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8证券简称:中国建筑公告编号:临2025-044
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厘清制度定位,公司拟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
附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表所有显示斜体加粗文字为新增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编号 | 修订前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1 | / | / | 1.2 | 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制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可以将部分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捐赠或赞助、关联交易等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除外。 |
2 | 2 | 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2.1下列对外担保、购买与出售重大资产、投资、关联交易、资产抵押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但根 | / | 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2.1下列对外担保、购买与出售重大资产、投资、关联交易、资产抵押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但根 |
编号 | 修订前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应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董事会应在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审议批准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2)审议批准公司单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30%以下,或所涉及资产总额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30%以下的购买和出售重大资产事项;3)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30%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应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董事会应在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审议批准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2)审议批准公司单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30%以下,或所涉及资产总额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30%以下的购买和出售重大资产事项;3)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30%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编号 | 修订前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4)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30%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5)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以上、30%以下的经营性投资项目;6)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30%以下的创新业务投资项目;7)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30%以下的金融投资项目;8)审议批准公司与其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事项; | 4)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30%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5)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以上、30%以下的经营性投资项目;6)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30%以下的创新业务投资项目;7)审议批准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30%以下的金融投资项目;8)审议批准公司与其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事项; |
编号 | 修订前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9)审议批准单项交易涉及的资产额(同时存在账面值与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以上、10%以下的资产抵押事项;10)审议公司单项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以下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11)审议批准公司一次性运用公司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以上、30%以下的其他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受赠资产等;12)除上述第1)项以外的、且不属于根据《公司章 | 9)审议批准单项交易涉及的资产额(同时存在账面值与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以上、10%以下的资产抵押事项;10)审议公司单项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以下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11)审议批准公司一次性运用公司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以上、30%以下的其他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受赠资产等;12)除上述第1)项以外的、且不属于根据《公司章 |
编号 | 修订前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程》规定应由董事会审批的重大交易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决定。2.2根据前条第12)项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由董事长专题会议或/和总经理经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前条第2)至12)项规定所列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以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但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的限制性情况除外。 | 程》规定应由董事会审批的重大交易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决定。2.2根据前条第12)项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由董事长专题会议或/和总经理经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前条第2)至12)项规定所列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以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但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的限制性情况除外。 | |||
3 | 4.5 | 除本规则第4.6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法规和 | 3.5 | 除本规则第4.63.6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法 |
编号 | 修订前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120条的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表决同意:1)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2)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4)制定非主业重大投资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 |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120条的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表决同意:1)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2)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分拆、改制、解散、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4)制定非主业重大投资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 |
编号 | 修订前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 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 |||
4 | 7.1 | 在本规则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低于”“超过”“不足”不含本数。 | 6.1 | 在本规则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低于”“超过”“不足”不含本数。 |
备注:根据上表进行删除、新增章节和条款后,《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章节和条款序号依次顺延,相关内容请参见《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