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61号公告)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拟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银团贷款,授信期限2025年7月28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
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开展“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2024-2026年)”贷款的议案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62号公告)
四、关于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通风处更名通风部,地质测量处更名地质测量部,机电处更名为机电装备部。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