信等,它将接收到的测量、遥测信息传送给控制中心,并  能根据控制中心的要求完成对目标的控制  地球站的一种,用于卫星的有效载荷在轨测试、全时监测卫监测站  指  星的载波业务并承担卫星地球站入网验证测试任务 4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设置在发射点与接收点中间的工作站,把接收的信号放大后中继站 指  再发射出去,达到增强信号或者增加距离等效果  在基本方式链路控制中,在接到一个请求后,保证将数据传主站  指  送到一个或多个从站去的数据站  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基站  指  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  由于受到自然力(主要是万有引力)的作用,卫星或其他空轨道  指  间物体的质量中心所描绘的相对于某参照系的轨迹  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在轨道上的位置,通常用东经或西经度数轨位  指  表示  卫星达到预定轨位且在轨测试结果满足约定性能指标后所作在轨交付  指  的在轨验收,并由卫星建设承包商将卫星转移给用户基带  指 发出的没有经过调制的原始电信号所固有的频带  无线电频谱上位于两个特定的频率界限之间的部分,单位是频带  指  赫兹(Hz)带宽  指 信号所占用的频率范围,单位为 Hz  由于一种或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其组合所产生的无用能  量对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响,其表现为性能下降、干扰  指  误解、或信息丢失,若不存在这种无用能量,则此后果可以  避免  一束集中的高功率的卫星信号,它仅覆盖一个小的区域,在点波束 指 这个区域之外检测不到该信号,因其投射到地球表面后覆盖  的地表面积较小,从卫星上观察就像一个斑点,故名点波束上行  指 从地球站向卫星发送通信信号下行  指 从卫星向地球站发送通信信号  通过卫星进行语音、数据、图像和视像的处理和高吞吐量传卫星宽带通信  指  送射频信号  指 经过调制的,拥有特定发射频率的电波  通过各种物理传输介质从信源到信宿之间连接起来的通信连链路  指  接ITAR  指 国际武器贸易条例bps 指 传输速度,单位为比特/秒 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4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简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Co.,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宝 注册资本:3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113P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06 月 03 日);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中国卫通主营业务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主要应用于卫星通信广播。 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通信广播卫星及配套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中国卫通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通信、视频、数据等传输服务。中国卫通已经构建了完整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体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卫通运营管理着 16 颗  5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并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香港大埔设立了测控中心,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河北怀来、新疆喀什、海南海口建立了业务运行监测网络,对在轨卫星的运行状态进行测控并对信号传输质量进行实时监测。中国卫通目前拥有的转发器频段资源涵盖 C 频段、Ku 频段以及 Ka 频段等,其中 C 频段、Ku 频段的卫星转发器资源达到 540 余个,Ka 频段的点波束有 26 个,卫星通信广播信号覆盖包括中国全境、澳大利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非洲等地区。 除经营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中国卫通还提供与卫星空间段运营相关的卫星应用服务。中国卫通的卫星应用服务是在卫星空间段运营基础上衍生的服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卫星地面段运营服务、卫星通信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三)发展战略 公司是我国唯一拥有自主可控商用通信广播卫星资源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被工信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保障力量。长期以来,公司以实现卫星通信广播服务惠及更多社会群体为使命,努力构建安全可靠、服务多样、布局科学的天地一体卫星运营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 公司将秉承“以国为重、以人为本、以质取信、以新图强”的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提高和完善多频段、多轨位、广覆盖、安全可靠、服务多样的天地一体卫星运营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向着“世界一流卫星通信产业龙头企业”的目标奋力迈进。 公司将按照“12361”发展战略推动主营业务发展:明确一个发展目标,打造世界一流卫星通信产业龙头企业;推进两个转变,公司业务由空间段运营向天地一体综合信息服务转变,公司管理由非上市公司运行向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转变;坚持三位一体发展路径,做好卫星运营服务、搭好地面应用平台、推动综合信息服务;建立六大支撑体系:战略和创新、市场开发、项目建设、全面预算、人力资源和绩效考核;强化一个保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5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四)行业地位和优势 1、公司行业地位 从国内市场来看,由于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国属于外商禁止类行业,通信广播卫星系统具有空间基础设施的特性且资本投入巨大,在我国境内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中的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资质才能开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根据工信部公开信息,目前仅有中国卫通、中国电信和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而中国电信、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自身没有通信广播卫星空间段资源;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可通过亚洲卫星的卫星资源开展业务,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低。中国卫通凭借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良好的客户口碑在国内市场中占据着绝对的竞争优势,据公司统计,其市场占有率达到 80%。 从国际市场来看,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由于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且规模经济效应明 显 , 因 此 存 在 产 业 集 聚 情 况 。 根 据 Euroconsult 《 2018 – SATELLITECOMMUNICATIONS & BROADCASTING MARKETS SURVEY》报告,截至 2017年底全球共有 40 余家主要固定通信卫星运营商。其中按业务收入规模进行排名的前三位分别是 SES、Intelsat、Eutelsat,三者业务收入合计达到行业收入总规模的 52.53%;中国卫通按照业务收入排名第六位,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随着行业新进入者的增加以及通信卫星资源的增长,通信卫星运营商之间覆盖区域的重叠度不断提高,在部分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 2、公司优势 (1)专业的资质认证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对于通信卫星运营商而言,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对获取项目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竞争优势至关重要。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的经营资质。根据工信部公开信息,目前仅有中国卫通、中国电信和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取得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的经营资质,另外中信网络取得亚洲七号卫星转发器经营许可。  5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严格的资质认定提高了行业新进者的门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竞争程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获得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2)优质的通信广播卫星资源 中国卫通作为我国卫星资源实现全球覆盖的主要载体,已经发展成为亚洲第二大、世界第六大固定通信卫星运营商,拥有优质的通信广播卫星资源。中国卫通运营管理着 16 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拥有的卫星转发器资源涵盖 C 频段、Ku频段以及 Ka 频段等,其中 C 频段、Ku 频段的卫星转发器资源达到 540 余个,Ka 频段的点波束有 26 个,卫星通信广播信号覆盖包括中国全境、澳大利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非洲等地区,可以为我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服务。 (3)丰富的频率轨道资源 作为维护我国空间频率轨道资源权益的“国家队”,中国卫通专门成立了卫星频率轨道资源中心,持续开展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兼容性研究,公司专家多次作为代表参加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并兼任重要职务。中国卫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向国际电联前瞻性报送了丰富的卫星网络资料,并积极开展国际、国内频率协调,维护卫星网络有效性,为实际卫星项目提供国际规则基础,其中多个传统轨位经多年运营和维护,已成为亚太地区优质的通信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目前,公司申报了能够满足未来发展战略的卫星网络资料,同时也将根据现有资源情况进一步开展卫星网络资料申报工作。 (4)高品质的空间段运营服务能力 中国卫通已经构建了完整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体系。中国卫通运营管理着 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香港大埔设立了测控中心,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河北怀来、新疆喀什、海南海口建立了业务运行监测网络,对在轨卫星的运行状态进行测控并对信号传输质量进行实时监测,能够为客户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高品质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 (5)长期稳定的大客户合作关系 中国卫通及其前身多年从事通信广播卫星运营服务,凭借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能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取得了市场先发优势。目前,公司已与广电相关  5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单位、电信运营商、政府部门、国防单位以及金融、交通、石油等领域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为广大民众提供安全稳定的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为国家政府部门和重要行业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通信服务、为重大活动和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提供及时可靠的通信保障服务的过程中,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和高度信赖,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品牌形象。 (6)突出的人才优势 中国卫通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遵循国际化卫星运营业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市场化业务创新发展人才保障特点,着力打造经营管理、业务开发和技术保障核心人才队伍。经过多年的培养、积淀,目前中国卫通拥有一批在卫星通信领域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领军人才;培养造就了会管理、执行力强的中层干部队伍,业务精、市场熟的业务经理队伍,技能优、作风硬的技术骨干队伍。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航天科技。航天科技直接持有公司 318,909.9928万股股份,占中国卫通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8.59%;航天科技通过下属单位火箭研究院、五院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40,326.2524 万股股份,占中国卫通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1.20%。 航天科技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燕生,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航天科技主要从事运载火箭、人造卫星、载人飞船和战略、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发射,以及卫星应用、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航天特种技术应用、特种车辆及零部件、空间生物等领域的研究与发展等业务。序号 名称  发行前持股数量(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189,099,928 88.59%  合 计 3,189,099,928 88.59% 中国卫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控制关系图如下: 5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0563 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 3,115,822,621.52 2,767,017,356.25 2,350,283,433.29资产总额 17,148,330,476.60 16,736,896,442.53 16,648,779,278.64流动负债 2,468,572,070.63 2,535,600,285.04 2,771,048,004.13负债总额 3,609,061,824.48 4,079,888,279.80 4,045,670,394.34股东权益总额 13,539,268,652.12 12,657,008,162.73 12,603,108,884.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9,763,821,596.28 9,283,579,696.50 9,249,463,563.7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2,693,985,489.42 2,620,834,739.07 2,475,936,522.09营业利润  751,550,325.95 862,051,135.89 886,037,240.75利润总额  891,001,870.52 862,285,673.60 906,229,348.95净利润 745,471,771.94 722,485,813.94 762,883,932.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8,258,688.97 389,457,007.18 437,643,691.88非经常性损益 -18,537,111.15  203,924.79 131,800,249.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36,795,800.12 389,253,082.39 305,843,442.16股东净利润  5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4,401,079.70 1,899,220,379.46 1,663,564,609.5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450,717.81 -1,482,462,109.14 -733,464,846.5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4,482,389.94  85,626,808.93 -259,066,335.0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1,693,717.18 469,096,516.08 690,916,338.07 (四)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最近三年经审计之财务报表数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财务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流动比率(倍) 1.26 1.09  0.85速动比率(倍) 1.26 1.09  0.85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48 33.81 34.23资产负债率(合并)(%)  21.05 24.38 24.3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 2.18 2.30  2.49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42 6.23  8.10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4,344.86 201,601.24 202,607.42利息保障倍数(倍) 26.01 61.33  100.1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59 0.53  0.27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8 0.13  0.11 注:上述指标中,除资产负债率为母公司报表数据外,其他均为合并报表指标。 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和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股本  5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四、本次发行情况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 不超过 4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股本的比例:每股发行价格: 2.72 元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发行对象: (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须 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中星 18 号卫星项目 1,517,586,500.00 1,057,353,614.39 合计 1,517,586,500.00 1,057,353,614.39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5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  不超过 4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的比例:每股发行价格:  2.72 元  26.01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8 年度发行市盈率: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2.7122 元(按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053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发行市净率: 1.01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发行对象:  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  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募集资金:  资金净额为 1,057,353,614.39 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30,646,385.61 元  其中:保荐和承销费用 17,950,000.00 元发行费用概算(各项费用 审计与验资费用 5,347,169.79 元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 律师费用 849,056.60 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75,471.70 元  发行手续费用 1,924,687.52 元 5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China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Co., Ltd.法定代表人: 李忠宝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电话:  010-62585601传真:  010-62586677联系人: 刘晓东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电话: 010-85130633传真: 010-65608451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保荐代表人:  王晨宁、刘先丰项目协办人:  洪悦项目经办人:  田九玺、元德江、张恒征、吴雨翘、张桐源、赵启、韩星、雷康 3、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玲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电话:  010-58785002传真:  010-58785566经办律师:  高怡敏、马天宁 4、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朱建弟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电话:  010-56730088传真:  010-56730000经办注册会计师: 蔡晓丽、安行  5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5、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权忠光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 号电话:  010-65881818传真:  010-65882651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文彪、郁宁 6、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电话:  021-68870587传真:  021-58754185 7、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电话:  021-68808888传真:  021-68804868 8、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0200080719027304381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四、有关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初步询价日期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19 年 6 月 13 日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6 月 17 日申购日期 2019 年 6 月 18 日缴款日期 2019 年 6 月 20 日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6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一、政策风险 (一)产业准入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通信卫星运营业务经营资格实行许可制度。公司业务涉及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和卫星应用服务等业务需取得《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的规定,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国属于外商禁止类行业。上述政策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若未来产业准入门槛降低或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中国卫通及下属公司鑫诺卫星在报告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及下属公司鑫诺卫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优惠。报告期内,公司因享受上述两项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分别为 6,271.04 万元、5,441.43 万元和 4,870.56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33%、13.97%和 11.64%。未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二、市场风险 (一)国际竞争激烈导致价格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通信卫星运营商数量增加,卫星研制水平不断进步,使得卫星转发器带宽供给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在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了传统的  6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C、Ku 频段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多为政府机构及大型企业,其市场议价能力较强。基于竞争对手及主要客户的压力,公司可能面临主要服务价格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二)境外经营的风险 中国卫通下属公司亚太卫星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运营管理着 6 颗通信广播卫星,主要在境外市场开展空间段运营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58%、39.97%和 37.35%,境外业务占比较大。在拓展境外业务时,公司将受到双边贸易关系、业务所在地相关法规政策差异、经营环境差异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旦当地法律法规和经营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高通量卫星市场拓展未达预期的风险 中国卫通于 2017 年 4 月发射的中星 16 号卫星以及在建的中星 18 号卫星均为高通量卫星。中星 16 号卫星也是我国第一次将高通量卫星资源投入商业应用。高通量卫星具有带宽大、成本低、覆盖广、终端小等优势特点,已在欧美国家实现了商业化运营。尽管公司对于高通量卫星建设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同时有欧美国家的经验可以作为借鉴,但考虑到中国和欧美国家存在的国情差异以及新市场前期开发难度较大,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的风险 中国卫通拥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是我国唯一拥有自主可控商用通信广播卫星资源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卫星运营行业随着新的技术手段出现和市场供求变化而不断发展,高低轨通信卫星结合是未来卫星通信发展的趋势,中国卫通已经启动低轨卫星星座的论证工作。未来不排除有其他市场主体以各种方式参与到境内通信卫星运营市场当中,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可能会发生相应变化。 (五)不同通信手段竞争的风险 光纤通信作为有线通信的一种,具有频带宽、传输损耗低、重量轻、抗干扰  6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能力强、保真度高等优点,近年来普及程度不断提升,随着 5G 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将驱动网络向高速率、低时延、大容量升级,给光纤通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大了卫星通信的竞争压力。同时根据工信部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 3300-3600MHz 和 4800-5000MHz 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为适应和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工信部未来将不再审批 3400-3700MHz 频段内新申请的空间无线电台业务频率使用许可,这一规定对通信卫星运营商在该频段开展业务也有相应影响。光纤通信、卫星通信等均是不同的通信方式,共同满足各类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应用服务,尽管不同通信方式之间各有特点、优势互补,不是完全替代关系,但不排除其他通信方式与卫星通信在部分重叠市场进行竞争,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广电、通信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产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导向关联性较高,宏观经济的走势和景气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游市场的需求,国家政策的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如果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出现较大的波动,则将影响下游行业对于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的市场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三、经营管理风险 (一)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是基于建设卫星项目开展,因此上游通信卫星和运载火箭研制技术水平、火箭发射服务水平等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通信卫星、运载火箭的研制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也不排除因技术、空间环境、人为差错等原因导致出现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的情况。公司对于卫星发射及在轨运行均购买了商业保险,因此,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不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考虑到卫星发射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照既定战略规划开发潜在市场,卫星在轨出现重大故障可能导致星上原有客户流失,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由 16 颗卫星组成的通信广播卫星体系,可以有效分散单一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造成的风险,但上述情况的发  6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生也会对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系通信、航空航天、物理、电子信息等诸多学科的综合性领域,运营商需要组建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不仅包括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也包括负责企业管理的管理人才和熟悉市场的业务人员,以提升经营效率和品牌形象,促进业务发展。公司目前拥有一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专业人才,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海外经营的扩张,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大幅提高,需要不断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及激励力度。如果公司无法保持现有管理、业务及技术人才的稳定性并吸引专业人才不断加入,则可能面临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对公司业务扩张和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三)卫星传输内容可能引起的诉讼风险 公司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通信、视频、数据等传输服务过程中,作为卫星传输服务的提供方,无法事先审查客户传输的每项内容,因此无法避免用户传输的内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卫星传输及技术服务协议合同范本,在合同范本中约定了追偿条款,即公司由于客户传输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向客户进行追偿。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合同全方位的法律风险动态管理。在合同签署前,严格执行合同审查程序,对客户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慎核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施合同履行监督程序,公司一旦发现或知悉客户传输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将及时停止相关服务。尽管公司已采取上述风险管理措施,但当公司因客户传输的内容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承担责任且客户由于事前不可预见的情形无法向公司赔偿时,公司将承担相关损失。四、财务风险 (一)关联采购占比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航天科技下属单位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40,465.56 万元、140,034.48 万元和 84,373.98  6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60.58%、53.78%和 60.73%。究其原因,一方面,基于我国航天工业的总体布局、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目前国内拥有地球同步轨道通信卫星和运载火箭制造能力,且能够商业化应用的研制主体主要集中在航天科技集团系统内,以五院和火箭研究院为主;通信卫星是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从保障国家战略安全角度,有必要更多选用自主可控的国产化产品。五院和火箭研究院研制的地球同步轨道通信卫星、运载火箭产品能够满足商用卫星的发射和运营需求,能够满足卫星安全平稳运行的质量要求。因此,在我国现有航天产业布局情况下,为满足商业卫星发射运营需求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中国卫通主要从五院和火箭研究院采购卫星和运载火箭,是必要和合理的。 发行人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航天科技不进行干预或指导,发行人均已按照交易发生时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和相关审批权限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发行人关联采购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情形。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以对未来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规范,但若上述内控制度得不到有效运行,则可能对关联交易的规范性产生影响。 (二)中星 9A 卫星减值风险 2017 年 6 月,中星 9A 卫星因火箭原因未能到达指定位置,中星 9A 通过消耗自身燃料运行至预定轨道导致使用寿命减少,经评估,中星 9A 使用寿命剩余4.04 年。2017 年 12 月,公司已收到中国人保关于中星 9A 卫星损失的全部理赔款 14,906.67 万美元,上述事项对净损益不产生影响。鉴于中星 9A 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对中星 9A 进行了减值测试,2017 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5,047.09 万元。若中星 9A 的实际剩余使用寿命未能达到评估的 4.04 年,或由于中星 9A 使用寿命缩短导致实际运营时产生的现金流量未能达到预期,则可能存在对中星 9A 再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  6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汇率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 102,958.83 万元、104,766.49 万元和 100,632.56 万元,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332.27 万元、3,838.86万元和-4,782.48 万元。截至 2018 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为 73,980.71 万元。若未来人民币与相应外币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则公司汇兑损益可能增加,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因成本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有所波动,其中一项原因是新建卫星导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建的卫星项目包括中星 6C、中星 18 号等,由于新建卫星投入运营后需要一定的培育期来拓展市场,卫星转发器使用率在运营期的前几年普遍较低,因此随着上述在建的卫星陆续转入固定资产,发行人营业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有所增加。若新建卫星收入未能覆盖增加的折旧成本,将导致公司毛利阶段性下降,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五)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30,448.30 万元、35,310.72 万元和29,377.36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10、6.23 和 6.42。虽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欠款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出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导致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航天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359,236.2452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 99.79%,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本次发行后,仍有可能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进行控制,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6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六、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中星 18 号卫星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做出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但可能会受到国家和产业政策变化、通信卫星运营市场环境变化、用户规模增长变化、建造和运营成本上升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使得项目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具备顺利实施项目的能力,且项目达产后有助于公司服务能力的提高。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培育期,且项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每年产生的折旧费用将出现增加。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和培育,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七、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6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Co.,Ltd. 注册资本:3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忠宝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62585601 联系传真:010-62586677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satcom.com/ 电子信箱:chinasatcom@chinasatcom.com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中国卫通是由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卫通有限的前身为成立于 2001年 11 月 27 日的卫通集团。 卫通集团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0〕73 号)批准,在原邮电部所属的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和原邮电部出资组建的其他卫星、通信公司等有关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通信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446 号)批准,卫通有限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 8,442,988,996.34 元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中国卫通,折股后  6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总股本为 360,000.00 万元,其余 4,842,988,996.34 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国卫通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113P),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60,000 万元。 (二)发起人 中国卫通的发起人股东为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四家发起人股东分别持有中国卫通 88.59%、5.60%、5.60%、0.21%的股份。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航天科技 航天科技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其前身源于 1956 年成立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曾历经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阶段。2017 年 12 月 8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意,航天科技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为有限公司。航天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公司中文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1999 年 6 月 29 日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金 2,000,000 万元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法定代表人  吴燕生 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火箭武器系统、精确制 导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 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 制、试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 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 播电视传输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 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经营范围 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 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6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航天科技最近一年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43,595,008.08  23,617,255.43  1,854,244.58  2018 年度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审计情况  伙)审计。 2、火箭研究院 火箭研究院为航天科技直属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中文名称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成立时间 1957 年 11 月 16 日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 1 号法定代表人  郝照平开办资金 18,595 万元举办单位 航天科技 研究运载火箭技术,促进航天科技发展。航天设备研制,航天技宗旨和业务范围  术开发,信息通信和卫星应用技术开发,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 开发,相关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产品开发与技术服务。 火箭研究院最近一年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5,136,628.51  853,158.45  121,407.22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3、五院 五院为航天科技直属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中文名称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成立时间 1968 年 2 月 20 日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  7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项目  内容法定代表人  张洪太开办资金 19,101 万元举办单位 航天科技 开展空间技术研究,促进航天科技发展;外层空间技术开发;卫宗旨和业务范围  星、飞船及其他航天器研制,空间技术成果推广;空间领域对外 技术交流与合作;卫星应用及空间技术二次开发应用。 五院最近一年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6,089,288.27 3,885,783.70  387,418.30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4、中国金电 中国金电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金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公司中文名称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成立时间 1990 年 3 月 7 日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新安南里甲 1 号法定代表人  蔡洪波 组织开发、研制金融系统电子化项目并筹集和提供资金;开发建 设并经营管理银行清算系统和金融信息系统;承办人民银行系 统、办公自动化和金融系统电子化应用系统的开发、设备配置与经营范围 安装、调试、维修;办理全国金融系统的联行对帐工作;金融电 子化建设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的批发、零售、代购和服务 性租赁;组织、承办金融系统技术设备展览;广告业务。 中国金电最近一年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99,500.20  48,126.02 3,288.55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7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中国卫通的主要发起人股东为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 中国卫通在整体变更设立前为主要发起人股东航天科技下属从事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的专业子公司。中国卫通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未改变其在航天科技中的专业定位。 航天科技为中国卫通的发起人股东之一,主要从事运载火箭、人造卫星、载人飞船和战略、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发射,以及卫星应用、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航天特种技术应用、特种车辆及零部件、空间生物等领域的研究与发展等业务,并持有上述业务的相关资产。中国卫通整体变更设立前后,航天科技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火箭研究院为中国卫通的发起人股东之一,是航天科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运载火箭技术研究、航天设备研制、航天技术开发与服务等业务,并持有上述业务的相关资产。中国卫通整体变更设立前后,火箭研究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院为中国卫通的发起人股东之一,是航天科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外层空间技术开发,卫星、飞船及其他航天器研制,空间技术成果推广,空间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卫星应用及空间技术二次开发应用等业务的事业单位,并持有上述业务的相关资产。中国卫通整体变更设立前后,五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中国卫通系由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继承了卫通有限的主营业务和主要资产。中国卫通整体变更设立时,主要从事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 (五)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及联系 中国卫通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7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具体情况”之“(三)主要业务流程”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中国卫通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来,主要在采购等方面与主要发起人航天科技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卫通整体变更设立前后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关联交易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的相关内容。中国卫通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人员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中国卫通由卫通有限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中国卫通完整继承了卫通有限的全部资产。立信会计师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出具《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2077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中国卫通(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卫通有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 立 信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8,442,988,996.34 元 折 股 , 折 股 后 的 总 股 本 为360,000.00 万元,其余 4,842,988,996.34 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起人出资的部分资产产权名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国卫通正在积极推进将其余资产产权名称变更至发行人名下的相关工作。 (八)公司在设立前剥离非主业资产的情况 中国卫通在整体变更设立前未进行过资产剥离。三、发行人股本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中国卫通是由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卫通有限的前身为成立于 2001年 11 月 27 日的卫通集团。中国卫通自整体变更设立至今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所述。  7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公司设立前的情况 1、卫通集团的历史沿革 卫通有限前身为 2001 年 11 月设立的卫通集团,卫通集团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00〕73 号)批准,在原邮电部所属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和原邮电部出资组建的其他卫星、通信公司等有关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通信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出资人为国务院。 2009 年 2 月 19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实施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100 号)批准同意,卫通集团基础电信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除外)并入中国电信。 2009 年 4 月 2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09]222 号)批准,卫通集团重组并入航天科技,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2、卫通集团改制及卫通有限设立 卫通有限系经航天科技批准,由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50,000.00 万元。具体过程如下: 2009 年 8 月 21 日,卫通集团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改制方案》。 2009 年 8 月 31 日,卫通集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改制方案》。 2009 年 11 月 18 日,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2009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光华审(2009)NZ 字第010631 号)对卫通集团 2009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审计,截至 2009年 6 月 30 日,卫通集团净资产为 492,501.352833 万元。 2009 年 11 月 19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卫通集团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090595171 号)。2009 年 11  7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月 10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鑫诺卫星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090596171 号)。 2009 年 12 月 11 日,航天科技对上述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进行了备案并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科评备字[2009]33 号)。 2009 年 12 月,航天科技和火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共同签署《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约定上述四方共同出资设立卫通有限。 2010 年 2 月 10 日,经航天科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天科经[2010]89 号)批准同意,卫通集团改制为卫通有限。出资方式为:航天科技以其持有的卫通集团全部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评估值为4,800,239,562.38 元,出资比例为 86.55%;火箭研究院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366,142,121.11 元,出资比例为 6.60%;五院以其持有且经评估的鑫诺卫星 15%的股权出资,评估值为 366,142,121.11 元,出资比例为 6.60%;中国金电以其持有且经评估的鑫诺卫星 0.57%的股权出资,评估值为 13,913,400.61 元,出资比例为 0.25%;上述四方共同出资设立卫通有限,出资合计 5,546,437,205.21 元。卫通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 55 亿元,实收资本 55 亿元,全体股东出资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合计 46,437,205.21 元计入卫通有限资本公积。 2010 年 4 月 26 日,卫通有限召开 2010 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0 年 4 月 26 日,卫通有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了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0 年 6 月 28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筹)的验资报告》((2010)京会兴验字第 6-3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28 日,卫通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资本合计人民币 5,546,437,205.21 元,其中实收资本 5,50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46,437,205.21 元。 2010 年 8 月 4 日,卫通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6001)。 卫通有限设立时,出资结构如下:  7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航天科技  476,025.00 86.55% 2 火箭研究院  36,300.00 6.60% 3 五院 36,300.00 6.60% 4 中国金电 1,375.00 0.25%  合 计 550,000.00 100.00% 卫通集团改制设立卫通有限过程中,未履行清产核资,但履行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程序,相关评估报告已经航天科技备案,并获航天科技确认股权变动真实、合法、有效;火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共同参与卫通集团改制,已经航天科技批准,符合有关监管规定;改制方案已经卫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权益已得到充分保护,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卫通有限历次股权结构及股本变化情况 (1)2012 年 9 月:卫通有限等比例分立,注册资本由 550,000.00 万元减至530,000.00 万元 2011 年 10 月 17 日,卫通有限召开 2011 年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卫通有限进行存续分立,卫通有限拟分立为卫通有限和航天四维。分立后,卫通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000 万元,航天四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2011 年 10 月 25 日,卫通有限在中华工商时报刊登了相关分立公告。2011年 11 月 10 日,卫通有限与卫通有限股东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签订了《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之分立协议》。 2011 年 12 月 19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2011)京会兴验字第 6-053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12 月 19 日止,卫通有限已减少实收资本20,000 万元,其中减少航天科技出资 17,310 万元,减少火箭研究院出资 1,320 万元,减少五院出资 1,320 万元,减少中国金电出资 50 万元。卫通有限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53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30,000 万元。 2012 年 9 月 11 日,卫通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7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6001)。 本次分立未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以及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对本次分立的意见和建议。2017 年 11 月 30 日,航天科技作为对所投资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出具《关于确认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的函》,确认本次分立整体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对 2012 年分立时发行人职工代表进行的访谈,被访谈人员对职工安置方案及分立均未提出异议。此次分立不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分立后,卫通有限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航天科技  458,715.00 86.55% 2 火箭研究院  34,980.00 6.60% 3 五院 34,980.00 6.60% 4 中国金电 1,325.00 0.25%  合 计 530,000.00 100.00% 根据 2011 年 10 月 25 日卫通有限在中华工商时报刊登的《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公告》,以及卫通有限与卫通有限股东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签订《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分立协议》,本次分立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为:卫通有限分立时债权由卫通有限继续享有,债务由卫通有限承担、航天四维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分立协议》对于分立方案及分立债权债务承继的约定,卫通有限分立出的航天四维持有中国四维 100%股权和现金资产,卫通有限仅对分立前已有的债务承担责任,不对分立后航天四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2013 年 1 月:卫通有限增资,注册资本由 530,000.00 万元增至624,546.0085 万元 2011 年 11 月 17 日,财政部向航天科技下发《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1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1]382 号),文件明确下达给航天科技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 100,000.00 万元,此  7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项拨款作为国家资本金处理。根据文件附件《2011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的具体安排,其中 50,000.00 万元将用于航天科技所属卫通有限的广播通信卫星运营服务产业项目。 2012 年 12 月 14 日,财政部向航天科技下发《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2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2]459 号),文件中明确下达给航天科技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支出 50,000.00 万元,用于航天科技所属卫通有限广播通信卫星运营服务产业项目。 2012 年 12 月 24 日,卫通有限召开 2012 年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卫通有限以国有资本金增资,同意航天科技对卫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94,546.0085万元。增资部分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航天科技以国有资本投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47,273.00425 万元单方转增资本,其他三方股东放弃资本公积转增权益;另一部分,由航天科技货币增资 47,273.00425 万元。卫通有限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624,546.0085 万元,实收资本为 624,546.0085 万元。 2012 年 12 月,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与中国金电签署《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将卫通有限获得的国有资本金以航天科技增资的方式注入卫通有限。其中,94,546.0085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5,453.991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11 月 8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 0901190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包含航天科技以国有资本投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50,000.00 万元在内的卫通有限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105,736,384.62 元。本次增资以该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在考虑航天科技以国有资本投入形成的资本公积对于卫通有限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后,确定交易价格。2012 年 12 月 26 日,航天科技对上述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进行了评估备案并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Z68920120012387)。 2013 年 1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3]000017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卫通有限合计增加注册资本 94,546.0085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624,546.0085 万元,实收资本 624,546.0085 万元。  7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3 年 1 月 21 日,卫通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6001)。 本次增资后,卫通有限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航天科技  553,261.0085 88.59% 2  火箭研究院  34,980.0000 5.60% 3 五院 34,980.0000 5.60% 4 中国金电 1,325.0000 0.21% 合 计 624,546.0085  100.00% (3)2013 年 5 月:卫通有限更名为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15 日,卫通有限召开 2013 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卫通有限更名为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9 日,卫通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6001)。 (二)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形成情况 中国卫通系由卫通有限于 2017 年 6 月整体变更设立而来,中国卫通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60,0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107 号),报告显示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卫通有限资产总额为 1,265,817.24 万元、负债总额为 421,518.34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844,298.90 万元。 2017 年 1 月 26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拟整体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441-01 号),对卫通有限截至 2016年 6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卫通有限账面净资产为844,298.90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1,020,131.55 万元。2019 年 2 月 18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拟整体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之复核报告》,复核意见  7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为“经复核,在上述评估报告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及披露的特别事项前提下,基于相应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选择了适当的评估方法,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能够反映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2017 年 5 月 4 日,国务院国资委对于上述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70012)。 2017 年 5 月 8 日,卫通有限全体股东签订《关于发起设立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2017 年 6 月 9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446 号),同意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中国卫通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7 年 6 月 6 日,卫通有限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 9 日,卫通有限在中华工商时报刊登了相关《减资公告》,中国卫通拟注册资本由 624,546.0085 万元人民币减资至 360,000.00 万元。 2017 年 6 月 23 日,卫通有限召开第一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卫通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7 年 6 月 26 日,中国卫通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中国卫通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股东监事。 2017 年 6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2077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中国卫通(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中国卫通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8,442,988,996.34 元折合股本人民币 360,000.00 万元,剩余部分 4,842,988,996.3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7 月 24 日,中国卫通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113P)。 本次变更后,中国卫通股权结构如下:  8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股) 占比 1 航天科技  3,189,099,928 88.59% 2 火箭研究院  201,631,262  5.60% 3 五院  201,631,262  5.60% 4 中国金电 7,637,548  0.21% 合 计 3,600,000,000 100.00% (三)航天科技对于发行人历史沿革的整体确认 2017 年 11 月 30 日,航天科技作为对所投资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出具《关于确认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的函》,确认中国卫通历次国有股权出资及国有股权变动真实、合法、有效,历次国有股权出资及国有股权变动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中国卫通股权结构真实、合法、有效,并已经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国有股权登记和设置,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四)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卫通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2 年,卫通有限等比例分立为卫通有限及航天四维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股本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设立前的情况”。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2010 年,卫通有限设立验资 2010 年 6 月 28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筹)的验资报告》((2010)京会兴验字第 6-3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28 日,卫通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资本合计人民币 5,546,437,205.21 元,其中,实收资本 5,5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 46,437,205.21 元。  8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2012 年,卫通有限减资验资 2011 年 12 月 19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2011)京会兴验字第 6-053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12 月 19 日止,卫通有限已减少实收资本20,000 万元,其中减少航天科技出资 17,310 万元,减少火箭研究院出资 1,320 万元,减少五院出资 1,320 万元,减少中国金电出资 50 万元。卫通有限此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3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30,000 万元。 (三)2013 年,卫通有限增资验资 2013 年 1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3]000017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卫通有限合计增加注册资本 94,546.0085 万元,此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624,546.0085 万元,实收资本 624,546.0085 万元。 (四)2017 年,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2017 年 6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12077 号),报告出具结论意见为: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中国卫通(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中国卫通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8,442,988,996.34 元折合股本人民币 360,000.00 万元,剩余部分 4,842,988,996.34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中国卫通系由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以卫通有限截至 2016 年 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8,442,988,996.34 元折合股本人民币 360,000.00 万元,剩余部分 4,842,988,996.34 元计入资本公积。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及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中国卫通已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8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及其职责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中国卫通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职责 1、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是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部门,负责公司的综合协调、公文管理、会议管理、重要活动、督办落实、信息报送、公司档案、印章管理、外事管理及国际化管理工作。 2、企业发展部 企业发展部是公司战略与经营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战略管理、综合经营、组织考核、投资管理、卫星项目评审、公司管理及科技项目工作。 3、上市事务部 上市事务部是承担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职责、开展上市运作和证券事务的部门。负责改制上市、三会管理、信息披露、融资管理及证券事务等工作。  8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4、财务部 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支撑的部门。负责预算管理、核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信息化等工作。 5、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的部门。负责干部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员工发展、薪酬福利及员工关系等工作。 6、卫星项目部 卫星项目部是空间段卫星及其配套系统项目管理的部门。负责卫星项目规划、卫星需求分析、卫星项目论证、卫星项目采购、卫星项目管理、地面系统及应用系统管理及项目支持等工作。 7、市场部 市场部是公司整体市场营销管理、空间段业务销售的部门。负责营销管理、产品管理、价格管理、渠道管理、业务品牌管理、客户开发与产品销售、售前售后管理及客户管理等工作。 8、行政部 行政部是公司行政后勤保障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管理、安全生产、保密保卫管理、后勤保障、质量管理及物资服务采购管理等工作。 9、党群与纪检监察部 党群与纪检监察部是公司党建、纪检监察、企业文化、团委、工会和群众工作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党委、纪检监察、工作、团委、宣传管理及企业文化等工作。 10、法律审计部 法律审计部是公司法务、内审、内控及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全面风险建设的部门。负责制度管理、法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及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  8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基础建设办公室 基础建设办公室是公司土建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立项及基建项目实施管理的工作。 12、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是航天科技科技委的工作接口单位,为公司战略、业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作用。负责技术支持与学术交流等工作。 13、天基信息网络创新论证中心 天基信息网络创新论证中心是公司重大课题创新论证的部门。为公司战略制定、卫星能力建设和卫星应用业务开发等提供决策支持,为航天科技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天基信息网络等重大课题研究论证提供支撑。负责产业发展研究、技术创新研究及业务应用研究等工作。 14、卫星频率轨道资源中心 卫星频率轨道资源中心是卫星网络申报协调和咨询研究的管理部门。负责资源申请、协调维护、技术支撑、规则研究、对外合作、对外咨询及项目配合等工作。 15、宽带事业部 宽带事业部是公司宽带卫星业务应用平台建设、业务运营、营销和客户服务的部门。负责应用平台建设、应用平台运营、产品策划、市场营销与推广、客户开发与产品销售、渠道开发与管理及客户服务等工作。 16、业务运行中心 业务运行中心是公司转发器资源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播出通信保障工作、转发器资源管理、转发器业务管理、转发器客户服务和设备管理及技改与项目配合等工作。 17、卫星测控中心 卫星测控中心是在轨卫星运行管理的部门。负责安全播出和通信保障、卫星管理、项目配合及系统维护等工作。  8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8、北京地球站 负责北京地球站内共用设施、资源及资产管理、维护和后勤保障。负责电力保障、安全保障、后勤管理及资源管理等工作。 19、怀来地球站 负责怀来地球站内共用设施、资源及资产管理、维护和后勤保障。负责电力保障、安全保障、后勤管理及资源管理等工作。 除上述职能和业务部门以外,中国卫通下属公司中,亚太通信、鑫诺卫星、电信研究所为从事具体业务的经营实体,依法独立运营。 (三)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 7 家直接持股的子公司,基本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亚太国际 626,687.48  494,498.90  42,843.21 卫通香港 75,717.87  69,404.88 4,110.27 鑫诺卫星 20,413.68  10,797.86  2,047.42 中广卫 95,951.08  82,275.95  -2,569.44 电信研究所 5,243.28 3,557.36 237.86 东方卫星 207,537.46  207,338.60 9.73 直播星公司 10,468.33  10,468.33 -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1)亚太国际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亚太卫星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6.10.04注册资本  50,000 美元 实收资本 700 美元  8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F Palm Grove House, P. O. Box 3340,注册地址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 Islands主营业务 控股公司 发行人持股 42.86%,新加坡卫星私人有限公司持股 28.57%,光华开发创业持股比例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29%,航天科技卫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4.29% 亚太国际是一家注册于 BVI 的商业公司,其成立主旨是投资控股,本身没有经营业务。公司持有亚太国际 42.86%的股权。 亚太国际持有亚太卫星 51.78%的股权,亚太卫星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6.10.17 9,308.085注册资本 20,000 万港元  实收资本 万港元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 Hamilton HM 11 Bermuda主营业务 控股公司 亚太国际持股 51.78%,航天科技持股 1.45%,卫通香港持股 1.45%,社会持股比例 公众持股 45.32% 亚太卫星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1045,注册于百慕大。亚太卫星于 1996 年设立,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拥有亚太通信等具有实体业务的子公司。报告期内,亚太卫星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2018 年 2017 年度/2017 2016 年度/2016  项目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  104,699.69 104,955.78 105,640.81营业成本  45,299.54 43,228.99  44,877.52营业利润  39,820.69 53,839.39  52,306.06利润总额  52,216.65 53,768.44  52,300.14净利润  42,882.12 43,602.89  42,579.5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81,718.02 81,727.24  81,565.12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 -13,927.54  -78,615.71 -88,505.63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 -55,994.67 20,359.61 -19,759.2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194.67 21,727.40 -25,983.65流动资产  84,344.05 100,257.27  87,530.83非流动资产 542,129.00 510,759.42 489,438.56资产总计  626,473.05 611,016.69 576,969.39  8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 年度/2018 年 2017 年度/2017 2016 年度/2016 项目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计  132,183.72 169,398.95 144,506.46股东权益合计 494,289.32 441,617.74 432,462.94 亚太通信是亚太卫星的核心资产,主要从事卫星空间段运营相关业务。亚太通信拥有完整的卫星空间段资源,运营着亚太 5 号、亚太 6 号、亚太 7 号、亚太9 号、亚太 6C 及亚太 5C 六颗在轨卫星,覆盖亚洲、欧洲、非洲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广播和电信客户提供优质的卫星转发器、卫星通信与卫星电视广播传输服务。亚太通信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01.21 54,250.01注册资本 54,250.01 万港元  实收资本(港元) 万港元 22 Dai Kwai Street, Tai Po Industrial 主要生产注册地址 Estate, Tai Po, New Territories, Hong  香港 Kong.  经营地主营业务 卫星空间段运营持股比例 亚太卫星持股 1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港元) 632,794.36 379,220.50  42,513.62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亚太国际、亚太卫星、亚太通信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8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亚太国际本身没有业务经营,根据亚太国际股东协议对于亚太国际从事主要业务的约定,亚太国际的主旨和业务是投资及持有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亚太卫星的股份或证券。根据亚太国际章程,董事会召开的最低人数为三分之二的董事,如果董事人数不是三的倍数,则为最靠近董事人数三分之二的数字,董事会决议须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与会、投票并无弃权的董事赞成票数方能通过。股东会需要至少三位亲自或委派代表的股东出席,且出席股东或代表须能够代表全部股东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会议案至少需要经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方能生效。另外,亚太国际章程约定,如果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形成合法决议,则亚太国际股东会无权认定该董事会决议无效。 2)中国卫通控制亚太国际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中国卫通认为可以对亚太国际形成控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中国卫通可以控制亚太国际半数以上表决权,拥有对亚太国际的权力 A.中国卫通控制亚太国际的股东会半数以上表决权  8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亚太国际股东中,航科卫星为航天科技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卫通为同一控制关系,自中国卫通划入航天科技后,中国卫通与航科卫星在亚太国际股东会的提案、表决中均保持一致行动,事实上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中国卫通与航科卫星合计持有亚太国际 57.14%股权,控制亚太国际股东会半数以上表决权。另外,作为最终控制方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算户数范围的批复》文件中明确将亚太国际及其下属公司纳入中国卫通合并报表范围。 B.中国卫通控制亚太国际召开董事会最低要求的董事人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亚太国际董事具体构成如下: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1  李忠宝 董事 中国卫通 2  巴日斯 董事 中国卫通 3  程广仁 董事 中国卫通 4  齐良  董事 中国卫通 5  付志恒 董事 航科卫星 6  林暾  董事 新加坡卫星私人有限公司 7  林建顺 董事 新加坡卫星私人有限公司 8  尹衍梁 董事 光华开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  曾达梦  替任董事  光华开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曾达梦先生为尹衍梁先生的替任董事,根据亚太国际公司章程,替任董事由委任董事(委任替任董事的董事)任免。在委任董事不能出席的会议上,替任董事可以履行委任董事的职能、权力和职责,在委任董事无法签署的书面决议案上,替任董事的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亚太国际董事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期初,亚太国际董事为袁洁、卓超、程广仁、齐良、付志恒、林暾、林建顺、尹衍梁、曾达梦,曾达梦为尹衍梁的替任董事,其中袁洁、卓超、程广仁、齐良、付志恒为发行人及关联方提名的董事。2017 年 8 月 29 日,卓超不再担任亚太国际董事,李忠宝担任亚太国际董事。2018 年 4 月 1 日,袁洁不再担任亚太国际董事,巴日斯担任亚太国际董事。亚太国际部分董事同时在中国卫通任职,其中,李忠宝同时任中国卫通董事长,巴日斯、程广仁同时任中国卫通董事,齐良同时任中国卫通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亚太国际公司章程规则,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及其关联方能够控制亚太 9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国际 5 名董事,能够达到亚太国际董事会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具备形成有效董事会决议的条件。 C.亚太国际股东协议约定的股东一致同意事项为保护性权利 亚太国际现行有效的股东协议约定了 29 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进行的事项,主要包括:从事投资及持有亚太卫星的股份或证券以外的任何业务,认购、收购或出售任何亚太卫星股份、更改其名称或其组织大纲或章程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二条,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投资方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上述须经亚太国际全体股东同意的事项主要出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目的,与亚太国际正常经营不直接相关,属于保护性条款,根据前述《企业会计准则》条款理解,不应阻止中国卫通对亚太国际拥有权力。 ②中国卫通通过参与亚太国际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亚太国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中国卫通通过投资亚太国际所取得的回报主要为投资亚太国际及其下属亚太卫星等主体的投资收益,该回报根据亚太卫星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变动,为可变回报。报告期内,不存在除中国卫通自身之外的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中国卫通作为股东行使相关权利的情形。中国卫通有能力运用对亚太国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③亚太国际实际运营中各股东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各股东未能达成一致,导致相关事项被否决致使亚太国际无法实施相关事项的情形。报告期内,中国卫通与航科卫星在亚太国际股东会的提案、表决中均保持一致行动。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将亚太国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于亚太国际形成控制,其他股东及委派董事对此不存在异议,亚太国际其他股东及委派董事没有在亚太国际重大决策中提出过反对意见。 ④与航科卫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中国卫通与航科卫星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9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A.中国卫通、航科卫星在按照亚太国际章程的规定需要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时,应告知相对方,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共同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在不损害航科卫星权益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以中国卫通的意见为最终意见,航科卫星应当根据该最终意见在亚太国际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提案权。 B.在亚太国际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前,中国卫通应与航科卫星充分沟通协商,就双方行使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会或促使相关董事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在不损害航科卫星权益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以中国卫通的意见为最终表决意见,航科卫星应当根据该最终表决意见在亚太国际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C.如任何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出席需要行使董事/股东权利的场合时,该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承诺委托代理人出席该等场合并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董事/股东权利。 发行人与航科卫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确认双方自中国卫通划入航天科技之后的一致行动关系,而非为了将亚太卫星合并报表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了中国卫通与航科卫星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提案、表决方面保持一致的历史事实及未来继续保持一致行动的安排。发行人与航科卫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而非采用委托表决权的方式符合历史事实,也符合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中国卫通通过亚太国际控制亚太卫星的情况 报告期内,亚太卫星为亚太国际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发行人通过控制亚太国际进而持有亚太卫星 51.78%股份,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卫通香港持有亚太卫星 1.45%股份,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50%,经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控制的要求,中国卫通构成对于亚太卫星的控制。 亚太卫星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不存在限制亚太国际及卫通香港作为股东行使表决权的特殊性条款。在亚太卫星于香港联交所发布的 2016 年、2017 年和2018 年年度报告中,将中国卫通视为拥有亚太卫星已发行股本 53.22%、53.22%、53.23%权益之股东,该比例即为中国卫通通过亚太国际持有亚太卫星已发行股  9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以及通过卫通香港持有亚太卫星已发行股本的合计比例。另外,亚太卫星非独立董事构成与亚太国际董事构成一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亚太卫星非独立董事分别为李忠宝、巴日斯、程广仁、齐良、付志恒、林暾、林建顺、尹衍梁、曾达梦,其中,程广仁和齐良为执行董事,曾达梦为尹衍梁的替任董事。 综上,中国卫通将亚太国际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的,中国卫通拥有对亚太国际的权力,通过参与亚太国际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亚太国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中国卫通通过一致行动安排拥有过半数表决权,中国卫通及关联方提名董事占据亚太国际多数。根据上述情况整体判断,中国卫通可以控制亚太国际,同时中国卫通通过亚太国际控制亚太卫星,将亚太国际和亚太卫星等相关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卫通香港公司名称 中国卫星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6.20  9,279 万注册资本 9,279 万美元 实收资本  美元  香港柴湾业街 1 号新华丰中心 21 号楼 主要生产注册地址  香港  2017 室  经营地主营业务 卫星空间段运营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股 100% (3)鑫诺卫星公司名称 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05.31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000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6 号楼 2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汪鸿滨  层  卫星通信系统的开发、管理;通信卫星转发器的租赁;卫星通信网的开发  建设;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卫星相关工程  的承包、开发;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广播器材、计算经营范围 机软硬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  务;软件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9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4)中广卫公司名称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4.10.12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东  一般许可项目:承包有关卫星通信工程;卫星通信设备的销售和维修服务;  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5)电信研究所公司名称 北京卫星电信研究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8.06.17注册资本 3,235.08 万元 实收资本  3,235.08 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 郑涛  卫星电信技术、电信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销售电子产品、通讯  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仪器仪表维修;货物经营范围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6)东方卫星公司名称 中国东方通信卫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5.04.22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2 号第十层 法定代表人 李忠宝  卫星的测控系统;进出口业务;国内卫星通信及广播网有关设备的设计、  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技术咨询、工程承包;境内、外通信系统投资、  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开展卫星通信及广播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企业依法经营范围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7)直播星公司公司名称 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12.04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忠宝  9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卫星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覆盖与接收服务;卫星广播电视传输、覆盖、 接收系统的设计、调试、测试、监测等服务;卫星的投资与管理以及与卫经营范围 星技术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2、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公司名称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中小企业孵化基地 B 栋 18 号负责人 陈炳江成立日期 2015.08.19营业期限 长期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业务范围详见许可经营范围,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3 日);  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经营范围  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持有股权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1.10.10  650,000注册资本 6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1 号-01 至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 03 层,07 至 09 层主营业务 航天科技内部财务公司 航天科技持股 30.2%,火箭研究院持股 14.56%,五院持股 10.92%,上海航 天技术研究院持股 10.01%,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持股 9.1%,西安航天科技 工业公司持股 7.29%,长城工业持股 5.46%,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持 股 2.73%,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64%,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持股 1.82%,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持股 1.82%,中国卫通持股 0.91%,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68%,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 股 0.48%,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持股 0.48%,中国四维测绘技术 有限公司持股 0.45%,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0.4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13,090,455.57  1,030,523.49 137,940.89 9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10.29  61,893.5568注册资本 61,893.5568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 大厦五层主营业务 以卫星网络为主的全媒体数字发行运营商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6.22%,中国卫通持股 27.92%,上海文化广播持股比例 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80%,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38,092.24 24,690.26 -17,010.97  2018 年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审计情况  伙)审计。 (3)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11.03注册资本 6,200 万元  实收资本 6,200 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 88 号 3 幢二层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 N211 至 N214、N216 至 N226主营业务 航天行业性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长城工业持股 48.39%,中国卫星持股 19.35%,中国卫通持股 16.13%,航持股比例 科新世纪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16.1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12,881.22 4,538.07  108.98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4)中卫普信宽带通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中卫普信宽带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03.03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2 号楼 2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 层主营业务 卫星应用服务持股比例 泰星泛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80%,中国卫通持股 20%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9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4,656.62 4,616.00 -63.42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5)东方红卫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方红卫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10.24 200,000.00 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 61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 主营业务 低轨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及相关服务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5%,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合伙)持股 15%,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5%,中国空间技术研究 院持股 12.5%,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12.5%,国新国同(浙 持股比例 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 7.5%,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5%,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中国电子进 出口有限公司持股 2.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177,532.67  177,504.82  -2,495.18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6)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12.29 1,200,000.00 注册资本  1,2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6 号航天科技大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 厦4层 主营业务 投资与资产管理  9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68%,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持股 17.9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6.84%,国新国同(浙 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2.38%,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 5.63%,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5.44%,中 国进出口银行持股 4.92%,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17%,中 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67%,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67%,四维高景卫星遥感有限公司持股 1.62%,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持股比例 持股 1.08%,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83%,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股 0.81%,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81%,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0.74%,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持股 0.67%,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 司持股 0.54%,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0.42%,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0.40%,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31%,中国航天时代电 子有限公司持股 0.20%,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13%,中国航天 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持股 0.0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元)  1,928,110 1,603,563 165,230 审计情况 2018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7)北京北大商学网教育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北大商学网教育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10.24 注册资本  1,998 万元  实收资本  1,998 万元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  B207 室 主营业务  音像制品批发与零售 菲菲森旺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5%,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持股比例 15%,北京北大纵横联合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2%,其他股东持有 18% 北京北大商学网教育有限公司在 2012 年 10 月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发行人已对北京北大商学网教育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北大商学网教育有限公司清理的议案》,考虑到北京北大商学网教育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已经全部计提损失,依据工商对吊销北京北大商学网教育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由外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财务核销,后续作为“账销案存”事项继续管理,待清算完成后进行销案。  9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六、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图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发起人包括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和中国金电,持有 5%以上的股东为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航天科技。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164 号),原则同意航天科技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同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航天科技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接受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航天科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对所投资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所投资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航天科技持有发行人88.59%股份。 2018 年 5 月 18 日,航天科技出具《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制改制及实际控制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自中国卫通划  9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入本公司以来,本公司始终直接持有占中国卫通绝对控股比例的股份,并作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依法对中国卫通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本公司能够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对中国卫通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实际控制;中国卫通的董事会的法定人数为 9 人,其中本公司提名 6 人,本公司能够通过提名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对中国卫通董事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中国卫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在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职权。国务院国资委不参与中国卫通的人事任免及各项决议形成过程。”认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航天科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惯例。 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之“(二)发起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航天科技控制的主要二级企业、直属事业单位及三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不包括中国卫通及下属公司):  10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航天科技控制的主要二级企业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成立 注册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时间 (万元)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万元) (万元) (万元)  卫星及火箭发射服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 1980 年 10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 300,000 北京市 100  务总承包及相关产 1,371,458 597,599 42,476 有限公司 月 16 日 经审计  品的进出口贸易  吸收成员单位存  款、对成员单位办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 2001 年 10  理贷款及融资租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 650,000 北京市 30.20  13,090,455.57 1,030,523.49 137,940.89 责任公司 月 10 日  赁、办理内部转账、  经审计  结算、有价证券投  资  投资与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航天科技成果  的转化开发、技术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2006 年 12  咨询、技术服务;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 742,500 北京市 26.44  1,928,110 1,603,563  165,230 公司 月 29 日  卫星应用系统产  经审计  品、电子通讯设备、  软件产品的开发及  系统集成;物业管  理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 2000 年 12 软件开发、技术服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 27,743.9 北京市 45.18  138,053  66,231  -10,218 技术有限公司  月 12 日  务  经审计 航天时代置业发展 2007 年 3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  60,000 北京市 100.00 房地产开发等 95,929.43 85,881.23  8,749.34 有限公司 15 日 经审计  项目投资、境外工 航天长征国际贸易 2006 年 9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6  30,000 北京市 30.00 程承包、货物进出  370,763  43,896 13,686 有限公司  8日 经审计  口等  测绘仪器及设备、  航空遥感、地图产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 1992 年 5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 65,276.5 北京市 89.70 品等高新测绘技术  216,213 205,959 4,204 有限公司  28 日 经审计  产品的开发、研制、  生产销售  10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成立 注册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时间 (万元)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万元) (万元) (万元) 中国长江动力集团 1988 年 9 月  湖北省武 汽轮机研发、制造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8  25,055  80.00 338,314.24 -11,154.18 -5,821.49 有限公司  23 日 汉市 和销售  所 印刷材料,膜材料 及涂层材料,图像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 1992 年 4 月  河北省保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 306,006  100.00 信息材料,精细化 1,070,102.52 649,564.49 25,257.38 公司  15 日 定市 经审计 工等的制造、销售、 服务和进出口 固体火箭技术应 陕西航天科技集团 1993 年 7 月  陕西省西 用、精细化工、复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0 70,000  100.00  424689  141,713  14,562 有限公司  23 日 安市 合材料、特种金属 经审计 材料及装备等 航天产品、通用设 上海航天工业(集 1993 年 6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1 70,000 上海市 100.00 备、硅材料、复合 2,039,667  729,225  -56,768 团)有限公司  1日 经审计 材料等 汽车零部件、智能 四川航天工业集团 1997 年 3 月  四川省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2 50,000  100.00 装备、建筑施工、 999,953.74 129,317.87 10,043.18 有限公司  25 日 都市  (特殊普通合伙) 现代物流等 四川航天长征装备 四川省成 航天专用设备、机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3 1997 年 22,000  100.00  497,172  119,125 1,511 制造有限公司  都市 械设备制造等 经审计 四川航天烽火伺服 四川省成 航天专用设备、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4 1983 年 16,000  100.00  159,866  50,477 6,590 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都市 械设备制造等 (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航天川南火工 四川省泸 航天专用设备、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5 1970 年 10,000  100.00  220,850  132,470  18,901 技术有限公司  州市 械设备制造等 (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航天中天动力 四川省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6 1998 年 10,000  100.00 涡喷发动机 52,332  28,634 2,992 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都市  (特殊普通合伙) 10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成立 注册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时间 (万元)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万元)  (万元) (万元) 航天伺服控制系 统、流体传动及液 压控制设备、机电 控制设备、电液伺 北京实验工厂有限 1983 年 3 月  服阀变频驱动器、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7  6,777 北京市 100.00  156,893.14 91,432.32  7,308.03 责任公司 15 日  液压泵、气动机、  经审计 微特电机、液压能 源、高精密传感器、 自动控制设备的研 制、生产和销售  2、航天科技直属事业单位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 广东省深 1 36,445 科技项目开发、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等  161,625 137,704 22,055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究院  圳市  运载火箭技术的研发;航天设备研制;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 2 18,595 北京市 信息通信和卫星应用技术开发、计算 5,136,628.51  853,158.45  121,407.22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究院  机硬件和软件技术开发  陕西省西 3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 9,572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航天产品研制  2,272,023 1,239,724 120,328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市  外层空间技术开发;卫星、飞船及其 4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19,101 北京市 6,089,288.27 3,885,783.70 387,418.30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他航天器的研制  陕西省西 航天火箭推进技术研究、航天惯性器 5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2,301  3,301,278.99 1,825,305.31 122,806.91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市 件技术研究 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 惯性导航、测控通信、特种电子器件 6 574 北京市  22,601  10,002  -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究院 等产品研制 10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空气 动力技术应用与试验、空气动力相关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 7 56,300  北京市  设备设计制造、特种飞行器总体设计  1,485,699  917,835  58,321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术研究院 与制造、环保工程应用、测控及传感 器技术应用 信息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计算机软 件与产品开发,系统集成与网络技术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  开发,信息采集处理与服务,信息资 8 3,158  北京市  84,579 44,991  7,88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工程研究院  源管理,信息产品研制,翻译服务, 相关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相关杂志 出版  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  航天遥感应用研究,卫星应用工程实 9 517 北京市  138304 94773 261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心  施  四川省成 10 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 2,291 航天产品研制与技术服务 1,850,965  704,521  59,121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都市 卫星和火箭研制及相关技术应用,武 11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1,957  上海市  6,038,789  2,979,154  380,128 2018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器系统研发 3、航天科技控制的主要三级企业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中国航天工业科学技术 1983 年 9 月  咨询业务、科技推广与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  1,500 北京市 100  2,499  2,305  23 咨询有限公司  28 日 应用服务 经审计 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 1995 年 1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 791.92 北京市 100 展览  26,174 15,687 2,020 公司 10 日 经审计 中国长城工业上海有限 1983 年 8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  5,000 上海市 100 商务贸易 31,680  4,637  394 公司 30 日 经审计 中国长城工业广州有限 1984 年 4 月 广东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  6,178 100 商务贸易 30,037 13,136  433 公司 18 日 广州市 经审计  10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1997 年 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 航天长城贸易有限公司 17,000 北京市 100 商务贸易  124,604 32,991  6,075 17 日  经审计 北京大观园酒店有限责 2006 年 5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6  16,000 北京市 100 商务贸易 32,616 12,304 78 任公司  15 日  经审计 1993 年 2 月  广东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 广州宇航通讯有限公司 2,000  100 商务贸易 11,282  4,598 -30 13 日 广州市  经审计 长城工业(厦门)有限 1989 年 6 月  福建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  1,000  100 商务贸易 6,567  4,272 221 公司 12 日 厦门市  经审计 中国长城工业大连有限 1983 年 12 月  辽宁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 348 100 商务贸易 1,636  515  58 公司 19 日 大连市  经审计 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 1996 年 6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0 16,000 香港 100 宇航贸易  119,716 44,058  2,488 公司 11 日  经审计 2009 年 1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1 中国长城巴黎房产公司 100 巴黎 100 房屋租赁 1,565  1,557  1 26 日  经审计 1992 年 8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2 上海凯兴实业有限公司 500 上海市 100 商务贸易 15,702  2,047 292 12 日  经审计 上海星泰物业管理有限 1996 年 4 月 2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3  400 上海市 100 商务贸易 3,541  2,123 475 公司 日 经审计 航天(北京)物流有限 2011 年 3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4  3,000 北京市 40 商务贸易 18,672  2,103 588 公司 21 日  经审计 北京腾宇信维科技有限 2001 年 8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5  331 北京市 100 宇航贸易 405  405  0 公司 28 日  经审计 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2009 年 12 月  非证券业务 的投资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6 10,000 北京市 49.90 14,909 14,365  1174 (北京)有限公司 24 日 理、咨询 (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 3 月 100,00 融资租赁、租赁业务、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7 航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市 55.00  234,131.36 109,317.10 4,260.72 19 日  0 租赁交易咨询担保  经审计 航天高新(苏州)创业 2011 年 12 月  江苏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18  1,000  70.00 创业投资管理  5,344.65 3,422.54 2,394.33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日 苏州市  经审计 无锡航天国华股权投资 2011 年 12 月  江苏省 管理私募股 权投资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9  1,000  51.00 1,086.03 1,057.32  2.95 管理有限公司 7日 无锡市 金  (特殊普通合伙) 150,00 开曼群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0 易颖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100.00 股权投资  22,2371 22,2371 26,442  0 岛  经审计 10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北京航天新概念软件有 2001 年 5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1  2,000 北京市 66.7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3,468 2,894 -742 限公司  16 日 经审计 陕西神舟航天软件股份 1997 年 8 月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2  670  74.6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268  451  1.35 有限公司 26 日 西安市 经审计 上海神舟航天软件技术 2008 年 10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3  500 上海市 1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995  2,014  54 有限公司 14 日 经审计 航天四创科技有限责任 1995 年 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4  9,000 北京市 1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7,962  9,610 1084 公司 12 日 经审计 天津神舟通用数据技术 2008 年 1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5  6,000 天津市 48.5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9,816  7,881 143.7 有限公司 14 日 经审计 航天(北京)科技文化 2009 年 9 月 8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6  550 北京市 5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149  985.1  3.7 发展有限公司 日  经审计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 1993 年 5 月  山东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7  5,000  34.2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3,886 18,048 1414 公司 19 日 济南市 经审计 神舟航天软件(济南) 2012 年 12 月  山东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8  5,000 1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7,812  5,294 45.2 有限公司 25 日 济南市 经审计 济南航天德标牙科技术 2012 年 10 月  山东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29  1,200  45.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191 466  0 有限公司 16 日 济南市 经审计  RFID 产品、电源及新 深圳市航天新创科技有 2009 年 4 月  广东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0  5,000 100.00 材料等研发、生产与销 7537  7089  666 限公司  27 日 深圳市 (特殊普通合伙)  售  航天科技成果展览;组 北京航天博物馆有限责 1992 年 2 月 1 2,540.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1  北京市 100.00 织展销会;信息咨询服 2,346.07 1,939.43 12.32 任公司  日 61 经审计  务等  未开展任何业务,目前  英属维 ASTROTECH GROUP 5 万美 持有中国航 天万源国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2  1997 年 4 月  尔京群 100.00  41,081.93 41,081.93 -0.62 LIMITED  元 际(集团) 有限公司  经审计  岛  60.64%股权 10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加工汽化炉 及关键设  备;施工总承包、专业  承包、工程勘察设计、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 2007 年 6 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3 41,230 北京市 45.98 工程咨询;工程技术研 367,530.83 266,209.42 22,673.58 有限公司 22 日  (特殊普通合伙)  究与试验发展;压力管  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  等  航天科技产品、卫星应 2002 年 3 月  用产品、电子产品、通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4 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 45,500 北京市 100.00  44,286.36 44,136.99 1,849.64 21 日 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服  经审计  务等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1998 年 3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5 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 18,000 北京市 43.80 计算机软件、通讯产品的 35,740.21 26,290.50 1,117.20 27 日 经审计  技术开发、服务等  航天技术的 开发和应 天津航天长征技术发展 2008 年 1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6  9,000 天津市 88.00 用、航天技术相关产业  34,924.25 33,227.79  12.99 有限公司 28 日 经审计  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 1993 年 7 月 9 12,884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7 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0 品、塑料制品、文具用 193,306.81 39,799.06 5,680.55 日 .1 经审计  品、非金属制品等 北京航天万源科技有限 1992 年 10 月 20,020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8  北京市 100.00  185,800.58 108,837.10 3,950.32 公司 22 日 .7 口、技术进出口 经审计  金属结构件、机械零部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 1986 年 8 月  山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39 80,000 100.00 件、起重机械及设备的 512,518.34 190,289.33 14,220.31 责任公司 27 日 长治市  经审计  制造、销售等  电工器材及其配件、日 1983 年 3 月 7 33,907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0 首都航天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0 用电器、金属制品、仪 1,250,878.90 325,821.28 8,121.55 日 .6 经审计  器仪表的制造、加工等 四维高景卫星遥感有限 2016 年 4 月  浙江省 遥感卫星数 据应用服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1 12,000  42.50  121,491 120,777 575 公司 14 日 杭州市 务  经审计 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 2009 年 7 月 3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2 33,653 北京市 100.00 工业控制 174,801  42,850 -69,912 公司 日 经审计  10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北京翔宇空间技术有限 1993 年 4 月 5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3  3,000 北京市 100.00 航天服务 35,724  8,514  3,329 公司 日 经审计 航天神舟智慧系统技术 1997 年 4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4  9,900 北京市 20.20 工业控制 12,418  11,103 337 有限公司 30 日 经审计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 1997 年 8 月 118,2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45  北京市 51.46 卫星应用 1,043,183.53 663,469.14 46,908.16 限公司  21 日  8.91  (特殊普通合伙) 航天神舟科技发展有限 2008 年 1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6 17,000 天津市 70.59 卫星应用 24,401  20,269  1,380 公司 24 日 经审计 北京中关村航天创新园 2011 年 10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7  2,200 北京市 35.00 航天服务 9,902  3,197 197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日 经审计 航天神舟生物科技集团 1995 年 11 月 37,774 空间生物原 料药的研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8  北京市 100.00 152,310  63,786  9,636 有限公司 10 日 .60 发、生产和销售等 经审计 北京神舟天辰物业服务 2008 年 10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49  1,000 北京市 100.00 航天服务 30,422  11,718  1283 有限公司 9日 经审计  特种泵、智能仪器仪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 1999 年 12 月 63,820 陕西省 50  42.36 液力变矩器、液压传动系 449,714.65 270,688.79 3,385.00 务所(特殊普通合 份有限公司  24 日 .63 西安市  列产品  伙)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西安航天金通物资有限 陕西省 新材料研究 及技术推 51  1994 年 426  100.00  13,343.53 1,259.32  1.44 务所(特殊普通合 责任公司  西安市 广  伙) 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 1991 年 4 月 6,688.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2  北京市 100.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74,312 28,543  2811 公司 22 日 07 经审计 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 1995 年 4 月 6 33,743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3 100.00 惯性导航产品 91,255  61,607  8 公司 日  .56 宝鸡市 经审计 北京兴华机械厂有限公 1991 年 8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4 18,965 北京市 100.00 惯性导航产品 55,779  47,155  6 司 27 日 经审计 北京建华电子仪器有限 1987 年 3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5  267 北京市 100.00 仪器仪表制造  3,577  1,532 47 公司 23 日 经审计 上海科学仪器厂有限公 1989 年 9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6  4,506 上海市 100.00 仪器仪表制造 57,192  19,645 77 司 19 日 经审计 浙江航天时代电子有限 1983 年 3 月 2 1,765. 浙江省 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7 100.00  19,559  18,399  1 公司 日 4 杭州市 制造  经审计 10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1989 年 8 月  广西省 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8 桂林航天电器有限公司 2,554 100.00  13,031  7,942  -265 30 日 桂林市 业  经审计 重庆巴山仪器有限责任 1983 年 5 月 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59  3,290 重庆市 100.00  34,782  6,262 3 公司 日  传输服务 经审计 1997 年 3 月 17,314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60 陕西苍松机械有限公司  1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81,325 70,279  136 11 日 .56 西安市 经审计 北京光华无线电有限公 1983 年 3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61  4,337 北京市 100.00 仪器仪表制造  43,056 10,782  47 司 20 日  经审计  河南省 河南通达航天电器有限 2000 年 3 月 9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62  2,008 驻马店 100.00 仪器仪表制造  17,725 13,000 5 公司 日 经审计  市 2008 年 7 月 17,119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63 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 32.70 环境综合治理  81,490 44,833 2,222 30 日 .41  经审计 北京航天易联科技发展 2010 年 12 月  光纤传感业务、测控业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64  5,000 北京市 44.00  28,793 15,383 2,084 有限公司 2日  务  经审计  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检  测;工程设计;计算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北京航天益森风洞工程 2010 年 4 月 65  3,000 北京市 100.00 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  26,893  9,275 2,138 务所(特殊普通合 技术有限公司 29 日  备;维修机械设备;专  伙)  业承包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航天南洋(浙江)科技 2005 年 4 月 3,917. 浙江省 66  60.00 传感器、通讯设备等  120,085 12,876 3,556 务所(特殊普通合 有限公司 13 日 91 德清县  伙) 北京航天神建工程设计 2010 年 10 月  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67  150 北京市 100.00 1,191.82 676.36 165.76 有限公司 19 日 程项目管理  (特殊普通合伙)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航天兴科高新技术 2001 年 11 月  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68 50 北京市 80.00  856.73 370.33 29.10 有限公司 23 日 算机、软件、电子产品、 (特殊普通合伙)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  10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  电池组件及 光伏电站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 1998 年 5 月 143,4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69  上海市 33.26 系统集成以 及车用电 1,146,686.77 669,797.79 3,192.46 有限公司 28 日  5.23 (特殊普通合伙)  子产品和新 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等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 2009 年 2 月  动力、便携、储能电源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0 36,483 上海市 57.29 54,546.20 42,714.38 266.36 责任公司 14 日 系统设计、集成和销售 经审计  广播电视设备、广播电 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 1995 年 10 月 16,100 视接收机、 电子计算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1  上海市 100.00 28,750.23 26,087.23 707.88 限公司  26 日 .69 机、电子照明器具、家 经审计  用电器、百货的经营等  航天产品、空调产品、 上海新力机器厂有限公 1979 年 1 月 1 6,762.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2  上海市 100.00 锻压产品、工业专用设 58,308.75 8,749.76 318.98 司 日 25 经审计  备等  稀土电机领 域内的研 上海航天万源稀土电机 2006 年 9 月 4 发和开发、技术转让、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3  1,000 上海市 100.00 21,247.41 -3,249.33 -1,392.00 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日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经审计  等。 无锡航天七三八健康管 2015 年 3 月  江苏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4  500  100.00 健康咨询服务  806.57  746.82 127.19 理有限公司  15 日 无锡市 经审计 四维世景科技(北京) 2012 年 1 月  遥感影像数 据增值服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5  1,000 北京市 69.00  2,907  2,720 51 有限公司 20 日 务 经审计 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 2012 年 1 月 9 高分影像数 据处理及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6  1,000 北京市 85.00  12,509  2,628  1,331 有限公司 日  遥感卫星影像销售 经审计  雷达、导航、通讯、广  播电视设备、传输、电 上海航天有线电厂有限 1995 年 5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7 12,000 上海市 100.00 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68,310.53 18,359.09  -18.47 公司 29 日 经审计  家电、微电 机安全设  备,电子产品制造等  货物与技术 的进出口 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 1993 年 11 月  业务,货运代理,仓储,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8  3,000 上海市 100.00 179,393.22 17,342.61 2,539.61 司 2日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 经审计  理,国内商业等  11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航天产品的研发、销售  及相关业务,对工业企  业投资经营,汽车燃气 上海航天能源股份有限 1994 年 3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79 12,755 上海市 52.19 装置、汽车加气站设备 152,002.33 55,713.88 2,828.39 公司 21 日  经审计  的设计、安装、销售,  润滑油的销售,汽车燃  气装置,加气站设备等  内蒙古 多晶硅及下游产品、副 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 2007 年 5 月 221,22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0  呼和浩 100.00 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 134,622.24 -4,694.48 1,623.95 任公司  17 日  9  经审计  特市  售等  电子产品及 通讯设 备  设计、销售,办公房出 1993 年 8 月  租,经济信息咨询,汽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1 上海航天实业有限公司 4,500 上海市 100.00  19,474.59 11,492.67 1,952.53 12 日 车燃气装置、汽车加气  经审计  站设备的设计、销售、  安装等 天津生态城航天置业有 2015 年 1 月 7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2 10,000 天津市 100.00 房地产开发  18,397 11,430  7,385 限公司  日 经审计 航天时代置业发展(西 2010 年 2 月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3 28,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  18,296 13,335 820 安)有限公司 10 日 西安市 经审计 北京航天时代天盛物业 2010 年 10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4  800 北京市 62.40 物业管理 2,129  1,039 96 管理有限公司 4日 经审计 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 2011 年 11 月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5  6,380 北京市 47 电子商务等  12,881.22 4,538.07 108.98 限公司  3日 经审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航天神洁(北京)环保 2013 年 10 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86  1,000 北京市 34.00 技术推广、产品设计、 1,636  1,145 82 科技有限公司 31 日 (特殊普通合伙)  销售自行开 发后的产  品 11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感光材料、涤纶薄膜的  生产销售;影像接受材  料、印刷配套设备和器 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 1996 年 4 月 104,42 河南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7  90.00 材的经销;涤纶树脂有 381,073.86 192,992.13 2,598.70 公司 26 日  0.00 南阳市 经审计  机物的技术开发,各类  货物和技术 的进出口  业务  聚酯片基、聚酯薄膜、  复合薄膜、特种薄膜、 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 2006 年 1 月  安徽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8 67,506 100.00 膜材料、涂层加工;电 176,823.77 55,818.48 2,135.40 公司 18 日 合肥市 经审计  子成像基材、信息记录  材料制造等  感光材料和 精细化工 沈阳感光化工研究院有 1997 年 4 月 1 辽宁省 产品的开发研制;来料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89  3,000 100.00  14,450.50 5,048.10 1,705.58 限公司  日 沈阳市 加工、技术咨询、技术  经审计  转让等 1999 年 6 月  机制纸、涂 塑纸的生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0 上海乐凯纸业有限公司 8,480 上海市 100.00  7,568.84 -966.77  39.00 21 日 产、加工、销售 经审计 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 1998 年 2 月  河北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1  4,000 100.00 工程设计 11,185.88 9,400.93 127.87 有限公司 27 日 保定市 经审计 南阳乐凯华光资产管理 2010 年 5 月  河南省 企业资产管 理及商务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2  100  100.00  4,099.43 3,643.49  61.02 有限公司 19 日 南阳市 信息咨询  经审计 1985 年 3 月 8 自有房产物业管理(出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3 北京乐凯科技有限公司 7,800 北京市 100.00  16,981.15 14,147.25 261.96 日  租写字间) 经审计 保定乐凯宏达实业有限 2003 年 11 月 71,183 河北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4 100.00 产业投资管理 73,243.88 72,753.41 294.57 公司 13 日 .65 保定市 经审计 保定乐凯物业服务有限 2008 年 9 月 8 河北省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清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5 60  100.00 220.64  72.55  25.40 公司 日 保定市 洁服务、房产信息咨询  经审计  数码影像设备、数码影 保定乐凯数码影像有限 2001 年 5 月  河北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6  5,000 100.00 像消耗材料的生产、加 2,233.81 -2,042.67  14.14 公司 14 日 保定市 经审计  工、销售 11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彩色相纸、感光材料、  信息影像材 料加工用  药液及相关化学品、影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1998 年 1 月 37,299 河北省 9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34.11 像输出设备、数码影像 235,685.88 170,243.52 2,139.20 务所(特殊普通合 16 日 .17 保定市  材料、膜及带涂层的膜 伙)  类加工产品的研制、生  产、销售等  其他专用化 学产品的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 2002 年 9 月  河北省 研发、生产、销售;信  2018 年财务数据未 98 508.26  39.15  10,681.55 10,029.10  722.42 司 25 日 保定市 息化学品研发、生产、  经审计  销售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 2005 年 2 月 3 河北省 热敏磁票、磁条、磁卡 99 12,280  30.61  66,303.17 61,881.90 10,306.28 务所(特殊普通合 限公司  日 保定市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伙)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 1986 年 11 月 271,92 湖北省 电子信息产 品的研发 1,246,224.9100  28.42 2,585,306.81 49,866.24 事务所(特殊普通 有限公司 15 日  7.13 武汉市 与生产  4  合伙)  文化创意、技术开发咨 北京航天宏康信息技术 1997 年 1 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01  1,000 北京市 100.00 询转让和物 业经营服  2,432  1,425 104 有限公司 15 日  (特殊普通合伙)  务业  承担各类压 力容器和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北京航天特种设备检测 1993 年 3 月  气瓶的检验 及管道的102  500 北京市 100.00  2,623  1,015 105 务所(特殊普通合 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26 日 无损检测;压力容器修  伙)  复、管道的焊接等  信息化学品、信息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2016 年 4 月  河北省103 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2,988 100.00 材料、塑料薄膜、医疗 34,857.09 26,899.37 4,718.76 务所(特殊普通合 25 日 保定市  器械等的生产销售 伙)  智慧城市体系研发、设 深圳航天智慧城市系统 2016 年 8 月  广东省 计;智慧城市规划;卫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04  5,000  58.80  10364 7458 65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5 日 深圳市 星应用系统 技术服务  (特殊普通合伙)  等 11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高分子材料 、复合材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 13,243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05  2002 年 12 月 35.97 料、金属材料开发、研 144,335 61,958  713 有限公司  .9 西安市 经审计  制与生产销售 陕西航天龙腾汽车服务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06  2001 年 8 月 11,033  63.12 汽车销售及维修 214,563 29,266 2,727 有限公司 西安市 经审计 常州山由帝杉防护材料 21,601 江苏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07  2005 年 9 月 69.29 太阳膜生产销售  31,965 20,508 3,125 制造有限公司 .03 常州市 经审计  机械产品制造和销售;  压力容器的 设计、制 西安航天动力机械有限 9,651. 陕西省 造、安装、销售;机械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08  1995 年 4 月 100.00 175,711 98,452 12,288 公司 51 西安市 式停车设备的设计、制  经审计  造、安装、改造、维修  和销售 西安航天化学动力有限  陕西省 动力相关产 品的研制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09  1995 年 5 月 1,500 100.00 395,812 202,103 17,098 公司 西安市 生产  经审计 西安航天动力技术研究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10  1964 年  9,354 100.00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  146,444 82,013 8,772 所  西安市 经审计 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  湖北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11  1965 年 3 月 6,635 100.00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  226,668 165,760 18,771 所  襄阳市 经审计 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12  1970 年 5 月 11,512 100.00 复合材料研究  281,792 214,060 23,266 所  西安市 经审计  信息咨询、文献服务、  陕西省 档案管理、声像制作、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13 西安航天信息研究所 1984 年 5 月 420  100.00  4,146  3,095  328  西安市 印刷、标准化管理、软  经审计  件服务等 西安航天动力测控技术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14  1966 年 6 月 7,064 100.00 航天动力研究  190,145 153,194 12,366 研究所  西安市 经审计  机电产品、机电设备的  生产销售,通讯器材、 陕西宇航科技工业有限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15  1996 年 4 月 10,500 100.00 焦炭、煤炭及有色金属 182,426 38,278 3,251 公司 西安市 经审计  材料、化学及危险产品  的批发与零售 11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资本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万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汽车大箱装备、机械加 西安航天新宇机电装备 陕西省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16  1967 年 7 月 900  100.00 工、数控设备的生产销 12,889  4,551 762 有限公司  蓝田县 经审计  售  固体火箭、模型火箭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 11654. 陕西省117  2012 年 8 月 69.98 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 126,941.03 60,497.31 7,797.11 务所(特殊普通合 有限公司  4213 西安市  技术服务  伙) 四川航天达力能源有限 四川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18  1996 年 6,000 100.00 能源转供、工程安装  6,593  6,387 199 公司  成都市 (特殊普通合伙)  相关航天设备、机械设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19 重庆航天工业有限公司 1985 年 3,880 重庆市 100.00  18,021.28 11,177.47 1,051.88  备制造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航天建筑设计院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20  1992 年 6 月 1,300 上海市 100.00 建筑工程设计 3,321  1,921 321 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2016 年 8 月 4 2018 年财务数据未121 12,000 北京市 49.00 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  30,915 28,991 16,289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 经审计 北京长征运载火箭应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22  2011 年 6 月 15,000 北京市 100.00 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 15,088.17 15,088.17  32.53 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航天科创企业发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23  2016 年 9 月 5,000 上海市 100.00 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 21,443 18,221 93 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汽车塑料零 部件以及 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 2000 年 1 月  四川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24 21,000  43.45 汽车塑料零 部件模具 489,930.19 69,471.57 2,023.04 公司 21 日 成都市 (特殊普通合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成都航天万欣科技有限 1999 年 3 月 4 四川省 汽车金属冲焊件、改装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25  4,520 100.00  34,422.61 4,321.04 125.35 公司 日 成都市 车及方舱非标加工  (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九鼎科技(集团) 2000 年 11 月 10,574 四川省 汽车减震器 的生产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26  51.00  70,092.01 12,312.81 426.27 有限公司 17 日 .21 成都市 售  (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 1985 年 4 月 4 四川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27 30,000 100.00 建筑施工业务 139,736.01 23,633.86 4,658.19 公司 日 成都市 (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航天世源汽车部件 2008 年 9 月 2 四川省 汽车金属零部件生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28  3,200  51.00  31,666.70 5,136.52  91.59 有限公司 日 成都市 销售  (特殊普通合伙) 11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4、航天科技控制的上市公司(除亚太卫星外)  注册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例(%)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卫星研制、卫星应 中 国 东 方 红卫 星 股 份 1997 年 8 月 2018 年数据经大华 1  118,248.91 北京市 51.46 用系统集成,卫星 1,043,183.53 663,469.14 46,908.16 有限公司 21 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地面应用与服务 多晶硅、太阳能电 池、电池组件及光 上 海 航 天 汽车 机 电 股 1998 年 5 月  伏电站系统集成以  2018 年数据经立信 2  143,425.23 上海市 33.26 1,146,686.77 669,797.79 3,192.46 份有限公司  28 日 及车用电子产品和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新材料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等 特种泵、智能仪器仪 2018 年数据经中审 陕 西 航 天 动力 高 科 技 1999 年 12 月 陕西省 3  63,820.63  42.36 表、液力变矩器、液 449,714.65 270,688.79 3,385.00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股份有限公司 24 日 西安市 压传动系列产品  审计  2018 年数据经中兴 航 天 时 代 电子 技 术 股 1986 年 11 月 湖北省  电子信息产品的研 1,246,224.9 4  271,927.13  28.42 2,585,306.81 49,866.24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份有限公司  15 日 武汉市  发与生产  4  所审计 彩色相纸、感光材 料、信息影像材料 加工用药液及相关  2018 年数据经中勤 乐 凯 胶 片 股份 有 限 公 1998 年 1 月  河北省  化学品、影像输出 5  37,299.17  34.11 235,685.88 170,243.52 2,139.20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司 16 日 保定市  设备、数码影像材  审计 料、膜及带涂层的 膜类加工产品的研 制、生产、销售等 加工汽化炉及关键 设备;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工程勘 航 天 长 征 化学 工 程 股 2007 年 6 月  察设计、工程咨询; 2018 年数据经大华 6  41,230 北京市 45.98 367,530.83 266,209.42 22,673.58 份有限公司  22 日 工程技术研究与试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验发展;压力管道 设计、压力容器设 计等 11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  财务数据是否审计/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例(%)  如是填写审计机构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热敏磁票、磁条、 2018 年数据经中勤 保 定 乐 凯 新材 料 股 份 2005 年 2 月 3 河北省 7  12,280 30.61 磁卡的研发、生产 66,303.17 61,881.90 10,306.28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日  保定市 与销售 审计 北 京 康 拓 红外 技 术 股 2007 年 9 月 4  铁路机车车辆运行 2018 年数据经大华 8  39,200 北京市 36.26 86,250.46 74,688.06 7,565.73 份有限公司  日 安全检测、检修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人机和膜两大业 务板块,其中:无人 机业务主要分为整 机产品和应用服  2018 年数据经中勤 航 天 彩 虹 无人 机 股 份 2001 年 11 月  浙江省 9  94,716.91  37.57 务;膜业务分为电 793,800.74 636,838.19 26,366.83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30 日 台州市 容器薄膜、太阳能 审计 电池背材膜、光学 膜、锂离子电池隔 膜几大业务板块  2018 年 数 据 经 德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  43,690 开曼群  427,443.00 70,315.70 -133,014.60 10  1997 年 5 月 60.64 投资控股  勤关黄陈方会计 团)有限公司  万港元 岛  万港元 万港元  万港元  师行审计 科技工业、物联网  2018 年 数 据 经 德 中 国 航 天 国际 控 股 有 115,451.10 应用及跨境电子商 1,431,928.00 918,036.70 52,018.00 11  1975 年 7 月  香港 38.37  勤关黄陈方会计 限公司  万港元 贸物流,以及经营  万港元 万港元  万港元  师行审计 深圳航天科技广场 注: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处为已发行股本金额。 1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七、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为 360,000 万股,若按本次发行 40,000 万股 A股来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航天科技(SS) 3,189,099,928 88.59 3,189,099,928 79.73火箭研究院(SS) 201,631,262 5.60  201,631,262  5.04五院(SS)  201,631,262 5.60  201,631,262  5.04中国金电(SS)  7,637,548  0.21 7,637,548  0.19社会公众投资者 -  -  400,000,000 10.00 合计 3,600,000,000  100.00 4,000,000,000  100.00 注:SS 代表 State-owned Shareholder,指国有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航天科技(SS) 3,189,099,928 88.59 2  火箭研究院(SS)  201,631,262 5.60 3 五院(SS)  201,631,262 5.60 4  中国金电(SS)  7,637,548 0.21  合计  3,600,000,000 100.00 注:SS 代表 State-owned Shareholder,指国有股东。 本次发行前,航天科技、火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共同持有公司 100%的股份。三家股东情况请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及“三、发行人股本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相关内容。 11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火箭研究院和五院为航天科技直属事业单位,航天科技持有公司 88.59%的股份,火箭研究院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五院持有公司 5.60%的股份。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之“(一)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2、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之“(二)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职工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情况,也不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信托及委托持股等情况。九、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也未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11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十、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的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 公司报告期内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02 443  442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如下:  专业构成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管理类  86 17.13技术操作和支持类  289 57.57财务类  34 6.77市场销售类  55 10.96行政后勤类  38 7.57 总计  502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学历构成如下: 学历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研究生及以上 180 35.86大学本科 267 53.19专科  39 7.77专科以下 16 3.19 总计  502 100.00 4、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年龄构成如下: 年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12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年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30 岁及以下 146 29.0831 岁至 40 岁  144 28.6941 岁至 50 岁  146 29.0851 岁及以上 66 13.15 总计  502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始缴纳时间 项目  开始缴纳时间 社会保险  2002.11 住房公积金  2002.11 2、各期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缴纳人数  企业缴纳比例 年度 项目  缴纳总额(万元) 应缴 实缴  公司 个人 养老保险 322 321  19% 8% 1,285.53 医疗保险 322 320  10% 2%+3 631.72 工伤保险 322 321  0.3% -  16.06 2016 生育保险 322 321  0.8% -  42.82 失业保险 322 321  0.8% 0.2% 56.02 住房公积金 322 321  12% 12%  1,090.83 养老保险 331 330  19% 8% 1,456.78 医疗保险 331 330  10% 2%+3 671.36 工伤保险 331 330  0.45% -  16.73 2017 生育保险 331 330  0.8% -  43.76 失业保险 331 330  0.8% 0.2% 56.57 住房公积金 331 330  12% 12%  1,163.74 养老保险 386 385  19% 8% 1,659.23 2018 医疗保险 386 385  10% 2%+3 738.48  12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缴纳人数  企业缴纳比例 年度 项目  缴纳总额(万元)  应缴 实缴  公司  个人 工伤保险 386 385 0.45% - 18.80 生育保险 386 385 0.8% - 49.16 失业保险 386 385 0.8%  0.2% 61.39 住房公积金 386 385 12%  12%  1,654.67 注:2016-2018 年度缴纳人数及比例以每年 12 月的情况统计 一名员工的医疗保险因军转干部原因,由部队在北京代缴,后已于 2017 年12 月转为由发行人缴纳;一名员工的社保公积金因鑫诺卫星不能在上海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和公积金账户,由鑫诺卫星委托的上海杰而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缴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境内员工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严格执行了社会保障制度,不存在社保及公积金的欠缴情形。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2018 年 4月 13 日、2018 年 7 月 17 日、2019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证明信》,证明中国卫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2018 年 1 月 30日、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7 月 25 日、2019 年 1 月 11 日出具《证明》,证明中国卫通自 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按照年度月缴存额调整申报的缴存人员范围、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为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2)强积金缴纳情况: 单位:港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缴纳人数  125 117 121 缴纳金额  4,908,129.50  4,749,884.99 5,102,807.81 因实际工作地在香港,除在大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外,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的共计 5 名员工通过亚太卫星/卫通香港在香港缴纳强制  12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性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了香港强积金制度,为所有香港员工缴纳了强积金。根据 SIT,FUNG,KWONG&SHUM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自 2014 年 1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亚太卫星没有因违反香港劳工或强制性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相关政府部门重大处罚或香港政府检控;根据CHOW,GRIFFITHS&CHAN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没有证据表明 2014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亚太通信未遵循或未符合强制性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 CHOW,GRIFFITHS&CHAN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无证据表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卫通香港未遵循或未符合强制性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发行人员工薪酬情况 1、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根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的薪酬制度如下: (1)薪酬管理原则 1)总额控制原则 符合工资总额及成本管控要求,确保公司人力资源效率最大化。 2)内外部公平性原则:实现卫通岗位与外部市场相同岗位薪酬的公平;实现公司内部不同岗位之间薪酬的公平;实现相同岗位不同员工间薪酬的公平。 3)分序列分层级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将公司本部员工岗位划分为四个序列,根据岗位序列不同,设置不同的工资固浮比,以达到更有针对性的激励效果。 4)薪酬动态调整原则:明确薪酬调整规则,包括薪酬个体调整与普调,使薪酬与考核、晋升和调岗相关联,与公司发展阶段以及外部人才市场的变化相适应。 5)岗变薪变原则:受聘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按实际在岗月份兑现。薪级晋升的按就近就高确定工资待遇,薪级下降的按就近就低确定工资待遇。  12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补贴等组成。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价值和员工技能的工资性收入,每个薪级的岗位工资由低到高设立 1-9 个薪档。 岗位工资按不同序列的工资结构和固浮比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不同薪档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每月固定发放。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与企业效益、员工工作业绩紧密挂钩的浮动性工资收入,包括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每个薪级的绩效工资由低到高设立 1-9 个薪档。 绩效工资按照岗位所在序列的工资结构和固浮比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不同薪档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 2、公司各级别员工平均工资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包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工资 波动率  平均工资 波动率 平均工资 高层员工 93.78  17.20%  80.02 -12.20%  91.14 中层员工 68.46  24.07%  55.18 10.81% 49.80 基层员工 22.60  -16.45%  27.05 19.31% 22.67 总计  30.88 -7.04%  33.22 14.87% 28.92 注:(1)高层员工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党组成员;计算平均工资时,每年人数采用的是期末数。 (2)2017 年 6 月 26 日,中国卫通召开第一次董事会议,聘任了财务总监郑海燕和董事会秘书刘晓东,由于财务总监此前由副总经理穆浩平兼任、设立股份公司后董事会秘书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又因计算平均工资时使用的是期末人数,所以 2017 年高层员工比 2016年多两人,导致高层员工平均工资出现明显下降。 (3)2018 年 6 月后中国卫通新增员工较多,新增员工仅领取下半年薪酬,且新增员工绝大部分为基层员工,因此基层员工平均工资和总体平均工资出现下降。 12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平均工资 单位:万元  2018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工资 波动率  平均工资 波动率  平均工资 管理类 53.49  -3.83%  55.62 7.43% 51.77技术操作和支持 25.81  -7.39%  27.87 17.67% 23.69 类 财务类 22.86  2.24% 22.36 15.82% 19.31 市场销售类  29.71  -7.19%  32.01 15.64% 27.68 行政后勤类  27.04  -8.99%  29.71 32.52% 22.42 总体平均  30.88  -7.04%  33.22 14.87% 28.92 注:2018 年 6 月后中国卫通新增员工较多,新增员工仅领取下半年薪酬,而计算平均薪酬时员工人数采用每年期末数,导致大部分岗位类别平均工资出现下降。 4、公司员工工资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比较 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位北京、香港,北京平均工资采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香港平均工资采用香港统计处发布的《工资及薪金总额按季统计报告》的数据,按照每季度统计的平均每月薪金的平均数乘以 12 个月计算得出。  北京员工平均 香港员工平均  北京平均工资 香港平均薪金 项目 工资(元) 工资(港元)  (元) (港元) 2016 年 203,151.72  593,343.70  92,477 183,246 2017 年 253,104.11  637,100.16  101,599 188,439 2018 年 241,536.91  616,125.53 -  - 5、公司未来薪酬制度 发行人会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等客观因素的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薪酬方案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公司薪酬总体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薪酬方案履行相关程序后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发行人未来会进一步改善薪酬考核体系,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员工的内在动力。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当地及行业薪酬变化,及时收集各类薪酬信息,使公司薪酬更具对内公平性和对外竞争性。  12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6、员工人数变化与相关科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1)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短期薪酬 71,649,943.95 155,674,368.27 183,259,614.77 44,064,697.45离职后福利-设 278,657.19 15,078,411.74 15,064,885.96 292,182.97 定提存计划 辞退福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  - -  -  - 他福利 合计  71,928,601.14 170,752,780.01 198,324,500.73 44,356,880.42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12.31 短期薪酬 44,064,697.45 168,738,179.15 170,188,941.93 42,613,934.67离职后福利-设 292,182.97 12,770,692.51 12,758,298.92 304,576.56 定提存计划 辞退福利 - 260,501.00  260,501.00  -一年内到期的其  - -  -  - 他福利 合计  44,356,880.42 181,769,372.66 183,207,741.85 42,918,511.23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12.31 短期薪酬 42,613,934.67 195,113,792.42 178,715,718.22 59,012,008.87离职后福利-设 304,576.56 19,540,714.78 19,720,043.63 125,247.71 定提存计划 辞退福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  - -  -  - 他福利 合计  42,918,511.23 214,654,507.20 198,435,761.85 59,137,256.58 从应付职工薪酬列示表格可见,结合平均薪酬上涨幅度,每年本期增加数的变动情况与每年人数变动情况保持一致。每年本期减少数中,2016 年因中广卫进行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将无法支付的工资结余 3,878.26 万元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转入资本公积,扣除此影响,每年的本期减少数与每年人数变动同样具有匹配性。 (2)主营业务成本及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 12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主营业务成本及研发费  9,647.53 289 7,705.28 247 6,750.25 239用中的职工薪酬合计 主营业务成本中职工薪酬及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合计数变动情况与员工人数变动情况具有匹配性。 (3)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销售费用  2,285.00 55 1,836.04 45 1,641.87 43 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对应人数增加,相应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提高,与人数变动具备匹配性。 (4)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管理费用  9,625.31 158 8,199.98 151 7,794.45 160 职工薪酬 2016-2017 年度,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对应的人数不断下降,但职工薪酬增高,这主要是 2016 至 2017 年期间年员工平均薪酬逐步提高所致,2017 至 2018年期间,员工人员增多相应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十一、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航天科技的重要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航天科技系中国卫通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318,909.9928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88.59%。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航天科技 12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特作出以下承诺: 1、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之“(一)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航天科技集团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二、根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航天科技集团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三、航天科技集团将无条件遵守《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3、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航天科技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航天科技集团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航天科技集团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航天科技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12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航天科技集团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本单位承诺: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若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后本单位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6、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做出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的承诺”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5、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做出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6、关于股权权属相关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所持中国卫通股份的相关事项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真实持有中国卫通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 二、本单位持有的中国卫通股份之上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情形。  1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本单位持有的中国卫通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本单位所持中国卫通股份因前述承诺事项产生争议、纠纷并导致中国卫通最终未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或因前述争议、纠纷承担任何经济损失,本单位不可撤销的承诺以前述损失实际发生金额为限向中国卫通及全体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自觉维护中国卫通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规范关联交易,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适当的市场时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非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不利用本公司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公司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中国卫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单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3)本公司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企业、单位与中国卫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和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单位,依法与中国卫通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价格或国内外市场相同或相似交易的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5)本单位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中国卫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中国卫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中国卫通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承诺函于本公司对中国卫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13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避免与中国卫通同业竞争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中国卫通(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中国卫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国卫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国卫通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按照中国卫通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中国卫通,以避免与中国卫通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单位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卫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国卫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国卫通受损失的,本单位将及时、足额地向中国卫通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避免资金占用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不存在占用中国卫通资金的情况,且本单位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中国卫通资金。”  13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0、关于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单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情形;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单位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11、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航天科技特作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之“(二)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2、关于履行保密义务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已出具《关于相关保密事项的说明与承诺》,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承诺: “在本次公开发行与上市申请中,航天科技提供的中国卫通有关信息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航天科技已履行并将坚持履行保密义务。后续,将持续督促中国卫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承诺与声明内容。” (二)火箭研究院的重要承诺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火箭研究院持有中国卫通 20,163.1262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60%。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火箭研究院特作出以下承诺: 1、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13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之“(二)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之“1、公司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火箭研究院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火箭研究院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火箭研究院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火箭研究院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火箭研究院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火箭研究院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13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  13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事项提示”之“七、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1、火箭研究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关于股权权属相关事项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就所持中国卫通股份的相关事项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真实持有中国卫通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 二、本单位持有的中国卫通股份之上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情形。 三、本单位持有的中国卫通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本单位所持中国卫通股份因前述承诺事项产生争议、纠纷并导致中国卫通最终未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或因前述争议、纠纷承担任何经济损失,本单位不可撤销的承诺以前述损失实际发生金额为限向中国卫通及全体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5、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单位将尽最大努力控制或减少与中国卫通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单位与中国卫通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单位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中国卫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中国卫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中国卫通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就避免与中国卫通同业竞争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13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中国卫通(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中国卫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国卫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国卫通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按照中国卫通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中国卫通,以避免与中国卫通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单位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卫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国卫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国卫通受损失的,本单位将及时、足额地向中国卫通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持股 5%以上股东或与中国卫通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7、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火箭研究院就避免资金占用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不存在占用中国卫通资金的情况,且本单位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中国卫通资金。” 8、关于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的股东之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单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情形;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  13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单位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五院的重要承诺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五院持有中国卫通 20,163.1262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60%。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五院特作出以下承诺: 1、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火箭研究院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之“(二)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之“2、公司股东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五院特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五院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五院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五院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五院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五院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3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  13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五院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2、五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关于股权权属相关事项的承诺 五院就所持中国卫通股份的相关事项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真实持有中国卫通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 二、本单位持有的中国卫通股份之上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情形。 三、本单位持有的中国卫通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本单位所持中国卫通股份因前述承诺事项产生争议、纠纷并导致中国卫通最终未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或因前述争议、纠纷承担任何经济损失,本单位不可撤销的承诺以前述损失实际发生金额为限向中国卫通及全体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5、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五院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单位将尽最大努力控制或减少与中国卫通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单位与中国卫通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4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单位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中国卫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中国卫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中国卫通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五院就避免与中国卫通同业竞争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中国卫通(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中国卫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国卫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国卫通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按照中国卫通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中国卫通,以避免与中国卫通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单位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卫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国卫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国卫通受损失的,本单位将及时、足额地向中国卫通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持股 5%以上股东或与中国卫通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7、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五院就避免资金占  14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用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不存在占用中国卫通资金的情况,且本单位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中国卫通资金。” 8、关于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五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的股东之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单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情形;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单位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14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中国卫通主营业务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主要应用于卫星通信广播。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卫星通信广播系统是以空间轨道中运行的卫星作为核心设施的通信广播系统,属于空间基础设施。卫星通信广播系统的核心是卫星空间段,主要包括空间轨道中运行的通信广播卫星,以及对卫星进行跟踪、遥测及指令的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通信广播卫星作为空间中继站,以卫星转发器对无线电波进行转发或发射,从而实现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的通信和传输。而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则通过地面设置的测控站、监测站对卫星进行监控,实现对在轨卫星位置和轨道的监测和校正,对卫星转发器的输出及整个空间通信分系统进行测试、监控,并对出现的故障进行检修。除了空间段,构成完整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还需要卫星地面段,主要包括支持用户访问卫星转发器并实现用户间通信的地面设施。卫星地面段以用户主站为主体,包括用户终端、用户终端与用户主站连接的“陆地链路”以及用户主站与“陆地链路”相匹配的接口。卫星空间段由于设施投资规模大、运维专业性强、属于空间基础设施的特点,一般由专业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营商投资、建设和运营。相比之下,卫星地面段由于投资规模小、运维成本低、与用户使用直接相关的特点,一般是由卫星广播通信用户投资,并由用户或者专业机构运营。 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通信广播卫星及配套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中国卫通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通信、视频、数据等传输服务。中国卫通已经构建了完整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体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卫通运营管理着 16 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并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香港大埔设立了测控中心,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河北怀来、新疆喀什、海南海口建立了业务运行监测网络,对在轨卫星的运行状态进行测控并对信号传输质量进行实时监测。中国卫通目前拥有的转发器频段资源涵盖 C 频段、Ku 频段以及 Ka 频段等,其中 C 频段、Ku 频段的卫星转发器资源达到 540 余个,Ka 频段的点波束有 26 个,卫星通信广播信号覆盖包括中国  14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全境、澳大利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非洲等国家和地区。 中国卫通提供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按照客户和用途不同主要分为卫星广播电视业务、卫星通信业务等。中国卫通目前为境内外千余套卫星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提供安全可靠的传输保障,为我国边远地区家庭提供直播卫星电视传输服务,覆盖范围超过 1.35 亿户;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境外电信运营商实现偏远山区、边疆地区的通信接入提供空间段链路;为政府部门,以及金融、交通、石油等行业用户提供专属服务,使其通信能力延伸到陆地、岛屿、海洋等偏远的、光缆难以铺设的地域;为党的十九大、建国 60 周年大庆、“神舟”飞船发射、嫦娥探月工程、北京奥运等党政重大活动,以及利比亚撤侨、低温冻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雅安芦山地震等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卫星通信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撑服务。中国卫通已经被工信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 在充分保障国内卫星通信广播传输服务的同时,中国卫通作为我国卫星资源实现全球覆盖的主要载体,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大力开拓境外市场,参与全球竞争,并为“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中国企业提供通信传输服务。同时,中国卫通紧跟行业最新技术发展,在提供传统的 C、Ku 频段资源的同时,正在构建 Ka 频段高通量卫星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将拓展公司在互联网接入、机载和船舶通信、远程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市场,使得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除经营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中国卫通还提供与卫星空间段运营相关的卫星应用服务。中国卫通的卫星应用服务是在卫星空间段运营基础上衍生的服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卫星地面段运营服务、卫星通信服务综合解决方案。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为通信卫星运营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14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I63)。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中国境内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管部门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另外,发行人所属行业境内行业组织为中国无线电协会。 工信部负责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通讯事务管理局负责香港地区关乎电讯、广播、反滥发电子讯息或与电讯界或广播界有关联的活动的任何法例、立法建议及归管政策,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供意见;就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本地收费节目服务牌照和声音广播牌照的申请及续期事宜,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批出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及其他需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并为该等牌照续期等。 中国无线电协会由国内从事无线电运营、生产、销售、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无线电行业发展趋势;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要求,提出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无线电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行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参与制订修订本行业标准、专业技术规范、行业许可条件,并推动有关标准的贯彻实施等相关工作。 除受以上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监管之外,由于下游客户包括国家广播电视系统相关单位,因此中国卫通的经营活动也受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政策的影响。  14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序号 时间  名称  相关内容 规范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的行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 为,避免和减少卫星网络之间、地球站与共用 1 2009 年 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 频段的其他无线电台之间的相互干扰,促进卫 定》 星通信事业健康发展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 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保护合法无线电台 2 2009 年 定》 (站)正常工作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 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 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4 2013 年  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收设施管理规定》 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 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 政部门审批 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 3 2014 年  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种无线电业 电频率划分规定》 务、无线电台站和系统之间的相互干扰 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5 2016 年  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需取得《基础电信业务 条例》 经营许可证》 国际电信联盟依照国际规则规划给我国使用的 卫星无线电频率,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 6 2016 年  分配给使用单位。申请使用国际电信联盟非规 电管理条例》 划的卫星无线电频率,应当通过国家无线电管 理机构统一提出申请 加强和规范卫星网络的申报、协调、登记和维 《卫星网络申报协调登 护工作。拟使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开展空间 7 2017 年 记维护管理办法》 无线电业务的,应按照规定向国际电联申报卫 星网络 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指配广播电视专 8 2017 年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用频段的频率,并核发频率专用指配证明 (2)香港地区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序号 生效年份 名称  相关内容 《电讯条例》第 106 为电讯、电讯服务与电讯器具及设备的发牌和 1 1963 年 章(经修订)  管制订定 14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生效年份 名称 相关内容 赋予行政长官发出牌照的权力及其他权力,以 《外层空间条例》第 确保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发射和操作空间物 2 1997 年 523 章(经修订) 体以及在外层空间进行其他活动所承担的国际 义务 旨在为广播服务的提供而发牌给公司,规管持 《广播条例》第 562 3 2000 年  牌人提供的广播服务,并就附带或相关事宜订 章(经修订) 定条文 《电讯(传送者牌照) 规定适用于传送者牌照的一般条件、有效期、 4 2001 年 规例》(经修订) 缴纳费用等事项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表:序号 时间  名称  相关内容 推进卫星通信广播产业集约化发展。积极发展 《关于促进卫星应用产 卫星通信广播综合业务,扶持发展灾害应急通 1 2007 年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公益性卫星通信事 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卫星 2 2011 年 录》 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 促进卫星及应用产业的规模化市场应用,支撑 3 2012 年 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 国民经济重大领域的应用需求,带动卫星及应 知》 用全产业链快速发展 《“宽带中国”战略及 4 2013 年  利用卫星等方式解决偏远地区宽带通信问题 实施方案》 发展新一代运载火箭、重型运载器,提升进入 空间能力,加快推进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 5 2015 年 《中国制造 2025》 设,发展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和有效载荷、空 天地宽带互联网系统,形成长期持续稳定的卫 星遥感、通讯、导航等空间信息服务能力等 主要发展固定通信广播卫星和移动通信广播卫 星,同步建设测控站、信关站、上行站、标校 《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 场等地面设施,形成宽带通信、固定通信、电 6 2015 年 施中长期发展规划 视直播、移动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服务 (2015-2025 年)》 能力,逐步建成覆盖全球主要地区、与地面通 信网络融合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服务宽带中 国和全球化战略,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基本完成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现卫星直播 《广电“十三五”科技 7 2016 年  广播电视对飞机、高铁、轮船等移动人群的覆 发展规划总体思路》 盖,开展多种增值业务 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提出加快卫星及应 《“十三五”国家战略 8 2016 年  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星性能和技术水平,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推进卫星全面应用 14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时间  名称 相关内容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 建成较为完善的商业卫星通信服务体系,强调 9 2016 年 划(2016-2020 年)》 利用卫星通信提升国家应急通信能力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 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 10 2018 年 理 措 施 ( 负 面 清 单 )》 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 (2018 年版) 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 装服务为禁止外商投资产业  到 2020 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有条件的地方 《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 电视台开办 4K 频道,不少于 5 个省市的有线 11 2019 年 行 动 计 划 ( 2019-2022 电视网络和 IPTV 平台开展 4K 直播频道传输业 年)》 务和点播业务,实现超高清节目制作能力超过  1 万小时/年;4K 超高清视频用户数达 1 亿 (二)行业发展概况 1、卫星产业发展概况 人造卫星指在空间轨道上环绕地球运行的无人航天器,主要分为科学卫星、技术试验卫星和应用卫星。其中,应用卫星直接为国民经济和军事活动提供服务,是发射数量和种类最多、应用范围最广的卫星。 卫星产业对军事、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巨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卫星所提供的空间信息、时间基准信息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覆盖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不仅有利于电信、广播、交通运输和农业等传统产业的结构升级,也能够加速新兴产业的发展。卫星产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之一。 按技术领域和服务方式进行分类,卫星产业主要包括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以及卫星综合应用等。随着航天技术的发展,与卫星产业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卫星通信广泛应用于通信广播、数据传输、政府应急保障等方面,是信息化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卫星导航产品和服务在车辆监控和导航、海上运输和渔业、大地测量(测绘、勘探)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卫星遥感在国土资源监测、气象监测、防灾减灾等社会公益性服务方面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支持。 根据 2017 年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IA)发布的第 20 版卫星产业年度报告,  14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全球共有在轨卫星 1,459 颗,分属 59 个国家。全球卫星数量过去几年快速增长,由 2012 年 994 颗在轨卫星增长至 2016 年 1,459 颗。在轨卫星中,数量最多的是包括通信卫星在内的商用卫星和对地观测卫星,分别占比 35%和 19%。根据 2018 年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IA)发布的第 21 版卫星产业年度报告,2017 年全球发射了 345 颗卫星,其中地球观测卫星占比为 49%。 卫星产业根据上下游关系,分为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卫星服务和地面设备制造四大领域。相对于卫星制造和发射服务,卫星服务和地面设备制造构成了卫星产业的主体。随着技术水平的进步、市场需求的增长和商业化程度的提升,卫星应用领域不断丰富,在通信、气象、遥感、广播、导航等领域均发挥重要作用,也带动卫星服务和地面设备制造行业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卫星制造业和发射服务业,在整个卫星产业链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上升。 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及卫星产业基数的增长,全球卫星产业收入增速有所放缓。根据 2018 年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IA)发布的第 21 版卫星产业年度报告,2017 年全球卫星产业总收入达到 2,686 亿美元,同比增长 3%,其中发射服务收入 46 亿美元,卫星制造收入 155 亿美元,地面设备制造收入 1,198亿美,卫星服务收入 1,287 亿美元。整体来看,发射服务和卫星制造构成了卫星产业的基础,但收入占比较小;卫星服务和地面设备制造是卫星产业的收入主体,收入占比达到 90%以上。2007 年-2017 年全球卫星产业收入规模情况如下: 2007 年-2017 年全球卫星产业收入规模情况(亿美元)  14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IA)第 21 版卫星产业年度报告 2、卫星通信行业发展概况 卫星通信是利用卫星中的转发器作为中继站,通过反射或转发无线电信号,实现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的通信。卫星通信是现代通信技术与航天技术的结合,并用计算机对其进行控制的先进通信方式,是目前卫星技术最具产业化的应用方向,构成了卫星产业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在卫星通信系统中,卫星运行的轨道分为低轨、中轨和静止轨道三类。低轨卫星的轨道高度范围为 500-1,500km,中轨卫星的轨道高度为 10,000-20,000km,静止轨道卫星的轨道高度为 35,786km。由于静止轨道卫星相对地面静止,且覆盖区大,三颗经度差约 120°的卫星能够覆盖除南、北极以外的全球范围,因此目前卫星通信系统大多采用静止轨道卫星。另外卫星通信系统也可采用低轨或中轨等非静止轨道卫星,但由于非静止轨道卫星与地球上的观察点有相对运动,为了保证对全球或特定地区的连续覆盖,以支持服务区内用户的实时通信,需要用多颗卫星组成特定的星座,比如铱星公司(Iridium Communications Inc)建设的由 66 颗高度 785km 卫星组成的铱星系统和全球星公司(Globalstar Inc)建设的由 48 颗高度 1,414km 卫星组成的全球星系统。 卫星通信系统是以空间轨道中运行的卫星作为核心设施的通信系统,属于空间基础设施。卫星通信系统的核心是卫星空间段,主要包括空间轨道中运行的通信卫星,以及对卫星进行跟踪、遥测及指令的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卫星地面段以用户主站为主体,包括用户终端、用户终端与用户主站连接的“陆地链路”以及用户主站与“陆地链路”相匹配的接口。 卫星通信业界常将特高频以上频段大致划分为 L(1-2GHz)、S(2-4GHz)、C(4-7GHz)、X(7-12GHz)、Ku(12-18GHz)、Ka(20-40GHz)等频段,其中低于 2.5GHz 的 L 和 S 频段主要用于卫星移动通信、卫星无线电测定、卫星测控链路等应用;C 和 Ku 频段主要用于卫星固定业务通信且已近饱和,Ka 频段正在被大量投入使用。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频率轨道资源需求,目前行业已着手开发Q(36-46GHz)、V(46-56GHz)等更高的频段资源。 利用卫星通信系统进行通信时,在发射地球站,用户发出的基带信号经过卫  15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星通信设备处理后变为射频信号(使用上行频率)后发送到卫星。卫星作为空中的一个中继站,由卫星转发器对卫星天线接收到的射频信号进行低噪声放大、变频、功率放大后通过卫星天线发射到地面。在接收地球站,卫星发出的射频信号(使用下行频率)被接收,并经过处理后变为基带信号。 卫星通信具有抗毁性强、覆盖范围广、通信距离远、部署快速灵活、通信频带宽、传输容量大、性能稳定可靠、不受地形和地域限制等优点,可以实现有线电话网和地面移动通信网均无法实现的广域无缝隙覆盖。因此对于广大低业务密度地区来说,使用卫星通信系统比建设地面通信网更经济。同时对于某些类型的业务和应用场合,卫星通信系统具有一定的优势,如视频广播、互联网接入、国际(越洋)通信等。 目前,卫星通信系统已经成为世界电信结构中的重要部分,为世界各国提供电话、数据和视频等服务。卫星通信技术在国际通信、国内通信、国防通信、移动通信和广播电视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尤其适用于边远地区、农村、山区、海岛、灾区以及远洋舰队和远航飞机等陆地通信不易覆盖的地区。 3、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发展概况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是卫星通信行业的细分行业,也是卫星服务业的组成部分。通信卫星运营商通过运营管理通信卫星,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通信、视频、数据等传输服务。 通信卫星是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重要组成部分,卫星通信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15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国防科工局《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 年)》,通信卫星作为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宽带中国”战略以及全球化战略的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构建我国完整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卫星通信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卫星通信、地面通信(光纤、5G)等均是不同的通信方式,共同满足各类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应用服务,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发挥不同的作用,相互之间各有特点、优势互补,不是完全替代关系。3GPP 等国际组织正在制定卫星通信与 5G 的接入标准,将卫星通信作为 5G 网络拓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机组成部分,满足用户无处不在的多种业务需求,拓展卫星通信的服务范围。随着人们对信息通信的依赖度逐渐提高,卫星通信泛在化的特性愈发凸显,对于构建全球无缝覆盖的一体化综合通信网具有重要作用。未来的 6G 通信网络,将在 5G 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卫星通信,为人们提供真正无处不在的、全球性的移动宽带网络覆盖。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形成规模经济的资本投入巨大且边际使用成本较低。因此,通常一个通信卫星系统由一家运营商提供服务,有利于对系统内各地区提供更低廉更优质的服务,有助于建立跨国公司或行业的远程专用网,同时也有利于个人用户享受卫星通信服务。 根据 2018 年 Euroconsult 发布的《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BROADCASTING MARKETS SURVEY》,截至 2017 年底,全球共有 40 余家主要的固定通信卫星运营商,卫星转发器带宽容量为 902GHz,使用容量为 458GHz,使用率为 50.76%,为 42,000 余个广播电视频道提供传输服务,2017 年总收入为115 亿美元。2007 年-2014 年,全球固定通信卫星运营行业总收入由 89 亿美元增长至 123 亿美元;但由于在拉丁美洲、撒哈拉以南非洲等部分市场中,行业新竞争者逐渐进入、原有经营者区域性扩张以及价格竞争加大,导致 2015 年、2016年行业总收入有所下降。随着运营商对于竞争环境的不断适应,固定通信卫星运营行业逐渐好转,2017 年行业总收入有所回升,未来行业主要的发展方向是通过更大的有效载荷、更低的发射成本和其他技术创新实现单位服务成本的降低,也将带动卫星转发器使用量的增加。据 Euroconsult 预测,到 2022 年,全球卫星  15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转发器出租容量预计能达到 969.8GHz,较 2017 年增长 111.84%,年均复合增长率 16.20%。  全球固定通信卫星运营行业总收入情况(亿美元) 数据来源:Euroconsult 2018 –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 BROADCASTINGMARKETS SURVEY  全球固定通信卫星转发器出租容量及预测(GHz) 数据来源:Euroconsult 2018 –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 BROADCASTINGMARKETS SURVEY 4、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发展趋势 (1)高清节目上星仍是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  15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随着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电视图像的质量。由于高清节目制作能力的提升以及高清电视的广泛普及,高清节目已经成为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方向,电视图像清晰度逐渐从标清向高清、超高清(4K 分辨率)发展,同时 3D 电视频道也已经进入实际运作阶段,广播电视台对于广播电视节目卫星传输的带宽需求不断增加。根据 Euroconsult 统计,截至 2017 年末,全球共有 8,996个高清频道由卫星播出,较 2016 年末的 8,031 个高清频道增长 12.02%。同时越来越多的运营商已开始播出超高清/3D 节目,截至 2017 年末,全球共有 84 个超高清/3D 频道由卫星播出,较 2016 年末的 65 个超高清/3D 频道增长 29.23%。 2015 年 12 月,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在《广电“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总体思路》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大幅增强广电融合媒体制播能力,全国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台基本建立全台网,播出频道实现全高清化;中央电视台及有条件的省级电视台开播 4K 超高清试验频道;全国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全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制播,较发达的地市级电视台播出频道实现全高清化,其余地市级电视台实现主要频道高清化。 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居民对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质量和观看清晰度有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逐渐从标清向高清转移,高清用户规模不断扩大,高清节目上星需求增加。另外为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防止广播电视节目主信号源突发故障导致信号传输中断,2016 年广电总局决定上星高清节目使用中星 9 号卫星作为备份节目源,开启了高清备份工作。 根据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印发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到 2020 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有条件的地方电视台开办 4K 频道,不少于 5 个省市的有线电视网络和 IPTV 平台开展 4K直播频道传输业务和点播业务,实现超高清节目制作能力超过 1 万小时/年;4K超高清视频用户数达 1 亿;在文教娱乐、安防监控、医疗健康、智能交通、工业制造等领域开展基于超高清视频的应用示范。 随着高清节目商业运作模式的更加成熟以及用户对于高清节目认可度和使用率的提升,未来将会有更多的高清节目产生上星和备份需求。同时高清特别是  15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超高清节目对于卫星通信容量需求更大,将成为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 (2)高通量卫星的应用推广将成为行业增长的爆发点 高通量卫星,也称高吞吐量通信卫星,目前主要使用 Ka 频段。相对于传统的通信卫星而言,高通量卫星主要技术特征包括多点波束、频率复用、高波束增益等。 多点波束:使用大量的点波束实现广域范围覆盖,利用天线波束将空间分割出互不重叠的多个逻辑信道,以满足同频、同时向多点通信的目的。 频率复用:将带宽分为多个子波段,基于多点波束技术,使得大量不相邻的点波束之间可以使用相同频率,显著增加了频率利用率和卫星通信容量。 高增益波束:采用多波束技术和频率复用技术增大通信容量,为了提高频谱资源复用率,希望波束数量尽量多而波束宽度尽量小,因此高增益窄波束成为未来通信卫星的发展趋势,高增益天线技术可以提高卫星 G/T 值,并简化了地面终端设备,使其小型化。 高通量卫星的技术特点使其具有更大的通信容量、更低的单位带宽成本以及更加灵活的终端设备,不仅可以胜任传统的通信卫星应用领域,而且将有效推动基于卫星通信的互联网应用,为包括城乡结合地区、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在内的电信基础设施欠发达地区提供宽带网络接入能力。高通量卫星的自身特点使其收入结构不同于传统通信卫星,市场应用将更为侧重流量数据通信端,宽带接入、船载、机载、车载通信有望成为主要的应用领域。 1)卫星宽带业务 综合考虑各种网络建设成本,由于偏远地区地面网络铺设成本较高,相比而言,高通量卫星在偏远地区的网络建设成本较低,且能提供 10Mbps 以上的优质网速。由于偏远地区宽带覆盖率仍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卫星宽带业务具备较大的市场空间。 同时,对于户外赛事、大型活动现场等暂时性宽带需求场景,架设有线宽带  15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利用率低,卫星宽带业务可通过提供短期服务的方式满足此类场景的宽带需求。随着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此类场景需求将不断增加,为卫星宽带业务提供了新的业务机会。 2)船载、机载、车载通信业务 对于船载、机载、车载等移动体通信业务,由于部分地区不在通信基站覆盖范围内,卫星通信是唯一或最经济的通信解决方式。 根据 Euroconsult 数据,截至 2016 年底,全球海洋卫星通信总带宽仅有66Gbps,而目前海洋船舶及钻井平台共计 70 万条,每条船的平均带宽不足 100K。高通量卫星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海洋通信能力,以更好地服务和助推海洋经济的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 2017 年底,我国民用飞机架数为 5,593 架,同时,2017 年我国民航旅客周转量为 9,513.04 亿人公里,同比增长 13.55%。而我国机载通信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普及率远低于北美、中东及欧洲地区航空公司。高通量卫星的大容量带宽、抗干扰性强及终端易于安装满足机载通信的要求,两者的业务发展相互促进,将不断提升机载通信的普及程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 年末我国高铁营业里程 25,200 公里,高铁旅客周转量达到 5,876 亿人公里,占铁路旅客周转量达到 43.67%,未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由于高铁途经地区通信基站密度较低,且需在各个基站间进行信号切换,地面通信信号不稳定。高通量卫星更稳定的通信信号和更大的覆盖范围能够为高铁旅客提供更优质的通信服务,有利于满足车载通信的特定需求。 (三)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从国内市场来看,由于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国属于外商禁止类行业,通信广播卫星系统具有空间基础设施的特性且资本投入巨大,在我国境内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中的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资质才能开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根据工信部公开信息,目前仅有中国卫通、中  15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国电信和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而中国电信、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自身没有通信广播卫星空间段资源;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可通过亚洲卫星的卫星资源开展业务,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低。中国卫通凭借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良好的客户口碑在国内市场中占据着绝对的竞争优势,据公司统计,其市场占有率达到 80%。 从国际市场来看,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由于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且规模经济效应明 显 , 因 此 存 在 产 业 集 聚 情 况 。 根 据 Euroconsult 《 2018 – SATELLITECOMMUNICATIONS & BROADCASTING MARKETS SURVEY》报告,截至 2017年底全球共有 40 余家主要固定通信卫星运营商。其中按业务收入规模进行排名的前三位分别是 SES、Intelsat、Eutelsat,三者业务收入合计达到行业收入总规模的 52.53%;中国卫通按照业务收入排名第六位,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卫星通信运营行业国际市场竞争激烈,但发展空间大,国内竞争格局较为稳定。近年来由于卫星建设技术水平的进步,卫星的发射成本逐渐降低,转发器容量不断增加,全球固定通信卫星转发器供给量逐渐提升,同时由于通信卫星运营商数量较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导致国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单价逐渐下降。根据欧洲咨询公司发布的数据,未来十年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市场规模处于持续增长的态势,全球卫星通信行业供需同步增长。中国境内市场由于资质许可等原因,通信卫星运营商较少,竞争格局较为稳定,如中星 6A、中星 6B、中星 12 号等卫星资源使用率较高且可替代资源较为紧缺,价格相对稳定。随着卫星通信成本的降低,市场容量和应用范围得到扩展,尤其是高通量卫星的应用,使得通信卫星在服务能力、使用成本、系统容量等方面具备了为大众提供普遍服务的能力,在宽带接入、船载、机载、车载通信等领域进一步增加市场需求。 2、行业内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1)SES SES 是一家总部位于卢森堡的卫星运营商。根据 SES 2017 年年报,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运营超过 60 颗通信卫星,总资产 146.22 亿美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 23.00 亿美元。  15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Intelsat Intelsat 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卫星运营商,占有全球最多的 C 频段和 Ku频段频率资源。根据 Intelsat 2017 年年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运营约 50 颗通信卫星,总资产 126.10 亿美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21.49 亿美元。 (3)Eutelsat Eutelsat 是一家总部位于法国的卫星运营商。根据 Eutelsat 2017 年年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运营 38 颗通信卫星,总资产 90.69 亿美元;2017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营业收入 16.80 亿美元。 (4)Telesat Telesat 是一家总部位于加拿大的卫星运营商。根据 Telesat 2017 年年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运营 15 颗通信卫星,总资产 45.28 亿美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 7.14 亿美元。 (5)SP Jsat SP Jsat 是一家从事多频道付费电视直播业务和卫星通信业务的日本公司。根据 SP Jsat 公告,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运营 17 颗通信卫星,总资产 33.81亿美元,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营业收入 13.13 亿美元。根据Euroconsult 《 2018 –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 BROADCASTINGMARKETS SURVEY》报告,该公司 2017 年通信卫星运营业务收入为 7.78 亿美元。 (6)亚洲卫星 亚洲卫星为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卫星运营商。根据亚洲卫星 2018 年业绩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主要运营 5 颗卫星,总资产 9.22 亿美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1.84 亿美元。 3、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经营资质壁垒  15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在我国境内,通信卫星运营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需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 51%;(2)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3)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4)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6)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 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 亿元人民币;(7)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上述条件可看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对经营者的企业性质、技术水平、生产经营场所、资金规模等条件要求较高,经营资质的限制为新进入者设立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2)客户壁垒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下游广电客户大部分为国内外广播电视台,其对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具有苛刻的要求,需要对运营商从各方面进行长时间的考察与检验。各广播电视台一般选择有较长安全播出纪录、业务稳定可靠的通信卫星运营商为其提供服务。对于刚进入此行业的公司,要赢得上述广电客户需要足够的实力保障和相当长的时间积累。因此,客户壁垒是新进入本行业公司需要长期攻坚的壁垒。 (3)资金投入壁垒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单颗卫星的造价动辄数亿美元,同时,建立覆盖一定区域的卫星通信网络至少需要数颗卫星才能实现,因此需要卫星运营商投入大量资金构建卫星通信网络和地面配套设施。另外,随着卫星制造水平的提升和卫星应用范围的拓展,卫星运营商需对卫星进行更新换代或发射新的卫星以满足市场需求,也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 (4)技术壁垒  15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系通信、航空航天、物理、电子信息等诸多学科的综合性领域,业务涉及空间网络资料申报和协调、卫星及地面配套设施建造、卫星测控、业务运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流程复杂、专业性强、技术水平高,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该行业对人员素质、行业经验、设备配置及技术水平等具有较高的要求,主要体现为通信卫星运营商不仅要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现有资源状况向国际电联申报卫星网络资料,也要全面了解通信卫星建造的各项性能参数,同时还必须掌握下游用户的卫星传输系统和技术平台,并能通过合理、有效的工作流程来实施制定的工作方案,这些构成了新进企业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技术障碍。同时随着高通量卫星、灵活载荷技术等新技术的出现,使得潜在进入者学习成本增加,进一步提高了进入本行业的技术壁垒。 (5)经验壁垒 通信卫星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广播电视传输企业、电信运营商以及保障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而言至关重要,关系到国家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通信卫星运营商时非常重视其卫星运营经验、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经验。与此同时,通信卫星运营商通过长期的卫星运营经验积累,对客户的业务具有深入的了解,能够与其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竞争优势,更有利于获得客户资源,对行业的新进者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6)人才壁垒 通信卫星运营需要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不仅包括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也包括负责企业管理的管理人才和熟悉市场的业务人员。一方面,由于通信卫星运营高度专业化,人力资源的积累和培养周期耗时较长,需要企业和人员队伍不断磨合,相互调整适应;另一方面,卫星领域技术创新较快,技术难度较高,需要从业人员不断学习,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因此,是否具备相关人力资源,是否能够使企业和人才队伍相互适应,从业人员是否能够紧跟行业发展动态,是该行业的又一进入壁垒。  16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4、市场供求状况、行业利润水平变化的趋势及原因 从国内来看,一方面,近年来亚洲卫星通过中信网络进入广电市场,使得卫星通信服务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政府、特定用户等在合同续签时普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审价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空间段运营服务价格。因此,国内市场的行业利润率水平近两年有所下降。 从国外来看,一方面,由于卫星建设技术水平的进步,卫星的发射成本逐渐降低,转发器容量不断增加,导致卫星通信供给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由于通信卫星的使用成本较高,导致需求端市场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因此在供大于求的情形下,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卫星通信的价格逐渐下降。 卫星通信服务价格的下降也刺激了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和应用范围得到扩展,尤其是高通量卫星的出现也将在宽带接入、船载、机载、车载通信等领域进一步增加市场需求,因此销量的增加弥补了价格下降对行业整体利润的影响,行业利润水平相对较为平稳。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 卫星通信系统是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社会的战略性基础设施,也是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手段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卫星通信产业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政策鼓励和支持。 2015 年 10 月 2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发布《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 年)》,明确提出主要发展固定通信广播卫星和移动通信广播卫星,同步建设测控站、信关站、上行站、标校场等地面设施,形成宽带通信、固定通信、电视直播、移动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服务能力,逐步建成覆盖全球主要地区、与地面通信网络融合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服务宽带中国和全球化战略,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2016 年 11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16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划》,明确提出推动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建设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同、可管可控的广播电视融合传输覆盖网。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提出加快卫星及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星性能和技术水平,推进卫星全面应用。 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本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构成了对本行业的实质性利好。 (2)我国航天产业的发展为卫星通信服务行业提供了基础保障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我国已基本建成完整的航天工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入空间能力大幅提升,空间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空间科学、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取得丰硕成果,在航天运输系统、人造地球卫星、载人航天、深空探测等多领域均取得长足进步。 在通信卫星领域,我国卫星研制与发射能力已经步入世界领先行列。卫星制造技术逐步升级,使得卫星整星功率增大,转发器数量增多,同时在大容量长寿命转发器技术愈发成熟的情况下,带来了更高的通信容量和更低的单位带宽成本;火箭发射技术发展迅速,大推力火箭发动机技术、运载火箭响应技术等已推广使用,长征五号、长征七号的研制使得我国航天运输系统整体水平跨越式发展。 航天产业尤其是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通信卫星运营行业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基础设施,促进了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应用。 (3)卫星通信市场需求广泛 卫星通信在民用和商用领域一般主要作为地面公共通信网络的补充、扩展和备份,而对于广大低业务密度地区来说,使用卫星系统比建设地面网更经济,因此得到广泛应用;对于某些类型的业务和应用场合,卫星系统具有一定的优势,例如电视直播、视频广播、国际通信等。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全球对移动通信和高速数据交换的需求迅速增长,对通信网络的全球“无缝”覆盖提出了更高要求,卫星通信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卫星通信不仅在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中有效地补充了其他通信手段的不足或不能,更是在抢险、防灾、  16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等应急通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随着高通量卫星技术的逐渐成熟,卫星宽带、船载通信、机载通信、车载通信及其他卫星通信市场需求也将显著增加。 2、不利因素 (1)卫星直播业务受到政策限制 根据 2018 年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IA)发布的第 21 版《卫星产业年度报告》,卫星服务业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卫星电视直播业务,也是通信卫星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应用领域。我国在 1993 年颁布了国务院第 129 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规定,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因此我国卫星电视直播业务目前未能得到政策完全放开,尚未实现产业化发展。 (2)产业发展受到 ITAR 限制 中国进口卫星及相关物项受到以 ITAR 为代表的美国政策和法案的限制。因此我国通信卫星运营商无法从美国采购整星,也无法采购使用美国零部件制造的欧洲卫星。这一规定一方面限制了我国通信卫星运营商对于卫星来源的选择,使得采购来源较为单一;另一方面也对我国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全球化发展以及海外的并购投资产生了一定的障碍。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研制的通信卫星在承载能力、输出功率、使用寿命、灵活性以及适应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能够提供东方红 3 号、东方红 3A、东方红 3B、东方红 4 号、东方红 4 号增强型、东方红 5 号等不同型号的卫星平台,目前我国卫星制造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满足不同条件下商业卫星的运营需求,满足卫星安全平稳运行的质量要求。 因此,尽管 ITAR 限制了国内通信卫星运营商进行国际卫星采购,但由于国内卫星制造水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充分满足公司开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的需求,因此 ITAR 对国内通信卫星运营商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6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其他通信手段竞争 光纤通信作为有线通信的一种,具有频带宽、传输损耗低、重量轻、抗干扰能力强、保真度高等优点,近年来普及程度不断提升,随着 5G 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将驱动网络向高速率、低时延、大容量升级,给光纤通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大了卫星通信的竞争压力。同时根据工信部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 3300-3600MHz 和 4800-5000MHz 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为适应和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工信部未来将不再审批 3400-3700MHz 频段内新申请的空间无线电台业务频率使用许可,这一规定对通信卫星运营商在该频段开展业务也有相应影响。光纤通信、卫星通信等均是不同的通信方式,共同满足各类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应用服务。其中,光纤通信广泛用于干线传输和固定用户接入,为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等提供高容量的地面传输网,主要部署在人口密集区域,在偏远地区建设成本和建设难度较高;卫星通信作为地面公共通信网络的补充、延伸,是海上通信、空中通信、边远地区、防灾减灾和广播电视、国防外交、石油石化、教育文化等领域不可或缺的信息通信手段。尽管不同通信方式之间各有特点、优势互补,不是完全替代关系,但不排除其他通信方式与卫星通信在部分重叠市场进行竞争,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4)卫星空间资源日益紧缺 随着空间技术的发展和卫星应用的大量增加,世界各国对于卫星频率资源的需求也不断提高。但由于相邻频率/轨道之间会产生通信干扰,影响卫星的正常使用,从而产生了频率/轨道资源协调使用的矛盾,使得全球对卫星空间资源的竞争十分激烈。就国际电联登记情况看,地球静止轨道上 C 频段通信卫星已近饱和,Ku 频段通信卫星也很拥挤。近年来,虽然 Ka 频段资源仍有一定的使用空间,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人类卫星应用的不断增加,卫星空间资源仍是限制卫星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6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通信卫星制造水平明显提升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技术水平与通信卫星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通信卫星在承载能力、输出功率、使用寿命、灵活性以及适应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我国目前自主研发的东方红五号卫星平台将使用电推进技术、网络热管和可展开式热辐射器技术、二维二次展开半刚性太阳翼、全管理贮箱、新一代电源控制器技术、综合电子技术等多种先进技术,卫星平台的有效载荷质量达到 1,200~2,000 千克,整星功率达到 10,000-30,000W,携带的转发器数量可达 100 多路,我国卫星制造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卫星制造水平的提升使得通信卫星运营商能够提供的通信容量不断增大,单位服务成本不断降低,也降低了用户的使用成本,卫星应用范围将大幅拓展,卫星通信的产业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2)卫星通信向高频段发展 由于空间频率资源有限,从长远来看目前主要使用的 C、Ku 和 Ka 频段仍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卫星通信需求,因此业界也正在开发频率更高的 Q 频段和 V频段,预计将成为下一代通信卫星的应用方向。同时,为了支持更高的传输速率,太赫兹频段(0.1-10THz)也在加紧开发中,可提供超大容量以及 10Gbps 以上的高速传输。 虽然高频段会导致信号传输空间损耗增大,对卫星以及地面设备的研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高频段可以大大增加卫星通信的吞吐率和总带宽能力,符合信息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方向。总体来看,卫星通信的高频段应用已成为发展趋势,也将成为各卫星通信产业制造商和运营商布局和争夺的焦点。 (3)多波束天线技术趋于成熟 天线在整个卫星通信系统的设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大部分卫星使用的仍是普通的单波束天线,只有少数的卫星系统采用了多波束天线。多波束天线使用大量的点波束实现广域范围覆盖,可用带宽被分为很多个子波段,从而在  16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大量空间独立的点波束之间可以实现每个子波段的复用,显著地增加了频谱利用率和卫星通信容量,是发展大容量卫星通信系统和增强卫星通信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同时 VSAT 的大量普及和卫星移动通信的迅速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多波束天线技术的发展。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我国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实施许可认证管理,通信卫星运营商经营相关业务需获得工信部颁发的业务种类为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 通信卫星运营商的主要经营模式一般为通过建设并运营通信卫星,向客户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并收取服务收入。 (六)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由于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广播、通信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产业,因此宏观经济的走势和景气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游市场的需求,从而间接影响着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发展。 2、区域性 通信卫星运营企业的业务区域与所运营卫星的覆盖区域密切相关,业内巨头大都通过建立完善的卫星体系实现业务的全球覆盖,其他企业则通过运营的少数几颗卫星在卫星信号覆盖区内开展业务。 3、季节性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主要收入来源于空间段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在此期间卫星运营企业持续提供服务,并均匀实现收入。因此,总体上通信卫星运营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16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发行人所处上下游行业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卫星制造、火箭制造等行业,下游行业则为广播电视行业、通信行业及其他行业用户。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处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为用户提供通信卫星传输服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2、上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上游卫星制造、火箭制造行业:卫星制造、火箭制造行业技术密集、资本密集、高集成总装的特点决定市场格局相对集中,自然垄断特征明显。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掌握相关技术,而且相关国家也都是由国家级的科研机构或极少几个大型军工企业掌控核心技术。基于我国航天工业的总体布局、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目前国内拥有地球同步轨道通信卫星和运载火箭制造能力,且能够商业化应用的研制主体主要集中在航天科技集团系统内,以五院和火箭研究院为主。卫星制造、火箭制造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发展程度直接决定了通信卫星的建造成本、使用寿命、卫星载荷容量、卫星通信质量等卫星核心指标,与通信卫星运营商的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密切相关。 下游广播电视行业:我国经济仍处于中高速增长期,居民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提升,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带动了广播电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高清节目上行、高清节目备份的推广也将提升广播电视行业对于通信卫星运营服务的需求。 下游通信行业:通信业是新时期全球战略制高点,是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重要载体。作为我国优先发展并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性行业,通信行业的支柱作用以及战略地位将使其长期保持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而通信卫星运营行业亦将随着通信行业的发展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16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八)产品进口国的相关进口政策及贸易摩擦的影响 1、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公司服务进口的影响 中国卫通出口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属于国际服务贸易。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海外客户所在地包括印度尼西亚、香港、新加坡、美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国家或地区。其中中国卫通本部以及子公司卫通香港的主要出口国或出口地区为印度尼西亚、香港,印度尼西亚、香港对于从中国卫通本部、卫通香港进口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未曾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也未发生贸易摩擦的情况;中国卫通下属香港子公司亚太卫星的主要出口国或出口地区为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美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地,目前除美国禁止政府部门使用亚太卫星卫星资源外,该等国家或地区对于从亚太卫星进口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未曾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也未发生贸易摩擦的情况。 在香港地区,中国卫通主要通过亚太通信和卫通香港两家注册在香港的子公司开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根据香港《电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香港开展电讯相关业务需要向通讯事务管理局取得相关许可。目前亚太通信、卫通香港均已取得了《综合传送者牌照》,且牌照在有效期内,可以合法在香港开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 在除香港之外的其他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主要通过服务出口的方式开展业务,无需办理经营许可。目前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对其企业在境内使用境外通信卫星运营商提供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进行管理,该些国家或者地区的企业在境内使用境外卫星资源之前需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以印度尼西亚为例,印度尼西亚当地企业如需使用境外通信卫星运营商的卫星资源,需向印度尼西亚政府提出申请,印度尼西亚政府对于境外通信卫星运营商及境外卫星资源的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内容包括:境外卫星应与印度尼西亚的卫星网络资源完成频率协调;境外卫星运行期间不能对当地无线电产生干扰;出口国与印度尼西亚存在对等的市场准入政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当地企业即可使用境外卫星资源开展业务。同时中国卫通在与境外客户签署销售合同时,也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客户办理使用卫星资源所必须的经营许可。 除上述情形之外,中国卫通未发现主要出口国对于境外通信卫星运营商其他  16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禁止性规定。 2、定量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合计境外收入前五大国家或地区为印度尼西亚、香港、新加坡、美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中国卫通的出口国家或地区中,除印度尼西亚外,其他某一国家或地区若存在对进口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采取禁止性政策,假设能按照相同的销售价格以及2018 年末的转发器使用率将卫星资源销售给其他国家或地区,则对中国卫通2018 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均低于 3%,不会对中国卫通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采取禁止性政策,将使得中国卫通 2018 年归母净利润降低 14.05%。 报告期内,中国卫通来源于印度尼西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1,855.07 万元、37,945.77 万元和 41,313.00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中国卫通在印度尼西亚的主要客户包括印尼电信、PT.Aplikanusa Lintasarta、PT Pasifik Satelit Nusantara、PTDwi Tunggal Putra、PT Inti Prima Cemerlang 等,客户数量较多,单一客户或单一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占中国卫通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由于印度尼西亚对于卫星带宽的需求量大,国际同行业竞争者较多,同时印度尼西亚的通信卫星运营商如印尼电信、PSN 等也陆续发射通信卫星,因此一直以来印度尼西亚市场的竞争较为激烈,存在较大的竞争压力。为应对上述存在的竞争压力,保持在印度尼西亚的业务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中国卫通采取了如下措施:(1)强化既有的市场竞争优势,与当地客户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密切跟踪客户需求;(2)完善通信广播卫星体系,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卫星资源,其中,随着亚太 5C 卫星于 2018 年 9 月发射,其搭载的 Ku 频段转发器能够满足印度尼西亚客户对于该频段带宽资源的需求,提升中国卫通在印度尼西亚市场的竞争力;(3)加强在印度尼西亚市场的营销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发新的客户。  16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一)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中国卫通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竞争状况”之“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中国卫通最近三年市场占有率基本保持平稳,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竞争状况”之“2、行业内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专业的资质认证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对于通信卫星运营商而言,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对获取项目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竞争优势至关重要。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的经营资质。根据工信部公开信息,目前仅有中国卫通、中国电信和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取得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的经营资质,另外中信网络取得亚洲七号卫星转发器经营许可。严格的资质认定提高了行业新进者的门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竞争程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获得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2、优质的通信卫星资源 中国卫通作为我国卫星资源实现全球覆盖的主要载体,已经发展成为亚洲第二大、世界第六大固定通信卫星运营商,拥有优质的通信广播卫星资源。中国卫通运营管理着 16 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拥有的卫星转发器资源涵盖 C 频段、Ku频段以及 Ka 频段等,其中 C 频段、Ku 频段的卫星转发器资源达到 540 余个,Ka 频段的点波束有 26 个,卫星通信广播信号覆盖包括中国全境、澳大利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非洲等地区,可以为我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服务。  17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丰富的频率轨道资源 作为维护我国空间频率轨道资源权益的“国家队”,中国卫通专门成立了卫星频率轨道资源中心,持续开展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兼容性研究,公司专家多次作为代表参加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并兼任重要职务。中国卫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向国际电联前瞻性报送了丰富的卫星网络资料,并积极开展国际、国内频率协调,维护卫星网络有效性,为实际卫星项目提供国际规则基础,其中多个传统轨位经多年运营和维护,已成为亚太地区优质的通信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目前,公司申报了能够满足未来发展战略的卫星网络资料,同时也将根据现有资源情况进一步开展卫星网络资料申报工作。 4、高品质的空间段运营服务能力 中国卫通已经构建了完整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体系。中国卫通运营管理着 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香港大埔设立了测控中心,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河北怀来、新疆喀什、海南海口建立了业务运行监测网络,对在轨卫星的运行状态进行测控并对信号传输质量进行实时监测,能够为客户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高品质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 5、长期稳定的大客户合作关系 中国卫通及其前身多年从事通信广播卫星运营服务,凭借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能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取得了市场先发优势。目前,公司已与广电相关单位、电信运营商、政府部门、国防单位以及金融、交通、石油等领域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为广大民众提供安全稳定的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为国家政府部门和重要行业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通信服务、为重大活动和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提供及时可靠的通信保障服务的过程中,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和高度信赖,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品牌形象。 6、突出的人才优势 中国卫通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遵循国际化卫星运营业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市场化业务创新发展人才保障特点,着力打造经营管理、业务开发和技术保障核心人才队伍。经过多年的培养、积淀,目前中国卫通拥有一批在卫星通信领域  17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领军人才;培养造就了会管理、执行力强的中层干部队伍,业务精、市场熟的业务经理队伍,技能优、作风硬的技术骨干队伍。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服务情况 中国卫通主营业务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公司提供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情况如下表所示:服务类型 用途 业务开展情况 主要客户 为境内外千余套卫星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提供 卫星广播电 安全可靠的传输保障,为我国边远地区家庭提供  广电相关单位 视业务 直播卫星电视传输服务,覆盖范围超过 1.35 亿 户 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境外电信运 营商实现偏远山区、边疆地区的通信接入提供空卫星空间 间段链路,为国内外政府部门、城市应急通信以段运营服 及金融、交通、石油等领域用户提供专属服务使 电信运营商、政务 其通信能力延伸到陆地、岛屿、海洋等偏远的、 府部门、国防单 卫星通信业 光缆难以铺设的地域;为党的十九大、建国 60 位、以及金融、 务 周年大庆、“神舟”飞船发射、嫦娥探月工程、 交通、石油等领 北京奥运等党政重大活动以及利比亚撤侨、低温 域用户 冻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雅安 芦山地震等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卫星通 信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撑服务 (二)卫星运营情况 公司目前共运营管理着 16 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其中,中国卫通本部运营中星 6A、中星 6B、中星 6C、中星 9 号、中星 9A、中星 10 号、中星 11 号、中星 12 号、中星 15 号、中星 16 号,亚太通信运营亚太 5 号、亚太 6 号、亚太 7号、亚太 9 号、亚太 6C、亚太 5C。 中星 6A、中星 6B、中星 6C、中星 9 号、中星 9A 属于广电专用星,中星6A、中星 6B、中星 6C 为广播电视传输卫星,用于地方电视台或有线电视网接收上星频道的节目信号,再通过地面有线网将信号传送给个人用户;中星 9 号、中星 9A 为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用于“村村通”“户户通”等用户直接接收广播 17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电视节目。其余卫星主要用于通信业务,其中中星 16 号为我国首颗高通量卫星,相比其他卫星拥有更大的带宽容量,可为我国用户提供优良的宽带服务。 公司目前运营卫星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序  中国卫通运营  发射 设计寿 卫星  轨位 覆盖范围号 的转发器  时间 命(年) 24 个 C、8 个1 中星 6A 125°E 中国及亚太地区  2010.9 15 Ku  中国、蒙古、朝鲜半岛、日  本、俄罗斯亚洲部分、南亚、2 中星 6B 115.5°E 38 个 C  2007.7 15  东南亚、中亚、西亚、澳大  利亚、新西兰3 中星 9 号 92.2°E 22 个 Ku  中国 2008.6 154 中星 9A 101.4°E 24 个 Ku  中国 2017.6 15 30 个 C、16 个5 中星 10 号 110.5°E 中国及亚太地区  2011.6 15 Ku 26 个 C、19 个6 中星 11 号 98°E 亚太地区 2013.5 15 Ku  中国、东亚、南亚、中东、 24 个 C、23 个7 中星 12 号 87.5°E 东欧、非洲、澳大利亚和中 2012.11 15 Ku  国海域、印度洋海域8 中星 15 号 51.5°E 6个C  非洲、欧洲、中东及亚洲 2016.1 15  中国中部、东南部及近海海9 中星 16 号 110.5°E 26 个点波束  2017.4 15  域等地区  中国、东南亚、澳大利亚、10 中星 6C 130°E 25 个 C  2019.3 15  南太平洋等  中国、印度、东南亚、澳大 20 个 C、9 个11 亚太 5 号 138°E 利亚、夏威夷、关岛、南太 2004.6 13 Ku  平洋群岛  中国、印度、东南亚、澳大 38 个 C、12 个12 亚太 6 号 134°E 利亚、夏威夷、关岛、南太 2005.4 13 Ku  平洋群岛 28 个 C、28 个 中国、中东、亚洲、非洲、13 亚太 7 号 76.5°E  2012.3 15 Ku 欧洲、澳大利亚等 32 个 C、14 个 亚太、东南亚、西太平洋至14 亚太 9 号 142°E  2015.10 15 Ku 东印度洋海域及地区等  中国、印度、东南亚、澳大 26 个 C、19 个15 亚太 6C 134°E 利亚、夏威夷、关岛、南太 2018.5 15 Ku/Ka  平洋群岛等  17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 中国卫通运营  发射 设计寿 卫星 轨位  覆盖范围号  的转发器  时间 命(年)  中国、印度、中南半岛、澳 15 个 C、21.216 亚太 5C 138°E 大利亚、夏威夷、关岛、太 2018.9 15 个 Ku  平洋部分地区 注:中星 9A 发射过程中由于运载火箭工作异常,导致卫星未进入预定轨位。卫星依靠自身燃料运行至指定轨位,使用寿命缩减至 4.04 年。 (三)主要业务流程 中国卫通通过运营管理通信广播卫星为客户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业务流程包括:(1)卫星网络申报、协调及维护,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中国卫通通过无线电管理局向国际电联申报卫星网络资料,制定协调计划和维护计划等工作;(2)卫星项目建设,构建卫星和地面配套资源及应用系统,也就是卫星空间段;(3)卫星测控,对空间轨道卫星进行测控、监测和地面测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等;(4)业务运营和管理,运营和管理卫星转发器资源。 1、卫星网络申报、协调及维护 2、卫星项目建设  17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卫星测控 4、业务运营管理 (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卫星项目建设所需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卫星发射服务、卫星发射保险及在轨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还包括与地球站建设相关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 对于卫星、火箭等供应商单一且金额巨大的产品采购,卫星建设项目须依照审批权限批准立项后,由卫星项目部相关人员依据采购的具体要求向供应商询价并对价格进行磋商。价格协商确定后再由承办人填写《采购合同审批单》,经合同承办部门经理、合同管理部门审签后报分管公司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同时企业发展部、法律与审计部、财务部应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按照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采购申请获批后,由卫星项目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于卫星项目建设涉及的采购比  17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重较大,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也至关重要,因此在卫星建造、卫星发射、在轨测试环节,公司都会对卫星的性能进行严格的评审,确保卫星交付后能够正常运行。 对于其他大额采购,公司坚持按照“多家比较、择优选定”的原则,通过竞标比价的方式确定价格及供货单位。对于小额采购由采购承办部门自行向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形成比价结果。同时为贯彻落实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供应商管理,公司制定了《经常性采购供应商名录》,经常性采购均从该目录中选择供应商。 2、服务运营模式 公司通过运营通信广播卫星对外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同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建设新的卫星项目,以满足客户对于服务的需求。 卫星空间段运营主要包括卫星测控和业务运行管理两个方面。 卫星测控是对卫星运行状态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测,获取日常监测数据,确定卫星运行技术状态,分析卫星健康状态和变化趋势,对在轨卫星轨道、有效载荷、卫星平台设备进行优化管理和寿命预测。凭借对数据的分析和检查结果制定操作任务和操作程序,通过测控站完成指令上行和数据注入,实现对卫星轨位和卫星姿态调整等任务,当卫星出现异常时,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卫星异常和故障并完成归零,确保在轨卫星安全稳定运行。 业务运营管理是对卫星空间段资源进行使用管理,确保卫星通信广播业务能够有效开展。业务运营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频率分配与入网开通,用户业务异常处理,以及对转发器资源使用情况统计和核查。首先对于新用户,公司需分配用户业务使用频率,进行入网测试,测试通过后可以开始对客户提供服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由于用户站点自身异常、其他用户载波干扰造成异常、邻星干扰造成异常或者不明载波干扰造成异常等原因,使得用户无法正常使用卫星通信服务的情况。用户服务工程师会在监测到相关异常状况发生或接到用户的反馈后,通过分析异常产生的原因,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协调其他部门执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用户恢复卫星通信服务的正常使用。  17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销售模式 市场部是公司负责业务营销、销售和售前技术支持的部门。为了最大程度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市场部针对主要客户群体设立了广电业务销售组、国内通信业务销售组、境外业务销售组。同时,为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场部专门成立了售前技术支持组。公司已经组建了稳定的营销网络和销售团队,形成了覆盖境内外主要区域和重点客户的,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体系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主要向广电、电信、石油、石化、金融等客户以及国防、教育、能源、运输、医疗等特殊行业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该等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保密性及供应商资质等有较高要求,通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议标、邀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卫星通信服务供应商并签署销售合同。公司通过分析市场情况及本行业卫星频率资源情况制定营销方案及营销目标,制定销售任务。销售部门一般通过市场走访、展会结识、挖掘竞争对手现有客户等方式开发新客户。对于需要投标的项目,公司会组织成立投标工作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对于不需要投标的项目,根据本行业卫星频率资源情况组织形成初步方案提交客户,并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对于中标项目或谈判成功项目,公司及时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客户提供适应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不定期开展用户交流活动,由技术人员对客户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讲解,持续维护客户关系。 公司提供的空间段运营服务以长期服务为主,即向客户提供一年以上使用同一颗卫星同一转发器上同一段频率的带宽资源,该种模式是中国卫通的主要收入来源。 4、结算模式 对于商业用户,公司主要采取“先缴费、后服务”的模式进行结算,即客户使用公司提供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需提前缴纳相关服务费,公司将收到的款项计入预收款项,并待相关服务提供完成后确认营业收入。对于政府、特定用户等,公司主要采取“先服务、后缴费”的模式进行结算,即公司于提供服务时确认营业收入,并将相关金额计入应收款项。  17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两种结算方式由于不影响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情况产生直接影响。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业务类别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主营业务 259,807.34 96.44 252,704.57 96.42 245,904.03 99.32卫星空间段运营  248,034.41 92.07 243,055.26 92.74 230,326.80 93.03卫星空间段运营相关应用  11,772.93 4.37 9,649.31 3.68 15,577.23 6.29服务其他业务 9,591.21 3.56 9,378.90 3.58 1,689.62 0.68 合计 269,398.55 100.00 262,083.47 100.00 247,593.65 100.00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按用途分类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业务类别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广播电视 101,688.99 37.75 101,309.22 38.66 99,414.84 40.15通信、应急保障  146,345.41 54.32 141,746.04 54.08 130,911.95 52.87其他 21,364.14 7.93 19,028.21 7.26 17,266.86 6.97 合计 269,398.55 100.00 262,083.47 100.00 247,593.65 100.00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地区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境内 168,765.99 62.65 157,316.99 60.03 144,634.82 58.42境外 100,632.56 37.35 104,766.49 39.97 102,958.83 41.58 合计  269,398.55 100.00 262,083.47 100.00 247,593.65 100.00 (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按销售方式分类情况 17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前中国卫通开展业务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销售,二是通过代理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以直接销售方式为主,占比分别达到 91.96%、95.02%和 92.49%。代理销售方式主要是公司在拓展境外业务时采用的一种销售方式,占比相对较低。 直接销售模式:中国卫通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中国卫通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付款金额向中国卫通支付相关费用。 代理销售模式:代理销售主要是中国卫通在境外开展业务时通过代理公司获得业务订单。代理销售又可以分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代理公司将最终用户介绍给中国卫通,中国卫通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中国卫通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客户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付款金额向中国卫通支付相关费用,同时中国卫通在收款后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二种模式是代理公司先与最终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再与中国卫通签订采购合同,该种模式下中国卫通根据与代理公司的合同约定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代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付款金额向中国卫通支付相关费用。 报告期公司业务收入按销售方式分类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业务类别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直接销售  249,168.47 92.49 249,035.83  95.02 227,679.45 91.96代理销售  20,230.08 7.51 13,047.64 4.98 19,914.20  8.04 合计 269,398.55 100.00 262,083.47  100.00 247,593.65 100.00 (5)报告期内公司卫星转发器带宽数及使用率情况 单位: MHz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带宽数 使用率 带宽数 使用率 带宽数 使用率带宽 19,492.12 66.59% 17,310.39 69.89% 16,260.97 66.85% 注 1:根据行业惯例,转发器使用率为年末的带宽使用率;上述数据为常规卫星转发器(C 频段、Ku 频段)的带宽使用情况。 17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 2:转发器使用率=使用带宽/可用带宽。其中使用带宽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带宽,以及少量的供用户测试使用的带宽;可用带宽为卫星设计并实际建造的转发器带宽减去少量的因频率协调或因个别用户不规范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无法使用的带宽。 2、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交易规模、数量及性质情况 (1)客户交易规模及数量情况 交易规模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151,451.95 158,297.41 135,143.47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56.22 60.40 54.58 比例(%) 客户数量(个) 25  30  23 新增客户本年度销售收 2,000 万元以上  2,222.17 30,938.06 12,142.16 入(万元) 新增客户数量(个) 1 9 4 减少客户上年度销售收  14,156.86 6,145.23 8,850.20 入(万元) 减少客户数量(个) 6 2 4 销售金额(万元) 35,977.05 34,193.76 47,969.84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13.35 13.05 19.37 比例(%) 客户数量(个) 26  25  33 新增客户本年度销售收1,000-2,000 万元  19,788.20 7,417.75 20,293.95 入(万元) 新增客户数量(个) 14  5 14 减少客户上年度销售收  16,341.52 19,125.56 11,075.27 入(万元) 减少客户数量(个) 13  13  7 销售金额(万元) 73,337.76 62,614.71 58,825.25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27.22 23.89 23.76 比例(%) 客户数量(个) 200  182  169 新增客户本年度销售收 100-1,000 万元  22,996.99 13,307.04 10,375.10 入(万元) 新增客户数量(个) 57  42  37 减少客户上年度销售收  13,087.78 9,339.76 10,318.10 入(万元) 减少客户数量(个) 39  29  28 销售金额(万元) 8,631.79 6,977.59 5,655.09 100 万元以下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3.20 2.66 2.28 比例(%)  18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交易规模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客户数量(个) 362  325 306 新增客户本年度销售收 3,692.87 2,858.69  2,458.91 入(万元) 新增客户数量(个) 187  154 151 减少客户上年度销售收 2,975.43 2,227.75  2,938.67 入(万元) 减少客户数量(个) 150  135 132 报告期内,每年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客户数量均在 450 家以上,且客户数量逐年增加。客户数量按交易金额分层,呈金字塔结构,交易规模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较少但数量稳定,占收入比重较大;交易规模在 1,000 万元以下的客户数量较多,占收入比重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与中国卫通交易规模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客户性质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广电单位  63,634.24  15 63,311.49  16 62,939.47 18  国有企业  23,859.33  5 23,719.42  5 26,712.04  6 境内 政府、特定用户  24,081.27  10 24,245.14  11 23,223.17 11 其他 13,998.19  4 14,285.32  4  6,077.06 3 境外 61,855.97  17 66,929.80  19 64,161.58 18 合计  187,429.00  51 192,491.17  55 183,113.32 56 (2)客户性质情况 客户性质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101,688.99 101,309.22 99,414.84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75 38.66 40.15  客户数量(个)  156  142 143 广电客户 新增客户本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1,337.53  874.74  5,911.27  新增客户数量(个)  24 13 31  减少客户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1,297.97  2,569.05 2,123.80  减少客户数量(个)  10 14 15 通信客户 销售金额(万元)  146,345.41 141,746.04  130,911.95 18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客户性质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4.32  54.08  52.87  客户数量(个) 341 316  296  新增客户本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11,570.07 9,374.73 5,813.52  新增客户数量(个) 135 104  110  减少客户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5,377.65 4,750.07 4,225.79  减少客户数量(个) 110  84  84  销售金额(万元) 21,364.14 19,028.21 17,266.86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93 7.26 6.97  客户数量(个) 116 104  92 其他 新增客户本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3,012.81 2,209.62 5,360.07  新增客户数量(个) 59 58  54  减少客户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1,962.32 4,097.02 1,718.88  减少客户数量(个) 47 46  61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1)2018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服务种类 金额(万元) 占比 1 印尼电信 卫星空间段运营 23,475.15 8.71% 2 中央电视台 卫星空间段运营 16,399.15 6.09% 3 中国移动 卫星空间段运营 15,554.68 5.77% 4 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卫星空间段运营  9,587.74 3.56% 5 字节跳动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8,380.52 3.11%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 6 卫星空间段运营  8,004.79 2.97% 心 7 特定用户 A 卫星空间段运营  7,963.92 2.96% 8 鼎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卫星空间段运营  6,043.40 2.24% 9 PT.Aplikanusa Lintasarta  卫星空间段运营  5,949.56 2.21% 10 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 卫星空间段运营  4,905.66 1.82% 合计  106,264.56 39.45% (2)2017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服务种类 金额(万元) 占比  18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服务种类 金额(万元) 占比 1 印尼电信 卫星空间段运营  23,525.79 8.98% 2 中央电视台 卫星空间段运营  15,897.71 6.07% 3 中国移动 卫星空间段运营  14,829.06 5.66% 4 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卫星空间段运营  10,162.20 3.88% 5 字节跳动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8,271.09 3.16% 6 鼎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卫星空间段运营  6,258.02 2.39% 7 特定用户 A 卫星空间段运营  5,689.11 2.17%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 8 卫星空间段运营  5,271.80 2.01% 心 9 PT.AplikanusaLintasarta 卫星空间段运营  4,950.92 1.89% 10 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 卫星空间段运营  4,905.66 1.87% 合计  99,761.37 38.06% (3)2016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服务种类 金额(万元) 占比 1 印尼电信 卫星空间段运营  23,241.51 9.39% 2 中央电视台 卫星空间段运营  16,227.95 6.55% 3 中国移动 卫星空间段运营  15,464.13 6.25% 4 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卫星空间段运营  10,164.60 4.11% 5 鼎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卫星空间段运营  6,527.36 2.64% 6 特定用户 A 卫星空间段运营  5,548.89 2.24% 7 Speed Cast International Ltd 卫星空间段运营  5,467.25 2.21% 8 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 卫星空间段运营  4,905.66 1.98% 9 中国教育电视台  卫星空间段运营  4,433.76 1.79% 10 Shwe Than Lwin Media Co.Ltd. 卫星空间段运营  4,323.63 1.75% 合计  96,304.75 38.90% 注:受到同一控制客户的销售额在前述表格中合并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合计分别为 96,304.75 万元、99,761.37万元和 106,264.56 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8.90%、38.06%和 39.45%。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18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4、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和商业合理性  单位:万元 现有合同 合作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客户主营  采购产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客户市场地位 最晚截止 开始  业务/职责 品用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日期 时间 卫星空间段 通信信号 印度尼西亚最大 2019 年 8 10 年 印尼电信 电信业务 23,475.15 8.71% 23,525.79 8.98% 23,241.51 9.39% 运营服务 传输 的电信运营商 月9日 以上  广播电视 卫星空间段 广播电视 中国最重要的广 2019 年 12 10 年中央电视台  16,399.15 6.09% 15,897.71 6.07% 16,227.95 6.55%  节目播出 运营服务 节目传输 播电视传媒之一 月 31 日 以上 卫星空间段  通信信号 中国最大的电信 2028 年 9 10 年 中国移动 电信业务 运营及其他  15,554.68 5.77% 14,829.06 5.66% 15,464.13 6.25% 传输  运营商 月2日 以上 应用服务  负责运营管理广广电总局无 广播电视  2019 年合 卫星空间段 广播电视 电总局最重大的 10 年线电台管理 节目传输  同尚未正  9,587.74 3.56% 10,162.20 3.88% 10,164.60 4.11% 运营服务 节目传输 卫星广播电视上 以上 局  发射 式签署  行站  新闻资讯字节跳动有 新闻资讯客户端 2021 年 11 2016  客户端运 房屋租赁 科研办公  8,380.52 3.11% 8,271.09 3.16% 1,285.65 0.52% 限公司 第一阵营 月9日 年 营商鼎视传媒股 广播电视 卫星空间段 广播电视 全国性数字电视 2019 年 9 10 年  6,043.40 2.24% 6,258.02 2.39% 6,527.36 2.64%份有限公司 节目播出 运营服务 节目传输 集成运营机构 月 30 日 以上 卫星空间段特定用户 A - -  -  -  - 7,963.92 2.96% 5,689.11 2.17% 5,548.89 2.24% 运营服务  18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现有合同 合作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客户主营  采购产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客户市场地位 最晚截止 开始 业务/职责 品用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日期 时间  隶属于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广  的事业单位,负播电视卫星 卫星直播 卫星空间段 卫星直播 责卫星直播节目 2019 年 9 10 年 8,004.79 2.97% 5,271.80 2.01% 1,367.85 0.55%直播管理中 节目播出 运营服务 节目传输 平台的建设、播 月 19 日 以上 心  出、运行、管理  和业务开发  印度尼西亚国内 PT.  卫星数据  卫星空间段 数据通信 规模较大且处于 2022 年 6 2013Aplikanusa 通信服务 5,949.56 2.21% 4,950.92 1.89% 3,967.63 1.60% 运营服务 信号传输 领先地位的卫星 月 30 日 年Lintasarta 商  数据通信服务商中视卫星电  国内唯一一家境 2019 年合 广播电视 卫星空间段 广播电视  10 年视节目有限  外卫星电视节目 同尚未正 4,905.66 1.82% 4,905.66 1.87% 4,905.66 1.98% 节目播出 运营服务 节目传输  以上 责任公司  平台  式签署  2019 年合中国教育电 广播电视 卫星空间段 广播电视 中国最大的公益 10 年  同尚未正 4,302.64 1.60% 4,354.65 1.66% 4,433.76 1.79% 视台  节目播出 运营服务 节目传输 性教育服务平台 以上  式签署 Shwe Than  卫星空间段 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 缅甸最大的广播 2027 年 7 2011Lwin Media 4,015.32 1.49% 4,266.64 1.63% 4,323.63 1.75% 节目播出 运营服务 节目传输 电视公司 月 31 日 年 Co. Ltd. SpeedCast  全球最大的卫星 卫星通信 卫星空间段 通信信号 2020 年 5 2009International 服务行业运营商 2,796.63 1.04% 4,060.39 1.55% 5,467.25 2.21% 服务商 运营服务 传输 月 31 日 年 Ltd 之一 注 1:上表所列客户主营业务/职责、客户营业收入、客户市场地位来源于年报、问卷调查等途径。 注 2:目前,中国卫通与主要客户中的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教育电视台尚未签署正式合同。上述两家客户均已向中国卫通提交了 关于 2019 年度使用中国卫通卫星资源的确认函,因此签署正式合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8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从国内市场来看,由于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国属于外商禁止类行业,通信广播卫星系统具有空间基础设施的特性且资本投入巨大,在我国境内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中的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资质才能开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根据工信部公开信息,目前仅有中国卫通、中国电信和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而中国电信、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自身没有通信广播卫星空间段资源;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可通过亚洲卫星的卫星资源开展业务,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低。中国卫通凭借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良好的客户口碑在国内市场中占据着绝对的竞争优势,据公司统计,其市场占有率达到 80%。因此中国卫通是国内市场最主要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供应商。 从国际市场来看,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尽管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但中国卫通凭借多颗优质卫星资源在该部分地区实现稳定的信号覆盖且与当地客户保持了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在该些地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主要包括境内外电信运营商、广电相关单位、特定用户、境外广播电视公司等,上述客户在所处领域均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且营利性主体均具有较大的收入规模。除字节跳动有限公司外,其他主要客户采购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主要用于广播电视传输、通信信号传输等,对于中国卫通的产品具有长期的需求,与中国卫通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按年签订购销合同,同时该些客户采购金额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具有商业合理性。同时,中国卫通的卫星资源及服务质量能够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报告期内中国卫通与上述主要客户也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因此中国卫通与上述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字节跳动有限公司系从事信息分发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员工数量与从中国卫通租赁的房屋面积相匹配,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中交易金额同比变动超过 30%的情况如下:2017年公司与字节跳动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同比增长 543.34%,系中国卫通分别于2016 年 11 月、2017 年 5 月向字节跳动有限公司出租中国卫星通信大厦部分房屋,2017 年租金收入较 2016 年大幅提升;2017 年公司与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的交易金额同比增长 285.41%,系自 2016 年 9 月开始广电总局广播电  18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陆续采购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用于对 15 家电视台卫星直播进行高清节目备份,2018 年公司与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的交易金额同比增长 51.84%,系中央电视台主要节目在南海区域覆盖以及其他区域备份使得转发器带宽需求量增加;2018 年公司与 SpeedCast International Ltd 的交易金额同比下降 31.12%,系公司与该客户下属子公司的交易金额较少所致。 5、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主要供应商与客户存在重叠的情况 单位:万元序  交易时 产品销售 产品采购 交易对方号 间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名称 金额 卫星空间段运 机房改造设 2016 年 营及相关应用 15,464.13 27.98  计服务费  服务 卫星空间段运1 中国移动 2017 年 营及相关应用 14,829.06 专线费用 6.48  服务 卫星空间段运 移动电话费、 2018 年 营及相关应用 15,554.68 短信平台费、 13.20  服务 网络专线费 卫星空间段运 2016 年 10,164.60 - -  营服务 电影数字拷 广电总局无线  卫星空间段运2 2017 年 10,162.20 贝数据的传 150.00 电台管理局  营服务 输上行服务 卫星空间段运 2018 年 9,587.74 技术服务  145.63  营服务 星体建设、卫 卫星空间段运 星、火箭及地 2016 年 营服务及相关 1,157.28 140,465.56 面系统设备  应用服务 采购等 星体建设、卫 卫星空间段运 航天科技及下 星、火箭及地3 2017 年 营服务及相关 2,575.06 140,034.48 属单位 面系统设备  应用服务 采购等 星体建设、卫 卫星空间段运 星、火箭及地 2018 年 营服务及相关 3,355.93 84,373.98 面系统设备  应用服务 采购等 卫星空间段运 地面站运营 2016 年 356.78 407.67  营服务 管理服务4 特定供应商 A 发射服务以 卫星空间段运 2017 年 361.85 及地面站运  11,692.10  营服务 营管理服务 18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 交易时 产品销售 产品采购 交易对方号 间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名称  金额  发射测控服  卫星空间段运  务及地面站 2018 年 857.75 6,747.62  营服务 运营管理服  务  卫星空间段运  卫星空间段 2016 年 63.35 454.90 Lao Asia  营服务 运营服务 Pacific 卫星空间段运  卫星空间段5 2017 年 63.79 1,669.21 Satellite Co 营服务 运营服务  Ltd  卫星空间段运  卫星空间段 2018 年 85.39 2,192.03  营服务 运营服务 上述 1-2 项交易对方为中国卫通主要客户,从中国卫通采购的主要产品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中国卫通 2016 年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的产品为北京地球站 3 号楼业务机房改造工程设计服务,2017 年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的产品为互联网专线使用服务,2018 年从中国移动下属单位采购的产品为移动电话服务、短信平台服务、网络专线服务等。中国卫通 2017 年从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采购传输上行服务,主要是使用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的北京地球站传输电影数字拷贝数据。中国卫通从主要客户中国移动及下属单位、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采购产品具有商业合理性。 上述 3-5 项交易对方为中国卫通主要供应商,其中与航天科技下属单位的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国卫通 2016-2018 年均从特定供应商 A 采购地面站运营管理服务,同时于 2017 年采购了中星 9A 的卫星发射服务,2016-2018 年中国卫通向特定供应商 A 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中国卫通与通信卫星运营商 Lao Asia Pacific Satellite Co Ltd 发生的交易为卫星转发器转租业务,主要是在自身卫星资源不足时利用对方的卫星资源为客户提供全球化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中国卫通向主要供应商航天科技及下属单位、特定供应商、LaoAsia Pacific Satellite Co Ltd 销售产品具有商业合理性。 (六)产品采购情况 1、产品采购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卫星项目建设所需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卫星 18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发射服务、卫星发射保险及在轨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还包括地球站建设所需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采购的产品主要为与卫星项目建设相关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卫星发射服务、卫星发射保险及在轨保险等产品和服务,以及与地球站建设相关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由于所属行业的特殊性,公司采购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卫星发射服务等的供应商数量较少,但采购仍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采购的发射保险、在轨保险由于专业化程度较高,主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公司采购的与卫星地球站建设相关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2、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折旧费用  118,709.68  79.50 111,015.71 80.83 107,194.50  76.92租赁成本  5,867.38 3.93  6,106.23 4.45 6,581.49 4.72职工薪酬  7,091.26 4.75  6,056.78 4.41 5,191.30 3.73应用服务成本  6,009.93 4.02  4,090.25 2.98 7,107.66 5.10卫星保险费 2,580.31 1.73  3,472.56 2.53 5,069.59 3.64运行保障费用  3,189.63 2.14  2,410.13 1.75 2,569.85 1.84其他 5,871.37 3.93  4,198.52 3.06 5,648.97 4.05 合计  149,319.55 100.00  137,350.18 100.00 139,363.36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以卫星资产的折旧费为主,报告期内,折旧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约为 76.92%、80.83%和 79.50%。 3、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额  采购额/总采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万元) 购额 2018 航天科技及下属单位  84,373.98 60.73% 年 特定供应商 A  6,747.62 4.86%  18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采购额 采购额/总采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万元)  购额 LAO ASIA PACIFIC SATELLITE CO LTD 2,192.03  1.58% Intelsat Global Service Corporation  1,792.13  1.2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94.56  1.22%  合计 96,800.32 69.68% 航天科技及下属单位  140,034.48 53.78%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8,277.41  10.86% 201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938.52  4.97% 年度 特定供应商 A 11,692.10  4.49%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700.00  1.80%  合计 197,642.51 75.90% 航天科技及下属单位  140,465.56 60.58%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7,448.00  3.21% 201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884.83  1.24% 年度 TELESAT CANADA 2,294.56  0.99% FRIENDLY ISLANDS SAT COM LTD 920.99  0.40%  合计 154,013.94 66.42% 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自受到同一控制供应商的采购额在前述表格中合并列示。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卫星项目建设所需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卫星发射服务、卫星发射保险及在轨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还包括与地球站建设相关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基于我国航天工业的总体布局、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目前国内拥有地球同步轨道通信卫星和运载火箭制造能力,且能够商业化应用的研制主体主要集中在航天科技集团系统内,以五院和火箭研究院为主,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合计分别为 154,013.94 万元、197,642.51 万元和96,800.32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66.42%、75.90%和 69.68%。 发行人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4、不同供应商如何定价及主要服务的市场价格情况 公司关联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航天科技下属单  19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位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40,465.56 万元、140,034.48 万元和 84,373.98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60.58%、53.78%和 60.73%。目前我国具有地球同步轨道卫星和火箭制造能力且能够商业化应用的研制主体主要集中在航天系统内,以五院和火箭研究院为主。国际市场对我国卫星采购存在一定的限制措施,并且出于国家战略要求,发行人主要从航天系统内单位采购与卫星相关的资产和服务。 在我国,五院是具有中国卫通所运营的地球同步轨道卫星研制能力且能够商业化应用的唯一研制主体。卫星是一种特殊的定制产品,不是标准化产品,制造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单项金额价值大,根据轨位、频率协调情况、覆盖及性能要求、应用情况等前置条件的不同,每颗卫星从平台选型和载荷配置上均存在一定差异,卫星采购价格也有所差异。发行人与五院通过市场化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航天科技作为股东对上述交易并不进行干预或指导。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卫星采购价格与其历史采购价格和可比上市公司卫星采购价格区间相比,无重大差异。 火箭研究院是我国唯一具备地球同步轨道商业通信卫星运载能力的火箭供货商。发行人与火箭研究院通过市场化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航天科技不对价格确定进行干预或者指导。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火箭采购价格与其历史采购价格无重大差异,与可比上市公司火箭采购价格处于相似的价格区间内。 特定供应商 A 向发行人提供卫星发射对应的发射测控服务。发行人与特定供应商的采购定价是通过商业谈判确定的,商业谈判主要参照中国卫通历史采购价格、特定供应商对外提供发射测控服务的价格等。商业通信卫星发射测控服务主要受卫星和火箭的影响,市场价格情况相对稳定。 长城工业是我国政府授权的从事商业发射、卫星系统以及空间技术合作的商业机构,长城工业香港为长城工业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主要开展中国大陆境外的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长城工业采购中星 15 号卫星转发器使用权、亚太6C 卫星等。卫星资产属于订制类产品,根据轨位、频率协调情况、覆盖及性能要求、应用情况等前置条件的不同,卫星采购价格也有所差异。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的形式确定采购价格,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卫星采购价格与其历史采购价格和可比上市公司卫星采购价格相比,无重大差异。  19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航天恒星向发行人提供 Ka 频段宽带多媒体通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的开发和研制,服务于宽带多媒体通信卫星的业务运行支撑。发行人与航天恒星根据上述系统包含的设备、系统、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内容,通过商业谈判的形式确定采购价格。 中国卫通采购的卫星发射保险和卫星在轨运行保险属于特殊风险保险中的航天保险,主要承保发射过程中造成卫星损失、损坏或故障导致完全损失、推定全损或部分损失,或卫星在轨运行期间因卫星损失、损坏或者故障导致的卫星工作能力下降、寿命减少甚至完全损失等情形。由于航天险保险金额较大,且单一风险较高,一般需要由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按照中国相关保险法律法规要求,国内公司投保航天险必须选择一家国内保险公司作为首席保险人并委托其出具正式保单,其他国内保险公司作为共同保险人按各自的承保份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同时,首席保险人可将自己的承保份额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进行再保险安排,由国际再保险人分担相应的保险份额及保险责任。由于中国航天商业发射起步较晚,国内保险业对航天险经验较少,且尚不具备独立定价能力,因此在航天保险安排中,保险净费率基本遵循国际再保险人确定的费率,再通过商业谈判的形式,确定最终的保险费用。中国人保作为首席承保人,与共保人签署共保协议,由中国人保代表所有保险人与中国卫通签署保单和相关单证。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向发行人提供卫通大厦的施工总承包服务,采用招投标形式确定采购价格。北京神舟天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向发行人提供卫通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采用招投标形式确定服务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租用 Telesat Canada 的部分转发器资源用于开展其覆盖区域内的空间段运营服务,卫星转发器带宽使用价格由双方商业谈判的形式确定。转发器带宽使用价格受卫星资源、转发器频段、租赁期间、客户所属行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发行人亚太 5 号卫星和亚太 6 号卫星对应的轨位是通过 Friendly Islands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Limited 租赁而来的,根据双方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签订的《134°E 轨位分配和许可协议》和《138°E 轨位分配和许可协议》,亚太卫星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2,800 万美元取得 134°E 轨位和 138°E 轨位的卫星网络使用权,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轨位租赁价格。  19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七)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公司注重产品的质量管理,优良稳定的产品质量是公司能够在行业内持续发展,建立品牌和客户口碑的重要基础。公司以“顾客至上、诚信为本、科学管控、快捷优质、持续发展”为质量方针,确立了“顾客满意率≥85%;可用空间段资源运行率不小于 99%,卫星测控操作差错为 0;业务问题处理响应速度小于等于5 分钟,人为操作差错为 0;卫星测控中心、业务运行中心等业务系统技术状态符合率为 100%”的产品质量目标。 2、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基于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按照 GB/T19001-2008 标准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体系文件,并加以实施和持续改进。 公司的质量管理由总经理直接负责,并由公司职能部门实施,确保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遵循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良好地运转。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职能部门包括: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法律与审计部、市场部、业务运行中心、卫星测控中心、卫星项目部等部门。 公司按照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规范企业的行为以达到:①规范质量管理活动,通过体系有效运行和改进,使电信服务质量满足顾客要求;②证实公司具备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符合标准、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电信服务的能力;③作为第三方进行质量认证的基础。 质量管理体系涵盖的过程包括: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四大过程。其中管理职责包括管理评审等;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等;产品实现包括采购、与服务顾客有关的卫星测控、业务运行、设备维护过程以及建设项目管理控制等;测量、分析和改进包括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内部审核、不合格品和不合格服务控制、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持续改进等。过程之间的关系见下图。  19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管理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与客户反馈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情况,对质量进行持续跟踪与改进。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产品及服务质量引起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因产品及服务质量引发的重大纠纷。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净值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占全部净值 成新率  金额 比重 机器设备 1,844,442.43 912,322.91 932,119.52 95.65% 50.54% 房屋建筑物 52,905.85 12,578.29 40,327.56 4.14% 76.23% 电子设备  3,500.47 2,407.08 1,093.39 0.11% 31.24%  19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净值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占全部净值 成新率 金额 比重 运输设备 1,259.77  1,077.31 182.46  0.02% 14.48% 办公设备 4,271.51  3,473.78 797.73  0.08% 18.68% 合计 1,906,380.03 931,859.37  974,520.66 100.00% 51.12%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所属单位  设备名称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成新率 1 中国卫通、卫通香港  中星 11 号  150,664.95 95,291.75 63.25% 2 中国卫通  中星 12 号  155,733.76 87,480.08 56.17% 3 中国卫通  中星 9 号 200,285.52 62,311.05 31.11% 4 中国卫通  中星 10 号  142,041.79 55,454.67 39.04% 5 中国卫通  中星 16 号 55,390.96 51,629.84 93.21% 6 中国卫通 中星 6B 165,441.65 40,215.01 24.31% 7 中国卫通 中星 6A 121,890.64 30,472.66 25.00% 8 中国卫通 中星 9A  24,315.96 16,717.22 68.75% 9 亚太通信  亚太 7 号 186,547.29 123,482.54 66.19% 10 亚太通信  亚太 9 号 144,698.89 116,824.26 80.74% 11 亚太通信  亚太 6 号 150,129.22 22,673.48 15.10% 12 亚太通信  亚太 5 号 79,518.85 - 0.00% 13 亚太通信 亚太 6C 126,590.69 122,536.94 96.80% 14 亚太通信 亚太 5C  85,878.24 85,547.57 99.61%  合计  1,789,128.40  910,637.06 50.90% 注:中星 15 号卫星为白罗斯所有,中国卫通仅拥有 6 个卫星转发器使用权,在无形资产中列示;中星 9A 于 2017 年 6 月发射未正常入轨,后经调试进入预定轨位,导致使用寿命减少,2017 年 9 月中星 9A 完成在轨交付,按总投资额扣除保险理赔款和减值损失后的金额结转至固定资产;中星 11 号卫星金额将发行人及子公司卫通香港共建金额合并列示;亚太 5 号卫星已提足折旧,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仍在使用。 2、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拥有 19 处房产,具体情况如  19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下:序号 证载权益人/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编号 面积(m2)  房屋坐落位置  用途 市 政  京央(2019)市不 海淀区后厂村路 59 号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  公 用 1 动 产 权 第  8,284.74 1 号楼、2 号楼、3 号 限公司 设施/  8010340 号 楼、4 幢、5 幢、6 幢 其他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  - 约 43,466.91 - 限公司  65 号院 1 号楼 中国东方通信卫星有 京房权证海股字 海淀区西北旺友谊路 3  5,956.2 办公 限责任公司  第 00041 号 66 号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 海 全 字 第 07155 海淀区东北旺后厂村 4  4,404.9 - 司 号  路9号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 京房权证海国字 海淀区东北旺后厂村 5  3,817.3 办公 司 第 00864 号 路9号  京央(2019)市不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  海淀区白塔庵金谷园 3 6 动 产 权 第 94.20 住宅 限公司  号楼 3 门 309  0000274 号  京(2017)海不动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  海淀区塔院消夏东里 4 7 产 权 第 0055167 53.21 住宅 限公司  号楼 4 层 6 门 607  号  京(2017)海不动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  海淀区塔院消夏东里 4 8 产 权 第 0055242 66.29 住宅 限公司  号楼 1 层 7 门 702  号  京(2017)海不动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  海淀区塔院消夏东里 4 9 产 权 第 0055212 68.58 住宅 限公司  号楼 3 层 7 门 705  号  京(2017)海不动 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10 产 权 第 0054921  151.17 甲 1 号院 1 号楼 6 层 5 住宅 限公司  号  门 602  京(2017)海不动 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 11 产 权 第 0054937  151.17 甲 1 号院 1 号楼 6 层 6 住宅 限公司  号  门 601  京(2017)海不动 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12 产 权 第 0054971  151.17 甲 1 号院 1 号楼 6 层 6 住宅 限公司  号  门 602  京(2017)海不动 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13 产 权 第 0054911 82.05 甲 1 号院 1 号楼 2 层 6 住宅 限公司  号  门 201  京(2017)海不动 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14 产 权 第 0054975  151.17 甲 1 号院 1 号楼 6 层 5 住宅 限公司  号  门 601  京(2017)海不动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  海淀区塔院消夏东里 415 产 权 第 0055174 53.21 住宅 限公司  号楼 6 层 6 门 611  号  京(2018)朝不动 中国东方通信卫星有  朝 阳 区 慧 忠 北里 30816 产 权 第 0031058 66.59 住宅 限责任公司  号楼 18 层 1809  号 19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证载权益人/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编号 面积(m2)  房屋坐落位置  用途  京(2019)西不动 中国东方通信卫星有  西城区马甸南村 4 号17 产 权 第 0004891 46.70 住宅 限责任公司  楼 4 层中 407  号  京房权证市东港 英辉房地产(中国)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718 澳 台 字 第 109.7 办公 有限公司  号 7 幢 8 层 12  0320143 号  京房权证市东港 英辉房地产(中国)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719 澳 台 字 第 109.2 办公 有限公司  号 7 幢 8 层 15  0320144 号  第 4、5 项房屋因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中广卫改制名称变更,正在办理证载权 利人名称变更手续,因该两项房屋所在土地正在办理划拨地转出让手续以及不动 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该两处房屋证载权利人变更将与划拨地转出让手续统一 办理。预计履行上述手续并办理完成产权登记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第 2 项房产为中国卫通、中国四维和五院合作建设的中国卫星通信大厦中归 属于中国卫通的部分,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院 1 号楼,正在办理 不动产权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卫通已经取得了与中国卫星通信大 厦建设相关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4 规地字 004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京央海国用(2015 出)第 00163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4 规建字 0078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5]施建字 0484 号),并取得了《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表》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告知书》,与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并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及税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该处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的主要申请材料已齐备,正 在完善其他材料以申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预计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卫通下属公司亚太通信拥有 7 处房产,具体 情况如下:序  不动产权 面积 证载权益人/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位置  用途号  证编号 (m2)  Flat F, 14th Floor, Tower 17, Tai Po1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56.44 Centre (Phase 5) No.6 on Pong 住宅  Road Tai Po, New Territories  Flat D, 8th Floor, Tower 18, Tai Po2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63.89 Centre (Phase 5), No.6 On Pong 住宅  Road, Tai Po, New Territories  19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  不动产权 面积 证载权益人/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位置 用途号  证编号 (m2)  Flat B, 10th Floor, Tower 7, Tai Po3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57.44 Centre (Phase 4), No. 8 On Pong 住宅  Road, Tai Po, New Territories  Flat C, 14th Floor, Tower 7, Tai Po4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57.44 Centre (Phase 4), No.8 On Pong 住宅  Road, Tai Po, New Territories  Flat F, 6th Floor, Tower 7, Tai Po5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57.44 Centre (Phase 4), No.8 On Pong 住宅  Road, Tai Po, New Territories  Flat G, 7th Floor, Tower 5, Tai Po6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48.11 Centre (Phase 2), No.10 On Pong 住宅  Road, Tai Po, New Territories  Flat H, 16th Floor, Tower 9 Tai Po7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 67.67 Centre (Phase 4), No.8 On Pong 住宅  Road, Tai Po, New Territories Chow, Griffiths & Chan 律师事务所认为,亚太通信为上述第 1-7 项房产的注 册业主,满足了与房产相关的所有法定要求,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中 第 1-5 项房产均于 1994 年 2 月 15 日抵押于华侨商业银行(Hua Chiao Commercial Bank),在亚太通信违约条件下,Hua Chiao Commercial Bank 有权要求收回抵押 财产中的空置物业,变卖抵押财产或者指定接收人。 (2)对外出租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将自有的卫通大厦部分房屋及其他房屋对 外出租,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物业位置 租赁期限  (㎡)  中国卫星通  2016 年 11 月 10 日  信大厦西座 1 中国卫通 今日头条有限公司 11,258.94 至 2021 年 11 月 9  2-6 层、地下 1  日  层  中国卫星通 2016 年 11 月 10 日 2 中国卫通 今日头条有限公司 信大厦西座 9,032.39 至 2021 年 11 月 9  13-17 层 日  中国卫星通  2017 年 5 月 10 日  信大厦西座 3 中国卫通 今日头条有限公司 808.28 至 2021 年 11 月 9  一层 02 单元、  日  二层 01 单元 19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租赁面积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物业位置 租赁期限  (㎡) 中国卫星通 2016 年 10 月 1 日 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 4 中国卫通  信大厦西座  1,746.35 至 2021 年 9 月 30 限公司 20 层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中国卫星通 2017 年 6 月 10 日 5 中国卫通 司北京金融大街证券 信大厦西座 1  381.24 至 2022 年 6 月 10 营业部 层 01 单元 日 中国卫星通  2016 年 10 月 1 日 GILAT 卫星通信技术 信大厦西楼 6 中国卫通  375.00 至 2019 年 9 月 30 (北京)有限公司  19 层西北角  日 单元  英辉房地  东城区建国 北京首华财经传媒有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7 产(中国) 门内大街 7 号  109.7 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7 幢 8 层 12  英辉房地  东城区建国 北京首华财经传媒有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8 产(中国) 门内大街 7 号  109.2 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7 幢 8 层 15 注:公司原将 1-3 项房屋出租给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 2018 年 3 月 10日起,原合同主体中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今日头条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承继原合同中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均为字节跳动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3)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自有房产外,发行人以租赁方式向他人租赁房屋 5 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面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用途 物业位置 租赁期限  积(㎡) 河北省张家口市  中国卫通 2019 年 2 月 24 怀来县沙城镇兰 1 集团股份 刘颖贤 职工宿舍 93.00 日至 2021 年 2 顿家园 3 号楼 2 单  有限公司 月 23 日 元 2103 室 河北省张家口市  中国卫通 2019 年 2 月 24 怀来县沙城镇兰 2 集团股份 王献军 职工宿舍  101.00 日至 2021 年 2 顿家园 3 号楼 2 单  有限公司 月 23 日 元 1602 室  中国卫通  香港柴湾安乐街 1  2019 年 3 月 1 新华丰有 安放卫星 3 (香港)有 号,新华丰中心 28  - 日至 2022 年 2 限公司 天线  限公司  楼天台水泵房面 月 28 日  中国卫通  香港柴湾安乐街 1  2019 年 3 月 1 新华丰有 办公室/仓 4 (香港)有 号,新华丰中心 21 189.00 日至 2022 年 2 限公司 库  限公司  楼7室 月 28 日 19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租赁面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用途 物业位置 租赁期限  积(㎡) 中国卫通  香港柴湾安乐街 1  2019 年 3 月 1 新华丰有 办公室/仓 5 (香港)有  号,新华丰中心 20 171.44 日至 2022 年 2 限公司 库 限公司  楼2室  月 28 日  公司承租上述第 1-2 项物业主要用于怀来分公司职工宿舍,非生产用房。  Chow, Griffiths & Chan 律师事务所认为,卫通香港针对上述第 3-5 项租赁房 产签署的租赁合同均有效。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拥有土地使用权 8 宗,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 土地面积 使用权 土地坐落位  终止序号 土地证号  用途 权人  (m2)  类型 置 日期  海淀区后厂  中国卫通 京 央 ( 2019 ) 村路 59 号 1 市 政 公 2058 年 1 集团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25,800.12 出让 号楼、 号楼、 用设施/ 5 月 25  有限公司 8010340 号  3 号楼、4 幢、 其他 日  5 幢、6 幢 教育科  中国卫通 京央海国用  北京市海淀 2064 年 研 设 2 集团有限 (2015 出)第  4,440.65 出让 区知春路 65  6 月 8 计、地  公司  00163 号  号院 1 号楼  日 下车库  中国通 信 海淀区国用  海淀区东北  广播卫 星 3 ( 1995 ) 字 第 32,387.88 划拨地 旺乡后厂村 科研 -  公司地 面 0161 号  东  测控站  中国通 信 海淀区国用  海淀区后厂 卫星监 4 广播卫 星 ( 1997 ) 字 第 43,984.98 划拨地 -  村路 9 号 测  公司  0600 号  中国东 方 海淀区国用  东北旺乡西  通信卫 星 5 ( 1996 ) 字 第 22,008.11 划拨地 北旺大队后 测控站 -  有限责 任 0530 号  厂村  公司 京市东港澳台  英辉房地  东城区建国 2043 年 国用(1999 出) 6 产(中国) 15.50 出让 门 内 大 街 7 写字楼 12 月 1 字 第 0320143  有限公司  号(8 层 12) 日 号  20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土地使用 土地面积 使用权 土地坐落位  终止序号 土地证号 用途 权人 (m2)  类型 置  日期 京市东港澳台  英辉房地 东城区建国  2043 年 国用(1999 出) 7 产(中国)  15.40 出让 门 内 大 街 7 写字楼 12 月 1 字 第 0320144  有限公司 号(8 层 15)  日 号  中 国 卫 通 冀 ( 2018 ) 怀  2067 年  怀来县土木 公共设 8 集 团 股 份 来县不动产权  113,462.50 出让  12 月 7  镇炮儿村 施  有限公司 第 0003698 号  日  第 2 项土地使用权因发行人改制名称变更,正在办理证载权利人名称变更手 续。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该项土地证载权利人名称变更将与地面房屋 统一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预计履行上述手续并办理完成产权登记不存在实质性 障碍。  第 3-5 项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目前正在办理划拨地转出让的手 续。中广卫、东方卫星已就该三处划拨地转出让事项分别与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 源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并取得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权属审核意见书 及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上述 3 宗划拨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主要申请材料已齐备,正在完 善其他申请材料以申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 上述国有划拨地的转让登记将与已办理权属登记的地面房屋进行整体的不动产 登记。预计履行上述程序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第 1 项和第 8 项土地使用权涉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  (2)租赁土地使用权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土地位置 租赁期限  (㎡)  湖南省桃江县 湖南省桃江县武  2016 年 6 月 13 1 武潭镇三板桥  中国卫通 潭镇三板桥小学 约 80 日至 2031 年 6  小学  校园内 月 12 日 陕西省安康市旬  陕西省安康市 阳县铜钱关镇天  2016 年 6 月 13 2 旬阳县铜钱关  中国卫通 宝寨村五组铜钱 约 80 日至 2031 年 6  镇人民政府  关镇政府办公楼  月 12 日 顶层东侧 20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租赁面积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土地位置 租赁期限  (㎡) 贵州省遵义市  正安县乐俭乡东  2016 年 6 月 13 正安县乐俭乡 3 中国卫通 门村村民委员会 约 80 日至 2031 年 6 东门村村民委  办公楼西侧 月 12 日 员会  广西柳州市柳城  2017 年 4 月 10 柳城县东泉镇 4 中国卫通 县东泉镇碑塘小 约 80 日至 2032 年 4 中心小学  学院内 月9日 中国电信股份  都江堰市紫坪铺  2018 年 7 月 1 日 5 有限公司成都 中国卫通 镇白沙村一组 34 16,138.18 至 2038 年 6 月 分公司 号 30 日  大埔第十三号地 香港科技园公  至 2047 年 6 月 6 亚太通信 块及外延的 E 段 9,924.41 司  27 日  的 1、2、3 分段 发行人承租的第 1-4 项土地系公司于 2015 年以后开始承租并用于中星 16 号地面标校站的建设。发行人与出租方在合同中约定,若因政府整体规划因素或政府其他命令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出租方应配合发行人向政府要求提供新站址;在不能改迁时,出租方应退还已收取但未履行期间的场地租赁管理服务费用。由于上述站址占地面积较小,且非卫星测控使用,同时公司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站址,因此对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没有重大影响。 发行人原承租第 5 项土地中的 400 平方米,根据租赁双方协商,目前土地租赁面积增加至 16,138.18 平方米,年租金为 150.00 万元。发行人与出租方在租赁协议中约定,出租方应当保证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对合同项下所承租土地的正常使用;在租赁期内,任何第三方对租赁土地主张权益的行为,出租方应负责处理,并对由此导致发行人承租权益受到任何损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赔偿责任。上述租赁土地中原有 400 平方米目前仍用于中星 16 号卫星地面信关站的建设,非卫星测控使用,且公司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站址,因此不会对中星 16 号卫星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新增租赁土地目前正在规划具体用途。 Chow, Griffiths & Chan 律师事务所认为,亚太通信针对上述第 6 项土地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并且亚太通信有权独占及使用租赁土地上的房屋。该项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7,124.02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和机房。 2、商标取得情况 (1)中国境内商标  20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已拥有注册商标 60 项,具体  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权序  取得 法律 应用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注册人  有效期限  利提前终止号  方式 状态 情况 等异常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1  4100057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7 年 8 月 6 日 取得 册 2016 年 10 月 2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申请 已注2  3851164 第9类 至 2026 年 10 月 20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 册 日 中国卫通集团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申请 已注3  3851163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0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6 年 6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4  3851162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6 年 6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5  3851161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申请 已注6  3851160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0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6 年 5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7  3851159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6 年 5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8  3851158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3 日 取得 册 2016 年 11 月 2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申请 已注9  3767410 第 38 类 至 2026 年 11 月 20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 册 日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1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10 3329865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1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11 23553415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12 23553416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13 23553417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14 23553418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15 23553424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16 23553425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17 23553426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4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18 23553430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4 月 6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4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19 23553429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4 月 6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20 23553422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5 月 27 日 取得 册  20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权序  取得 法律 应用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注册人  有效期限  利提前终止号  方式 状态 情况 等异常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21 23553421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5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22 23553420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5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23 23793854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6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24 23793855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6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25 23793856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6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26 23793857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6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27 25907331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28 25907334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29 25907335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0 25913408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1 25909059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2 25916284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3 25916289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4 25917873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5 25925392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6 25925393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7 25925397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38 25928774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申请 已注39 25921431 第 39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9 年 1 月 20 日 取得 册 中国卫通集团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40 25907336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2028 年 11 月 6 日 取得 册  2018 年 12 月 14 日 中国卫通集团  申请 已注41 28688217 第 37 类 至 2028 年 12 月 13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 册 日 中国东方通信  2019 年 2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2 30450792 第 38 类 卫星有限责任  自用 不存在 2029 年 2 月 13 日 取得 册 公司  20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权序 取得 法律 应用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注册人  有效期限  利提前终止号 方式 状态 情况 等异常情况  中国东方通信 2019 年 2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3 30450804 第 35 类 卫星有限责任  自用 不存在  2029 年 2 月 13 日 取得 册  公司  鑫诺卫星通信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4 20461820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7 年 8 月 13 日 取得 册  鑫诺卫星通信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5 12076463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3 日 取得 册  鑫诺卫星通信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6 12076444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3 日 取得 册  鑫诺卫星通信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7 12076405 第 35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3 日 取得 册  鑫诺卫星通信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8 12076387 第 35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3 日 取得 册  鑫诺卫星通信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49 12076362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3 日 取得 册  鑫诺卫星通信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50 12076288 第9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3 日 取得 册 2013 年 10 月 28 日  鑫诺卫星通信  申请 已注51 3316556 第9类 至 2023 年 10 月 27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取得 册  日  鑫诺卫星通信 2014 年 4 月 28 日至 申请 已注52 3316555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取得 册  中国直播卫星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53  6841138 第 37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直播卫星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54  6841136 第 42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直播卫星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55  6841134 第 42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3 日 取得 册  中国直播卫星 2010 年 5 月 7 日至 申请 已注56  6841133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6 日 取得 册  中国直播卫星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申请 已注57  6841132 第 38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3 日 取得 册 第 35 类/  亚太卫星控股 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申请 已注58 16843876 第 9 类/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028 年 3 月 20 日 取得 册 第 42 类 2016 年 10 月 21 日  亚太卫星控股  申请 已注59 16862149A 第 38 类 至 2026 年 10 月 20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取得 册 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亚太卫星控股  申请 已注60  1139480 第9类 至 2027 年 12 月 27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取得 册 日 另外,根据航天科技出具的《许可使用协议》,航天科技免费授权中国卫通  使用航天科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VIS)管理手册(2015 版)》  20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A 基础部分”列明的标志、标准字体等,例如  、  ,授权期限为长 期。 (2)中国境外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香港已拥有注册商标 3 项,具体情况如 下: 是否存在权序 取得 法律 应用 商标名称 商标编号  类别 注册人 有效期限 利提前终止号 方式 状态 情况 等异常情况  第 9 类/第  2015 年 4 月  亚太卫星控 申请 已注1 303393559 35 类/第 38  30 日至 2025 自用 不存在  股有限公司 取得 册  类/第 42 类  年 4 月 29 日  第 9 类/第  2015 年 4 月  亚太卫星控 申请 已注2 303393441 35 类/第 38  30 日至 2025 自用 不存在  股有限公司 取得 册  类/第 42 类  年 4 月 29 日  第 9 类/第  2015 年 4 月  亚太卫星控 申请 已注3 303393450 35 类/第 38  30 日至 2025 自用 不存在  股有限公司 取得 册  类/第 42 类  年 4 月 29 日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专利 3 项,其中,一项为合作专利, 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存在 权利序  专利  取得方 法律 应用 提前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日号  类型  式 状态 情况 终止 等异 常情  况 专利 2014108 中国卫通集团 发明 一种测试卫星天线 2014 年 12 2017 年 申请取  不存1  权维 自用 304819 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 方向图的新方法 月 26 日 4月5日 得 在 持  2016 年  专利 2014107 中国卫通集团 发明 适用于卫星地面站 2014 年 11  申请取  不存2 9 月 21  权维 自用 10524X 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 测距信道检查方法 月 27 日  得 在  日  持  20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是否 存在 权利序 专利 取得方 法律 应用 提前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日号 类型  式 状态 情况 终止 等异 常情  况 中国科学院国 家天文台、中国 科学院国家授 一种利用 iHCO 通 2015 年 专利 2013103 发明 2013 年 7  申请取  未使 不存3  时中心、鑫诺卫  信卫星实现全球导 7 月 29 权维 256049 专利 月 30 日 得 用 在 星通信有限公 航定位的方法 日  持 司、亚太通信卫 星有限公司 上述第 3 项合作专利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鑫诺卫星、亚太通信与中国科学院 国家天文台、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共有。根据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专利“一种利用 iHCO 通信卫星实现全球导航定位的 方法”情况说明》,为推动通信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的发展,2012 年 8 月 20 日,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邀请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卫通有限、鑫诺卫星、亚 太通信、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通过会议论证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提出技术成果 “一种利用 iHCO 通信卫星实现全球导航定位的方法”的技术可行性。2013 年 7 月 30 日,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 鑫诺卫星、亚太通信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中国科学院国家 天文台单独支付该项技术成果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并每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 纳年度费用。除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授权外,其他专利权人不得单独或联合使 用该项技术成果。截至说明出具之日,该项专利成果暂未投入使用。中国卫通及 下属子公司均未开展卫星导航相关业务,也未通过使用通信卫星开展卫星导航相 关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卫通及下属子公司均未使用上述共有专 利。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有 52 项,其中, 一项为合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20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权序  首次发表 取得 法律状 应用  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利提前终止号 日期 方式 态 情况 等异常情况 卫星天线入网测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9 年 11 申请 已登记1 自用 不存在 试软件 V1.1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3 号 J4150 月 25 日 取得 公告 “中星 9 号”周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9 年 7 申请 已登记2 工作计划生成软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2 号 J4149 月 16 日 取得 公告 件 V0.3.2.12 中星 6B 卫星应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9 年 7 申请 已登记3 急关闭转发器软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0 号 J4147 月 22 日 取得 公告 件 V1.0 中星 6B 卫星转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9 年 10 申请 已登记4 发器管理软件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26 号 J4143 月 21 日 取得 公告 V1.0 卫星通信链路计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9 年 2 申请 已登记5 自用 不存在 算软件 V2.3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1 号 J4148 月4日 取得 公告 多星轨道控制工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8 年 11 申请 已登记6 作 计 划 软 件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4 号 J4151 月 27 日 取得 公告 V1.0.2.508 卫星遥测分析软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8 年 11 申请 已登记7 自用 不存在 件 V1.0.1.752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5 号 J4152 月 12 日 取得 公告 中星系统测距路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8 年 3 申请 已登记8 自用 不存在 径检查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6 号 J4153 月5日 取得 公告 中星 6B 操作计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0SRB 2007 年 11 申请 已登记9 自用 不存在 划管理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BJ29537 号 J4154 月 22 日 取得 公告 中国卫通卫星转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1 年 2 申请 已登记10 发器临时业务管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0469807 号 1771 月9日 取得 公告 理系统 V1.0 中国卫通考勤管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1 年 5 申请 已登记11 自用 不存在 理系统 V1.0 股份有限公司 0469766 号 1730 月 11 日 取得 公告 应急卫星资源展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1 年 12 申请 已登记12 自用 不存在 示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0469913 号 1877 月9日 取得 公告 中国卫通销售合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1 年 10 申请 已登记13 自用 不存在 同管理系统 V1.0 股份有限公司 0469811 号 1775 月7日 取得 公告 中国卫通信息化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1 年 8 申请 已登记14 自用 不存在 管理系统 V1.0 股份有限公司 0469692 号 1656 月 18 日 取得 公告 多星测控统一计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1 年 7 申请 已登记15 自用 不存在 划制作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0469688 号 1652 月1日 取得 公告 中星 5A 轨道机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2 年 7 申请 已登记16 自用 不存在 动工具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0470011 号 1975 月 20 日 取得 公告 值班管理软件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2SR10 2012 年 6 申请 已登记17 自用 不存在 V1.0  股份有限公司 0469804 号 1768 月2日 取得 公告 多星统一测控遥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申请 已登记18  /  自用 不存在 测监视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1122694 号 5608 取得 公告 多星统一测控综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申请 已登记19 合数据管理软件 /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1123114 号 6028 取得 公告 V1.0 多星统一测控指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申请 已登记20  /  自用 不存在 令上行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1124101 号 7015 取得 公告  20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权序  首次发表 取得 法律状 应用  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利提前终止号 日期  方式 态 情况 等异常情况 GEO 卫星星蚀操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4 年 10 申请 已登记21 作程序自动生成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1123346 号 6260 月 15 日 取得 公告 软件 V1.0 国产 GEO 卫星星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3 年 10 申请 已登记22 蚀数据转换软件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1123117 号 6031 月 31 日 取得 公告 V1.0 卫通用户载波运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4 年 8 申请 已登记23  自用 不存在 营管理系统 V1.0 股份有限公司 1123146 号 6060 月 20 日 取得 公告 中心数据管理系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5 年 4 申请 已登记24  自用 不存在 统 V1.0 有限公司 1123072 号 5986 月 10 日 取得 公告 中星 6B 卫星电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5 年 4 申请 已登记25 池管理单元冻结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1122598 号 5512 月 10 日 取得 公告 计算软件 V1.0 GEO 卫星星蚀数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4 年 10 申请 已登记26  自用 不存在 据采集软件 V1.0 股份有限公司 1122594 号 5508 月 15 日 取得 公告 中星 6B 卫星电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5 年 4 申请 已登记27 池管理单元冻结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1122518 号 5432 月 10 日 取得 公告 提醒软件 V1.0 中星 6B 卫星电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5SR23 2015 年 4 申请 已登记28 池管理单元冻结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1121725 号 4639 月 10 日 取得 公告 监视软件 V1.0 基于频谱巡检数 据文件的频谱告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8SR92 2018 年 9 申 请 已登记29  自用 不存在 警和历史分析软 股份有限公司 3257301 号 8206 月 10 日 取得 公告 件 多星共位轨控计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8SR92 2018 年 5 申 请 已登记30  自用 不存在 算软件 V1.2.18 股份有限公司 3257333 号 8238 月7日  取得 公告 中国卫通网络版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8SR93 2018 年 10 申 请 已登记31 卫星链路计算系 自用 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3259266 号 0171 月 25 日 取得 公告 统 V1.0 值班事件信息记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8SR93 2018 年 9 申 请 已登记32  自用 不存在 录软件 V1.0.0 股份有限公司 3259330 号 0235 月 21 日 取得 公告 SatBOSS-业务分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8SR10 2018 年 6 申 请 已登记33 离商(VNO)管 股份有限公司  自用 不存在  3357828 号 28733 月7日  取得 公告 理软件 V1.0.5 SatBOSS- 卫 星 中国卫通集团  软著登字第 2018SR10 2018 年 9 申 请 已登记34 Modem 资源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自用 不存在  3357816 号 28721 月 20 日 取得 公告 软件 V1.0.0 鑫诺频载波测软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3SR11 2013 年 2 申请 已登记35  自用 不存在 件 V0.3 有限公司 0618364 号 2602 月 19 日 取得 公告 鑫诺 RCS20 设备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3SR11 2013 年 3 申请 已登记36  自用 不存在 模拟软件 V1.0 有限公司 0618374 号 2612 月 19 日 取得 公告 鑫诺 DMD15 设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3SR11 2013 年 4 申请 已登记37  自用 不存在 备模拟软件 V1.0 有限公司 0618398 号 2636 月 23 日 取得 公告 鑫诺综合数据库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3SR11 2013 年 8 申请 已登记38  自用 不存在 管理软件 V0.9 有限公司 0618479 号 2717 月 14 日 取得 公告  20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是否存在权序 首次发表 取得 法律状 应用 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利提前终止号  日期  方式 态 情况 等异常情况 鑫诺 CDM600 设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3SR12 2013 年 5 申请 已登记39 自用 不存在 备模拟软件 V1.0 有限公司 0628070 号 2308 月 17 日 取得 公告 Vipersat 带 外 调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6SR34 2015 年 8 申请 已登记40 度设备和链路监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1522756 号 4140 月 13 日 取得 公告 测系统 V1.0 射频矩阵控制软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6SR34 2015 年 8 申请 已登记41 自用 不存在 件 V0.9  有限公司 1522760 号 4144 月 13 日 取得 公告 频谱告警软件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6SR34 2015 年 8 申请 已登记42 自用 不存在 V1.0 有限公司 1522761 号 4145 月 13 日 取得 公告 船载天线入网管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6SR34 2015 年 8 申请 已登记43 自用 不存在 理辅助系统 V1.0 有限公司 1522829 号 4213 月 13 日 取得 公告 iDirect 船载终端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6SR34 2015 年 8 申请 已登记44 载波切换软件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1523126 号 4510 月 13 日 取得 公告 V1.0 频率资源调度软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6SR34 2015 年 11 申请 已登记45 自用 不存在 件 V0.9  有限公司 1523127 号 4511 月 15 日 取得 公告 Vipersat 事 件 接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7SR04 2016 年 5 申请 已登记46 收和卫星链路统 自用 不存在 有限公司 1632067 号 6783 月4日  取得 公告 计软件 V1.0 网络质量监测软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7SR04 2016 年 4 申请 已登记47 自用 不存在 件 V0.1  有限公司 1632141 号 6857 月 15 日 取得 公告 iDirect5100 状态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7SR04 2016 年 7 申请 已登记48 自用 不存在 监控软件 V1.0 有限公司 1632147 号 6863 月 14 日 取得 公告 iDirectArchive 数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7SR04 2016 年 8 申请 已登记49 自用 不存在 据抓取软件 V1.0 有限公司 1632150 号 6866 月 14 日 取得 公告 单向广播用户管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7SR04 2016 年 3 申请 已登记50 自用 不存在 理软件 V0.90 有限公司 1632349 号 7065 月 12 日 取得 公告 卫星频率管理软 鑫诺卫星通信 软著登字第 2017SR04 2015 年 8 申请 已登记51 自用 不存在 件 V1.0  有限公司 1632352 号 7068 月2日  取得 公告 四川安迪科技 面向电力系统卫 实业有限公 软著登字第 2017SR25  申请 已登记52 星 MPLS-IP 协议 / 共用 不存在 司、鑫诺卫星 1836971 号 1687 取得 公告 转换软件 V.2.3.4 通信有限公司 上述第 52 项软件著作权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鑫诺卫星与四川安迪科技实  业有限公司共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作协议,鑫诺卫星与四川安迪科技实业有  限公司针对国内电力自动化调度数据卫星应急备份市场和技术现状,开展“面向  电力系统运营平台的关键技术研究及试验”的合作,双方关于权利行使的约定如  下:“因履行本协议所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鑫诺公司及安迪  科技双方共同拥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目前,上述共有软件著作权由鑫诺卫星和四川安迪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21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5、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范围(包括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奖惩机制进行规定,并重点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成果归属判定、知识产权申报程序、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公司严格执行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进行管理,确保该制度能够有效运行。 6、在轨商用卫星使用的卫星网络资料序号 轨位 卫星 卫星网络名称  操作者标识 1  CHINASAT-51.5E  中国卫通 2 51.5°E 中星 15 号 CHINASAT-CL2 中国卫通 3  CHINASAT-ROUTE1 中国卫通 4  APSTAR-4 亚太通信 5 76.5°E 亚太 7 号 APSTAR-76E  亚太通信 6  APSTAR-76E-R 亚太通信 7  DFH-3-OC 东方卫星 8  CHINASAT-1  邮电部  87.5°E 中星 12 号 9  DFH-3-OC M  中国卫通 10 CHINASAT-A5 中国卫通 11 CHINASAT-92.2E  中广卫 12 SINOSAT-92.2E  鑫诺卫星  92.2°E 中星 9 号 13 APSTAR-92E  亚太通信 14 CHNBSAT-92.2E  广电总局 15 CHINASAT-3  特定单位 16 CHINASAT-22 特定单位 17 98°E  CHINASAT-44 特定单位 中星 11 号 18 DFH-3A-OC  特定单位 19 CHINASAT-64 特定单位 20 98.2°E  CHINASAT-98E 特定单位 21 CHNBSAT-K-101.4E 广电总局  101.4°E 中星 9A 22 CHNBSAT-K-101.4E_TTC 广电总局  21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轨位 卫星  卫星网络名称 操作者标识 23  CHNBSAT-101.4E 广电总局 24  CHINASAT-2 邮电部 25  CHINASAT-6 鑫诺卫星  中 星 10 26 110.5°E 号、中星 DFH-3A-OB 鑫诺卫星  16 号 27  CHINASAT-DL4  中国卫通 28  SINOSAT-5 中国卫通 29  CHINASAT-ROUTE7 中国卫通 30  DFH-4-OD  新星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31  DFH-5-OD  中广卫 32 115.5°E 中星 6B CHINASAT-MSB4 中广卫 33  CHINASAT-115.5E 中广卫 34  DFH-3-OD  中广卫 35  CHINASAT-DL5  中国卫通 36  STW-1 邮电部 37  DFH-3-OA  中广卫 38  DFH-4-OA  新星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39  CHINASAT-ROUTE8 中国卫通 40  CHINASAT-MSB5 中广卫 125°E 中星 6A 41  CHINASAT-49  中广卫 42  CHINASAT-DL6  中国卫通 43  CHINASAT-ROUTE8 中国卫通 44  CHINASAT-D-125E 中国卫通 45  CHINASAT-FSS3 中国卫通 46  DFH-3A-OD 特定单位 47  SINOSAT-3C 鑫诺卫星 48 130°E 中星 6C CHINASAT-4 新星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49  CHINASAT-130E 特定单位 50  CHINASAT-2-130E 特定单位 51  APSTAR-2  中广卫 52  CHINASAT-134E 亚太通信 53 134°E 亚太 6 号 TONGASAT C/KU-2 TONGASAT 54  TONGASAT AP-2 TONGASAT 55  TONGASAT-2/134E TONGASAT 21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轨位 卫星  卫星网络名称 操作者标识 56  APSTAR-2  中广卫 57  CHINASAT-134E 亚太通信 58  G4SAT-134E 亚太通信  134°E 亚太 6C 59  TONGASAT C/KU-2 TONGASAT 60  TONGASAT AP-2 TONGASAT 61  TONGASAT-2/134E TONGASAT 62  APSTAR-5-KU  亚太通信 63  CHINASAT-138E 亚太通信 64 138°E 亚太 5 号 TONGASAT AP-3 TONGASAT 65  TONGASAT C/KU-3 TONGASAT 66  TONGASAT-2/138E TONGASAT 67  G4SAT-138E 亚太通信 68  APSTAR-5-KU  亚太通信 69  CHINASAT-138E 亚太通信  138°E 亚太 5C 70  TONGASAT AP-3 TONGASAT 71  TONGASAT C/KU-3 TONGASAT 72  TONGASAT-2/138E TONGASAT 73  APSTAR-142E  亚太通信  142°E 亚太 9 号 74  APSTAR-142E-R 亚太通信 中国卫通使用上述第 8、24、30、36、38 项卫星网络资料的情况如下:根据原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于 2000 年 5 月 10-12 日在北京召开的我国卫星网络清理和分配会议,会议对于一些具体卫星网络分配方案达成共识,其中包括将STW-1、DFH-4-OA、DFH-4-OD 卫星网络资料分配给中广卫,将 CHINASAT-1卫星网络资料分配给东方卫星,将 CHINASAT-2 卫星网络资料分配给鑫诺卫星。上述分配不涉及支付对价,中国卫通可在卫星网络资料的剩余期限内使用上述卫星网络资料。第 8 项卫星网络资料登记的使用期限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第 24项卫星网络资料登记的使用期限至 2028 年 12 月 30 日;第 30 项卫星网络资料登记的使用期限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第 38 项卫星网络资料登记的使用期限至 2025年 12 月 2 日。根据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卫星网络资料在使用期限到期的三年前,可由操作者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向国际电联申请续期,一次续期时间最长可延长 99 年。中国卫通将根据《无线电规则》在上述卫星网络资料到期前办理续 21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期。对于第 36 项卫星网络资料,其申报特性及应用权益已完全被 DFH-3-OA 等卫星网络资料涵盖,故中国卫通不考虑对其进行续期,不对该卫星网络资料续期不会影响在轨卫星运行。卫星网络资料的续期不需要支付费用。 中国卫通使用上述第 14 项卫星网络资料的情况如下:根据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 2006 年 7 月 12 日印发的《关于 CHNBSAT-92.2E 卫星网络资料使用问题的函》,同意鑫诺卫星和卫通集团在鑫诺 2 号卫星和中星 9 号卫星的寿命期内无偿使用 CHNBSAT-92.2E 卫星网络资料。上述卫星网络资料在中星 9 号寿命期内不存在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 中国卫通使用上述第 15-20 项卫星网络资料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国卫通与特定单位签署的相关协议,在中星 11 号卫星寿命期内,中国卫通可使用特定单位的 98°E 卫星网络资料,无需支付现金对价。上述卫星网络资料在中星 11 号寿命期内不存在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 中国卫通使用上述第 21-23 项卫星网络资料的情况如下:根据广电总局科技司 2017 年 3 月 14 日印发的《关于 101.4E 轨位 4 份卫星网络资料使用事宜的函》(技卫字(2017)97 号),同意 CHNBSAT-K-101.4E(包括 CHNBSAT-K-101.4E( AP30 ) 和 CHNBSAT-K-101.4E ( AP30A ))、 CHNBSAT-K-101.4E_TTC 、CHNBSAT-101.4E 四份卫星网络资料由中星 9A 卫星启用,在该卫星寿命期内由中国卫通无偿使用。上述卫星网络资料在中星 9A 寿命期内不存在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 中国卫通使用上述第 46-50 项卫星网络资料的情况如下:第 47、48 项卫星网络资料经由国家主管部门调配,均由特定单位负责维护并使用。根据中国卫通与特定单位签署的相关协议,在中星 6C 卫星寿命期内,中国卫通可使用特定单位的 130°E 卫星网络资料,无需支付现金对价。上述卫星网络资料在中星 6C寿命期内不存在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 中国卫通使用上述第 53-55、59-61 项卫星网络资料的情况如下:根据亚太卫星和 Friendly Islands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Limited(Tongasat)等交易对方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签订的《134°E 轨位分配和许可协议》,亚太卫星向 Tongasat等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1,400 万美元,取得 134°E 轨位的 TONGASAT C/KU-2、  21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TONGASAT AP-2、TONGASAT-2/134E 三份卫星网络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 50年,亚太卫星可在到期前支付 1 美元将期限延长 49 年。上述卫星网络资料在可预见期限内不存在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 中国卫通使用上述第 64-66、70-72 项卫星网络资料的情况如下:根据亚太卫星和 Friendly Islands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Limited(Tongasat)等交易对方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签订的《138°E 轨位分配和许可协议》,亚太卫星向 Tongasat等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1,400 万美元,取得 138°E 轨位的 TONGASAT AP-3、TONGASAT C/KU-3、TONGASAT-2/138E 三份卫星网络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50 年,亚太卫星可在到期前支付 1 美元将期限延长 49 年。上述卫星网络资料在可预见期限内不存在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 (三)特许经营权与特殊经营许可情况 1、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2、主要经营许可 (1)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发 行 人 现 持 有 工 信 部 颁 发 的 《 基 础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 编 号 :A1.A2-20050005),核准的业务种类为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3 日。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发 行 人 持 有 工 信 部 颁 发 的 《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 编 号 :A2.B1-20161233),核准的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为北京、四川 2 省(直辖市)含网站接入,全国(除北京、四川 2 省(直辖市))不含网站接入。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 发行人下属公司鑫诺卫星持有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  21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号:A2.B1.B2-20070138),核准的业务种类包括: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服务项目为不含网站接入,业务覆盖范围为北京、上海 2 直辖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证书有效期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3)进出口资质 中国卫通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编号:02122102)。 中国卫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1108919279)。 鑫诺卫星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编号:02106207)。 鑫诺卫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1108919428)。 电信研究所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编号:02109879)。 电信研究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1108919424)。 (4)综合传送者牌照(Unified Carrier Licence) Chow, Griffiths & Chan 律师事务所认为,亚太通信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取得了通讯事务管理局核发的《综合传送者牌照》(Unified Carrier Licence),该牌照容许及规管亚太通信:(1)提供公共电讯网络服务;(2)为提供服务而建立和维护电讯网络;(3)为提供服务而拥有和使用无线电通讯装置;(4)进口为客户提供电讯服务有关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该牌照有效期为 15 年。 Chow, Griffiths & Chan 律师事务所认为,卫通香港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取得了通讯事务管理局核发的《综合传送者牌照》(Unified Carrier Licence),该牌照容许及规管卫通香港:(1)提供公共电讯网络服务;(2)为提供服务而建立和维  21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护电讯网络;(3)为提供服务而拥有和使用无线电通讯装置;(4)进口为客户提供电讯服务有关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该牌照有效期为 15 年。 3、境内其他经营许可 (1)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发行人持有工信部颁发的 13 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具体内容见下表:序  使用地 使用人  许可证编号 业务类型 指配卫星  有效期号  域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19 年 121  卫星固定业务 亚太 5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6  月 3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8 年 62  卫星固定业务 亚太 6C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0  月 30 日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0 年 123  卫星固定业务 亚太 6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7  月 3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8 年 24  卫星固定业务 亚太 7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08  月 29 日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7 )  2027 年 125  务、空间操作 亚太 9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02)  月 12 日  业务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务、空间操作 2025 年 96 中星 6A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1  业务、卫星移 月5日  动业务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3 年 127  务、空间操作 中星 6B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2  月 31 日  业务  空间操作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8 年 68  务、卫星固定 中星 6C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32  月 30 日  业务  卫星广播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务、卫星固定 2025 年 129 中星 9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3  业务、空间操 月 31 日  作业务  空间操作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6 年 610 务、卫星固定 中星 10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4  月 21 日  业务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8 年 611 务、空间操作 中星 11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33  月 30 日  业务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1 年 1212 卫星固定业务 中星 11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34  月 31 日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国 空 间 ( 2018 )  2027 年 1113 务、空间操作 中星 12 号 全国 股份有限公司 00045  月 27 日  业务 注:自《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7 年 9 月 1 日实施之日起,工信部对无线 2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电频率采用颁发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方式予以管理,以替代批复文件管理的形式。因此,对于发行人以批复形式取得的频率使用许可在 2017 年 9 月 1 日后涉及变更等其他事项的,工信部均换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针对中星 9A、中星 16 号使用无线电频率事项,中国卫通分别取得了工信部2017 年 1 月 20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设置使用中星 16 号卫星对地静止轨道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的批复》(工信部无函[2017]43 号)和 2017年 5 月 19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设置使用中星 9A 对地静止轨道空间无线电台的批复》(工信部无函[2017]216 号),批准同意中国卫通中星 16 号和中星 9A 空间电台使用相关频率,频率使用有效期分别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和 2027 年 4 月 30 日。因中星 9A、中星 16 号卫星不涉及变更等其他事项,暂不涉及工信部换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亚太 5 号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因亚太5 号卫星已由亚太 5C 卫星接替,其业务由亚太 5C 承接,故公司无需办理亚太 5号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续期手续,其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到期后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亚太 5C 卫星于 2018 年 9 月发射,中国卫通已将亚太5C 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无线电管理局审批。 (2)无线电台执照 发行人持有工信部颁发的 18 项无线电台执照,其中 1-10 项为空间无线电台执照,11-18 项为地面无线电台执照,具体内容见下表:序  证载卫 标称轨 设台单位 执照编号 业务类型 有效期号  星名称 道精度 中国卫通集团  2025 年 9 月 5 1  SAT-2010-001 卫星固定业务 中星 6A 125E 股份有限公司  日 中国卫通集团  2023 年 12 月 2  SAT-2006-004 卫星广播业务 中星 6B 115.5E 股份有限公司  3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中星 9  2025 年 12 月 3 股份有限公司 SAT-2006-002 卫星广播业务  92.2E  号  3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中星 10 2026 年 6 月 4 股份有限公司 SAT-2011-001 卫星固定业务  110.5E  号  2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中星 12 2027 年 11 月 5 股份有限公司 SAT-2013-002 - 87.5E  号  27 日 中国卫通集团  2020 年 5 月 6  SAT-2017-015 - 中星 9A - 股份有限公司  18 日 中国卫通集团  中星 16 2020 年 1 月 7  SAT-2017-016 -  - 股份有限公司  号  19 日 21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  证载卫 标称轨 设台单位 执照编号 业务类型  有效期号  星名称 道精度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2028 年 6 月 8  SAT-2018-027 务、空间操作 中星 6C 130E 股份有限公司  30 日  业务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中星 11 2028 年 6 月 9  SAT-2018-028 务、空间操作  98E 股份有限公司  号  30 日  业务  卫星固定业 中国卫通集团  2024 年 12 月10  SAT-2017-015 务、卫星广播 中星 9A 101.4E 股份有限公司  31 日  业务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190004/ 空间遥令地球 中星 12 2027 年 11 月11  87.5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站  号  27 日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180001/ 空间遥令地球 中星 9  2025 年 12 月12  92.2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站  号  3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190003/ 空间遥令地球 中星 10 2026 年 6 月13  110.5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站  号  2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190001/ 空间遥令地球 2025 年 9 月 514  中星 6A 125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站  日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090003/ 空间遥令地球 2023 年 12 月15  中星 6B 115.5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站  3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090002/  中星 9  2025 年 12 月16  卫星广播业务  92.2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号  31 日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170001/  中星 16 2020 年 6 月17  卫星固定业务  110.5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号  18 日 中国卫通集团 959020190002/ 空间遥令地球 2025 年 9 月 518  中星 9A 101.4E 股份有限公司 E0001 站  日 中星 11 号卫星使用的是特定单位的轨位,该卫星所使用的卫星网络由特定单位维护。根据《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特定用途无线电台(站)执照管理办法,由特定单位无线电管理机构另行制定。考虑到中星 11 号卫星网络由中国卫通实际使用,为加强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经协调,各方同意由中国卫通作为主体办理中星 11 号无线电频率使用及无线电台设置的相关审批手续。目前中国卫通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及空间无线电台执照,正在准备申请地面无线电台执照的相关资料,待资料准备齐全后向无线电管理局申请办理地面无线电台执照。预计申请办理中星 11 号地面无线电台执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中星 6C 卫星于 2019 年 3 月发射,目前中国卫通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及空间无线电台执照,正在准备申请地面无线电台执照的相关资料,待资料准备齐全后向无线电管理局申请办理地面无线电台执照。预计申请办 21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理中星 6C 卫星地面无线电台执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无线电管理局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卫 通无违反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无线电管理局行政处 罚。  中星 9A 卫星对中国卫通 2018 年的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归母净利润 卫星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归母净利润 占比 占比 占比中星 9A  3,132.08 1.16% 6,127.02 4.06% -2,994.94 -  中星 9A 卫星对发行人 2018 年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鉴于①中国卫通正在 申请办理中星 9A 卫星地面无线电台执照,预计办理上述无线电台执照申请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②中星 9A 是我国用于开展广播电视直播业务的两颗卫星之一, 是“村村通”“户户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让有线电视无法通达的 边远山区农民群众收听收看高品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对于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 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卫星被停止使用的风险较小;③无线电管理局出具证明,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卫通无违反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 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无线电管理局行政处罚。因此中国卫通因未办理完 成上述无线电台执照申请而停止中星 9A 开展业务的风险较小。  4、境外其他经营许可  (1)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  亚太卫视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7 日取得了通讯事务管理局核发的 《 非 本 地 电 视 节 目 服 务 牌 照 》( Non-domestic Television Programme Service Licence),该牌照容许及规管亚太卫视发展有限公司为香港以外地区提供广播服 务,牌照有效期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  (2)亚太通信持有的其他牌照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亚太通信取得的由通讯事务管理局核发的其他牌 照如下: 22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牌照名称 卫星 颁发日期  外层空间条例牌照 1  亚太 6 号 2015 年 4 月 4 日  (Outer Space Ordinance Licence)  外层空间条例牌照 2  亚太 6C 2018 年 4 月 16 日  (Outer Space Ordinance Licence)  外层空间条例牌照 3  亚太 7 号 2012 年 3 月 26 日  (Outer Space Ordinance Licence)  外层空间条例牌照 4  亚太 9 号 2015 年 10 月 15 日  (Outer Space Ordinance Licence)  空间站传输牌照 5  亚太 5 号 2003 年 11 月 1 日  (Space Station Carrier Licence)  空间站传输牌照 6  亚太 6 号 2005 年 4 月 4 日  (Space Station Carrier Licence)  空间站传输牌照 7  亚太 6C 2018 年 4 月 16 日  (Space Station Carrier Licence)  空间站传输牌照 8  亚太 7 号 2012 年 3 月 26 日  (Space Station Carrier Licence)  空间站传输牌照 9  亚太 9 号 2015 年 10 月 15 日  (Space Station Carrier Licence) Chow, Griffiths & Chan 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牌照均在有效期内,亚太通信已取得其实际从事业务所需的全部许可、资质。六、发行人主要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技术研发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是公司技术人员在项目执行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研发和积累起来的。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构建了一整套先进实用的项目建设、卫星测控、业务监测、运行管理体系,培育了一只稳定的技术队伍,有效的支撑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形成专利 3 项,软件著作权52 项。 (二)正在从事的技术开发项目序号 项目实施人 项目名称  内容  干扰源定位系统主要由信号变换分系统、卫星载波监测与  运动属性判证分系统、信号采集处理与定位分系统、系统  运控与数据库分系统、扩频参考站分系统、抵近卫星干扰 干扰源定 1 中国卫通 源查证分系统等六个功能分系统组成。通过建立干扰源定 位系统  位系统,可以提高公司在轨运营卫星干扰源定位的时效性  和成功率,提高售后服务能力,提升技术力量,增强公司  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22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项目实施人 项目名称  内容  载波错损监测告警系统主要用于发现用户载波异常和干  扰,具有载波频谱巡检功能,即周期性轮巡监测卫星上用 通信用户 户载波和空闲频段。在发生载波异常或干扰时,系统能够 载波错损 自动告警;具有实时频谱监测功能,即具备数字频谱仪所 2 中国卫通 监测告警 具备的基本功能,使该系统可以作为 CSM 系统的备份系 系统建设 统;具有频谱存贮与分析功能,即保存、备份、查询和分 项目  析巡检获得的频谱数据。有助于帮助业务运行中心迅速排  查用户异常和盗用干扰,提高业务运行服务质量和客户满  意度,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同步轨道 同步轨道卫星快速精确测定轨系统能够提高定轨精度、容 卫星快速 量和速度、系统自标校能力和获取轨道数据的可靠性。该 3 中国卫通 精确测定 系统支持应答机和 C 频段转发式双模测定轨方式,能够提 轨系统项 高现有测定轨系统不足,使测控系统具备快速获取轨道数 目 据的能力,为现有地面测控系统资源整合创造条件  中星 16 号宽带卫星地面应用系统项目建设包含信关站、  运营中心(包括数据中心、网络管理系统和业务运营支撑 中星 16 号  系统)的地面应用系统,能够支撑该卫星全部容量的数据 宽带卫星 4 中国卫通  传输,系统支持二层/三层网络,支持虚拟运营商服务,支 地面应用  持移动性管理和跨波束无缝切换,支持移动通信基站接 系统项目  入,支持与地面网络的互联互通提供宽带互联网服务等服  务能力,为提供 Ka 宽带卫星运营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中星 16 号卫星为我国第一颗 Ka 频段多点波束的通信卫  星,卫星地面标校系统包括 4 个标校站和北京监控中心, 中星 16 号  4 个标校站分别建设在与星上 4 个用户天线所对应的预选 5 中国卫通 卫星地面  波束中心点半径 5km 范围内。北京监控中心完成对各标校 标校系统  站的监控和管理功能。本项目建设将支持卫星每月两次在  轨标校的能力,同时具备短期内每天 4 次的标校能力  面向电力系统卫星运营平台的关键技术研究对电力通信 面向电力  系统核心调度数据网业务纳入卫星通道备份的关键技术 系统卫星  进行研究,进而扩大电力业务市场和服务覆盖广度。主要 6 鑫诺卫星 运营平台  研究内容包括解决 MPLS VPN 数据无法穿透普通三层卫 的关键技  星系统的问题、解决卫星通信体制的适配性、确保信息安 术研究  全并开发硬件平台 (三)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费用  5,329.44 4,936.14 3,579.30 开发支出  12.67  799.83 1,604.39 研究开发投入总额 5,342.11 5,735.97 5,183.69 营业收入 269,398.55  262,083.47  247,593.6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1.98%  2.19% 2.09% 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为中国卫通和鑫诺卫星各项研发活动费用化 22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支出部分,开发支出主要为中国卫通 Ka 星运控系统资本化投入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5,183.69 万元、5,735.97 万元和 5,342.1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9%、2.19%和 1.98%。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属于高危行业。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生产纳入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公司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并设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施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综合监管,分管业务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规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公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公司严格按照电信管理、广播电视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安全标准,完善通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开展通信网络业务运行安全防护工作,对卫星广播电视传输和通信网络信息通信安全负责;同时公司注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并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国卫通从事的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不属于高危行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同时,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保法规和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生产  22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经营中的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主要污染物包括:1、电磁辐射,主要为卫星天线 及配套射频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电磁辐射;2、噪声,主要为通风空调机组、备 用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3、生活污水;4、生活垃圾;5、餐厅厨房油烟。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实 际运行情况具体如下:主要污  实际排 许可排放标准/处理标准  产生设施  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状况染物  放量  执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卫星天线及配套 采用高定向天线,高仰电磁辐 正常运行,同步  (GB8702-2014)、 射频设备等运行 达标排放 角工作,朝天空辐射, 射 运转  (GB8702-88)等  时产生  处理能力充足 通风空调机组、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备用发电机、换 合理布局,采取减震、 声排放标准》  正常运行,同步噪声  热站、冷冻机房 达标排放 设隔音门窗等措施,处  (GB12348-2008)中 1 类标  运转 等设备运行时产 理能力充足 准和 4 类标准  生  执行北京市《水污染排放标  建设化粪池;实行雨污生活污 准》(DB11/307-2005)中排入  分流,污水排入市政污 正常运行,同步 食堂、员工生活 达标排放 水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  水管网;餐厅污水经隔  运转  标准限值  油处理;处理能力充足  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生活垃  交由市政环卫统一清 正常运行,同步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  员工生活 达标处理 圾  理,处理能力充足  运转 关规定  安装油烟净化器,废气餐厅厨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正常运行,同步  餐厅厨房 达标排放 引至屋顶排放,处理能房油烟 (GB18483-2001)中的规定 运转 力充足 2、报告期各期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各期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日常环保费用 28.66 28.53  22.39  环保设施投入 - 43.86 -  合计 28.66 72.39  22.39 上表中,中国卫通日常环保费用包括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烟道清洗费、 化粪池清掏费等;2017 年环保设施投入主要为北京地球站污水管线改造投入。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本次募投项目为中星 18 号卫星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是在河北省 怀来县中国卫通现有场地内进行建设,依托现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增加员工数  22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量,不增加地面站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物排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卫星天线电磁辐射。 根据《关于中星 18 号卫星项目地面应用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星 18 号卫星建设项目电磁辐射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所在地要与相邻单位(主要是天线前方区域)及当地政府规划部门沟通,确保天线前方区域规划建设建筑高度符合地球站卫星天线前方净空区限制高度要求,保证新建及现有上行卫星天线正常工作,以及卫星天线对前方建筑电磁辐射影响符合公众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 (2)建设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并依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 13615-1992)等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3)射频机房及卫星天线基座旁辐射较强,无关人员不能长时间逗留。 (4)卫星地面系统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要加强岗位培训,经相关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周围环境质量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上述电磁辐射防护措施无需新建环境保护设施,因此不涉及支付环保相关资金。 4、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属于《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等相关规定所述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较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已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了相应的环保投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污染物处理与生产经营同步开展。根据上述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的支出情况,发行人的环保投入与其排污量情况相匹配,能够确保公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2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一)境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境外收入 100,632.56 104,766.49  102,958.83 营业收入 269,398.55 262,083.47  247,593.65 境外收入占比 37.35% 39.97%  41.58%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收入分别为 102,958.83 万元、104,766.49 万元和 100,632.5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58%、39.97%和 37.35%。 1、境外分国家/地区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国家/地 主要交易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区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印度尼西 卫星空间 41,313.00 41.05% 37,945.77 36.22% 31,855.07 30.94% 亚  段运营  卫星空间中国香港  14,779.97 14.69% 19,262.42 18.39% 19,625.79 19.06%  段运营  卫星空间 新加坡 7,771.71 7.72%  9,269.57 8.85% 10,562.49 10.26%  段运营  卫星空间 美国 3,944.33 3.92%  4,665.62 4.45% 7,052.29 6.85%  段运营阿拉伯联 卫星空间 4,795.61 4.77%  4,543.16 4.34% 4,247.54 4.13%合酋长国 段运营其他国家 卫星空间 28,027.94 27.85% 29,079.95 27.76% 29,615.64 28.76% /地区 段运营  合计  100,632.56 100.00%  104,766.49 100.00% 102,958.83 100.00% 22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境外前五大客户情况  占境外总销售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额的比例  印尼电信  23,475.15 23.33%  PT.Aplikanusa Lintasarta  5,949.56 5.91%2018 Emirates Tele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  4,252.56 4.23%年度 Shwe Than Lwin Media Co.Ltd.  4,015.32 3.99%  PT Pasifik Satelit Nusantara  3,474.64 3.45%  合计  41,167.23 40.91%  印尼电信  23,525.79 22.46%  PT.Aplikanusa Lintasarta  4,950.92 4.73%2017 Shwe Than Lwin Media Co.Ltd.  4,266.64 4.07%年度 Emirates Tele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  4,078.06 3.89%  SpeedCast International Ltd 4,060.39 3.88%  合计  40,881.79 39.02%  印尼电信  23,241.51 22.57%  SpeedCast International Ltd 5,467.25 5.31%2016 Shwe Than Lwin Media Co.Ltd.  4,323.63 4.20%年度 Singapore Telecommunications Limited 4,090.16 3.97%  PT.Aplikanusa Lintasarta  3,967.63 3.85%  合计  41,090.18 39.91% 3、境外分业务类别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卫星空间段运营 99,150.58 98.53% 103,116.56 98.43 % 100,871.26  97.97 %卫星空间段运营 1,350.89  1.34% 1,530.19 1.46 % 1,950.53  1.89 % 相关应用服务 其他 131.09 0.13%  119.73 0.11%  137.04 0.13% 合计  100,632.56 100.00% 104,766.49 100.00% 102,958.83 100.00% 4、境外销售定价依据 中国卫通境外销售定价主要考虑各个国家对于转发器资源的需求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中国卫通可用转发器资源、转发器成本价和销 22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售合同历史价格等因素,并在每年年初根据卫星不同、转发器频段不同、用户类型不同、服务期限不同制定销售定价策略,最终销售价格根据谈判协商等方式确定。 (二)境外主体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直接持股的境外公司包括亚太国际和卫通香港。亚太国际和卫通香港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及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三)境外资产和资质情况 公司主要境外资产和资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四)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公司运营管理着 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其中主要用于开展境外业务的卫星包括中星 10 号、中星11 号、中星 12 号、中星 15 号、亚太 5 号、亚太 6 号、亚太 7 号、亚太 9 号、亚太 6C、亚太 5C 等。同时,公司在香港大埔设立了测控中心,能够对亚太 6号、亚太 7 号、亚太 9 号、亚太 6C 等进行测控。公司在轨卫星的通信广播信号除覆盖中国全境之外,境外可覆盖澳大利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多个传统轨位经多年运营和维护,已成为亚太地区优质的通信卫星频率轨道资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海外客户所在地包括印度尼西亚、香港、新加坡、美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地。在上述国家或地区,卫星通信行业的竞争情况如下: 印度尼西亚是“千岛之国”,全国有一万七千多个岛屿,是世界上重要的卫星应用市场。印度尼西亚地区对卫星带宽的需求量大,供应商也较多,全球共有几十颗卫星可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服务,整体竞争较为激烈。印度尼西亚本国有Telkom、Indosat、PSN、BRI 等卫星运营商,但是其目前自有卫星的容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需要租用境外卫星进行补充。世界主要卫星运营商,  22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如 Intelsat、SES、Eutelsat、Telesat、SKY Perfect JSAT、Measat、Thaicom 等在印度尼西亚本地都是实力很强的竞争者,在农村普遍服务、移动基站回传、电视直播到户等方面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中国卫通目前在印度尼西亚市场是最大的卫星带宽供应商之一,主要是为农村普遍服务、移动基站回传、银行、能源企业、政府等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 中国香港境内主要的通信卫星运营商包括亚太通信和亚洲卫星有限公司,境外主要的通信卫星运营商包括 Intelsat、Eutelsat、SES、ABS 等。由于能覆盖香港的通信卫星数量较多,因此竞争较为激烈。 新加坡境内主要的通信卫星运营商为新加坡电信,境外主要的通信卫星运营商包括亚太卫星、SKY Perfect JSAT、Intelsat、SES、Thaicom 等。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通信卫星运营服务需求国之一,同时也具有完整且多样化的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卫星运营、卫星应用产业体系。美国境内外主要的通信卫星运营商包括 Intelsat、Telesat、SES、EchoStar、ViaSat、Eutelsat、SKY PerfectJSAT 等,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亚太卫星卫星资源不覆盖美国地区,在美国地区的业务均来自于为美国企业提供美国境外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境内主要的通信卫星运营商为 YahSat,境外主要的通信卫星运营商包括亚太卫星、SES、Measat、ArabSat 等。 (五)亚太卫星和中国卫通的关系 1、亚太卫星是中国卫通的控股子公司 亚太卫星是中国卫通的控股子公司,亚太卫星和中国卫通母公司均从事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报告期内,亚太卫星为中国卫通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亚太卫星主要财务数据及占中国卫通合并财务数据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亚太卫星占 年度  项目  亚太卫星 中国卫通合并 中国卫通比  例  总资产 626,473.05 1,714,833.05 36.53%2018 年 净资产 494,289.32 1,353,926.87 36.51%  营业收入 104,699.69  269,398.55 38.86%  22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亚太卫星占 年度 项目 亚太卫星  中国卫通合并 中国卫通比 例 归属于中国卫通所有 10,138.58 41,825.87 24.24% 者的净利润 总资产 611,016.69 1,673,689.64 36.51% 净资产 441,617.74 1,265,700.82 34.89%2017 年 营业收入  104,955.78  262,083.47 40.05% 归属于中国卫通所有 10,308.99 38,945.70 26.47% 者的净利润 总资产 576,969.39 1,664,877.93 34.66% 净资产 432,462.94 1,260,310.89 34.31%2016 年 营业收入  105,640.81  247,593.65 42.67% 归属于中国卫通所有 10,065.22 43,764.37 23.00% 者的净利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卫通持有亚太国际的股权比例为 42.86%,亚太国际持有亚太卫星的股权比例为 51.78%,中国卫通通过全资子公司卫通香港持有亚太卫星的股权比例为 1.45%。报告期内,亚太卫星归属于中国卫通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065.22 万元、10,308.99 万元和 10,138.58 万元,占中国卫通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3.00%、26.47%和 24.24%。 2、中国卫通母公司和亚太卫星独立拥有商用通信广播卫星资源 中国卫通目前共运营管理着 16 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其中,中国卫通母公司运营中星 6A、中星 6B、中星 6C、中星 9 号、中星 9A、中星 10 号、中星 11号、中星 12 号、中星 15 号、中星 16 号等 10 颗在轨卫星,亚太通信运营亚太 5号、亚太 6 号、亚太 7 号、亚太 9 号、亚太 6C、亚太 5C 等 6 颗在轨卫星,具体如下。 序  发行人运营的  卫星 轨位  覆盖范围  运营主体 号  转发器  24 个 C、8 个  中国卫通母 1 中星 6A 125°E 中国及亚太地区  Ku  公司 中国、蒙古、朝鲜半岛、日本、 俄罗斯亚洲部分、南亚、东南 中国卫通 2 中星 6B 115.5°E 38 个 C 亚、中亚、西亚、澳大利亚、 母公司 新西兰 2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  发行人运营的 卫星  轨位  覆盖范围  运营主体 号  转发器 中国卫通 3 中星 9 号 92.2°E 22 个 Ku  中国 母公司 中国卫通 4 中星 9A 101.4°E 24 个 Ku  中国 母公司 30 个 C、16 个  中国卫通 5 中星 10 号 110.5°E 中国及亚太地区 Ku 母公司 26 个 C、19 个  中国卫通 6 中星 11 号 98°E 亚太地区 Ku 母公司 中国、东亚、南亚、中东、东 24 个 C、23 个  中国卫通 7 中星 12 号 87.5°E 欧、非洲、澳大利亚和中国海 Ku 母公司 域、印度洋海域 中国卫通 8 中星 15 号 51.5°E 6个C  非洲、欧洲、中东及亚洲 母公司 中国中部、东南部及近海海域 中国卫通 9 中星 16 号 110.5°E 26 个点波束 等地区 母公司 中国、东南亚、澳大利亚、南 中国卫通 10 中星 6C 130°E 25 个 C 太平洋等 母公司 中国、印度、东南亚、澳大利 20 个 C、9 个 11 亚太 5 号 138°E 亚、夏威夷、关岛、南太平洋 亚太卫星 Ku 群岛 中国、印度、东南亚、澳大利 38 个 C、12 个 12 亚太 6 号 134°E 亚、夏威夷、关岛、南太平洋 亚太卫星 Ku 群岛 28 个 C、28 个 中国、中东、亚洲、非洲、欧 13 亚太 7 号 76.5°E  亚太卫星 Ku 洲、澳大利亚等 32 个 C、14 个 亚太、东南亚、西太平洋至东 14 亚太 9 号 142°E  亚太卫星 Ku 印度洋海域及地区等 中国、印度、东南亚、澳大利 26 个 C、19 个 15 亚太 6C 134°E 亚、夏威夷、关岛、南太平洋 亚太卫星 Ku/Ka 群岛等 中国、印度、中南半岛、澳大 15 个 C、21.2 16 亚太 5C 138°E 利亚、夏威夷、关岛、太平洋 亚太卫星 个 Ku 部分地区 中国卫通母公司和亚太卫星历史上彼此独立发展,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各自分别拥有独立的卫星资源,通信卫星属于专用设备,各个卫星所在轨位不同,频段不同,覆盖范围存在差异,不存在完全替代关系。中国卫通母公司和亚太卫星利用其各自不同的卫星资源,在发展过程中彼此独立开展业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形成各自的传统客户资源和市场范围。 3、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的业务开展有所侧重 对于境内业务,根据工信部《关于同意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租用亚太5、6、7 号卫星转发器资源的批复》(工信部电管函[2014]116 号),同意中国卫通 23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租用亚太卫星的亚太 5、6、7 号卫星转发器资源,因此亚太卫星主要通过中国卫通母公司开展中国境内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境内业务主要由中国卫通母公司开展。对于境外业务,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均为境外市场中的参与者,双方可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相互提供卫星转发器带宽资源,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 中国卫通的境外业务主要由亚太卫星开展,报告期内,亚太卫星的中国境外收入占中国卫通合并境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77%、84.25%和 83.16%。中国卫通的境内业务主要由中国卫通母公司开展,亚太卫星主要通过中国卫通本部开展中国境内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亚太卫星的中国境内收入占中国卫通合并境内收入的比例仅分别为 10.56%、10.61%和 12.43%。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及亚太卫星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亚太卫星 20,977.64 83,688.26 16,694.62 88,261.16 15,271.76 90,369.05中国卫通 168,765.99 100,632.56 157,316.99 104,766.49 144,634.82 102,958.83合并亚太卫星占中国卫 12.43%  83.16% 10.61%  84.25% 10.56%  87.77%通比例 4、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建立业务协同机制 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通过签署协议确定协同机制。就报告期内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之间的相关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中国卫通母公司和亚太卫星先后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和 2017 年 9 月 11 日签署《转发器及通信服务框架协议》。亚太卫星作为香港上市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由亚太卫星股东大会审议并经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亚太卫星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鼎珮证券有限公司及天达融资亚洲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协议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有关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协议,属公平合理,且符合亚太卫星及股东整体利益。 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内部交易价格。对于中国卫通母公司和亚太卫星相互提供的卫星转发器带宽资源,双方以市场化方式,根据市场导向、公平及合理原则以及现行的定价政策和采购政策,按一般商业条款或不  23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逊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或获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而确定,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相互提供卫星转发器带宽资源的价格与卫星转发器带宽资源的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及下属子公司(除亚太卫星之外)和亚太卫星之间提供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亚太卫星向中国卫通提供的服务  12,789.22  11,306.25 11,881.40亚太卫星向鑫诺卫星提供的服务  3,494.37 3,523.70 1,012.75亚太卫星向卫通香港提供的服务  149.30  - -中国卫通向亚太卫星提供的服务  406.94  - 403.92卫通香港向亚太卫星提供的服务  671.43 977.02 1,062.38 报告期内,亚太卫星向中国卫通、鑫诺卫星及卫通香港合计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12,894.15 万元、14,829.95 万元和 16,432.90 万元,主要为使用亚太卫星的卫星资源向境内客户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 亚太卫星根据与中国卫通母公司签署的《转发器及通信服务框架协议》,通过中国卫通母公司开展中国境内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中国卫通的境内用户有需求要使用亚太卫星的资源时,可以与中国卫通进行协商,确定销售单价、服务期限等主要合同条款,对于亚太卫星资源在国内市场的报价,原则上应当按照中国卫通母公司的价格体系执行。由中国卫通母公司与境内用户就使用亚太卫星资源签订服务合同后,再与亚太卫星签订服务合同。中国卫通母公司使用亚太卫星的资源,按照与最终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总价一定的比例向亚太卫星收取服务费(与亚太卫星使用中国卫通母公司卫星资源收取的服务费比例相同),其余合同价款扣减相关税费后支付给亚太卫星,付款方式为收到客户款项后在相应的自然季度向亚太卫星进行支付。亚太卫星负责为境内用户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及相应的售后相关服务,并承担补偿中国卫通母公司由于亚太卫星责任所导致向最终用户支付的因转发器服务故障而产生的补偿责任和费用,或由于亚太卫星没有履行主协议义务给中国卫通母公司造成的其他主协议规定的责任和费用。 5、中国卫通与亚太卫星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3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第一,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在历史上彼此独立发展,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各自分别拥有独立的卫星资源,中国卫通母公司和亚太卫星利用其各自不同的卫星资源,彼此独立开展业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形成了其各自的传统客户资源和市场范围。 第二,当中国卫通母公司卫星资源无法满足最终客户的需求时,中国卫通母公司将尽量优先使用亚太卫星的卫星资源,借以向最终客户提供服务。报告期内存在中国卫通母公司与亚太卫星相互使用卫星资源的情况。 第三,对于上述相互使用卫星资源的情况,发行人与亚太卫星签署《转发器及通信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双方以市场化方式,按一般商业条款或不逊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或获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而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发行人与亚太卫星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保持业务独立性并防止出现利益输送的措施 发行人与亚太卫星主要从公司治理和业务开展两方面建立相应协调解决机制、措施及相关内控制度,以保持业务独立性并防止出现利益输送情形。 第一,在公司治理方面,中国卫通与亚太卫星为彼此独立的公司,亚太卫星作为香港上市公司,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则依法合规运行,保持必要的独立性,中国卫通通过下属主体行使对亚太卫星的股东权利。中国卫通已制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定》,明确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对其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亚太卫星作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制定企业自身的运营和管治规定。 第二,在开展业务方面,中国卫通与亚太卫星历史上彼此独立发展,中国卫通与亚太卫星分别拥有各自的卫星资源,中国卫通与亚太卫星围绕各自卫星资源形成了各自的传统市场和客户,独立开展业务。对于相互使用对方卫星资源的情况,中国卫通与亚太卫星签署《转发器及通信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当一方拥有的卫星资源无法在技术上或商业上满足最终客户的要求时,将尽量优先使用另一  23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方的卫星资源,借以向最终客户提供服务,该协议对中国卫通母公司和亚太卫星相互使用卫星资源的定价政策进行了约定,交易价格公允,能够有效保持业务独立性,防止利益输送。 6、本次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与亚太卫星信息披露的差异 经对照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有关亚太卫星的信息披露章节及亚太卫星在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发行人本次上市的信息披露与亚太卫星在香港联交所的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实质差异。其中,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涉及亚太卫星的财务数据,为按照中国境内会计准则调整后的数据。 亚太卫星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发布公告《内幕消息-控股股东之通知》,就发行人拟申请 A 股股份上市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向投资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中国卫通作为亚太卫星的主要股东,未在香港联交所作出使亚太卫星在与中国卫通主营业务或与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方面拥有优先交易权或类似权利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亚太卫星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根据亚太卫星香港律师 Sit,Fung,Kwong&Shum 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5 月 16日、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及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根据诉讼查册及亚太卫星董事于确认函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亚太卫星没有因重大违反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等被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处罚或被香港政府检控,亚太卫星不存在损害其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3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资产完整方面 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根据航天科技出具的《许可使用协议》,航天科技免费授权中国卫通使用航天科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VIS)管理手册(2015 版)》―A基础部分‖列明的标志、标准字体等,例如 、 ,授权期限为长期。上述事项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二)2、商标取得情况‖中予以披露。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的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发行人的部分董事、监事存在在航天科技或其下属单位任职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方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开展财务工作和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情形,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无混合纳税现象。  23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四)机构独立方面 发行人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经理层,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完全独立于各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发行人是航天科技专业从事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的专业公司,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业务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采购渠道。在国内现有航天产业布局情况下,为满足国家战略要求和自身商业卫星发射运营需求,中国卫通主要从五院和火箭研究院采购相关卫星和火箭,中国卫通下属公司亚太通信向长城工业香港采购卫星火箭产品,具体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 发行人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航天科技不进行干预或指导,发行人均已按照交易发生时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和相关审批权限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发行人关联采购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及持股5%以上股东火箭研究院、五院已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发行人的关联采购没有对于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销售渠道。2016 年至 2018 年,关联销售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具体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发行人的关联销售主要是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及相关应用服务,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形成,交易真实并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中国卫通对于关联方与非关联方执行相同的销售政策,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  23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营的能力。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有关公司独立性的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航天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88.59%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航天科技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经营,基础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06 月 03 日);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 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 卫星空间段运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9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卫星空间段运营收入 248,034.41 95.47% 243,055.26 96.18% 230,326.80 93.67%卫 星空间 段运 营相关 11,772.93 4.53% 9,649.31 3.82% 15,577.23 6.33%应用服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59,807.34 100.00% 252,704.57 100.00% 245,904.03 100.00%  23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实际控制人各业务板块介绍 航天科技的主营业务包括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和航天服务业等四个业务板块。宇航系统主要为运载火箭、卫星、飞船与深空探测相关产品制造业务;导弹武器系统主要为研制多种类型战略、战术导弹等武器装备;航天技术应用产业主要为利用航天技术优势,发展航天技术应用业务,实现军民融合发展;航天服务业主要为以现有资源为基础,为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和航天技术应用产业提供服务,推进集团公司向产品制造与服务相结合的转变。各业务板块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及服务 运载火箭、卫星、飞船 与深空探测相关产品 ―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北斗导航定位卫星、科学探测 制造,承担我国载人航 与技术试验卫星、气象卫星、对地观测卫星、通信广 宇航系统 天工程及绕月探测工 播卫星、―神舟‖系列载人飞船、―嫦娥‖系列月球探测 程相关产品的研制和 器等 发射任务 导弹武器 研制多种类型战略、战  常规地地导弹,防空反导装备,无人机及其他装备 系统 术导弹等武器装备等  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相关产品及应用系 卫星应用设备及产品 统、北斗芯片、无人机应用产品及应用系统、智慧产  业及智慧城市运营服务、云计算产品  工业大数据系统,安全云平台,机器视觉智能系统,  智能设备,DAO 车辆远程监控与大数据服务系统,  结构强度仿真分析与优化设计,高端工控机,全向智  能移动平台,智能机器人,铁路车辆安全运行检测系  统,过程控制自动化系统,机车车辆检修智能仓储系  统,数字化制造系统,铁路车辆安全信息服务,数字 信息技术产品  化制造咨询、运维服务,微波电子,油气管线安全监  测系统,智能光纤周界入侵报警系统,智慧城市解决 航天技术  方案,智能路灯控制系统,森林火险预警系统 应用产业  (FFMAW),航天数联物联网智能应用平台软件,  SCADA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故障诊断系统,红外  线全路联网系统,客货车故障图像检测系统  特种材料制品、薄膜材料、磁信息记录材料印刷材料、 新材料与新能源  图像信息材料、精细化学品、太阳能 EVA、太阳能  电池背板、多晶硅等  汽车发动机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功能件、燃油分配  器、节流阀体、ABS 轮速传感器、运输车、橡胶防 汽车零部件及特种车  尘罩、汽车中央电器(保险丝盒)、车用减震器、汽 辆  车空调、挖掘机电控系统、鼓形滚轮、动力锂离子电  池组系统、自卸车等 23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及服务  传感器、神舟北极高效集成冷冻站、EPR 数字式压力  计、粉料定量机、低玻搅拌设备、包装机、通用 PVC  基材用磁条、多芯高频同轴电连接器、高频分离电连 航天特种技术应用  接器、多级真空系统、废液、废气、垃圾焚烧炉、加  热炉、立式高速泵、安全阀、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  气化炉、气化燃烧器、特种阀门等  航天工程育种,以空间生物技术和航天医学成果民用 空间生物  转化为核心,提供航天特色保健食品及智慧健康服务  平台等  卫星导航定位监控、导航电子地图、航空摄影测量、 遥感导航卫星服务  卫星影像数据等 通信卫星空间段运营 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产业孵化、资源整合、战略并购 航天 金融服务  和投资与融资等 服务业 商业发射、卫星系统及空间技术合作、防务装备、技 国际宇航商业服务 术和服务、反恐防暴装备和技术的出口,开展相关技  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境外工程承包等  提供以自主研发软件和服务为优势的大型专业软件 信息与软件服务  信息服务等 在航天科技的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和航天服务业中,中国卫通的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属于航天服务业中的通信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业务领域。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单位业务板块情况 航天科技下属单位的具体情况已于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航天科技主要二级企业、直属事业单位、三级企业。发行人在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已审慎核查并根据重要性原则完整地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单位。航天科技下属单位划分的所属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①航天科技下属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 根据航天科技对于下属成员单位的定位,航天科技直属事业单位中,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等八家单位为航天科技下属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主要从事运载火箭、各类卫星、载人飞船、货运飞船、深空探测器、空间站  24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等宇航产品和战略、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科研与生产为一体, 承担航天型号工程研制任务,同时通过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结合自身业务特 点,通过下属单位在航天技术应用、航天服务等民用领域开展业务。因此,该八 家单位的主要业务涵盖了航天科技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航天技术应用产业、 航天服务业四个业务板块中的多个业务板块,属于综合板块。 核心业务序号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核心业务 所处板块 运载火箭技术及航天设备研制;节能与环保技术 中国运载火箭  运载火箭技术及航 1 研发,高端智能装备研发,新能源与新材料研发, 综合板块 技术研究院  天设备研制 系统集成与卫星应用,特种车及新能源车等 运载火箭、战略战术导弹、卫星、载人飞船等航 航天动力技术 天产品固体发动机的研制、生产、试验;固体火 固体火箭发动机研 2  综合板块 研究院  箭技术应用、精细化工、复合材料、特种金属材 制 料及装备以及现代服务业 月球探测器、载人飞船、卫星、卫星平台、星上 中国空间技术  宇航产品研发、生 3 部件的研制、生产、试验;卫星应用产品、工业 综合板块 研究院  产、试验 智能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空间生物产品等 运载火箭和导弹武器的液体火箭发动机研制、生  运载火箭和导弹武 产、试验;特种泵系列、特种阀系列、热能工程 航天推进技术  器的液体火箭发动 4 及大型成套设备、汽车及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 综合板块 研究院  机研制、生产、试 压力容器系列产品、智能仪器仪表、新型节水设 验 备、印刷包装机械等 中国航天电子 惯性导航、遥测遥控、航天计算机及软件、微电 5  航天电子系统 综合板块 技术研究院 子、机电组件等研制、生产 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空气动力技术应 中国航天空气 用与试验,风洞及大型非标设备设计制造;无人  空气动力技术产品 6 动力技术研究 机及特种导弹总体设计与制造;环保工程装备设 综合板块  研发、研制与试验 院  计集成和工程总承包及工程咨询、服务和投资; 传感器及测控系统设计集成与物联网。 重大装备制造、综合机械加工、精密机械加工、 四川航天技术  多管火箭武器系统 7 电子控制仪器设备、液压伺服机构、电液控制系 综合板块 研究院 设计、制造 统、火工装置、光电显示技术等 运载火箭、应用卫星等宇航产品;武器系统研发 卫星和火箭研制及 上海航天技术 8 研制;新能源光伏、燃气输配、动力锂电等产品 相关技术应用,武 综合板块 研究院 研发研制;高端汽配及机电装备产品研发研制等 器系统研发 ②航天科技控制的其他主要二级单位的业务板块情况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卫星及火箭发射服务总承包及相关产品的进出 1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口贸易  24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2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服务业  租赁、办理内部转账、结算、有价证券投资  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  技成果的转化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 3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  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 4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5 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等  航天服务业 6 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境外工程承包、货物进出口等 航天服务业  测绘仪器及设备、航空遥感、地图产品等高新测 7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绘技术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 航天技术应 8 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汽轮机研发、制造和销售  用产业  感光材料、磁记录材料、薄膜、精细化工等的制 航天技术应 9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造、销售、服务和进出口  用产业  固体火箭技术应用、精细化工、复合材料、特种 航天技术应 10 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及装备等  用产业 航天技术应 11 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产品、通用设备、硅材料、复合材料等  用产业 航天技术应 12 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智能装备、建筑施工、现代物流等  用产业 航天技术应 13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科技项目开发、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等  用产业 14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航天相关咨询和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15 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 航天遥感应用研究,卫星应用工程实施  航天服务业 16 四川航天长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航天专用设备、机械设备制造等 综合板块 四川航天烽火伺服控制技术有限 17  航天专用设备、机械设备制造等 综合板块 公司 18 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 航天专用设备、机械设备制造等 综合板块 四川航天中天动力装备有限责任 19  涡喷发动机  综合板块 公司  航天伺服控制系统、流体传动及液压控制设备、  机电控制设备、电液伺服阀变频驱动器、液压泵、 20 北京实验工厂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板块  气动机、微特电机、液压能源、高精密传感器、  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③航天科技控制的主要三级单位的业务板块情况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中国航天工业科学技术咨询有限 1  咨询业务、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 航天服务业 公司  24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2 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展览 航天服务业 3 中国长城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4 中国长城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5 航天长城贸易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6 北京大观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7 广州宇航通讯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8 长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9 中国长城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10 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宇航贸易 航天服务业 11 中国长城巴黎房产公司  房屋租赁 航天服务业 12 上海凯兴实业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13 上海星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14 航天(北京)物流有限公司  商务贸易 航天服务业 15 北京腾宇信维科技有限公司  宇航贸易 航天服务业 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 16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航天服务业 限公司 17 航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担保 航天服务业 航天高新(苏州)创业投资管理有 18  创业投资管理  航天服务业 限公司 无锡航天国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19  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航天服务业 公司 20 易颖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航天服务业 21 北京航天新概念软件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22 陕西神舟航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23 上海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24 航天四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25 天津神舟通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航天(北京)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 2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司 27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28 神舟航天软件(济南)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29 济南航天德标牙科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航天服务业 航天技术应用 30 深圳市航天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RFID 产品、电源及新材料等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业 航天科技成果展览;组织展销会;信息咨询服务 31 北京航天博物馆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服务业 等 24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未开展任何业务,目前持有中国航天万源国际 航天技术应用 32 ASTROTECH GROUP LIMITED  (集团)有限公司 60.64%股权 产业  加工汽化炉及关键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3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 航天服务业  发展;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等。  航天科技产品、卫星应用产品、电子产品、通讯 34 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设备的技术开发、服务等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通讯产 35 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品的技术开发、服务等  航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航天技术相关产业的投 36 天津航天长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资、建设和经营  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塑料制品、文具用品、 37 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非金属制品等 38 北京航天万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航天服务业  金属结构件、机械零部件、起重机械及设备的制 39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板块  造、销售等  电工器材及其配件、日用电器、金属制品、仪器 40 首都航天机械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仪表的制造、加工等41 四维高景卫星遥感有限公司 遥感卫星数据应用服务  航天服务业42 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业控制 航天服务业43 北京翔宇空间技术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 航天服务业44 航天神舟智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控制 航天服务业  卫星研制、卫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地面应用与45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服务 航天技术应用46 航天神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卫星应用  产业 北京中关村航天创新园科技发展47  航天服务 航天服务业 有限公司 航天技术应用48 航天神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空间生物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产业49 北京神舟天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 航天服务业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特种泵、智能仪器仪表、液力变矩器、液压传动 航天技术应用50 司 系列产品  产业 51 西安航天金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材料研究及技术推广  航天服务业 52 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航天服务业53 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 惯性导航产品  综合板块54 北京兴华机械厂有限公司  惯性导航产品  综合板块55 北京建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仪器仪表制造  综合板块56 上海科学仪器厂有限公司  仪器仪表制造  综合板块57 浙江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 综合板块  24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58 桂林航天电器有限公司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综合板块59 重庆巴山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综合板块60 陕西苍松机械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综合板块61 北京光华无线电有限公司  仪器仪表制造  综合板块62 河南通达航天电器有限公司 仪器仪表制造  综合板块63 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综合治理  航天服务业64 北京航天易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光纤传感业务、测控业务 航天服务业  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检测;工程设计;计算机系 北京航天益森风洞工程技术有限65  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专业承 航天服务业 公司  包 航天技术应用66 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传感器、通讯设备等  产业67 北京航天神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航天服务业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68 北京航天兴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货 航天服务业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及光伏电站系统 航天技术应用69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集成以及车用电子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产业  销售等 航天技术应用70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便携、储能电源系统设计、集成和销售  产业  广播电视设备、广播电视接收机、电子计算机、71 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电子照明器具、家用电器、百货的经营等  航天产品、空调产品、锻压产品、工业专用设备 航天技术应用72 上海新力机器厂有限公司  等  产业 上海航天万源稀土电机研发中心 稀土电机领域内的研发和开发、技术转让、技术73 航天服务业 有限公司 咨询、技术服务等。 无锡航天七三八健康管理有限公74  健康咨询服务  航天服务业 司75 四维世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遥感影像数据增值服务  航天服务业76 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高分影像数据处理及遥感卫星影像销售  航天服务业  雷达、导航、通讯、广播电视设备、传输、电子 航天技术应用77 上海航天有线电厂有限公司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家电、微电机安全设备,电  产业  子产品制造等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仓储,自78 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商业等  航天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业务,对工业企业  投资经营,汽车燃气装置、汽车加气站设备的设79 上海航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计、安装、销售,润滑油的销售,汽车燃气装置,  加气站设备等  多晶硅及下游产品、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航天技术应用80 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等 产业  24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设计、销售,办公房出租,81 上海航天实业有限公司  经济信息咨询,汽车燃气装置、汽车加气站设备 航天服务业 的设计、销售、安装等82 天津生态城航天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航天服务业 航天时代置业发展(西安)有限公83  房地产开发  航天服务业 司 北京航天时代天盛物业管理有限84  物业管理  航天服务业 公司85 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等  航天服务业 航天神洁(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86 航天服务业 司  术推广、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 感光材料、涤纶薄膜的生产销售;影像接受材料、 航天技术应用87 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印刷配套设备和器材的经销;涤纶树脂有机物的 产业 技术开发,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聚酯片基、聚酯薄膜、复合薄膜、特种薄膜、膜 航天技术应用88 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材料、涂层加工;电子成像基材、信息记录材料 产业 制造等 感光材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研制;来料加 航天技术应用89 沈阳感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90 上海乐凯纸业有限公司  机制纸、涂塑纸的生产、加工、销售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91 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92 南阳乐凯华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资产管理及商务信息咨询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93 北京乐凯科技有限公司  自有房产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94 保定乐凯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产业投资管理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95 保定乐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房产信息咨询 产业 数码影像设备、数码影像消耗材料的生产、加工、 航天技术应用96 保定乐凯数码影像有限公司 销售  产业 彩色相纸、感光材料、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药液 及相关化学品、影像输出设备、数码影像材料、 航天技术应用9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膜及带涂层的膜类加工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产业 等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信息化 航天技术应用98 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 学品研发、生产、销售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99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热敏磁票、磁条、磁卡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100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产业101 北京航天宏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文化创意、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和物业经营服务业 航天服务业 24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北京航天特种设备检测研究发展 承担各类压力容器和气瓶的检验及管道的无损102 航天服务业 有限公司 检测;压力容器修复、管道的焊接等  信息化学品、信息记录材料、塑料薄膜、医疗器103 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航天服务业  械等的生产销售 深圳航天智慧城市系统技术研究 智慧城市体系研发、设计;智慧城市规划;卫星 航天技术应用104 院有限公司 应用系统技术服务等  产业  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开发、研制与 航天技术应用105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  产业106 陕西航天龙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及维修  航天服务业 常州山由帝杉防护材料制造有限  航天技术应用107  太阳膜生产销售 公司  产业  机械产品制造和销售;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108 西安航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安装、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 综合板块  装、改造、维修和销售109 西安航天化学动力有限公司 动力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 综合板块110 西安航天动力技术研究所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  综合板块111 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  综合板块112 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  复合材料研究  综合板块  信息咨询、文献服务、档案管理、声像制作、印113 西安航天信息研究所 综合板块  刷、标准化管理、软件服务等114 西安航天动力测控技术研究所 航天动力研究  综合板块  机电产品、机电设备的生产销售,通讯器材、焦 航天技术应用115 陕西宇航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炭、煤炭及有色金属材料、化学及危险产品的批  产业  发与零售  汽车大箱装备、机械加工、数控设备的生产销售116 西安航天新宇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的生产销售  固体火箭、模型火箭的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 航天技术应用117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术服务 产业118 四川航天达力能源有限公司 能源转供、工程安装 综合板块 航天技术应用119 重庆航天工业公司 相关航天设备、机械设备制造  产业120 上海航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设计  航天服务业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121  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 航天服务业 有限公司 北京长征运载火箭应用技术发展122  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  航天服务业 有限公司123 上海航天科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  航天服务业  汽车塑料零部件以及汽车塑料零部件模具的研 航天技术应用124 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125 成都航天万欣科技有限公司 汽车金属冲焊件、改装车及方舱非标加工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126 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汽车减震器的生产销售  产业  24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航天技术应用127 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业务 产业 航天技术应用128 四川航天世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金属零部件生产、销售 产业 ④航天科技控制的上市公司的业务板块情况  所属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板块 卫星研制、卫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地面应用与 1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服务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及光伏电站系统 航天技术应 2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集成以及车用电子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用产业 销售等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特种泵、智能仪器仪表、液力变矩器、液压传动 航天技术应 3 司  系列产品 用产业 航天技术应 4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用产业 彩色相纸、感光材料、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药液 及相关化学品、影像输出设备、数码影像材料、 航天技术应 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膜及带涂层的膜类加工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用产业 等 加工汽化炉及关键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 航天服务业 发展;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等。 航天技术应 7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热敏磁票、磁条、磁卡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用产业 航天技术应 8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铁路机车车辆运行安全检测、检修  用产业 无人机和膜两大业务板块,其中:无人机业务主 要分为整机产品和应用服务;膜业务分为电容器 9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薄膜、太阳能电池背材膜、光学膜、锂离子电池 隔膜几大业务板块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 航天技术应 10  投资控股 司  用产业 科技工业、物联网应用及跨境电子商贸物流,以 11 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板块 及经营深圳航天科技广场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已根据产业化整合的思 路将主营业务划分为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航天技术应用产业、航天服务业 四个板块进行管理,部分下属单位属于业务跨板块的综合板块。中国卫通主营业 务属于航天服务业中的通信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 24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公司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1)发行人是航天科技内部唯一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航天科技及下属其他单位不持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牌照 在航天科技内部,发行人是唯一拥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的业务种类为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的经营主体,除发行人之外,航天科技下属单位不存在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2)发行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与航天科技及下属单位存在显著差异 按技术领域和服务方式进行分类,卫星产业主要包括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以及卫星综合应用等。根据上下游关系,卫星产业分为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卫星服务和地面设备制造四大领域。中国卫通是在卫星通信技术领域从事通信广播卫星运营服务的企业。 卫星通信广播系统由卫星空间段和卫星地面段组成,核心是卫星空间段。卫星空间段主要包括空间轨道中运行的通信广播卫星,以及对卫星进行跟踪、遥测及指令的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卫星地面段以用户主站为主体,包括用户终端、用户终端与用户主站连接的“陆地链路”以及用户主站与“陆地链路”相匹配的接口。中国卫通是航天科技下属从事卫星空间段运营的专业子公司,业务以通信广播卫星的空间段运营服务为主。 航天科技的主要业务板块中,涉及卫星产业的主要包括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卫星导航、卫星遥感等业务领域,以及在卫星通信领域从事相关设备产品及应用系统生产。除中国卫通外,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单位不存在其他从事通信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的情形,中国卫通从事的主营业务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从事的卫星产业相关业务性质存在差异,不存在同业竞争。 在中国卫通所属的航天服务业板块内部,除中国卫通之外,涉及卫星产业的主要业务是遥感导航卫星服务,包括卫星影像数据等,其中,卫星影像数据主要依托遥感卫星进行,遥感卫星不属于卫星通信行业领域,遥感卫星与发行人所运营通信卫星在功能、经营模式、客户范围等方面都有实质性差异。因此,航天科技各业务板块中的其他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同业竞争。  24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发行人的发展历程与业务定位 从历史来看,发行人原为我国六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国家深化电信体 制改革要求,2009 年,中国卫通的有关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卫通 主体及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并入航天科技。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已经汇集了东方 卫星、中广卫、鑫诺卫星、直播星公司、亚太卫星等我国在卫星空间段运营领域 的核心力量,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历程和明确的业务定位。 (4)发行人与航天科技控制的四家关联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航天科技控制的中国卫星、长城工业、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航科 卫星等四家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该四家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 层级 股权结构  简要沿革 主营业务  前身为中国泛旅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8 月成立,中国东方红 五院持有 2002 年先后收购航天四创科 卫星研制、卫星应用系统集卫星股份有 三级 51.46%股权 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航天东方红 成,卫星地面应用与服务 限公司  卫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航天科技  1980 年 10 月由第七机械工业中国长城工 航天科技持 部设立;2004 年 12 月变更为 卫星及火箭发射服务总承包业集团有限 二级 股 100% 航天科技全资子公司;2011 年 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公司  11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创建于 1961 年 8 月,前身为上上海航天技  航天科技举  卫星和火箭研制及相关技术  二级 海市第二机电工业局,是航天术研究院 办事业单位  应用,武器系统研发  科技三大总体院之一 长城工业通  设立于 1992 年 2 月,2011 年 3航科卫星控  过长城工业  四级  月由长城工业全资子公司长城 股权投资股有限公司 香港持有  工业香港收购全部股权 100%股权 结合上述情况,关于航天科技控制的四家关联单位: 1)中国卫星:中国卫星主要从事卫星研制、卫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地面 应用与服务,与中国卫通所从事主营业务存在差异,中国卫通与中国卫星不存在 同业竞争。 2)长城工业:在卫星产业中,长城工业主要从事卫星及火箭发射服务总承 包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中国卫通与长城工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在卫星产业中,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主要从事卫 星和火箭研制及相关技术应用,与中国卫通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显著差异,中国  25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卫通与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不存在同业竞争。 4)航科卫星:航科卫星除持有亚太国际股权和现金资产外,没有其他业务和资产,中国卫通与航科卫星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航天科技控制的关联单位中国卫星、长城工业、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航科卫星等公司不会对发行人造成利益冲突或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发行人与上述关联单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出具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避免与中国卫通同业竞争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中国卫通(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中国卫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国卫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作为中国卫通的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国卫通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按照中国卫通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中国卫通,以避免与中国卫通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单位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卫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国卫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国卫通受损失的,本单位将及时、足额地向中国卫通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5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火箭研究院出具承诺函 火箭研究院就避免与中国卫通同业竞争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中国卫通(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中国卫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国卫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国卫通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按照中国卫通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中国卫通,以避免与中国卫通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单位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卫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国卫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国卫通受损失的,本单位将及时、足额地向中国卫通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持股 5%以上股东或与中国卫通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五院出具承诺函 五院就避免与中国卫通同业竞争事项,特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中国卫通(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中国卫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国卫通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国卫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25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本单位承诺,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国卫通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按照中国卫通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中国卫通,以避免与中国卫通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单位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将在中国卫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国卫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国卫通受损失的,本单位将及时、足额地向中国卫通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中国卫通持股 5%以上股东或与中国卫通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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