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601678)_公司公告_滨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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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3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绪升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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