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_公司公告_中国卫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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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八名,实际出席的董事八名。公司董事长孙京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马海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5-036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海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上述聘任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5-036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恒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上述聘任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总会计师离任暨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编号:2025-037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关于提名马海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38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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