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601658)_公司公告_邮储银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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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温铁军

2024年,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注重维护客户、员工、股东包括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国家粮食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商务部、民政部、林业草原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专家,以及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本人独立性表示认同。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在本行担任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席、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合规性、决策依据等,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积极参与沟通讨论,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加强战略规划与执行落地、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完善绩效管理等

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温铁军3/310/116/7-8/9-6/6-4/4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本人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其它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本人还主动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主动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沟通。认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各类信息,积极参加董监高战略研讨、独立董事座谈会、听取经营层专题汇报,深入

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依托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曾建议,本行要认真研究中央提出的新的战略方向,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效抓手,县域资源可通过向资产转化、向资本转化,形成两级跳的闭环。思考如何更好地将直接金融、间接金融结合,这将有利于形成县域经济中新质生产力、完善绿色生产力的战略部署。

二是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推介会、资本市场相关主题培训等,注重与股东的充分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认真阅读高管层呈报的每日市场快报、投资者关系简报,在参与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审议时,重视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三是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密切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季度商定程序相关工作情况,并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3年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一季度、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报送的各类审计报告,持续促进内外审良性互动沟通,推动内外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形成闭环。

四是充分利用资源,主动参加行内外各类培训。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实时跟踪最新监管动态,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组织的专题培训7次,培训涉及宏观经济与政策、公司治理、新公司法解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财务造假犯罪案件、反舞弊履职要点等广泛主题。

五是围绕董事履职关切重点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积极赴基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掌握实情、把脉问诊、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董事会及高管层决策提供意见参考。比如,赴大连,围绕分行特色产品仓单抵押贷款开展调研;赴四川德阳,围绕三农业务发展和全面风险管理开展调研,期间走访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分所,并围绕农村产权有关问题进行研讨。

(三)邮储银行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参会、调研、培训、日常信息报送等全方位工作支撑保障,在本人履职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选或选举董事等重点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落地及披露情况,重点对本行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进行监督,依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调整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续签或继续履行3项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类议案,并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研究,发表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通过认真审核相关会议材料、基于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及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本人认为,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行出具

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未发现本行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情况。本人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提供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等专业服务。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参考市场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行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与历任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多名董事选举的相关议案,本人就本行董事的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未审议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它方面2024年,本行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行未发生被收购事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及公司章程等内外部制度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有效履行了对银行事务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为推进全行战略转型发展,强化风险内控,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独立、专业、合规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造股东价值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铁军2025年3月27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瑞明

2024年,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注重维护客户、员工、股东包括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瑞明,男,获香港城市大学社会科学荣誉博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年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香港城市

大学校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旭日企业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城市大学副监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本人独立性表示认同。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在本行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合规性、决策依据等,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积极参与沟通讨论,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重大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钟瑞明3/39/11-7/78/96/12--4/4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本人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其他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本人还主动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

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主动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沟通。认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各类信息,积极参加董监高战略研讨、独立董事座谈会、听取经营层专题汇报,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依托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曾建议,目前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审计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继续坚持中央、国家对审计工作的整体要求,落实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以及全行经营发展要求,并突出问题导向,严防风险。

二是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推介会、资本市场相关主题培训等,注重与股东的充分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认真阅读高管层呈报的每日市场快报、投资者关系简报,在参与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审议时,重视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三是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密切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季度商定程序相关工作情况,并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3年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一季度、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内部

审计部门报送的各类审计报告,持续促进内外审良性互动沟通,推动内外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形成闭环。

四是充分利用资源,主动参加行内外各类培训。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实时跟踪最新监管动态,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组织的专题培训4次,培训涉及公司治理、新公司法解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财务造假犯罪案件、反舞弊履职要点等广泛主题。

五是围绕董事履职关切重点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积极赴基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8次,掌握实情、把脉问诊、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董事会及高管层决策提供意见参考。比如,赴山西,围绕2024年上半年分行经营成效、服务“三农”及县域网点建设情况、财富中心建设情况、直属支行公司业务链式开发靶向营销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赴广东,围绕分行2024年整体经营发展、信贷风险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大湾区建设战略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

(三)邮储银行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参会、调研、培训、日常信息报送等全方位工作支撑保障,在本人履职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选或选举董事等重点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落地及披露情况,重点对本行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进行监督,依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调整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续签或继续履行3项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类议案,并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研究,发表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通过认真审核相关会议材料、基于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

解及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本人认为,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行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未发现本行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情况。本人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提供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等专业服务。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参考市场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行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与历任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多名董事选举的相关议案,本人就本行董事的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未审议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它方面2024年,本行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行未发生被收购事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及公司章程等内外部制度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有效履行了对银行事务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为推进全行战略转型发展,强化风险内控,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独立、专业、合规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为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创造股东价值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瑞明2025年3月27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英丽

2024年,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注重维护客户、员工、股东包括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年12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

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本人独立性表示认同。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在本行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合规性、决策依据等,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积极参与沟通讨论,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提升内部控制规范性及有效性、优化绩效考

核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潘英丽3/311/11-7/78/9-6/6-4/4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本人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其它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本人还主动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主动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沟通。认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各类信息,积极参加董监高战略研讨、独立董事座谈会、听取经营层专题汇报,深入

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依托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曾建议,本行扎根农村、网点下沉,左手有庞大的零售客户,右手有丰厚的企业客群,可以考虑在供应商和需求方中间做媒介。建议总行层面要多开展相关的战略谋划、前瞻性专业研究,加强对基层的方向性指导。

二是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推介会、资本市场相关主题培训等,注重与股东的充分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认真阅读高管层呈报的每日市场快报、投资者关系简报,在参与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审议时,重视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三是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密切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季度商定程序相关工作情况,并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3年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一季度、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报送的各类审计报告,持续促进内外审良性互动沟通,推动内外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形成闭环。

四是充分利用资源,主动参加行内外各类培训。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实时跟踪最新监管动态,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组

织的专题培训6次,培训涉及宏观经济与政策、公司治理、新公司法解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财务造假犯罪案件、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等广泛主题。

五是围绕董事履职关切重点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积极赴基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5次,掌握实情、把脉问诊、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董事会及高管层决策提供意见参考。比如,赴海南、新疆、四川等地,围绕信用村建设,养老金融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交易情况等开展调研,并多次在分行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公益讲座,与分行就本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交流探讨。

(三)邮储银行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参会、调研、培训、日常信息报送等全方位工作支撑保障,在本人履职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选或选举董事等重点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落地及披露

情况,重点对本行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进行监督,依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调整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续签或继续履行3项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类议案,并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研究,发表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通过认真审核相关会议材料、基于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及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本人认为,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行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未发现本行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情况。本人就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邮储银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提供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等专业服务。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参考市场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行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与历任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多名董事选举的相关议案,本人就本行董事的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未审议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它方面

2024年,本行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行未发生被收购事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及公司章程等内外部制度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有效履行了对银行事务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为推进全行战略转型发展,强化风险内控,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独立、专业、合规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造股东价值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英丽2025年3月27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志宏

2024年,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注重维护客户、员工、股东包括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志宏,男,获吉林大学文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23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教育处副处长、稽核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辽宁锦州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锦州分局局长,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副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本人独立性表示认同。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在本行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合规性、决策依据等,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积极参与沟通讨论,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增强薪酬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唐志宏3/311/11-7/7-11/126/6-4/4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本人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其它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本人还主动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主动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职能部门的沟通。认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各类信息,积极参加董监高战略研讨、独立董事座谈会、听取经营层专题汇报,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依托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曾建议,本行应“顺应大势,坚守特色”,关注新质生产力增长极。高端制造、芯片、光刻机等战略新兴产业将产生很多新的产业链条,而每个产业链条可能带动很多新的企业发展。本行要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研究未来零售方向,研究长尾客户,重点关注开发能够适应长尾客户的低风险、低收益的产品。

二是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推介会、资本市场相关主题培训等,注重与股东的充分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认真阅读高管层呈报的每日市场快报、投资者关系简报,在参与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审议时,重视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三是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密切沟通。认真审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报送的各类审计报告,高度重视内外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闭环。

四是充分利用资源,主动参加行内外各类培训。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实时跟踪最新监管动态,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

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组织的专题培训6次,培训涉及独立董事制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防范财务造假、公司治理等广泛主题。

五是围绕董事履职关切重点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积极赴基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2次,掌握实情、把脉问诊、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董事会及高管层决策提供意见参考。比如,赴广州,围绕营业机构安防问题就网点规划、改造、运管、效益等有关情况开展调研;赴深圳,围绕城市行发展、国有金融企业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研究课题开展调研。

(三)邮储银行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参会、调研、培训、日常信息报送等全方位工作支撑保障,在本人履职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选或选举董事等重点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落地及披露情况,重点对本行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

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进行监督,依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调整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续签或继续履行3项邮储银行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类议案,并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研究,发表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通过认真审核相关会议材料、基于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及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本人认为,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行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未发现本行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情况。本人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提供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等专业服务。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参考市场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行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与历任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多名董事选举的相关议案,本人就本行董事的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未审议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它方面2024年,本行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行未发生被

收购事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及公司章程等内外部制度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有效履行了对银行事务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为推进全行战略转型发展,强化风险内控,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独立、专业、合规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造股东价值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志宏2025年3月27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小源

2024年10月任职以来,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注重维护客户、员工、股东包括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洪小源,男,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科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24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主任(常务),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香港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任职以来,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本人独立性表示认同。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10月12日,本人的董事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本行担任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任职以来,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合规性、决策依据等,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积极参与沟通讨论,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加强战略规划与执行落地、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董事薪酬清算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洪小源2/23/32/2-1/2--1/11/1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本人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其他履职情况任职以来,本人在本行现场工作情况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还主动加强

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主动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沟通。认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各类信息,积极参加董监高战略研讨、独立董事座谈会、听取经营层专题汇报,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依托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曾建议,2024年银行经营发展的主要举措主要涉及三个“补”,一是表外“补”表内,二是投资“补”贷款,三是规模“补”息差。表外资产的增长,要注重代销保险和基金等不消耗资本的业务。

二是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注重与股东的充分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认真阅读高管层呈报的每日市场快报、投资者关系简报,在参与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审议时,重视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三是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密切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开展季度商定程序相关工作情况,并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报送的各类审计报告,持续促进内外审良性互动沟通,推动内外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形成闭环。

四是充分利用资源,主动参加行内外各类培训。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实时跟踪最新监管动态,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组织的专题培训4次,培训涉及独立董事制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银行业发展展望、防范财务造假等广泛主题。

(三)邮储银行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参会、调研、培训、日常信息报送等全方位工作支撑保障,在本人履职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重点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落地及披露情况,重点对本行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进行监督,依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本人履职期间,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预测2025-2027年关

联交易金额上限、续签或继续履行3项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类议案,本人就就职以来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研究,发表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4年本人履职期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议案。通过认真审核相关会议材料、基于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及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本人认为,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行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未发现本行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本人履职期间,本行董事会未审议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题。自任职以来,本人十分重视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本人履职期间,本行董事会未审议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题,本人十分关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流程的规范性、合规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它方面2024年,本行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行未发生被收购事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及公司章程等内外部制度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有效履行了对银行事务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为推进全行战略转型发展,强化风险内控,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独立、专业、合规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为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创造股东价值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小源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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