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
A股股票代码:
601628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联系电话 : 86-10-63633333公司网址 : www.e-chinalife.com电子信箱 : ir@e-chinalife.com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2003年12月在境外上市,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上市。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寿险、年金险、健康险、意外险供应商。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约
3.26亿份有效长期保单,同时亦拥有大量的一年期及以内的意外险、健康险、定期寿险等短期
保单。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执行董事阮琦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刘晖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2024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长蔡希良先生,总精算师侯晋女士,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袁颖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56.53亿元。根据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27.19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通过,连同本公司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2024年全年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
0.65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83.72亿元。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宏观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ESG风险及欺诈风险等。本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未来展望”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分。
公司治理
董事会报告
监事会报告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员工情况
公司治理报告
其他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释义
备查文件目录
财务报告
0101前导信息
核心竞争力
荣誉与奖项
经营亮点指标
财务摘要
0202董事长致辞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概要
业务分析
专项分析
数智化运营服务
未来展望
0404内含价值
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涉嫌违法违规、 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其他事项
目录
二零二四年年报| 前导信息
核心竞争力
历史悠久品牌卓越
中国人寿的前身于1949年10月经中央政府批准组建,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经改制重组后,本公司先后在境外和境内上市。公司始终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通过长期持续的品牌建设,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位列世界知名品牌前列。
主业突出实力雄厚
本公司坚守保险本源,深耕潜力巨大的寿险市场,拥有健全的机构和服务网络,营业网点及服务柜面覆盖全国城乡,组成了强大的分销和服务网络,始终占据中国寿险市场领导者地位,是真正意义上的客户身边的寿险服务商。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总资产位居国内寿险业首位。作为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本公司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
服务快捷体验优质
科技领先创新赋能
本公司秉持“诚实守信、专业高效、客户至上、体验一流”的服务理念,构建前端多点触达、总部智能集约、全面共享作业的运营模式,形成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坚持倾听客户诉求,致力于客户体验提升,持续为客户提供“简捷、品质、温暖”的服务。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理念,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不断贡献力量。
本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深入践行“科技国寿”发展战略,建成以队伍和网点为支撑、业内领先混合云为基础、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数字化平台,构建开放共赢、丰富多元的数字保险生态,加速推进公司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推动新旧发展动能转换,为公司经营全面赋能,为大众提供智慧便捷、高效精准的综合金融保险服务。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本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一支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稳定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及关键人员包括对中国寿险市场有深刻认识和了解的高级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核保理赔人员、保险精算师、投资经理和风险管理团队等。该等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变动。公司深入推进市场化薪酬体系改革,不断激发内部活力,持续打造与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
核心团队专业稳健
“2024年《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第116位
《福布斯》(“Forbes”)
“卓越上市公司”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香港中国企业协会、香港中国金融协会、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第十四届中国证券‘金紫荆奖’”“2024全球保险品牌价值100强”第3位
品牌金融(“Brand Finance”)
“年度卓越品牌保险公司”
《经济观察报》“2024卓越金融企业”
“年度保险保障品牌奖”“年度创新型保险产品奖”
《上海证券报》“2024‘上证·金理财’评选”“2024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方舟奖”“2024保险业社会责任方舟奖”
《证券时报》“2024中国保险业方舟奖”“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
“2024年度品质服务保险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先锋保险公司”
《和讯网》“第二十二届财经风云榜”“年度卓越寿险公司”“年度服务普惠金融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金融竞争力优秀案例(2024)”
二零二四年年报| 前导信息
荣誉与奖项
“年度卓越寿险公司”
“寿险公司十强”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清华金融评论》编辑部
“2024中国保险机构竞争力排行榜”“2024年度卓越竞争力上市公司”
《中国经营报》“2024年度卓越竞争力上市公司案例”
“寿险榜TOP5”“财富管理榜之寿险榜TOP1”“绿色金融榜之寿险榜TOP1”
《南方周末》“2024新金融竞争力榜”“保险业投资金牛奖”
《中国证券报》“第四届保险业投资金牛奖”“年度杰出ESG金融企业”
《澎湃新闻》“2024TOP金融榜”“普惠保险成就奖”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2024普惠金融成就系列奖”“2024年度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及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与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2024年度香港公司管治与环境、社会及管治卓越奖”
二零二四年年报| 前导信息
二零二四年年报| 前导信息
经营亮点指标
总保费671,457
百万元
总资产
6,769,546
百万元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07.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
百万元
1,401,146
百万元
内含价值
509,675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33,709
百万元一年新业务价值
6,611,071
百万元
投资资产
百万元308,251
总投资收益
二零二四年年报| 前导信息
财务摘要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等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合称“新会计准则”)。对于比较期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列报。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528,567405,04030.5%388,895营业利润115,60052,351120.8%70,396利润总额115,21351,988121.6%70,06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51,184108.9%66,680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6,93551,184108.9%66,6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12251,359108.6%66,7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7,12251,359108.6%66,7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795384,366-1.4%345,284
于12月31日
资产总计6,769,5465,653,72719.7%5,010,068 其中:投资资产
6,611,0715,412,52922.1%4,811,893负债合计6,248,2985,316,01117.5%4,635,095 其中:保险合同负债5,825,0264,859,17519.9%4,266,9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509,675327,78455.5%366,021总股本28,26528,265–28,265
每股计(元/股)
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
3.781.81108.9%2.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3.791.82108.6%2.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8.0311.6055.5%12.9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8.0311.6055.5%12.9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013.60-1.4%12.22
主要财务比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5914.75增加6.84个百分点17.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6314.81增加6.82个百分点17.28资产负债比率
92.3094.03下降1.73个百分点92.52总投资收益率
5.502.57增加2.93个百分点3.90
注:
1. 对于2022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列报;对于2022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列报。
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
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不含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3. 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4.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5. 在计算2024年投资收益率时,分母平均投资资产不含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以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战略意图。在计算2022年和2023年投资收
益率时,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2022年和2023年投资收益率计算公式与往年一致。
二零二四年年报| 前导信息
2024年分季度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总保费
337,638151,928118,68563,206利息收入29,87729,53630,17431,3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75996,79366,04932,1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46612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875144对外捐赠(23)(38)(3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63)(321)(332)所得税影响数595525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12)(12)(19)
合计(187)(175)(93)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比较期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列报。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数据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无差异。对于比较期间数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等金融工具准则编制,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84亿元,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3,277.84亿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编制,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81亿元,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770.93亿元。
本报告中保费数据(包括总保费、新单保费、首年期交保费、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续期保费、趸交保费、短期险业务保费等)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下相关数据。
二零二四年年报| 前导信息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重要项目及原因
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86,519150,520-42.5%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1,564216,704-30.1%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509,675327,78455.5%受本报告期内综合收益总额、利润
分配以及会计准则变动的综合影响
利润表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承保财务损益209,952127,42664.8%以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业务对应投资
资产收益增加及公司保险业务规模增加所得税费用6,273(719)不适用受应纳所得税额和递延所得税的综
合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51,184108.9%公司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
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
理念,把握市场机会开展跨周期
配置,持续推进权益投资结构优
化。2024年股票市场低位震荡后
快速反弹,本公司总投资收益同比
大幅提升。
注: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较大的项目与上年不可比,未进行列示。
二零二四年年报| 董事长致辞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中国人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定位,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过去一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一系列深刻影响行业发展的政策密集落地,多目标统筹难度前所未有,公司主动作为、率先求变、奋力拼搏,规模、价值、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实现全面提升。关键业绩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经营质效显著提升,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市场领先地位不断巩固,高质量发展绘就了新的亮丽答卷。本报告期内,总资产、投资资产实现较快增长,分别达6.77万亿元、6.61万亿元。总保费达6,714.57亿元,内含价值超1.4万亿元,规模、价值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突破千亿元,达1,069.35亿元。偿付能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荣获“第十四届中国证券金紫荆奖-卓越上市公司”“2024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方舟奖”“保险业投资金牛奖”等四十余项殊荣,连续9年获得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法人机构A类经营评价,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排名领先。公司重视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首次实施中期派息,连同拟派发的2024年末期现金股息,全年累计派息达183.72亿元,分红水平保持高位稳健。强化功能发挥,服务大局坚实有力。我们深刻把握保险业功能定位,坚持保险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功能价值和社会价值,深度服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完善,积极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践诺履责扎实服务民生保障,全年新增保险金额超200万亿元,理赔近2,500万件,有效增强社会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提升“第三支柱”服务水平,个人养老金业务、商业保险年金业务位列行业榜首。普惠保险惠及更多群体,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董事长致辞
二零二四年年报| 董事长致辞
业务规模稳步扩大,涉农保险为2.7亿人次农村人口提供保险保障。作为“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的践行者,我们坚守根本宗旨,更加全面、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2024年投资实体经济存量规模超4.62万亿元,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国家区域战略投资规模分别达2.37万亿元、3.03万亿元,探索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引领创新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持续推进绿色发展,环境、社会及治理实践表现突出,明晟ESG评级跃升至A级。深化资负管理,价值效益显著提升。我们不负时代勇毅前行,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持续增强资产负债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主动性,积极落实“报行合一”,强化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化产品和业务多元。新业务负债质量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更加均衡,降本增效成效卓著,资源配置效能提升,稳健经营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更加强劲,展现出新的韧性和活力,市场竞争领先优势更加突出。本报告期内,公司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总保费在高平台上勇攀高峰,一年新业务价值实现快速增长,同比上升24.3%。公司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市场机会做好跨周期配置,积极开展权益资产逆势投资和中长期布局,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实现总投资收益3,082.5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达5.50%。资产负债两端相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经营质效显著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提升。注重守正创新,转型发展步伐加快。我们把握大势融入金融改革大局,持续向新而行变革商业模式,加快推进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着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发力养老金融,加快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多元化健康险业务发展取得成
效。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初现雏形,养老社区、养老公寓、康养旅居三大养老产品线布局落地。康养生态、综合金融与主业协同势能聚集,生态赋能价值贡献成效明显。营销体系改革逐步深入,队伍规模稳居行业首位,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综合化转变提速,育成、留存、产能等质态指标持续向好,新型营销模式布局稳步推进。公司以数字引擎激活发展新动能,强化数字赋能基础支撑,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数字化经营能力稳步攀升。大力推进运营数智化,作为年度理赔案件量超两千万的寿险公司,理赔时效保持领先地位,“简捷、品质、温暖”的“国寿好服务”品牌影响不断扩大,人身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连续两年排名行业第一,消保监管评价蝉联行业最高档。统筹发展与安全,风险防控扎实有效。我们将风险防控放在发展全局中统筹推进,主动适应强监管严监管趋势,持续健全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安全防护网,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风控数字化变革取得积极成效,以实时化、集约化、智能化驱动风险防控提质增效,多维度风险分析模式更加高效,风险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更加灵敏,全覆盖、穿透式的风险感知体系不断健全,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全方位加强。我们将合规管理融入经营管理各层面、各环节,成功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国内国际双标准认证监督审核。“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和SARMRA评估得分稳居行业前列。胸怀凌云志,关山更峥嵘。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深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突出主责主业,更加聚焦核心功能、价值创造、变革转型和夯基固本,加快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朝着建设成为“发展卓越、创新驱动、协同高效、治理现代”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寿险公司目标奋进。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2025年3月26日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四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营成果实现新突破。公司将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强化降本增效,努力提升资源配置效能,经营发展再创佳绩。本报告期内,公司总保费达6,714.57亿元,在高平台上再攀高峰,同比增长4.7%,领先优势保持稳固。2024年,公司加强成本管控和承保管理;持续夯实固收配置底仓,较好把握权益市场节奏,总投资收益达3,082.51亿元;资负两端相向发力,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突破千亿元,取得历史最好成绩,达1,069.3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08.9%。
业务概要
2024年,公司践行保险为民的初心使命,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锚定“三坚持”(强党建、推改革、防风险),“三提升”(稳发展、增价值、重队伍),“三突破”(优服务、促融合、降成本)经营思路,着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实现了规模、价值、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多目标的全面提升。公司连续9年获得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法人机构A类经营评价,人身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连续两年排名行业第一,在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中,连续26个季度保持A类评级。
二零二四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
总保费671,457641,380新单保费214,172210,813 其中:首年期交保费119,077112,573 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56,60349,522续期保费457,285430,567总投资收益
308,251129,6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51,184一年新业务价值(使用2024年经济假设)33,709– 其中:个险渠道31,313–一年新业务价值(使用2023年经济假设)45,80536,860 其中:个险渠道41,01634,646保单持续率(14个月)
(%)91.6090.40保单持续率(26个月)
(%)85.6079.10退保率
(%)1.011.11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内含价值1,401,1461,260,567长险有效保单数量(亿份)3.263.28
注:
1. 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列报,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列报。相关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2. 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
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3. 退保率指长期险业务当期退保金占期初准备金与当期保费之和的比例,退保金、准备金、保费等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下相关数据。
高质量发展积极有为。公司坚持产品和业务多元,保持业务均衡发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新业务负债刚性成本显著下降。本报告期内,首年期交保费达1,190.77亿元,在上年高基数基础上保持平稳增长,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566.03亿元,同比上升14.3%,实现较快增长,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3.54个百分点,持续做厚长期竞争优势。续期保费同比增长6.2%,发展基础更加牢固。14个月保单持续率达91.60%,同比提升1.20个百分点。公司销售队伍规模保持领先,截至本报告期末,总销售人力66.6万人,绩优人力规模和人均产能实现双提升,销售队伍提质增
效成效显著。一年新业务价值实现快速增长,基于2023年经济假设同比增速达24.3%,在2024年经济假设下实现337.09亿元,继续引领行业。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投资资产双双突破6万亿元,分别达6.77万亿元和6.61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首次突破5,000亿元,达5,096.7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5.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07.7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53.34%,保持高位稳定;内含价值超1.4万亿元,稳居行业首位;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6亿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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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保费结构 (百万元)
内含价值 (百万元)
续期保费
首年期交保费短期险保费
一年新业务价值 (使用2023年经济假设)(百万元)趸交保费
2024年
2023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
2023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1.2%
24.3%
457,285
13,129
81,966
119,077
首年期交保费短期险保费趸交保费
21,737
76,503
112,573430,567续期保费
45,805
36,860
1,401,146
1,260,567
业务分析
总保费数据
总保费业务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
寿险业务538,711512,622
首年业务129,683130,839 首年期交116,557109,112 趸交13,12621,727 续期业务409,028381,783
健康险业务119,136114,023 首年业务71,19865,655 首年期交2,5203,460 趸交68,67862,195 续期业务47,93848,368
意外险业务13,61014,735
首年业务13,29114,319 首年期交–1 趸交13,29114,318 续期业务319416
合计671,457641,380
注: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5,387.11亿元,同比增长5.1%;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1,191.36亿元,同比增长
4.5%;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136.10亿元,同比下降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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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保费渠道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
个险渠道
529,033501,580 长险首年业务100,68392,127 首年期交100,24891,807 趸交435320 续期业务409,823391,218 短期险业务18,52718,235
银保渠道76,20178,748
长险首年业务29,47640,191 首年期交18,77620,735 趸交10,70019,456 续期业务46,29938,112 短期险业务426445
团险渠道27,62528,154
长险首年业务1,7421,946 首年期交1015 趸交1,7321,931 续期业务1,1491,234 短期险业务24,73424,974
其他渠道
38,59832,898 长险首年业务30546 首年期交4316 趸交26230 续期业务143 短期险业务38,27932,849
合计671,457641,380
注:
1. 个险渠道总保费主要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展队伍保费等。
2. 其他渠道总保费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网销业务保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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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布局“种子计划”有序推进,已在24个城市启动试点,立足于新模式、新赛道、新未来进行有益探索。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61.5万人,基本保持稳定,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39.4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22.1万人。队伍质态延续多年改善态势,绩优人力规模和占比逐步提升;销售队伍产能在高平台上稳步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
15.0%。
银保渠道银保渠道抢抓高质量发展机遇,优化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推动渠道转型,有效推进“报行合一”,强化佣金费用管控,降本增效成效明显,实现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率、一年新业务价值贡献双提升。同时,公司大力推动渠道扩面提质,合作银行数量不断增加。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丰富银保产品体系。通过多措并举,实现了业务规模总体稳定。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为762.01亿元,首年期交保费为
187.76亿元,续期保费占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60.76%。银
保渠道客户经理为1.9万人。
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分析
个险渠道个险渠道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着力价值创造,深入推进渠道转型,各项业务指标均实现了高基数上的平稳增长,业务结构明显优化。本报告期内,个险渠道总保费为5,290.33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续期保费为4,098.23亿元,同比增长4.8%。首年期交保费为1,002.48亿元,同比增长
9.2%,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565.64亿元,同比增
长14.3%,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56.42%,同比提升2.50个百分点。个险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基于2023年经济假设同比增速达18.4%。2024年,个险渠道深化推进营销体系改革。现有队伍持续贯彻落实“客资建队伍”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的个险经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销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综合化转型稳步向前;个险“6+1”关键举措全面推进,聚焦优增优育和产能提升,持续推动队伍建设关键技术迭代升级。新型营销
个险渠道销售人力
万人
61.5
个险渠道总保费 (百万元)
首年期交保费2023年
2024年
| 2024年团险渠道销售人员3.2团险渠道总保费 (百万元)短期险保费2023年2024年24,73427,625 |
100,248529,033
91,807501,580
9.2%5.5%
| 万人78,74820,735 | 个险渠道销售人力万人61.5个险渠道总保费 (百万元)首年期交保费2023年 |
银保渠道总保费 (百万元)
银保渠道客户经理
万人
1.9
首年期交保费2023年
2024年
| 团险渠道销售人员3.2团险渠道总保费 (百万元)短期险保费2023年2024年24,73427,625100,248529,03391,807501,580 |
18,77676,201
78,7482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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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金融业务公司持续打造“寿险+”综合金融生态,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出发,联合中国人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金融保险服务。2024年,协同销售财产险公司业务实现保费
246.88亿元,保单件数同比增长5.2%;协同销售养老保险
子公司业务规模为238.29亿元;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达14.42亿元。公司积极探索保险与投资业务协同,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等持续深化合作,不断创新探索保险投资互动新模式。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体系2024年,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投身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在大健康与大养老服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稳步推进体系建设,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生态。在“保险+健康”方面,围绕客户健康需求,持续丰富健康服务项目,上线AI体检报告解读等普惠型服务及VIP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近百万份各类健康管理服务权益及便捷的就医健康服务通道,促进客户健康提升;研发推广健康保障与健康管理融合产品,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公司部分中高端医疗保险条款,在超百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项目中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管理,持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健全规范化、专业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在“保险+养老”方面,秉持“让子女放心、让老人安心”的养老生态建设理念,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优势,稳步推进养老服务多方式供给,加快在重点战略区域的布局,着力构建国寿特色养老生态。积极推进CCRC养老社区、城心养老公寓、康养旅居三大养老产品线布局落地,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在14个城市布局17个机构养老项目,推出三款“随心居”旅居产品,研究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满足客户多元养老需求,赋能保险主业发展。持续加强国寿养老专属规划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客户养老及保险保障综合化服务需求。
团险渠道团险渠道坚持以效益为本,持续践行“多元发展”策略,分类施策重点板块拓展,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为276.25亿元,同比下降1.9%;其中,短期险保费为247.34亿元,同比下降1.0%。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为3.2万人,人均产能较上年同期增长8.2%,实现稳步提升。
团险渠道销售人员
3.2
团险渠道总保费 (百万元)
短期险保费2023年
2024年
24,73427,625
| 100,248529,03391,807501,58018,77676,201 |
24,97428,154
万人
| 78,74820,735 |
其他渠道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达385.98亿元,同比增长
17.3%。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
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参与承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80个长期护理保险项目和130多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4年,互联网保险业务总保费
达826.20亿元,同比增长
8.7%。公司线上线下融合销售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保持稳健增
长,互联网渠道直属业务
呈高速发展态势。公司以“振E计划”为抓手,推动“中国人寿保险商城”改版升级,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内容丰富、产品多元、操作简单、服务贴心的“公司自营线上旗舰店”,进一步提升渠道自主经营,优化客
户线上体验。
包括公司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线上保险业务的保费。
监管口径下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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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分析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要求,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强化资产负债统筹管理,适应市场形势变化,提升市场感知与产品创新能力。2024年,公司新开发、升级产品超过百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服务国计民生,坚定不移落实国家战略。公司高质量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落实,扎实践行民生保障。养老金融方面,顺应人口年龄结构发展趋势,积极响应银发经济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商保年金,持续丰富覆盖全渠道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库,个人养老金业务规模和服务客户数持续增长,个人养老金新产品数量、新单保费、件数、服务客户数均位居行业第一;普惠金融方面,持续丰富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强化面向农民、低收入人群、新业态新市民、学生儿童、特定职业等特定群体的保险保障供给力度,不断拓宽服务半径,扩大普惠保险体系覆盖面,并推进产品条款通俗化,便利客户更好地理解保险产品服务功能,提升保险服务可及
性;数字金融方面,为满足互联网客群养老、身故、意外等保障需求,结合互联网年轻客户交费方式偏好,在互联网多元产品供给上取得新突破;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方面,积极支持科技保险和绿色保险保障方案提升。坚持创新驱动,丰富多元化产品供给。公司不断推进产品创新,积极研究市场需求演进趋势,并提升开发敏捷性,着力构建高质量产品供给体系。一是进一步丰富面向不同客群的产品体系,结合儿童、中青年、老年人等各生命周期人群的保障需求,优化保险责任配置,丰富保险保障功能。二是创新推进健康保险多领域发展,提供普适性与细分多元统筹结合的健康保险保障,推出公司首款简易核保重疾产品、男女性特定疾病产品、脑部疾病专属产品、保障终身的长期护理产品,拓宽健康保险产品与服务的覆盖范围,丰富面向次标准体人群的恶性肿瘤疾病等健康保障,积极将创新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针对心血管、癌症等不同健康保障提供解决方案。三是促进产品在资产负债有效联动上的积极作用,持续丰富面向不同客群的分红型等浮动收益型产品供给。总保费前五位的保险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保险产品总保费
新单标准保费
注
主要销售渠道退保金
国寿鑫耀龙腾两全保险37,38011,217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111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37,218–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337国寿鑫裕金生两全保险34,274–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439国寿鑫福临门年金保险33,536–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1,180国寿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30,96230,962其他渠道–
注: 标准保费按照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号)及《关于〈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
通知〉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5〕2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
总保费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分公司总保费
江苏74,327广东64,769浙江51,691山东50,709四川33,529中国境内其他分公司396,432
合计671,457
本公司总保费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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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务
2024年,债券市场利率大幅下行,优质资产稀缺;股票市场低位震荡后快速反弹,结构分化明显。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市场机会做好跨周期配置,投资收益同比大幅提升。固定收益方面,灵活调整配置节奏和品种策略,持续稳固配置底仓。权益投资方面,抓住市场机会开展逆势投资和中长期布局,持续推进均衡配置和结构优化。另类投资方面,聚焦优质主体和核心资产,创新投资模式,稳定配置规模。公司资产配置保持稳健,资产质量整体优良。投资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按投资对象分类
固定到期日金融资产4,911,52474.29%3,872,54571.55% 定期存款438,4556.63%405,3617.49% 债券3,903,07459.04%2,928,62354.11% 债权型金融产品
523,7217.92%480,6008.88%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
46,2740.70%57,9611.07%权益类金融资产1,269,08619.19%1,099,60120.31% 股票501,0837.58%430,2007.95% 基金
306,5514.64%206,9633.82%
其他权益类投资
461,4526.97%462,4388.54%
投资性房地产12,3190.19%12,7530.24%现金及其他
116,0651.76%168,7583.12%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302,0774.57%258,8724.78%
合计6,611,071100.00%5,412,529100.00%
按会计核算方法分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1,908,09828.86%不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196,7542.98%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3,458,89552.32%不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8172.60%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257,0544.7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2,263,04741.81%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1,707,19831.54%贷款不适用不适用333,1536.16%长期股权投资302,0774.57%258,8724.78%其他573,4308.67%593,20510.96%
合计6,611,071100.00%5,412,529100.00%
注: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列报,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列报。相关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2. 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3.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4. 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20.95亿元。
5. 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6. 现金及其他包括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短期存款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66,110.71亿元,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为59.04%,定期存款配置比例为6.63%,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为7.92%,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为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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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
总投资收益308,251129,639 净投资收益195,674185,877 固定到期类净投资收益146,587143,813 权益类净投资收益34,48929,117 投资性房地产净投资收益93102 现金及其他投资收益2,4284,352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2,0778,493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4,245)(7,47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8,1604,170 –投资资产信用减值损失(264)不适用 –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1,60252,930净投资收益率
3.47%3.71%
总投资收益率
5.50%2.57%
注:
1. 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列报,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列报。相关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2. 在计算2024年投资收益率时,分母平均投资资产不含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以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战略意图。2023年投资收益率计算公式与
往年一致。
2024年,实现净投资收益1,956.74亿元,净投资收益率为3.47%;实现总投资收益3,082.5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5.50%。本公司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情况如下:
2022年-2024年
注
平均净投资收益率3.75%平均总投资收益率4.04%
注: 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根据最近三个完整年度投资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2024年投资收益率采用根据新会计准则编制的数据,2022年及2023年投资收益率采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编制的数据。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重大投资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二零二四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专项分析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主要包括保险期间内确认的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保费分配法分摊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变动幅度
保险服务收入208,161212,445-2.0%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1,28652,147-1.7%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156,875160,298-2.1%
保险服务费用
保险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当期发生的赔款及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变动幅度
保险服务费用180,544150,35320.1%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1,87351,3311.1%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128,67199,02229.9%
承保财务损益承保财务损益为保险合同所产生的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相关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其中,对于适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其金额为对应投资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变动幅度
承保财务损益209,952127,42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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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2023年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795384,366-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20)(424,236)-16.4%投资管理的需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759)60,273不适用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64-5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62,556)20,467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负债为58,250.26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19.9%,主要是受新增的保险业务、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以及市场利率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为7,424.88亿元,同比下降3.5%。当期初始确认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为577.08亿元,同比上升12.9%。
现金流量分析
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到的保费、利息及红利、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855.05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
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384.55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保险合同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35,57033,7705.3%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789,4564,825,40520.0%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5,825,0264,859,17519.9%
已发生赔款负债64,33962,1083.6%未到期责任负债5,760,6874,797,06720.1%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5,825,0264,859,17519.9%
其中:合同服务边际742,488769,137-3.5%
二零二四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767,446710,527实际资本1,039,821981,594最低资本500,489449,16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3.34%158.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7.76%218.54%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76%,较2023年底下降10.78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53.34%,较2023年底下降4.85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受偿付能力准备金评估利率下行、业务发展、投资资产配
置、股东分红等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3年底有所下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1月1日
2024年12月31日当期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5,3751,908,098202,723119,063其他债权投资2,744,1693,458,895714,72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8,005171,81733,812–
合计4,587,5495,538,810951,261119,063
二零二四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再保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取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及巨灾超赔分保安排,风险保障体系更加全面。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目前溢额分保的自留额按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别确定。本公司分出业务的接受公司(包括合同和临分)主要是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4,00060%23,99421,1163,857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3,400本公司持股
70.74%;
资产管理子公司持股
3.53%
60,8028,1841,24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27,80040%149,51737,2481,94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21,79043.686%3,644,993299,01115,284
注:
1. 详情请参见本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2. 财产险公司尚未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该处列示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
〔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编制的财务数据。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
二零二四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数智化运营服务2024年,公司顺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趋势,以客户为中心,以数据为驱动,加速推进数字金融实践,深化数智技术与运营服务的有机融合,在数据价值挖掘、数智新基建、运营质效、服务体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实现新提升,持续打造“简捷、品质、温暖”的“国寿好服务”子品牌,以高质量数智化运营服务坚实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数据价值加速释放。高效管理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的寿险数据,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实现高位提升,精准赋能公司运营服务全流程,监管报送数据质量准确率达99.9999%。高规格输出公司数据管理智慧经验,作为保险行业牵头单位参与国家数据局首个国家数据标准《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的编制,派员担任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力推动国家数据标准建设。数智基建赋能升级。坚持科技全面自主掌控,加快推进数据中心向智能化、极简化、分布式架构转型,打造更加弹性、安全、可靠的数智新基建,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与前沿技术快速落地,在智能核保、营销员培训、办公协同等各类业务场景应用AI大模型新技术;以拥有近1.6亿注册用户的中国人寿寿险APP为核心,打造实时直达客户的数字化运营服务矩阵;全年服务超30亿人次,理赔近2,500万件,核保、保全智能审核率分别达95.2%、99%;理赔时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27个省份推广“全流程无人工理赔”服务,“理赔预付”惠及客户数同比翻倍,“理赔直付”最快可至秒级。数智运营质效双升。推进全国运营资源共享,持续提升一体化智能调度能力。共享模式在生产作业、客户服务领域深入应用,核保、理赔等审批效率提升均超26%。空中客服客户等候时长缩短18.9%。革新反洗钱集约化工作模式,从全国省、市、县各级单位全面上收反洗钱作业,作业效率提升超3倍。将风险防控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关键环节,以数字化手段进一步筑牢风控防线。暖心服务多元供给。持续建设“线上一键直达、线下就在身边”的服务体系,全年超580家柜面完成焕颜升级,95519客服专线人工接通率保持98.0%高位,空中客服一站式服务人次同比增长49.4%。丰富VIP服务,新增康复护理、高端体检等健康医疗类权益,服务人次同比提升26.8%。通过线上线下触点,全年提供暖心适老服务超2,700万人次。
消保为民全面深化。进一步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链条管理的“大消保”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消保融入业务全流程,完善消保管理制度,强化消保审查、消保评价、客户投诉管理等数字化消保管理能力建设。“消保+”教育宣传持续扩面,集中活动触达消费者人次同比提升52.5%。人身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连续两年排名行业第一,消保监管评价蝉联行业最高档,客户好评度保持高位。未来展望行业格局和趋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保险行业发展指明方向,保险业日益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2025年,我国将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打好政策“组合拳”助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行业长期持续增长提供坚实基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升级,保险保障、财富管理、健康养老等方面需求加速释放,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作用将日益突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发挥空间巨大,行业将迎来新时代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行业强监管、防风险和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更加清晰,产品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报行合一”等系列政策持续落地,行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三坚持”“三提升”“三突破”高质量发展核心思路,更加聚焦核心功能,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价值创造,打造升级发展模式;更加聚焦变革转型,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更加聚焦夯基固本,全面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规模价值市场领先地位稳固、销售队伍量稳质升。可能面对的风险当前,外部环境仍然复杂多变,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利率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国保险业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深水期,资产负债联动管理亟需强化,营销体系改革红利释放尚需时间,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基础尚待进一步夯实。未来一段时期,公司将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深化改革为根本路径,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寿险公司。预期2025年度,本公司资金能够满足保险业务支出以及新的一般性投资项目需求。同时,如未来有发展战略实施计划,本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融资安排。
内含价值
二零二四年年报| 内含价值
特别要指出的是,全球没有统一采用的标准来定义一家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形式、计算方法或报告格式。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的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对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估算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建议读者在理解内含价值的结果时应该谨慎。在下面显示的价值没有考虑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国寿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财产险公司等之间的交易所带来的未来的财务影响。
背景
本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为公众投资者编制了财务报表。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算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代表了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在评估日前一年里售出的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本公司相信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的有效业务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股东利益总额的贴现价值。第二,一年新业务价值提供了基于所采用假设,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标。但是,有关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按照任何会计准则所编制的财务衡量的替代品。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定。
二零二四年年报|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定义
人寿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定义是,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考虑了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两者之和。“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相应负债和其他负债;?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在这里是定义为分别把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和截至评估日前一年的新业务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股东利益贴现的计算价值。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确定性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来隐含反映评估过程中其他环节未考虑到的所有风险(如偿付能力、现金流应对能力、业务性质等对应的风险)和要求资本的经济成本。
编制和审阅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由本公司编制,编制依据了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相关内容。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
假设
经济假设:所得税率假设为25%;公司整体投资回报率假设为4%;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从17%开始逐步增加到21%后保持不变;假设的投资回报率和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资产组合和预期未来回报设定的。考虑不同业务性质对应的风险后,普通型业务所采用的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假设为8%,浮动收益型业务所采用的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假设为7.2%。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和费用率等运营假设综合考虑了本公司最新的运营经验和未来预期等因素。
二零二四年年报| 内含价值
结果总结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与上年同期的对应结果:
内含价值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
A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897,831675,760B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有效业务价值597,126648,848C 要求资本成本(93,811)(64,040)D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B + C)503,315584,807
E 内含价值(A + D)1,401,1461,260,567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一年新业务价值与上年同期的对应结果:
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2023年经济假设)
A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39,58750,40045,184B 要求资本成本(5,878)(4,595)(8,324)
C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A + B)33,70945,80536,860
其中:个险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31,31341,01634,646
下表展示了个险渠道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一年新业务价值率与上年同期的对应结果:
个险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率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经济假设)
按首年保费25.7%33.7%29.9%按首年年化保费26.2%34.3%31.3%
注:首年保费是指用于计算新业务价值口径的规模保费,首年年化保费为期交首年保费100%及趸交保费10%之和。
二零二四年年报| 内含价值
变动分析
下面的分析列示了内含价值从报告期开始日到结束日的变动情况:
2024年内含价值变动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A 期初内含价值1,260,567B 内含价值的预期回报99,809C 本期内的新业务价值33,709D 运营经验的差异681E 投资回报的差异64,061F 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化(146,489)G 市场价值和其他调整106,457H 汇率变动17I 股东红利分配及资本变动(17,807)J 其他141
K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A到J的总和)1,401,146
注:对B – J项的解释:
B 反映了适用业务在2024年的预期回报,以及净资产的预期投资回报之和。C 2024年一年新业务价值。D 2024年实际运营经验(如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率)和对应假设的差异。E 2024年实际投资回报与投资假设的差异。F 反映了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化。G 反映了2024年从期初到期末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及其他调整。H 汇率变动。I 2024年派发的股东现金红利。J 其他因素。
二零二四年年报| 内含价值
敏感性结果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保持不变,这些敏感性测试的结果总结如下:
敏感性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基础情形503,31533,709
1. 风险贴现率提高50个基点474,56231,936
2. 风险贴现率降低50个基点534,49235,610
3. 投资回报率提高10%632,97242,332
4. 投资回报率降低10%374,25625,110
5. 费用率提高10%495,31230,296
6. 费用率降低10%511,31837,123
7.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498,61132,844
8.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507,99534,579
9. 退保率提高10%507,70732,896
10. 退保率降低10%498,84034,590
11. 发病率提高10%493,97931,786
12. 发病率降低10%512,71635,634
13. 考虑分散效应的有效业务价值537,977–
二零二四年年报| 内含价值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评估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果”)。对这套内含价值结果的披露以及对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假设在本报告的内含价值章节有所描述。中国人寿委托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毕马威咨询”或“我们”)审阅其内含价值结果。工作范围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 按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审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2024年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审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2024年一年新业务价
值所采用的各种经济和运营的精算假设;? 审阅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结果,包括内含价值、2024年一年新业务价值、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以及不同情景下有效业务价值和2024年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分析。
意见的基础、依赖和限制
我们依据《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开展有关审阅工作。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于中国人寿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内含价值的计算是基于一系列对于未来保险运营经验和投资业绩的假设和预测,未来的实际经验会受到很多内部的和外部的因素影响,其中很多并不是完全可以受中国人寿控制,因此,未来的实际经验可能会存在偏差。
这份报告仅为中国人寿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中国人寿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审阅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赔偿责任。审阅意见基于上述的工作范围,我们认为:
?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和假设符合《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与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中国人寿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当前中国的人身险公司评估内含价值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投资市场情况和中国人寿的投资策略;?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运营假设考虑了公司过去的运营经验和对未来的展望;? 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结果,与内含价值章节中所述的方法和假设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总体结果是合理的。
代表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陆振华 精算师2025年3月26日
重要事项
下两项之和:(1)截至该期间最后一日仍有效的非转移保单的数量乘以14元;及(2)该期间非转移保单实收保费的2.5%。集团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每年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年度上限均为491百万元。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签订2025-2027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7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继续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集团公司在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每年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年度上限均为503百万元。详情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服务费共计457.21百万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2022-2024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本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服务提供商,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每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的计算方式等于以
二零二四年年报| 重要事项
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签订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至2024年3月7日。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签订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4年3月8日起至2027年3月7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应以代理业务实收保费的一定比例计算代理手续费。在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2,620百万元、2,840百万元和3,110百万元。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关于续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共计1,730.00百万元。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签订2023-202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2023-202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同意以自主方式对集团公司委托给其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但是必须遵守集团公司提供的投资指引和指示。作为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代价,集团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包括基础服务费和业绩浮动管理费。基础服务费按照委托投资类别及管理规模收费,而业绩浮动管理费根据集团公司按照投资指引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投资评价情况收费。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均为500百万元。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续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资产管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收取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共计110.24百万元。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2023-2025年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根据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将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下的委托投资品种包括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金融产品、股权/不动产基金及公募REITs产品(主要以策略型基金方式开展,仅限于参与战略配售)。此外,国寿投资公司亦将就本公司以自行决策方式投资并委托其运营管理的股权/不动产基金,向本公司提供运营服务,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的新增签约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2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14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
币15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及本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1,8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2,2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交所
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续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共计729.20百万元,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签约金额为64,956.42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重要事项
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包括独立担任及与第三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共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年度上限均为5,000百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的年度上限均为500百万元。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续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金额为4,900.00百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为149.53百万元。
与国寿安保基金框架协议
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9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将认(申)购或赎回国寿安保基金所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支付相关费用。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关于续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未发生相关交易。
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29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以及私募资产管理。各类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均为20百万元。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关于续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14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额为349.61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为0百万元。
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框架协议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远洋集团”)于2021年12月16日签署《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据此,本公司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投资需求向远洋集团认购由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美元债、点心债、高级永续债、次级永续债、可转债、结构化融资产品等;境内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含可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结构化产品(包括ABS、ABN、CMBS、CMBN、类REITs等资产支持证券);境内外发行的信托产品;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每年认购的金融产品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信用类、无抵押产品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境内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各类永续贷款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认购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的金额为0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重要事项
与广发银行框架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3年7月15日分别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23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有效期三年。根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与保险业务及日常经营性活动收支相关的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活期存款关联交易(不包括投资活动收支相关的活期存款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任意一天的经营类活期存款日终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且任意年度上述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2023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有效期两年。根据2023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为提高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资金收益,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交易。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任意一天日终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90亿元,且任意年度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上限为人民币0.10亿元。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4年9月27日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
继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交易,同时终止2023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自2024年9月27日起生效,至2026年7月14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开立的协议项下所有协定存款签约账户日终余额合计限额为人民币60亿元。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下,本公司在广发银行任意一天的经营类活期存款日终余额合计未超过协议约定上限,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为
5.22百万元;2023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下,本公司在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任意一天日终余额合计未超过约定上限,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为2.38百万元;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下,2024年12月31日日终余额为41.73亿元,未超过约定上限。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对启航基金增资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4年6月6日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作为普通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增加本公司对启航基金(“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并将合伙企业的期限由六年延长为十年。本公司增加出资后,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90.01亿元增至
139.01亿元,其中,本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90亿元增至139
亿元。在本公司的增资金额中,预计不超过31亿元将用于收购北京星泰通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公司”)49.895%的股权及相应债权,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位于北京大望京商圈的旗舰级商业综合体颐堤港二期项目的开发及运营。于有关收购完成后,项目公司将不会成为本公司或合伙企业的子公司。启航基金、国寿置业向国寿不动产转让北京万洋股权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启航基金、国寿置业于2024年11月26日与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不动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启航基金向国寿不动产转让持有的北京万洋世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洋”)99.99%的股权,国寿置业向国寿不动产转让持有的北京万洋0.01%的股权,启航基金和国寿置业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合计不超过6.1亿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重要事项
金融监管总局规则下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持续加强和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公司按照监管要求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公司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并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新签、续签或修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依法合规,关联交易管理运行正常有效。公司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规定所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详见公司官网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www.iachina.cn)信息披露栏目。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等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无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事项。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本报告期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6亿元
。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继续发生的委托他人进行理财情况:投资是本公司主业之一。公司投资资产管理主要采用委托投资管理模式,目前已形成以中国人寿系统内管理人为主、外部管理人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委托投资管理格局。系统内投资管理人有资产管理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系统外投资管理人包括境内管理人和境外管理人,含多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根据不同品种的配置目的、风险特征和各管理人专长来选择不同的投资管理人,以构建风格多样的投资组合,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公司与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或资产管理合同,通过投资指引、资产托管、绩效考核等措施监督管理人日常投资行为,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担保事项发生在该公司于2023年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该担保事项不涉及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份额并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鉴于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新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
二零二四年年报| 重要事项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其他事项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经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4年9月26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附属一级资本,提高本公司偿付能力,为本公司业务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二零二四年年报| 重要事项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的董事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蔡希良(董事长)于2024年12月4日起任
利明光刘 晖于2024年5月17日起任阮 琦于2024年5月17日起任白 涛于2024年9月30日辞任
非执行董事王军辉
胡 锦于2024年11月14日起任胡 容于2024年11月14日起任卓美娟于2024年6月27日退任
独立董事林志权
翟海涛陈 洁卢 锋于2024年11月19日起任黄益平于2024年11月19日辞任
公司治理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主业优势,用行动夯实社会责任。着力做深做精普惠金融,努力成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供给者,承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助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累计承办长期护理保险项目80个,落地130多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拓展普惠保险保障深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多元化养老保障需求,推进养老保障业务,2024年新增承保老年群体达
1.4亿人次,个人养老金业务位列行业榜首;打造特色健康养
老服务生态,累计在14个城市布局17个机构养老项目。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实践,为慈善事业持续贡献力量,2024年向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捐赠2,100万元;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携手共建美好社会,拥有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350余个,注册青年志愿者达3,000余人,2024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600余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2024年,公司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各方面帮扶力量,持续健全长效帮扶机制,着力提高金融保险服务乡村振兴质效。派驻1,027位驻村帮扶干部,全力承接1,445个帮扶点工作,较上年增加274个,全年投入帮扶资金500万元,购买帮扶农产品3,100余万元,助力农民增产增收。公司针对农村人口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业务,全年向2.7亿人次农村人口提供风险保障32万亿元,为463万人次赔付158亿元,助力兜住防返贫底线。公司根据农村人口特点,开展乡村振兴保险业务,新开发4款乡村振兴系列产品,提供多层次保险保障,全年提供风险保障2.6万亿元。公司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努力创新帮扶方式,拓宽帮扶领域,不断提升帮扶成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主要业务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养老保险子公司。业务审视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有关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本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以及本公司所面对的主要风险的详情,请见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分。该等内容构成“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环境与社会责任公司锚定“建设世界一流、负责任的寿险公司”的ESG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ESG及绿色金融管理与实践,打造具有中国人寿特色的ESG管理模式,明晟ESG评级提升至A级,处于国内寿险行业领先水平。绿色金融工作情况公司深化绿色金融布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持续释放绿色金融效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夯实绿色保险服务能力,为绿色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提供意外、医疗、寿险等多元化保险保障方案;持续提升绿色投资管理能力,在投资全流程纳入ESG考量,积极支持绿色交通、绿色转型、绿色乡村产业和“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低碳运营工作情况公司落实环境友好的运营模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以实际行动助力“双碳”战略。不断提升绿色运营能力,持续优化碳足迹管理,2024年个人长险无纸化投保率达99.9%,个人线上理赔使用率达96.7%,电子发票理赔超909万件。稳步推进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启动气候风险情景分析及压力测试工作,针对投资端、运营端、产品端,分析潜在气候风险影响范围,构建气候风险情景及压力测试分析框架。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累计服务客户是指公司承保所有个人保单中的投保及被保险客户,含已终止个人保单,不含团体保单及集团留存业务保单。
公司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则的情况公司坚持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为准则,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理念,形成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的合规文化氛围,严格遵守并有效实施《保险法》《公司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洗钱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持续健全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产品开发设计、信息披露、销售管理、保险代理人管理、消费者权益及客户信息保护、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偿付能力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再保险管理、数据治理、反洗钱、涉刑案件管理、反保险欺诈等重要监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层级、各条线合规管理责任,不断完善“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规管理合力,全面筑牢公司稳健发展根基,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已累计为6亿多客户
提供了保险服务和增值服务。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内容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防范化解风险、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公司经营全流程,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消保审查、消费者信息披露、消费者信息保护、消费者教育宣传等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有效运行,逐步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大消保”格局落地。2024年,公司各类教育宣传活动场次同比提升55.4%,触及消费者人次同比提升52.5%。亦请参阅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科技能力与运营服务”一节。
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注重依法合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重加强员工全面管理,建立注重基层、育用结合、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员工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承接战略、业绩导向、分层分类、注重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以岗定薪、按绩付酬、注重激励、倾斜基层、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关注员工培养与发展,聚焦新员工、专业人才、年轻干部与各级管理干部构建完善“四位一体”人才培训体系,坚持分类分级全面覆盖,将培养与培训工作贯穿于干部员工成长的全过程,持续赋能;注重加强人文关怀,持续完善员工沟通机制,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员工科学安排休假,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公司始终重视职工权益,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员工民主权利,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总、省公司已全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落实大会各项权利,持续跟进决议执行,做好提案督办。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立案提案79件,涉及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方面,已落实78件,落实率99%。2024年12月12日,公司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和要求,
成功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5名职工代表与会。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职,听取并审议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关于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和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修订印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用工管理办法〉的报告》。本届职工代表大会共征集到提案44件,提案内容聚焦业务拓展、内部管理、员工关怀等重点领域,职工代表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关本公司员工情况的详情(包括员工数目、专业构成、教育程度、多元化情况、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请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本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等信息亦请参阅本公司同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另行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
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为:
?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股息不附带任何利息,除非公
司没有在公司股息应付日将股息派发予股东;?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公司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
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同时,公司的利润分配需满足监管规定。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原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其中包括限制公司向股东分红。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根据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本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56.53亿元。根据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27.19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通过,连同本公司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2024年全年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65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83.72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7%。本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该等外资股上市地的货币支付(如上市地不止一个,则用本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主要上市地的货币缴付)。本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适用的兑换率为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由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44,37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
金额(3)=(1)+(2)44,37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4)53,37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8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357,928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长期借款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长期借款包括:银行借款2.75亿英镑,到期日为2025年5月16日,为固定利率银行借款。银行借款9.52亿美元,到期日为2025年9月22日;银行借款4.27亿欧元,到期日为2026年9月8日;以上均为浮动利率银行借款。
慈善捐款
本公司本报告期慈善捐款总额约为22.50百万元。
上市证券持有人所享有的税项减免资料
本公司股东从本公司取得的股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本报告期内,A股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11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H股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2024年10月30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公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H股股票增值权2024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股票增值权有关事宜。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履职情况载于本年报“公司治理报告”部分。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本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董事及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各位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概无在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于本报告期间所订立或于本报告期末仍有效的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重大权益。董事及监事认购股份之权利于本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期末,概无存在任何安排,而该安排的其中一方是本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且该安排的目的或其中一个目的是使任何董事、监事或其各自配偶或未满18岁的子女通过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的方式而获益。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的法律诉讼,作适当的投保安排,且该投保安排已经生效。优先购股权、股份期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相关法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购股权。同时,本公司目前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董事关于财务报告的责任声明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以使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就董事所知,报告期内并无任何可能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4年12月31日有效。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主要客户2024年,本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总保费占年内公司总保费少于5%,且前五大客户中无本公司关联方。足够公众持股量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数据及据董事于本年报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25年3月26日)所知,本公司不少于25%的已发行股本(即本公司股份适用之最低公众持股量)一直由公众持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综合考虑本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并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对前述两家会计师
事务所合称“安永”)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师,任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安永首年担任本公司审计师/核数师。本公司支付给审计师/核数师的报酬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本公司提供给审计师/核数师的审计费用不会影响审计师/核数师的审计独立性。
2024年度,本公司向安永支付的报酬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服务名称/性质费用
审计、审阅及执行商定程序相关费用48.28 其中: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4.00非审计服务费用(税务服务、咨询服务)6.42
总计54.70
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退任本公司审计师。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2025年度审计师选聘工作,有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于上市地披露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蔡希良董事长2025年3月26日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监事会报告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本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审核董事会审议的财务报告、业绩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地监管规则规定的职权。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等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股东代表等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更换。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经营、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作出评价。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监事会会议制度,监事会会议按召开的确定性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当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目前,第八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曹伟清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谷海山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叶映兰女士和董海锋先生组成,曹伟清先生为监事会主席。2024年6月,牛凯龙先生因第七届监事会届满退任公司监事职务;2024年10月,来军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辞任公司监事职务。
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曹伟清7/70/7谷海山2/20/2叶映兰6/71/7董海锋4/40/4
本报告期内,离任监事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牛凯龙3/30/3来 军5/50/5
注:
1.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 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均已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监事会活动情况
召开并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38项议案,听取4项报告。全体监事踊跃发言,积极讨论,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监事会审议及监督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高管人员薪酬、反洗钱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联交易情况、高管人员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出席和列席公司治理会议,积极发挥监督作用。2024年,监事会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各次会议。根据监事列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工安排,监事会成员分别列席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次会议。通过列席会议,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会议召开程序的合规性和认真听取会议审议内容,必要时参与会议讨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关注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重大偿付能力风险。监事会成员通过审议财务报告,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重大偿付能力风险。通过列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情况,对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相关决策进行监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听取高级管理层所作的公司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组织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开展了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成员结合董事、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重点结合列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所掌握的董事履职表现情况,对公司董事分别进行评价打分;通过监事自评及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监事分别进行评价打分,最终形成对每位董事、监事的评价得分,完善了董事监事履职监督和评价机制。经监事会最终评价,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积极调研,检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2024年度,根据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监事会成员于2024年12月赴厦门市分公司和福建省龙岩市分公司,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经营发展及市场对标、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调研,并与分公司相关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为监事会深入了解分公司业务发展、加强履职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支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不断拓展、更新知识储备,提升履职能力。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反洗钱现场培训及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北上协”)2024年度董事监事专题培训。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财务报告真实情况。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关联交易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信息披露情况。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披露信息,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承监事会命曹伟清监事会主席2025年3月26日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近三年无证券发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发生变动,且无内部职工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A股股东:83,273户H股股东:23,405户
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A股股东:85,299户H股股东:23,235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有法人68.37%19,323,530,000–––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25.94%7,331,228,476+3,704,67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51%708,240,24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41%117,165,58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29%82,473,605+38,118,666––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11%31,302,670+10,995,96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10%28,745,434+16,342,7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07%19,836,747+15,928,6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
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05%13,186,665+9,786,700––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其他0.05%13,000,000+1,000,000––
注: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
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 截至本报告期末,除HKSCC Nominees Limited情况未知外,本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4.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比例(%)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
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306,7030.07154,2000.0031,302,6700.11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402,7330.0420,3000.0028,745,4340.100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908,1470.01704,1000.0019,836,7470.07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399,9650.01203,7000.0013,186,6650.0500.00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希良成立日期
1996年8月22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前身是1996年8月注册成立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有康健国际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股票1,785,098,644股(H股),持股比例为26.3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0%10%
68.37%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时间
已发工资/薪酬(万元)
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蔡希良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1966年8月2024年12月4日开始–––是利明光
执行董事
总裁
男1969年7月
2019年8月16日开始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23年11月开始担任总裁职务
–––是
刘 晖
执行董事副总裁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
女1970年2月
2024年5月17日开始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23年7月开始担任副总裁职务,2023年12月开始担任首席投资官职务,2025年1月开始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125.3036.59161.89否
阮 琦
执行董事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首席网络安全官
男1966年7月
2024年5月17日开始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8年4月开始担任副总裁职务,2022年12月开始担任首席风险官职务,2024年3月开始担任首席网络安全官职务
125.3034.59159.89否
王军辉非执行董事男1971年7月2019年8月16日开始–––是胡 锦非执行董事女1971年11月2024年11月14日开始–––是胡 容非执行董事男1977年3月2024年11月14日开始–––是林志权独立董事男1953年4月2021年6月29日开始42.00042.00否翟海涛独立董事男1969年1月2021年10月14日开始42.00042.00是陈 洁独立董事女1970年4月2022年7月13日开始42.00042.00否卢 锋独立董事男1957年7月2024年11月19日开始3.5003.50否曹伟清监事会主席男1965年9月2022年11月4日开始134.2534.56168.81否谷海山非职工代表监事男1974年6月2024年10月9日开始–––是叶映兰职工代表监事女1974年10月2023年6月21日开始90.4428.10118.54否董海锋职工代表监事男1978年8月2024年7月2日开始34.5211.8246.34否白 凯副总裁男1974年6月2023年8月开始125.3035.24160.54否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时间
已发工资/薪酬(万元)
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许崇苗
首席合规官合规负责人
男1969年10月
2024年4月开始担任首席合规官职务,2018年7月开始担任合规负责人职务
106.6032.86139.46否侯 晋总精算师女1980年1月
2023年11月开始担任总精算师职务
82.8027.52110.32否胡志军审计责任人女1971年7月2023年11月开始97.7628.39126.15否袁 颖财务负责人女1978年2月2024年7月开始31.0711.4142.48否
合计////1,082.84281.081,363.92/
注:
1.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2.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3. 职务为截至本报告之日的任职情况,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4.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5. 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和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蔡希良先生自2024年12月4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执
行董事。经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晖女士、阮琦先生自2024年5月17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胡锦女士、胡容先生自2024年11月14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卢锋先生自2024年11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6. 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谷海山先生自2024年10月9日起担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本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选举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董海锋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7.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晖女士自2025年1月1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许崇苗先生自2024年4月26日起担任本公司首席合规官。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袁颖女士自2024年7月10日起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原担任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止时间
已发工资/薪酬(万元)
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是否在公司
关联方获取报酬
变动情况
白 涛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1963年3月
2022年5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
–––是因工作变动辞任卓美娟非执行董事女1964年7月
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
–––是因任期届满退任黄益平独立董事男1964年3月
2022年7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38.50038.50否
因再次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委员辞任牛凯龙非职工代表监事男1974年9月
2021年10月14日至2024年6月27日
–––是因任期届满退任来 军职工代表监事男1964年5月
2021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
79.5122.26101.77否
因个人年龄原因辞任杨 红副总裁女1967年2月
2019年7月至2024年3月
30.819.4940.30否因工作调整辞任赵国栋
副总裁
男1967年11月
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
62.6517.2679.91否因工作调动辞任
董事会秘书 2023年2月至
2024年7月胡 锦财务负责人女1971年11月
2023年2月至
2024年3月
–––是因工作调动辞任
合计////211.4749.01260.48//
注:
1. 本公司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2. 本表统计的为本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的离任情况。
3. 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4.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秘书简历
本公司董事简历
蔡希良先生 1966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4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24年11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11月起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11月起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7月至2024年8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自2016年至2022年期间,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
利明光先生 1969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3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23年4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自2023年1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担任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先生1996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本公司精算责任人、精算部总经理、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临时负责人。199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2010年获清华大学EMBA。利先生拥有中国精算师(FCAA)和英国精算师(FIA)资格。曾任中国精算工作委员会首届主任、中国精算师协会第一、二届秘书长,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刘晖女士 1970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4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3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自2025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1月起担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4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22年期间,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刘女士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胡锦女士 1971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4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6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2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4年9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24年期间,曾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会计部副总经理、共享服务中心(财务板块)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胡女士于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6年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胡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系正高级会计师。胡女士于2020年入选中国财政部金融人才库、会计人才库,于2019年起担任中国财政部金融会计专家工作组成员。
阮琦先生 1966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4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8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网络安全官。自2024年4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自2023年5月起担任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7月起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2014年至2016年担任中国人寿数据中心总经理兼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2004年至2014年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脑处副处长,信息技术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阮先生1987年8月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与通信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EMBA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工程师。
王军辉先生 1971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自2021年3月起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王先生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获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胡容先生 1977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4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4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合规负责人。自2023年12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25年1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经理助理,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基础设施投资事业部总经理。胡先生先后毕业于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
林志权先生 1953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林先生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自2013年至2019年期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35年,自1992年至2013年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广泛经验。林先生拥有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翟海涛先生 1969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创始合伙人之一,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至2009年在高盛集团工作,曾任董事总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1995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纽约)副代表;1990年至199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工作。翟先生获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学位、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陈洁女士 1970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金融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成渝金融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女士自2024年12月起担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女士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卢锋先生 1957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4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校友学院发展基金讲席教授。目前兼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委员。1994-1995年在英国利兹大学经济系任教,1985-198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任教,曾赴美国哈佛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英国发展研究院访问研究。曾担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咨询专家,国际机构“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顾问委员会成员,世界银行2016年世界发展报告咨询委员会成员。卢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在英国利兹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曹伟清先生 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2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6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长,副总裁。2014年至2016年期间担任本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级),后兼任纪委书记、工会主任。2002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曹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谷海山先生 1974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4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2024年6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兼审计中心总经理,自2024年4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审计责任人。2011年至2024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总部部门总经理助理级),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不动产项目投资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审计责任人、审计局副局长兼审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谷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拥有工学硕士学位。
本公司监事简历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叶映兰女士 1974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5年2月担任本公司综合金融部总经理。叶女士1999年加入本公司,2009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基金销售管理部总经理。叶女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
董海锋先生 1978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4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202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董先生2001年加入本公司,2016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战略与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董先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白凯先生 1974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4年2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总裁助理。2011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湖北省黄冈
市分公司总经理、青岛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白先生研究生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许崇苗先生 1969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4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合规官。自2018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自2014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公司法律责任人。自2024年12月起担任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6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法律责任人。2000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发展研究部法规处副处长、法律事务部高级法规研究员。许先生1991年8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许先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利明光先生、刘晖女士、阮琦先生 简历见“本公司董事简历”部分
侯晋女士 1980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自2023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精算部总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担任本公司产品部总经理。2017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精算部资深精算师(三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临时总精算师。侯女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先后获经济学学士与硕士学位,系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北美精算师。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胡志军女士 1971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审计责任人。自2022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担任本公司监事。胡女士于2006年加入本公司,2009年至2022年10月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本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在加入本公司之前,胡女士曾任职于中国包装进出口天津公司等单位。胡女士于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胡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系正高级会计师、中国财政部首届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并入选中国财政部“财政人才库”。
袁颖女士 1978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4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24年9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会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袁女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邢家维先生 1977年出生 英国国籍为华利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管合伙人。邢先生拥有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硕士学位。邢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亦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邢先生于私人及上市公司之会计及审计工作及财务顾问等方面拥有逾二十年经验。邢先生现担任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美力时集团有限公司、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锐信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之拔萃科技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秘书简历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任期
蔡希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2024年11月起利明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2023年11月起王军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2016年8月起胡 锦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4年6月起胡 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合规负责人2024年4月起
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23年12月起谷海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审计责任人2024年4月起
审计局局长兼审计中心总经理2024年6月起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任期
蔡希良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起
利明光
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2022年1月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2025年1月起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2025年1月起
刘 晖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起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起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机构投资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2月起
阮 琦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2024年1月起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起
王军辉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1月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起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长2021年12月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2019年5月起
胡 锦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起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月起
胡 容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1月起
林志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11月起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起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任期
翟海涛
春华资本集团合伙人2010年6月起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8月起
陈 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2012年12月起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起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起
卢 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教授1999年7月起校友学院发展基金讲席教授2022年9月起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委员2018年7月起
曹伟清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2023年5月起
白 凯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2月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6月起
许崇苗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12月起
袁 颖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9月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2023年10月起中国税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24年3月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的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各位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提名薪酬委员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提名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为本公司经营状况与董事会考核,结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全体(含已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本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1,624.4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应付薪酬中应付绩效奖励标准尚未确定。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公司员工及分支机构情况
员工情况
本公司在职员工数量96,650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2,039在职员工数量合计98,689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 离退休职工人数79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构成如下:
专业构成类别员工数量
管理与行政人员19,229销售与销售管理人员43,231财务与审计人员4,562核保人员、赔付专业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22,076其他专业和技术人员6,120其他3,471
合计98,689
教育程度类别员工数量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7,586本科71,710大学专科17,445高中同等学历783其他1,165
合计98,689
员工多元化情况
本公司注重员工多样化带来的公司发展和竞争力的增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4名女性,占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为50%;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女性员工占比约为57%。
员工薪酬政策本公司已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按照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3年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制定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平衡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的关系,确保薪酬激励与高质量业绩相匹配,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共计为2人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含止付未付)110.64万元。
培训计划2024年,公司聚焦全面提高干部员工素质和能力,依照“四位一体”培训体系,与各党校、院校、高校密切合作,不断加强总省市县各级领导干部任职与在岗培训,开展中青年干部培训以及在库年轻干部轮训,推进新员工三年四阶培训全覆盖,注重各条线各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并不断完善培训体制机制,培育专兼职讲师队伍与培训管理队伍,优化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培训质效,努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保障。分支机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分支机构(含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约1.8万个。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治理综述
本公司奉行完善的公司治理,并深信通过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及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可促进本公司公司运作更规范,决策更科学,提升投资者的信心。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
| (公司治理结构图) |
权益保护委员会
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公司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关系部
董事会
本公司以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作为核心目标,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持续提高公司透明度,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从而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和地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职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公司各上市地监管规定和相关要求。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各项公司治理程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既独立运作,又协调运转。本公司按照各上市地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董事会就股东所委托的资产及资源向股东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董事会成员积极关心公司事务,对公司业务有全面理解,投入充足时间,谨慎、勤勉、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建立经营发展策略及市场对策定期汇报等机制,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发展策略及市场对策,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本公司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为充分发挥董事会辖下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效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与管理层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并办理受董事会委托或授权的相关事宜,以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强化董事会功能。本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根据分工列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深入基层了解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其监督职能。本公司按照各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公开、透明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投资者交流的方式与内容,确保了公司股东能够公开、公平、真实、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保障公司股东的平等权利。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本公司持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优化管理机制。本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和重要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强化对派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管理和履职支持,提升对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治理层面的管控。本公司已应用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除了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外,本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内遵守了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根据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在白涛先生于2024年9月30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后,利明光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亦同时继续担任本公司总裁。尽管有关安排偏离上述守则条文第C.2.1条的规定,但其属临时性质。在董事会的其他成员的监督下,董事会具备适当之权力制衡架构,可提供足够制约以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蔡希良先生作为新任董事长的任职于2024年12月4日生效后,本公司已重新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荣获“2024年度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荣获2023-2024年度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价,在《机构投资者》“2024年度亚洲区最佳管理团队”评选中荣获“亚洲区最受尊崇企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等奖项。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公司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以确保所有股东的权利受到保障,包括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公司拥有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及财务等方面分开且独立。
本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27日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www.e-chinalife.com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0月30日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www.e-chinalife.com
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6月27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以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等19项议案,听取、审阅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的报告》。2024年10月30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蔡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项议案。
现任董事本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蔡希良执行董事00利明光执行董事22刘 晖执行董事22阮 琦执行董事21王军辉非执行董事22胡 锦非执行董事00胡 容非执行董事00林志权独立董事22翟海涛独立董事22陈 洁独立董事22卢 锋独立董事00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离任董事本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白 涛执行董事11卓美娟非执行董事10黄益平独立董事22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履行公司企业管治职能,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完善公司企业管治政策,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及监控公司的财务制度、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等披露材料中客观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高级管理层的人事事宜,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注重提高其专业素质,监察公司在合规方面的政策,评价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并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日常业务的管理及营运则交由管理层负责。其中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出任委员的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和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会议上提供意见,解决潜在利益冲突,出任审计、提名薪酬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检查、监察及汇报公司表现。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符合行业及上市地监管规则中有关最少有3名独立董事的要求及有关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全部董事会成员对于董事会事务投入充足的时间,按照监管要求参加外部监管机构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定期参阅监管文件,适时掌握监管动态。本公司为董事投保了董事责任保险,为本公司董事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促进董事充分履行职责。就本公司所知,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2024年,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管理、法律合规、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亦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会计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要求。根据上交所和
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已获得每名独立董事对其相对于公司独立的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董事均独立于公司,均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董事提名、选举程序。董事会提名董事应兼顾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同时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董事会候选人的选择考虑互补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等多元化背景的人士。本公司亦将不时根据其自身业务模式及具体需要考虑相关因素。最后决定将基于候选人将为董事会带来的优势及作出的贡献而定。董事会及提名薪酬委员会将不时讨论可计量目标以实现董事会多元化。就性别多元化而言,本公司2024年的阶段性目标是董事会中有三名女性成员。上述性别多元化目标已如期达成。2025年,本公司亦将继续积极物色女性董事及管理层成员。本公司相信,性别多元化能为董事会带来更多的灵感,并促进本公司之业务发展。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各位成员在金融管理、宏观经济、财务会计、法律及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类别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
董事人数4人3人4人
董事来源中国内地中国香港
董事人数9人2人
董事性别构成情况男性女性
董事人数8人3人
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分别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年度重大经营事项等有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在会议前14天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应至少于会议前三天送出至董事。于2024年期间,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时全部按照上述要求发出会议通知和向董事送出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董事会充分审议相关议案,确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未发现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董事会定期会议并不包括以传阅书面决议方式取得董事会批准。遇有紧急事项时,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或者公司总裁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如董事会已将需要在董事会临时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决议案以书面形式派发给全体董事,而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签字同意,则无需现场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此书面决议即为有效决议。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1月2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资产战略配置规划的议案》等4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产品回溯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等44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等6项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的报告》等4项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2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卢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3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4年6月11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2026年资本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等3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4年6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等3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6月2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等2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7月10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刘晖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1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城项目融资安排的议案》1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2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等6项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9月30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执行董事利明光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等3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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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0月11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蔡希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和第四季度工作安排的报告》等
2项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侯晋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1项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2月1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续签2025-2027年度〈保险业务代
理协议〉的议案》等18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年偿付能力风
险管理体系审计情况的报告》1项报告。
注: 上述董事会会议决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若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将考虑的事项中有重大的利益冲突,在董事会会议上讨论该事项时,有利益冲突的董事无权表决,且不被计入出席该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所有董事均可获得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的意见及服务。董事会秘书备存详细记录董事会所议事项及达成的决定,包括董事的疑虑或反对意见。董事会秘书在收到董事合理通知时公开会议记录供其查阅及表达意见。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蔡希良先生,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刘晖女士、阮琦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陈洁女士和卢锋先生组成。2024年6月,卓美娟女士因第七届董事会届满退任本公司董事。因工作变动,白涛先生于2024年9月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因再次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先生于2024年3月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该辞任于2024年11月生效。2024年,本公司所有董事均通过参加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若干主题的专题培训,持续拓展并更新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趋势、宏观经济、保险行业发展变化趋势等方面的信息与知识。公司全体在任董事参加了反洗钱合规现场培训。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上协”)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和北
上协2024年度董事监事专题培训。执行董事刘晖女士和阮琦先生参加了上交所2024年第4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初任培训及北上协2024年度董事监事专题培训。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参加了北上协2024年度董事监事专题培训。此外,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9D条,本报告期内新任董事刘晖女士、阮琦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卢锋先生及蔡希良先生分别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8日、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5日及2024年11月13日(均为其各自任职生效前)从本公司香港法律顾问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处获得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法律意见,且各位董事已分別确认他们已明白联交所上市规则中所有适用于其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规定,以及向联交所作出虚假声明或提供虚假信息所可能引致的后果。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开展董事履职评价工作。通过董事自评、监事评价等环节,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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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7次会议,包含5次定期会议和12次临时会议,其中现场召开10次会议、通讯方式召开7次会议。现任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蔡希良执行董事11000利明光执行董事1710700刘 晖执行董事138500阮 琦执行董事136520王军辉非执行董事177730胡 锦非执行董事22000胡 容非执行董事22000林志权独立董事1710700翟海涛独立董事179710陈 洁独立董事179710卢 锋独立董事11000
离任董事本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白 涛执行董事124620卓美娟非执行董事73310黄益平独立董事167720
注: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共有四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总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位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管理、法律合规、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人士,并担任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席。除获得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本公司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做的年度自查确认函,经董事会评估,四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地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各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出席本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助力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关注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全面风险管理、重要制度修订等方面的事项,积极讨论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细节,根据需要提示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补充完善有关信息。2024年,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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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与公司各方沟通情况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与董事长单独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议,与会独立董事根据各自所在专业领域的经验,从宏观形势、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和看法,并对公司在转型发展、产品策略和科技资源整合等方面提出了有建设性意义的观点和看法,向公司董事长就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独立董事调研及培训情况本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信息沟通,组织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不动产投资整体投后管理情况。此外,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听取了“从产品设计到效益创造”为主题的产品开发专题汇报,深入了解了公司资产负债联动管理战略下的产品开发流程。与此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市地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若干主题的专题培训,持续拓展并更新专业知识。2024年期间,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公司反洗钱现场培训;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和陈洁女士参加了上交所“证券违法零容忍公开”企业上市系列课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中上协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及北上协2024年度董事监事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卢锋先生于任前获得了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09D条所述法律意见,并参加了上交所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2024年,本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业绩发布会,认真听取公司境内外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保证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在本公司的履职过程不存在任何障碍。2024年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多种资料,供其了解保险行业相关信息。独立董事可获取足够资源及外部专业意见以确保其履行职责。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多类渠道获得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信息,为其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依据。本公司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包括独立董事的人数和比例)以及上述独立董事履职机制能够确保董事会可取得独立的观点及意见。
董事长及总裁于本报告披露日,蔡希良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安排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主席一并出席并回答股东问题,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和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董事会有效运作并履行应有职责,鼓励董事全力投入董事会事务,倡导公开、积极讨论的文化。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于本报告披露日,利明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裁负责本公司的日常运作,主要包括实施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架构和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基本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行使《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向董事会负全责。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组成及每位监事的简历均载列于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监事会的详细履职情况载列于“监事会报告”部分。审计委员会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和陈洁女士组成,林志权先生担任主席。所有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财务事宜方面均拥有丰富经验。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价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提议聘请或更换外聘审计师/核数师等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负责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及公司内部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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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林志权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7/70/7翟海涛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7/70/7陈 洁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6/71/7
注:
1.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用普华永道执行公司2024年一季度商定程序的议案》等13项议案。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听取了《普华永道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商定程序结果的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管理审计的报告》2项报告。2024年6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2项议案。2024年6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听取了《安永关于2024年中期审阅计划的汇报》1项报告。2024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听取了《安永关
于2024年中期审阅的汇报》1项报告。2024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听取了《安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商定程序结果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1项报告。2024年12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1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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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审议了有关公司审计、财务报告、选聘外部审计师、提名财务负责人、内部控制及合规等方面的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其职责,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议、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年度报告及账目、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审阅报表、报告等重大事项,并就会计估计变更、主要会计科目的变动、遵守会计准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新会计准则下主要会计政策等方面情况予以了重点关注,保证了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024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审计制度建设情况及重要审计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议案,及时、有效地沟通所关注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职能,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于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有效。选聘外部审计师以及监督外部审计师履职。2024年,审计委员会参与了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及2024年年审审计师的选聘工作,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整体安排及招标文件,并派出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审计师选聘现场评标工作。审计委员会合规履行了审查职责,对外部审计师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以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定期会议的基础上,与外部审计师召开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度、季度商定程序及服务范围的事先批准提出意见与建议。基于年审审计师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审计委员会对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境内外监管规定,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定内控评估工作计划,审核内控评估工作报告,并检查内控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遵循金融监管总局、上市地交易所相关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根据职责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内控评估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年度合规报告进行了审议,保证审计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合理、有效地开展。提名薪酬委员会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洁女士、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和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组成,陈洁女士担任主席。提名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任、继任计划、考核标准以及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薪酬政策。提名薪酬委员会在董事提名方面担任董事会顾问角色,首先商议新董事的提名人选,然后向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名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主要考虑有关人士的教育背景、在保险业的管理及研究经验、以及其将会对本公司的投入程度。对独立董事的提名,提名薪酬委员会还会特别考虑有关人选的独立性。提名薪酬委员会获董事会转授职责厘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金根据市场水平和岗位价值厘定,酌情奖金根据业绩考核确定。董事袍金以及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参照市场水平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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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陈 洁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席7/81/8王军辉非执行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6/82/8林志权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8/80/8
注:
1.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等20项议案。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许崇苗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等3项议案。2024年5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卢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项议
案。2024年9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蔡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项
议案。2024年10月11日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项议案。2024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议案》1项议案。2024年11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侯晋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1项议案。2024年12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等3项议案。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有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业绩目标和绩效考核结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在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任建议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公司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视董事会多元化是维持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2024年,根据《提名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提名薪酬委员会积极参与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审议了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薪酬委员会认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考虑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经验等多元化因素),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各下设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资格、行业背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此外,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议了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候选人的资质、技能、知识及经验进行了认真评估,确保候选人符合公司的要求,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厘定建议。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兼顾业务发展管理、战略投资决策、公司治理等多元化因素,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议案;批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服务合同的条款并督促公司与各位董事签订服务合同。实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及绩效考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等进行了审议,并就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考核流程和绩效考核结果等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卢锋先生、执行董事阮琦先生、非执行董事胡锦女士和胡容先生、独立董事陈洁女士组成,卢锋先生担任主席。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审议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高级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报告,制定风险管理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政策,审阅公司有关风险管理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并(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经营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协调处理风险管理重大分歧、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或危机事件;督促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发现的各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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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军辉先生自2024年11月起不再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委员。2024年王军辉先生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期间,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王军辉先生亲自出席4次会议。
7. 卓美娟女士于2024年6月任期届满退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风险管理与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8.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9.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及出席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卢 锋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1/10/1阮 琦执行董事、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3/30/3胡 锦非执行董事、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1/10/1胡 容非执行董事、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1/10/1陈 洁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5/61/6
离任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黄益平2/53/5卓美娟2/31/3
注:
1. 因再次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先生于2024年3月
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职务,该辞任于2024年11月生效。
2. 卢锋先生自2024年11月起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
席。
3. 阮琦先生自2024年5月起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
员。
4. 胡锦女士自2024年11月起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
员。
5. 胡容先生自2024年11月起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
员。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4年1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资产战略配置规划风险合规分析的议案》等3项议案。2024年3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业务规划的议案》等11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评估和管理情况的报告》1项报告。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1项议案。2024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二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听
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通报及整改的报告》1项报
告。2024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项议案。2024年12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金融产品投资授权的议案》等5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年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审计情况的报告》1项报告。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严格按照《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责。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议案。在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审议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风险分析。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二代监管规定要求,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估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持续关注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及其管理状况,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业务规划、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资产战略配置规划风险合规分析、2025年度投资授权等议案,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防控提出了指导意见。审阅公司有关业务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标国内外监管要求,密切监控并有效防范公司内外部风险,协助董事会审阅公司有关业务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对公司年度和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4年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审计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评估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等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进行了提前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报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有关报告、2023年度消保内部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消保评价考核指标细则、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通报及整改的报告、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健全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审议了制定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公司案防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此外,公司定期向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金融监管总局对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翟海涛先生、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和刘晖女士、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独立董事卢锋先生组成,翟海涛先生担任主席。公司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就资产负债管理重大事项及相关的政策与制度、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制度、重大战略性投资决策、重大资产战略配置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翟海涛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6/60/6利明光执行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5/61/6刘 晖执行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3/30/3王军辉非执行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5/61/6卢 锋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1/10/1
离任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黄益平2/53/5
注:
1. 因再次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先生于2024年3月
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于2024年11月生效。
2. 卢锋先生自2024年11月起担任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
3. 刘晖女士自2024年5月起担任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
4.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5.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4年1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资产战略配置规划的议案》等2项议案。2024年3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业务规划的议案》等5项议案。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1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资产负债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1项报告。2024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等2项议案。2024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1项议案。2024年12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委托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指
引的议案》等4项议案。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认真审议有关公司三年业务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及授权、资产负债管理相关制度、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议案,听取了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各位委员勤勉尽职,在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审议公司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及委托投资事项。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资产配置计划相关议案,包括公司2024-2026年度资产战略配置规划、2024年度资产配置计划、2024年度自用性不动产投资计划及授权、2025年度委托国寿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指引、2025年度金融产品投资授权、2025年度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授权、2025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及投资授权等。
商讨公司发展规划及重大战略项目。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2024-2026年度业务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3年度评估报告、2023年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听取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相关报告。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跟进了解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整体情况。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洁女士、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和卢锋先生组成,陈洁女士担任主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公司关联方的确认,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及批准,以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陈 洁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4/51/5林志权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5/50/5翟海涛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5/50/5卢 锋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1/10/1
离任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黄益平2/42/4
注:
1. 因再次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先生于2024年3月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于2024年11月
生效。
2. 卢锋先生自2024年11月起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3.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4.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4年3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听取了《关于确认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1项报告。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基金扩募相关事项的议案》1项议案。2024年6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基金投后相关事项的议案》1项议案。2024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的议案》1项议案,听取了《关于确认2024年6月30日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1项
报告。2024年12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续签2025-2027年度〈保险业务
代理协议〉的议案》等5项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充分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风险,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确认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与《关于确认2024年6月30日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审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公司启航基金扩募相关事项、启航基金投后相关事项等重大关联交易项目议案进行审议,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主要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审批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公司与集团公司续签2025-2027年度《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公司与财产险公司签署《产代寿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公司与养老?险子公司签署《寿代养老业务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统一交易协议)》《养老代寿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统一交易协议)》、公司与中国人寿
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规性及公允性进行了充分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审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
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资产方面: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目前没有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资产独立完整,独立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集团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业务方面:公司独立开展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目前持有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机构编码:000005)。公司依法独立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拥有独立的销售及代理渠道,无偿使用被许可的商标,不因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本公司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董事长与公司总裁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绩效目标责任书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高管人员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指标,一部分为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部分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福利性收入、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同时充分利用薪酬工具,平衡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建立绩效奖励追索扣回机制。
股东利益
为维护股东利益,股东除有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事务外,亦可在一些情况下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提出召开或持股占百分之十或以上的股东要求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持股占百分之十或以上的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要求并阐明议题,董事会应在收到书面要求后尽快召集会议。如董事会在收到书面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召集会议,提出要求的股东可在董事会收到书面要求四个月内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公司应当将其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六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有权提出前述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降至百分之一。股东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公司秘书向董事会提出查询需求,亦可通过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本公司在公司通讯中提供了公司的联络信息,方便股东将自己的意见、建议传达给相关负责人。
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秉持“成己为人 成人达己”(“双成”)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引领,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使之成为实现业务目标的重要驱动力。双成文化强调与党和国家、社会、行业、客户、股东、企业内部单位、员工之间的和谐共生,共同发展,以深挚的家国情怀引领奋斗与奉献,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寿险公司提供文化保障。2024年,公司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项目,如“以双成向上游”国寿演说家企业文化演讲比赛、“国show剧星”短视频大赛等,激发员工参与热情,不断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积极培育、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和双成企业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凝心聚力、铸魂育人的作用。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本公司严格遵循各上市地及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自律监管要求,构建了健全有效、切实可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在严格合规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及信息透明度,以投资者诉求为导向,持续深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批露,丰富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向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提供简明清晰、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强的公司信息,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亮点,为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提供了合规、有效的保障。公司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培训宣导,在明确境内外上市地法律法规差异、上市地与行业监管要求差异的基础上做好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合规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强化内幕信息保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2024年,公司荣获2023-2024年度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价。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本公司高度重视与境内外投资者的联系与交流,以严谨的态度、创新的思维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不断创新投资者沟通和服务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要的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在官网(www.e-chinalife.com)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并设有“中国人寿投资者关系”微信公众号,方便投资者查阅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地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业绩推荐材料及其他公开披露信息。此外,如有进一步查询需求,投资者亦可致电公司投资者关系专线(86-10-63631241)或电邮至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公司将及时回应投资者的相关查询。2024年,公司共举办4次业绩发布会、召开2次股东大会,通过线上直播或线下参会的形式同全体股东开展便捷开放的互动交流,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多次参与了上述活动。公司高级管理层还通过业绩非交易路演与全球近百家机构投资者进行线下沟通。此外,公司通过与投资者和分析师举行线上线下会议、参加投资者大会、及时更新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信息、回复投资者和分析师的问询等丰富的沟通渠道和形式,持续提升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效率。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通过投资者和分析师会议跟进股东互动的相关情况。公司亦十分关注中小投资者保护,积极回应中小投资者问询,通过邮件、电话、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群体保持密切联系。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公司每年结合投资者及资本市场关于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评价反馈对股东通讯政策进行检讨,并认为其依然有效。2024年,公司在国际刊物《投资者关系杂志》举办的大中华区投资者关系评选中荣获“最佳投资者活动”奖项,还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等奖项。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本公司持续开展遵循上交所、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关于企业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遵循工作。内部控制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的宣导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设,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要求,紧紧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控制建设、制度执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手册(2024版)》,深化内控标准执行、内控评估等工作,积极宣传内部控制文化和理念,使得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本公司依据上交所相关要求,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完成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上交所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该项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分中期评估和补充测试两个阶段开展,经评估认定,相关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收到了独立审计师针对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的评估报告和独立审计师的审计报告都会包括在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年报附件中。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履行内部控制评价职责。公司在总、分公司分别设立风险管理部,根据上市地监管要求开展管理层测试工作,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汇报。本公司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在货币资金、保险业务、对外投资、实物资产、信息技术、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和程序,以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个人保险、银行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等各个销售渠道都在队伍建设、销售经营、系统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有效开展了营销员从业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工作。本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核保、核赔、保全的工作流程和权限管理规定,明确了业务操作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发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单证管理、档案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处理权限的管理,增强业务风险管控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并下发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公司各级会计机构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各项基础制度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本公司各级会计机构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严禁兼任不相容岗位,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本公司构建了严密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工作流程。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基本责任、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及其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未出现重大差错情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强化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已纳入公司内控报告的指标体系。重大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利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从运营与管理层面获取、识别可能的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由董事会作出是否发布重大信息的最终决策,并在合理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投资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相关制度体系,在制度层面明确了投资管理的审批决策机构、授权机制及具体决策程序。所有重大投资决策在审批和执行层面均严格遵循内部决策流程和各项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常设投资决策支持机构,负责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并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本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息技术制度体系,实现对IT工作领域的全覆盖,并形成了统一评审、统一发布、定期检查、持续改进的闭环管控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评估,促进制度有效落地,提升各项IT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本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在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各阶段,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控措施,有效保障公司安全稳定运营。2024年,本公司开展多次内外部安全风险检查与评估,以检促建,不断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审计部及法律与合规部负责公司内控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综合运用穿行测试、控制测试、风险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制度设计、控制执行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规定、强化遵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减少损失。2024年,本公司积极主动适应国内外金融严监管形势,严格遵照监管规定,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管理机制,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全面组织系统开展各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班子副职的高管审计,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审计。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反洗钱、关联交易、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资金运用、消费者权益
保护、声誉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中介渠道业务合规、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等专项审计。同时,不断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持续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问题移交和责任追究力度,推进一体化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闭环,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合规经营。本公司持续强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有效识别、防范及化解重大合规风险,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认真培育“主动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并于2024年11月成功通过合规管理体系GB/T35770-2022国家标准和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认证第一次监督审核。公司将持续深化法治企业建设,坚持依法治企的合规目标,践行诚信经营的合规理念,继续聚焦中心任务,提高合规服务大局能力,聚焦安全发展,提高合规风险管控能力,聚焦价值创造,提高合规资源运用能力,充分发挥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机制功能作用,统筹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以高质高效合规管理促经营、防风险、创价值。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本年度报告同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体系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设立了公司治理层面、总公司层面、省级分公司层面、地市级分公司层面、县级支公司层面相互联动的五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依托五级风险管控架构,公司设置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由各级公司、各职能部门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第二道防线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第三道防线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纪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三道防线积极配合,统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通过风险管控组织架构的建立,逐步形成了以各级风险管理部门为主导、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纵向的决策控制系统和横向的互动协作机制为支撑、以全面风险管理为中心,纵横交错的网状风险管控体系,为公司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流程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本公司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工作要求,推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了以《全面风险管理规定》为总纲,以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风险制度为抓手,以《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业务实施细则为依托的“1+7+N”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公司不断强化风险偏好体系形成、传导和应用机制,构建了以风险偏好陈述书为载体、以风险容忍度和限额指标为抓手的风险偏好常态化管理体系,通过将风险偏好与经营管理各条线有机结合,实现了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公司每年度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从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对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针对短板弱项,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在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二期SARMRA评估中得分稳居人身险公司前列。本公司遵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着力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同时,按照外部监管要求,开展重点风险领域的自查及整改工作,有效提升了重点风险领域的防范能力。2024年,公司着力推动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不断提高洗钱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洗钱风险态势感知平台,构建数据量达25亿条的客户和交易视图,实现逐天、逐笔量化交易洗钱风险,洗钱风险态势感知平台项目荣获2024年度“数据要素×”大赛分赛区金融服务赛道第一名。在销售风险智能预警监测、一体化风险管理平台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风险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风险识别和控制情况本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ESG风险及欺诈风险。
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损失发生、费用及退保相关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通过敏感性分析等精算评估技术分析和监控保险风险,重点关注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及费用率等相关假设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影响。公司通过以下机制和流程管理保
险风险:一是建立保险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保险风险管理制度,使保险风险管理在一套科学、完备、有效的管理体系内运作;二是制定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并开展常态化的监测分析,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三是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和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产品定价风险,加强经验分析对定价假设和评估假设的支撑作用,从产品前端防控保险风险;四是通过建立和实施完善的核保核赔制度及实务操作规范,有效防范逆选择风险及保险欺诈;五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再保险安排,转移和降低保险风险;六是强化费用管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本公司保险风险管理规范、有序,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计提充分、合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保险风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保险风险的管理能力。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为应对市场风险,本公司持续关注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风险敞口,定期监测在险值/市值比(VaR/MTM)、收益波动率、久期等市场风险核心指标,设置两级风险限额指标及相应阈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测算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损失,开展市场风险预警并建立突发应急预案。目前公司各项投资资产比例均符合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根据风险指标监测及压力测试结果,公司市场风险处于正常可控范围。2024年,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研究,及时评估国内外经济及市场走势;二是定期审视大类资产风险和收益特征,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模型;三是持续跟踪评估公开市场权益敞口并合理配置;四是加强资产负债联动,有效管理期限错配缺口;五是推进系统建设,优化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六是持续加强投资集中度风险的识别监测,合理分散风险。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投资性存款、债券投资、非标金融产品投资以及再保险安排等有关。
二零二四年年报| 公司治理
投资业务信用风险为应对投资业务信用风险,本公司搭建和不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持续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实践建立和修订管理制度并加强遵循;加强风险研究,不断完善风险分析、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水平;依托信息技术不断提高信用风险量化分析水平、丰富管控手段。2024年,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统一信评流程及系统功能,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二是优化多维度的限额管理体系,健全投资事前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加强信用风险指标监测,有效提示风险敞口及风险分布的变化,密切跟踪负面信息;四是深化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研究及信用风险展望,不断提升投资事中和事后风险管控能力。再保险信用风险再保险信用风险是指公司有可能面临因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为应对再保险信用风险,本公司一是通过有效的再保险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自留风险限额,利用再保安排发挥风险转移作用,将风险转移给高安全性的再保险公司;二是在签订再保险合同前,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审核再保险公司在再保险登记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确保合作的再保险公司符合监管要求;三是通过内部评级对再保险公司进行信用评估,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再保险公司以减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持续落实监管规定及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策略,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本公司建立了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关键风险指标等三大管理工具相结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各级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要求,推动操作风险管理网络纵向延伸,实现操作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的融合。公司已采取的操作风险管理举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立与公司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包括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等机制;二是建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定期开展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与分析;三是建立操作风险关键指标库,定期监测操作风险关键指标,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四是定期对操作风险和控制措施进行自评估,识别管
控薄弱环节,持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能力;五是培育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组织开展操作风险管理相关培训。2024年,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状况良好,操作风险损失可控,操作风险管理基础持续夯实,管理质效不断提升。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战略风险管理制度,确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战略风险管理组织体系。2024年,公司围绕宏观经济、监管政策、行业发展等加强战略研究,根据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持续优化公司发展策略,加强业务战略和投资战略管理。公司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确保战略与公司能力相匹配。同时,公司持续健全战略研究、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战略评估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对战略风险指标体系的日常监测和分析,首次开展战略风险应急演练,多点发力打造战略风险管理闭环,确保公司战略风险管理落到实处。2024年,本公司战略风险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得到继续保持,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匹配情况良好,战略风险管理成效显著,实现了规模、价值、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的全面提升。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各级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损害品牌价值,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声誉风险可能存在于经营管理的任何环节。本公司高度重视自身声誉,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声誉风险。2024年,本公司进一步深化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置等全流程工作,妥善应对处置,有效维护品牌声誉。完善处置机制,丰富应对方式,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全流程线上化和相关数据留存,有效提升管理质效。坚持源头防控,持续开展声誉风险排查整治,组织声誉风险管理专项评估检查,重点问题、高发领域等归类溯源,推动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开展针对性培训演练,强化声誉风险意识,培育声誉风险管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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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本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应对与处置、报告、整改等流程;定期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从整体上看,公司流动性风险不显著。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履行各项保险给付义务。
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公司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一是建立组织保障,公司设立贯穿全系统的网络安全组织体系,总部层面设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信息安全委员会,统筹公司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各级机构设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具体执行。二是建立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工作的规范性。三是完善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通过开展上线前后的安全测试和质量检查,不断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通过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托企业总控中心,建立全网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各类安全风险的集中分析和联动处置。同时,本公司通过意识培训、宣传教育、模拟钓鱼等形式,持续强化人员信息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企业文化。2024年本公司未发生由于计算机故障或安全漏洞影响本公司运营的情况。2024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要求,严格做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司数据治理架构和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各级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岗位和工作职责,优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标准和数据安全防护策略,围绕数据处理活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事前评估、事中管控和事后监测,有效落实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等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安全防护措施,构建立体化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发挥数据价值。
ESG风险基于外部经济社会宏观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每年进行一次ESG议题重要性评估,讨论并确定公司在ESG方面的风险及机遇,将重点议题的管理与提升作为ESG年度重点工作。董事会审阅并确认评估结果,将重点议题作为公司整体战略制定的一部分加以考虑,并监督这些议题的管理与绩效。2024年,本公司进一步加强ESG风险管理,识别出的前五项ESG风险分别为:信息安全、气候变化、腐败、人力资本和客户关系管理以及人才吸引与留任。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应对管理策略,及时跟进风险进展趋势。欺诈风险公司持续推进欺诈风险管理,主动增强欺诈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反欺诈各项工作。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直接领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欺诈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确定了各项业务活动的欺诈风险控制点;积极配合监管、行业协会开展各项反欺诈工作;高度重视反欺诈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反欺诈警示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欺诈风险防控能力。其他关于本公司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因素的分析请参见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风险管理”部分。需要说明的是,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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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简称“China Life”)法定代表人蔡希良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2010年10月21日,本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变更至现址。)
邮政编码100033联系电话86-10-63633333投资者关系专线86-10-63631241客户服务专线95519传真86-10-66575722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香港办事处联系地址香港九龙红磡红鸾道18号One Harbour Gate中国人寿中心A座16楼联系电话852-29192628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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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 晖李英慧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联系电话86-10-6363124186-10-63631191传真86-10-6657511286-10-66575112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liyh@e-chinalife.com
* 证券事务代表李英慧女士亦为与公司外聘公司秘书之主要联络人
信息披露及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www.stcn.com《证券日报》 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H股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本公司网站 www.e-chinalife.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人寿601628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人寿2628
其他相关资料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境外法律顾问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地址: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
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辜虹、夏欣然执业会计师姓名:吴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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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人寿、公司、本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发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启航基金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产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偿二代二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SARMRA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中国、中国境内
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
ESG环境、社会及管治元人民币元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长:
蔡希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财务报告中所述的“本公司”除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2226_A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告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一、 审计意见(续)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
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负债为人民币5,825,026百万元,占总负债的93.23%。由于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涉及管理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可能对保险合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需要对保险合同计量方法的适用性、责任单元的确定及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等方面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需要运用复杂的精算模型,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假设时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保险合同负债计量中运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等。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9、附注六、1、附注七、1、附注十一、28。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相关的会计政策(包括过渡衔接)的适当性;? 评价并测试了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流程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评价并测试用于计量保险合同负债的相关信息系统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包括将这些判断和假设与公司历史数据和适用的行业经验进行对比;? 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方法的适当性,选取主要典型保险产品、合同组,独立计算保险合同负债;? 测试保险合同负债计量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报告期间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进行分析性复核,评价假设
变更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以评价保险合同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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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636,783百万元,占总资产的9.41%。由于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在确定估值方法和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使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和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能对公允价值计量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披露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8、附注六、2、附注七、5。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评价并测试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估值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评价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估值方法的适当性,包括将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方法与行业实践和普遍使用的估值方法进行比较;? 评价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参数的合
理性,包括将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与第三方或市场数据进行比较;? 对抽样选取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独立评估,并将独立计算的结果与账面金额进行比较。
四、 其他信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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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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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辜 虹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欣然中国?北京2025年3月26日
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
资产附注十一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资产:
货币资金186,519150,520128,95660,897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2不适用257,054223,790206,77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30,56019,74938,53312,915应收利息4不适用47,96349,43848,242定期存款5438,455405,361485,567529,488交易性金融资产61,908,09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7196,7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83,458,8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171,81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贷款10不适用333,153342,083429,87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不适用2,263,0471,738,1081,429,287持有至到期投资12不适用1,707,1981,574,2041,533,753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830,73825,84624,09619,327长期股权投资14302,077258,872262,488258,933存出资本保证金156,5916,3336,3336,333投资性房地产1612,31912,75313,19313,374固定资产1747,84548,11249,05248,081在建工程185,8195,1825,0256,789使用权资产191,5571,4801,8102,518无形资产208,2628,3698,5328,507递延所得税资产2140,02674,81846,12624,180其他资产2223,21427,91712,73426,094
资产总计6,769,5465,653,7275,010,0684,665,36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十一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负债:
短期借款65––1,476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不适用13,8783,3443,416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3151,564216,704148,958239,446预收保费28,76048,87849,65447,546应付职工薪酬2410,5828,58612,07513,175应交税费251,6171,106942968长期借款2612,69312,71912,77417,746应付债券2735,19434,99934,99734,994保险合同负债285,825,0264,859,1754,266,9473,809,716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0188160154租赁负债1,3181,2551,5692,182递延所得税负债211471,549272999其他负债29127,651116,974103,40397,056
负债合计6,248,2985,316,0114,635,0954,268,874
股东权益:
股本3128,26528,26528,26528,265资本公积3254,15853,93453,55455,004其他综合收益50(131,969)(188,048)(112,110)(42,779)盈余公积33122,479110,845105,16096,132一般风险准备3374,36554,34852,42948,320未分配利润34362,377268,440238,723203,4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509,675327,784366,021388,420
少数股东权益11,5739,9328,9528,073
股东权益合计521,248337,716374,973396,49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6,769,5465,653,7275,010,0684,665,36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
资产附注十二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资产:
货币资金177,376135,355119,03653,593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2不适用111,71093,657120,19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25,41413,15235,8163,463应收利息4不适用44,66246,96247,025定期存款5344,382316,423442,690491,332交易性金融资产61,601,94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78,68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83,625,2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146,5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贷款10不适用316,364324,557410,78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不适用2,143,8111,644,7041,370,035持有至到期投资12不适用1,704,0471,571,8921,531,640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0,73825,84624,09619,327长期股权投资13585,696533,758468,184386,702存出资本保证金5,8485,6535,6535,653投资性房地产5,8566,0636,2666,191固定资产43,16544,17645,08844,014在建工程4,3184,2254,2936,350使用权资产1,3881,3641,5952,239无形资产7,0217,2137,4067,599递延所得税资产42,02774,50245,93924,059其他资产13,61923,00016,04421,385
资产总计6,569,2605,511,3244,903,8784,551,58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十二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4,463203,467140,591232,496预收保费28,76048,87849,65447,546应付职工薪酬9,2127,43810,75811,791应交税费881510509435应付债券35,19434,99934,99734,994保险合同负债5,825,0264,859,1754,266,9473,809,716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0188160154租赁负债1,1441,1031,3421,889其他负债26,95328,04727,25126,152
负债合计6,061,7935,183,8054,532,2094,165,173
股东权益:
股本28,26528,26528,26528,265资本公积52,74052,47452,41053,056其他综合收益15(126,805)(191,096)(113,285)(43,590)盈余公积122,431110,797105,11296,084一般风险准备72,90853,09451,34147,409未分配利润357,928273,985247,826205,190
股东权益合计507,467327,519371,669386,41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6,569,2605,511,3244,903,8784,551,58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一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一、营业收入528,567405,040388,895
保险服务收入35208,161212,445182,578利息收入36120,958不适用不适用投资收益3770,378178,297206,3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2,0778,4933,979
其他收益14314417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118,1604,170(8,751)汇兑损益(25)(381)(69)其他业务收入3910,70410,2928,538资产处置损益8873122
二、营业支出(412,967)(352,689)(318,499)
保险服务费用40(180,544)(150,353)(131,614)分出保费的分摊(5,071)(4,726)(4,119)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5,4494,4386,274承保财务损益41(209,952)(127,426)(148,700)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671616583利息支出(4,200)不适用不适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798)(1,731)(1,499)税金及附加42(1,430)(1,413)(1,231)业务及管理费43(7,378)(6,307)(6,375)信用减值损失44207不适用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45不适用(53,001)(21,396)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611)不适用不适用其他业务成本(7,310)(12,786)(10,422)
三、营业利润115,60052,35170,396
加:营业外收入463594108减:营业外支出47(422)(457)(444)
四、利润总额115,21351,98870,060
减:所得税费用48(6,273)719(1,948)
五、净利润108,94052,70768,112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08,94052,70768,112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51,18466,680少数股东损益2,0051,52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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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续)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一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六、每股收益4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3.78元人民币1.81元人民币2.36元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3.78元人民币1.81元人民币2.36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6,687)(76,069)(69,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0(56,770)(75,951)(69,257)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3,581)(76,703)(67,62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287(458)(3,015)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19,720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78)不适用不适用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6)3251,102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88,811)(98,799)4,967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6767954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24,020)(62,849)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不适用45,570(8,37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811752(1,636)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4752(1,63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266不适用不适用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9)––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3(118)(84)
八、综合收益总额52,253(23,362)(1,2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0,165(24,767)(2,57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881,4051,34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度公司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二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一、营业收入510,553393,987388,658
保险服务收入208,161212,445182,578利息收入116,541不适用不适用投资收益1469,598175,037206,6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3688,8686,376
其他收益969311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1,7142,090(5,366)汇兑损益23176932其他业务收入4,3324,0723,667资产处置损益8874123
二、营业支出(409,896)(348,517)(313,945)
保险服务费用(180,544)(150,353)(131,614)分出保费的分摊(5,071)(4,726)(4,119)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5,4494,4386,274承保财务损益(209,666)(127,632)(148,700)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671616583利息支出(3,134)不适用不适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650)(1,673)(1,490)税金及附加(1,078)(1,028)(1,008)业务及管理费(3,874)(3,328)(3,207)信用减值损失(3,679)不适用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5,665)(22,063)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761)不适用不适用其他业务成本(4,559)(9,166)(8,601)
三、营业利润100,65745,47074,713
加:营业外收入2887100减:营业外支出(409)(454)(443)
四、利润总额100,27645,10374,370
减:所得税费用(949)2,357(458)
五、净利润99,32747,46073,912
持续经营净利润99,32747,46073,91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公司利润表(续)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二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56,172)(77,824)(69,639)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2,373)(78,624)(68,080)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80(5)(1,81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21,145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66)不适用不适用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713–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89,026)(98,646)4,967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6767954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26,293)(63,344)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不适用45,628(8,435)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201800(1,559)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10800(1,55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700不适用不适用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9)––
七、综合收益总额43,155(30,364)4,2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项目(已重述)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2021年12月31日28,26555,00450,29996,13248,320201,0418,073487,134
加:会计政策变更(附注五、2)––(93,078)––2,437–(90,641)
2022年1月1日28,26555,004(42,779)96,13248,320203,4788,073396,49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69,257)––66,6801,348(1,229)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74)––74–– 其他–(1,450)–––––(1,450) 利润分配–––9,0284,109(31,509)(469)(18,841) 提取盈余公积–––9,028–(9,028)––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109(4,109)–– 对股东的分配–––––(18,372)(469)(18,841)
2022年12月31日28,26553,554(112,110)105,16052,429238,7238,952374,973
2023年1月1日28,26553,554(112,110)105,16052,429238,7238,952374,97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75,951)––51,1841,405(23,362)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 其他–380–––––380 利润分配–––5,6851,919(21,454)(425)(14,275) 提取盈余公积–––5,685–(5,685)––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9(1,919)–– 对股东的分配–––––(13,850)(425)(14,275)
2023年12月31日28,26553,934(188,048)110,84554,348268,4409,932337,71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2023年12月31日28,26553,934(188,048)110,84554,348268,4409,932337,716
加:会计政策变更(附注五、1)––114,8549,8819,88114,6939149,318
2024年1月1日28,26553,934(73,194)120,72664,229283,1339,941487,03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56,770)––106,9352,08852,253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05)––2,005–– 其他–224––––7231 利润分配–––1,75310,136(29,696)(463)(18,270) 提取盈余公积–––1,753–(1,753)––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136(10,136)–– 对股东的分配–––––(17,807)(463)(18,270)
2024年12月31日28,26554,158(131,969)122,47974,365362,37711,573521,24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项目(已重述)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2021年12月31日28,26553,05649,48996,08447,409202,754477,057
加:会计政策变更(附注五、2)––(93,079)––2,436(90,643)
2022年1月1日28,26553,056(43,590)96,08447,409205,190386,41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69,639)––73,9124,273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6)––56– 其他–(646)––––(646) 利润分配–––9,0283,932(31,332)(18,372) 提取盈余公积–––9,028–(9,028)–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932(3,932)– 对股东的分配–––––(18,372)(18,372)
2022年12月31日28,26552,410(113,285)105,11251,341247,826371,669
2023年1月1日28,26552,410(113,285)105,11251,341247,826371,669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77,824)––47,460(30,364)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 其他–64––––64 利润分配–––5,6851,753(21,288)(13,850) 提取盈余公积–––5,685–(5,685)–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753(1,753)– 对股东的分配–––––(13,850)(13,850)
2023年12月31日28,26552,474(191,096)110,79753,094273,985327,51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2023年12月31日28,26552,474(191,096)110,79753,094273,985327,519
加:会计政策变更(附注五、1)––122,4769,8819,88112,096154,334
2024年1月1日28,26552,474(68,620)120,67862,975286,081481,85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56,172)––99,32743,15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13)––2,013– 其他–266––––266 利润分配–––1,7539,933(29,493)(17,807) 提取盈余公积–––1,753–(1,753)–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933(9,933)– 对股东的分配–––––(17,807)(17,807)
2024年12月31日28,26552,740(126,805)122,43172,908357,928507,46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一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811,003780,131699,904收 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现金净额––3,17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1)14,5289,67017,1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5,531789,801720,197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321,273)(280,617)(230,857)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309)(486)(1,283)保单质押贷款净增加额(12,239)(3,866)(6,684)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0,048)(62,877)(55,406)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614)(25,838)(26,319)支付的各项税费(6,521)(5,779)(6,225)支 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现金净额–(413)(27,142)支 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现金净额–(2,18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2)(21,732)(23,372)(20,9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6,736)(405,435)(374,9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378,795384,366345,2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23,3951,203,6451,160,547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190,109179,197176,010处 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2611,051363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21,83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8,664–4,3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2,4291,405,7301,341,315
投资支付的现金(2,750,929)(1,791,554)(1,434,44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3,724)(34,043)(34,74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79)(4,171)(3,076)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8,417)–(27,32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7,049)(1,829,966)(1,499,5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20)(424,236)(158,27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一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17818,0355,89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7,17818,0355,89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54368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5,000––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67,12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3)–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24385,9576,5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138)(577)(8,27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915)(22,189)(26,386)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65,875)–(90,7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4)(1,074)(2,918)(1,3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002)(25,684)(126,6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759)60,273(120,0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642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52(2)(62,556)20,46767,1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2)148,061127,59460,4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2)85,505148,061127,5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二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811,003780,131699,904收 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现金净额––21,45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6175,4629,8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16,620785,593731,217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321,273)(280,617)(230,857)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309)(486)(1,283)保单质押贷款净增加额(12,239)(3,866)(6,684)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9,907)(62,821)(55,400)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479)(23,764)(24,090)支付的各项税费(4,156)(3,471)(4,160)支 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现金净额–(13,33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166)(23,348)(20,3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1,529)(411,710)(342,8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375,091373,883388,3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98,6121,212,4461,129,122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183,597179,260176,277处 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168882178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22,66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6452844,4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3,0221,415,5361,309,998
投资支付的现金(2,603,373)(1,759,827)(1,444,58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6,206)(53,747)(38,39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76)(3,605)(2,352)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12,260)–(32,3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4,415)(1,817,179)(1,517,6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393)(401,643)(207,68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项目附注十二
(已重述,附注五、2)
(已重述,附注五、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5,000––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62,8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00062,8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875)(17,955)(22,471)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69,032)–(91,90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2)(897)(1,0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729)(18,852)(115,4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729)44,028(115,4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511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6(2)(58,009)16,31965,4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2)135,355119,03653,5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2)77,346135,355119,03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2003年12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6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原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具体实施,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署重组协议,该协议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财务报表披露遵循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4.?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6.?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买入和卖出金融资产都在交易日确认,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销售资产的日期。初始确认时,对于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其公允价值加上或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获得或发行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如相关收费和佣金)进行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在损益中予以确认。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
分类与计量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债务工具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
(a)? 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及(b)? 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是否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根据这些因素,本集团将债务工具分类为下述三个计量类别:
(1)?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将该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持有的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并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并列示于投资收益之中。该类金融资产下债务工具的利息收入根据票面利率计算。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
(续)分类与计量(续)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所有权益工具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息收入(不包含明显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获取的股息收入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并列示于投资收益之中。权益工具的股息收入通常按被投资方分配的金额确定,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的情况下确认。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或按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对于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准备。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将计提或者转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
(续)
分类与计量(续)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8.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主要包括计息贷款和其他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和某些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所产生的负债(列示于其他负债之中)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某些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例如未转移保险风险的养老年金产品)所产生的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通常在交易日后180日内到期,且本集团保留与其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将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归类为抵押借款。本集团可能被要求以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提供额外的抵押。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报告期末已计提的利息列示。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购买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3?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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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1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11.?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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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股权投资(续)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会计政策根据需要已作适当变更以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本集团对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未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保险公司,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四、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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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2.?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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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按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年至35年3%2.77%~6.47%办公及通讯设备3年至11年3%8.82%~32.33%运输工具4年至8年3%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20至70年。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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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6.?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9.?保险合同
19.1?定义
本集团签发的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险合同是指合同签发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本集团评估各单项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据此判断该合同是否为保险合同,只有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才是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
(a)?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额外金额,即使保险事项发生可能性极小,或者或有现金流量按概率加权计算所得的预期现值占保险合同剩余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的比例很小。其中,对交易没有经济上的可辨认影响的,表明不具有商业实质。额外金额是保险事项发生时比不发生时多支付金额(包括索赔处理费和理赔估损费)的现值。(b)?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本集团按现值计算遭受损失。但是,即使一项再保险合同可能不会使其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遭受重大损失,只要该再保险合同将对应的保险合同分出部分中几乎所有的保险风险转移给了再保险分入人,那么该再保险合同仍被视为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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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1?定义
(续)本集团签发的投资合同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不向本集团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本集团对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附加金额的支付时间和具体金额由本集团基于特定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对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所产生的负债按照附注四、8.2进行处理。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若在开始日符合以下条件,则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a)?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b)? 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c)? 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本集团针对不同类型的保险合同采取不同的模型进行计量。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按照浮动收费法计量。对于保险责任期间不超过一年的合同或合理预期采用保费分配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下计量的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按照保费分配法计量。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采用一般计量模型计量。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合同的分类,除非合同修改,否则后续不再进行重新评估。
19.2?合并
本集团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合同对方订立的多份保险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
19.3?分拆
保险合同中包含多个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将下列组成部分予以分拆:
(a)?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b)? 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但与投资成分相关的合同条款符合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定义的仍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
会计政策;(c)?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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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3?分拆
(续)
投资成分,是指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本集团在识别并分拆出符合上述分拆条件的非保险成分后,剩余部分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
19.4?分组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的保险合同组由一项或多项各自签发日之间间隔不超过1年且预计获利水平相似的保险合同组成。本集团至少将同一合同组合分为下列合同组:
(a)?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b)?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c)?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与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单独进行评估。本集团将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a)? 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b)?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产生净利得的合同组;(c)?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本集团将分出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归入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同组为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的计量汇总层级,后续不再重新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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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5?确认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a)? 责任期开始日。责任期指本集团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期间;(b)?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日;(c)? 发生亏损时。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a)?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b)?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该再保险合同组:
(a)?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b)?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
初始计量本集团以合同组为计量单元,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履约现金流量包括:
(a)?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b)? 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c)? 非金融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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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初始计量(续)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不考虑本集团自身的不履约风险。本集团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为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保险合同组而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当本集团在高于合同组或合同组合的汇总层面估计履约现金流量时,本集团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合同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符合下列要求:
(a)?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值为无偏的概率加权平均值;(b)? 有关市场变量的估计与可观察市场数据一致;(c)? 以当前可获得的信息为基础,反映计量时存在的情况和假设;(d)? 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分别估计,估计技术适合合并估计的除外。本集团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合同组内各单项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量,不将合同边界外的未来现金流量用于合同组的计量。本集团有权要求保单持有人支付保费或者有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该权利或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保险合同边界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无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
(a)?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b)?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合同所属合同组合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且重
新评估日前对应保费在定价时未考虑重新评估日后的风险。本集团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对履约现金流量进行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未包含在未来现金流量估计中的有关金融风险。适当的折现率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a)? 反映货币时间价值、保险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及流动性特征;(b)? 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且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
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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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初始计量(续)本集团在估计履约现金流量时考虑非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非金融风险对履约现金流量的影响。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合同服务边际是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反映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确认的未赚利润。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a)? 履约现金流量;(b)? 在该日终止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c)? 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b)?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
均利率;(c)?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以及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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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后续计量(续)
(d)?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
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a)至(d)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包括:
(a)? 采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所适用的反映保险合同组现金流量特征的折现率计量的、由当期收到的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保费及相关
现金流量产生的经验调整;(b)? 采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所适用的反映保险合同组现金流量特征的折现率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变
更,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所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除外;(c)? 投资成分的当期预计应付金额与当期实际应付金额之间的差额;(d)? 保单贷款的当期预计应收金额与当期实际应收金额之间的差额;(e)?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额。对于中期财务报表中作出的相关会计估计处理结果,本集团将在同一年度以后中期或年度报告期间进行调整。
(2)?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计量(“浮动收费法”)
除下列会计政策外,浮动收费法计量方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一致。本集团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浮动收费,是指本集团因代保单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并提供投资相关服务而取得的对价,等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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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续)
(2)?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计量(“浮动收费法”)(续)
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b)?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c)? 与未来服务相关且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d)?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
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a)至(d)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3)?亏损合同组的计量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首日亏损的,或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亏损合同组而新增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合同组的账面价值等于其履约现金流量,合同服务边际余额为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组在后续计量时发生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账面价值:
(a)? 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发生变更,导致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
值;(b)?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其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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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续)
(3)?亏损合同组的计量(续)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将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下列变动额,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中的亏损部分和其他部分:
(a)? 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减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b)? 因相关风险释放而计入当期损益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c)?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当期保险服务收入。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本集团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a)?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确认为新增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b)?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冲减当期保险服务费用;超出亏损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4)?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简化处理规定(“保费分配法”)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组内合同保险责任期间都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或合理预期采用保费分配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下计量的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无重大差异的合同组。初始计量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合同组的,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后续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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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续)
(4)?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简化处理规定(“保费分配法”)(续)
后续计量(续)
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存在亏损时,本集团将该日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超过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亏损,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计量已发生赔款负债。
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1)?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初始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指本集团为在未来获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产生的净成本或净利得。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包含与履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本集团根据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转移给再保险分入人的风险,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如果在报告期间内,本集团有义务向再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或本集团有实质性权利获得再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那么在报告期间内既存的实质性权利和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同边界内。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a)? 履约现金流量;(b)? 在该日终止确认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c)?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d)?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本集团将上述各项之和所反映的净成本或净利得,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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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续)
(1)?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续)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对于订立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根据下列两项的乘积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a)? 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b)? 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比例。按照上述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进行后续计量时,调整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反映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变化,调整后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集团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相应金额。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b)?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
均利率;(c)? 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计算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无关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d)?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分摊至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且不调整其合同服务边际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的变动,以及对应的保险合同组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时因确认或转回亏损而导致的变动除外;(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f)?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取得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
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本条(a)至(e)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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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续)
(2)?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采用相同的原则计量保费分配法下的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本集团将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确认和转回的金额,调整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9.8?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对于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中有关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下列各项按照以下特殊规定处理:
(a)? 初始确认的时点为本集团成为合同一方的日期;(b)? 本集团有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的,该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同边界内。本集团有实际能力对其支付现金的承诺进行
重新定价以充分反映其承诺支付现金的金额及相关风险的,表明本集团无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c)? 本集团按照投资服务的提供模式,在合同组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合同服务边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19.9?修改及终止确认
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合同,并按照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确认一项新合同:
(a)? 假设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自合同开始日适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 修改后的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的适用范围;?? 修改后的合同应当予以分拆且分拆后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的组成部分发生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的合同边界发生实质性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归属于不同的合同组。(b)? 原合同与修改后的合同仅有其一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c)? 原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修改后的合同不符合采用保费分配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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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9?修改及终止确认
(续)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集团将合同条款修改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作为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变更进行处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履行、取消或到期而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保险合同。
19.10?列报
(1)?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导致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本集团确认保险服务收入的方式反映其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金额反映因提供这些服务而预计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服务收入包括如下各项:
(a)?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预计在当期发生的,与提供保险合同服务有关的保险服务费用,不包括:
a)?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b)? 投资成分偿还的金额;c)? 代第三方收取的基于交易的税款;以及d)?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减少,不包括:
a)? 计入承保财务损益的变动;b)? 与未来服务相关而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动;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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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
(续)
(1)?保险服务收入(续)
c)?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以及?? 其他。(b)? 本集团将合同组内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随时间流逝进行系统摊销,确认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保险服务收入,以反映该类现
金流量所对应的保费的收回。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基于时间的推移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间确认保险服务收入。
(2)?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因当期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保险服务费用包括如下各项:
(a)?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投资成分除外;(b)?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c)?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即与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以及(d)?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即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金额等于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金额。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基于时间的推移进行摊销。
(3)?分出保费的分摊
本集团因当期取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导致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分出保费的分摊;将预计从再保险分入人收到的不取决于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金额,作为分出保费的分摊的减项。本集团在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时,不包含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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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
(续)
(4)?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因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导致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本集团在确认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含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5)?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由如下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账面金额的变动组成:
(a)? 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b)? 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分别计入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针对未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本集团将折现率等金融变量的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针对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承保财务损益为能够消除与持有的基础项目计入损益的收益或费用之间会计错配的金额,其余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9.11?过渡日衔接方法
于2022年1月1日,本集团追溯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当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时,本集团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或公允价值法。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本集团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1)?修正追溯调整法
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对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在过渡日的合同服务边际或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时,本集团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衔接处理:
(a)? 以过渡日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根据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至过渡日或更早日期(如适用)发生的现金流量进行调整,确定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的未来现金流量;(b)? 以过渡日估计的非金融风险调整金额为基础,根据在过渡日签发或分出的类似保险合同的相关风险释放方式,估计过渡日
之前合同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确定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的非金融风险调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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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1?过渡日衔接方法
(续)
(1)?修正追溯调整法(续)
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续)(c)?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确认合同服务边际的,按照初始确认时折现率计提利息,并基于过渡日合同组中的剩余责任单元和该日前的责任单元,确定过渡日前计入损益的合同服务边际;(d)?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确认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的,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分摊至过渡日前的亏损部分。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对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在过渡日的合同服务边际或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时,本集团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衔接处理:
(a)? 以过渡日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减去该日履约现金流量的金额为基础,根据过渡日前相关现金流量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进行恰当调整;(b)? 合同组根据上述(a)确认合同服务边际的,基于过渡日合同组中的剩余责任单元和该日前的责任单元,确定过渡日前计入损
益的合同服务边际;(c)? 合同组根据上述(a)确认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的,将该亏损部分调整为零,同时将未到期责任负债除亏损部分以外的部
分增加相同的金额。
(2)?公允价值法
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法时,将过渡日合同组公允价值与履约现金流量的差额确认为过渡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或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合同组的公允价值的计算采用现值法,根据过渡日可获取的合理的、可支持的信息来计算。
20.?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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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保障基金(续)
(1)?基准费率
??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年金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3%缴纳;其中,投资连结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2)?风险差别费率
风险差别费率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A(含AAA、AA、A)、B(含BBB、BB、B)、C、D时,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0.04%。当人身险保险保障基金达到行业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行业总资产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确定的数据为准。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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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1)?作为承租人
(a)?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b)?后续计量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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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2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4.?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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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25.?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1)?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2)?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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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27.?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8.?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29.?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开始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本集团选择不对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首次执行日的账面价值调整计入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分类和计量,以及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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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首次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影响披露如下:
2024年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表
(已重述,附注五、2)
资产
包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257,054定期存款413,255405,361存出资本保证金6,5206,3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2,263,047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707,198贷款不适用333,153交易性金融资产1,705,375不适用债权投资211,349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2,744,169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8,005不适用
负债
包括: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6,851216,704长期借款12,857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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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于2024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账面价值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3年12月31日257,054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257,054)
2024年1月1日–
2 定期存款2023年12月31日405,361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8,103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209)
2024年1月1日413,255
3 存出资本保证金2023年12月31日6,333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194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7)
2024年1月1日6,520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263,047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1,408,607)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716,435)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8,005)
2024年1月1日–
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1,707,198减:转出至债权投资(2,822)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1,704,376)
2024年1月1日–
6 贷款2023年12月31日333,153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30,774)减:转出至债权投资(207,526)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94,853)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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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账面价值
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加:自原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入257,054加: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1,408,607加:自原分类为贷款转入30,774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1,199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7,741
2024年1月1日1,705,375
8 债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加:自原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入2,822加:自原分类为贷款转入207,526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350)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1,351
2024年1月1日211,349
9 其他债权投资2023年12月31日–加:自原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入1,704,376加: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716,435加:自原分类为贷款转入94,853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198,185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30,320
2024年1月1日2,74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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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账面价值
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年12月31日–加: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138,005
2024年1月1日138,005
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3年12月31日216,704重新列示调整:应付利息147
2024年1月1日216,851
12 长期借款2023年12月31日12,719重新列示调整:应付利息138
2024年1月1日12,857
于2024年1月1日,本集团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以下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已发生损失模型计量的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的减值准备披露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
计量类别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的减值准备重新列示重新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
定期存款减值准备––209209存出资本保证金减值准备––77债权投资减值准备––350350贷款减值准备836(836)––其他资产减值准备704–16720
小计1,540(836)5821,286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9424901,43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49,321(49,321)––
小计49,321(48,379)4901,432
合计50,861(49,215)1,07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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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本集团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采用原金融工具准则编制,相关会计政策如下:
(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a)?金融资产(I)?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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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1)?金融工具
(续)
(a)?金融资产(续)
(II)?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III)?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i)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ii)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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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1)?金融工具
(续)
(a)?金融资产(续)
(IV)?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i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b)?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包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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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2.?新保险合同准则
2020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已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要求重述了比较期间信息。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导致本集团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保险合同相关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表列报规则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本集团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9。本集团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过渡日为2022年1月1日,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保险合同会计处理与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不一致的,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集团进行追溯调整无须披露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受影响项目的调整金额。对于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的合同组,本集团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或公允价值法进行衔接处理。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导致2022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90,641百万元。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列报。
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和假设会影响相关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本集团在制定假设时需要运用关键的判断,实际结果可能会因所采取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1.?保险合同
(1)?合同组合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一个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对是否具有相似的风险因素与管理方式进行判断。
(2)?投资成分
本集团对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制定了拆分规则,一般而言,对于相关合同,本集团以保单现金价值等类似合同特征为基础确定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
(3)?责任单元的确认
本集团的责任单元通过考虑每项合同所提供的利益,及其预期的保险责任期限来确定。对于包含投资回报服务或投资相关服务的保单,其投资回报服务或投资相关服务所提供的利益为其投资成分的金额或者保单持有人有权收回的一项金额。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来给付、保费的估计
履约现金流量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估计并考虑非金融风险调整而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所采用的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假设等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测而确定。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判断和估计将会影响保险合同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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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保险合同(续)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来给付、保费的估计
(续)(a)?未来现金流量估计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包含该合同组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预期未来会产生的现金流量、产生的时间以及产生的概率。本集团的预期基于过去事项、当前情况所提供的信息,以及对未来情况的预测信息。本集团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为能够反映全部可能结果的各类情景的概率加权平均值。本集团调整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前可获取的相关信息,重新评估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时使用的假设。重大精算假设概述如下:
折现率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相关信息,以最新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为基础附加税收溢价和流动性溢价,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4年12月31日1.55%~4.77%2023年12月31日2.57%~4.80%
死亡率/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性别、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本集团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历史死亡率经验。本集团根据历史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发病率假设。保险合同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传染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生活方式、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退保率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等因素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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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保险合同(续)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来给付、保费的估计
(续)
(a)?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续)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b)?非金融风险调整非金融风险调整在本集团层面计算,然后根据风险概况分摊至各合同组。本集团基于置信区间法,并按75%置信水平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
2.?金融工具
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投资分类、减值的确认和公允价值的计量有关。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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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金融工具(续)
(3)?运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为市场法和收益法,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市场利率、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本集团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如本集团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流动性调整等作出估计。使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输入值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存在较重大差异。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所得税计量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基于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合理预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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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5.?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产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十、2。
七、?风险管理
1.?保险风险
(1)?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具有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实际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保险及健康保险,以及个人和团体短期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对于本集团的保险业务而言,传染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都可能影响赔付频率、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实际结果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本集团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通过有效的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和疾病等。这些再保险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尽管本集团使用再保险安排,但其并未解除本集团对保单持有人负有的直接保险责任。本集团与多家再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合作,避免造成对单一再保险公司的依赖。
(2)?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本集团承保的保险合同不存在重大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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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七、?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保险合同负债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率等。若其他变量不变,本集团考虑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退保率假设的变动预计对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及合并税前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并考虑对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及其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进行风险缓释后的影响如下。折现率假设变动的影响参见附注七、2(1)(a)。
2024年度2023年度
假设假设变动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对税前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对税前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
死亡率/发病率增加10%(6,458)(4,560)(9,008)(5,975)(5,407)(3,556)(4,928)(3,184)死亡率/发病率减少10%6,5234,5799,7776,5895,5403,6515,2993,471退保率增加10%2,3072,03111,22410,8602,4992,2295,5055,294退保率减少10%(1,644)(1,355)(11,338)(10,956)(2,606)(2,322)(5,562)(5,340)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同步变动。若其他变量不变,本集团考虑赔付率假设的变动预计对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的影响如下:
不考虑分出业务情况下,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个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5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49百万元);考虑分出业务情况下,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个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42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3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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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
(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事故年度)
20202021202220232024合计
未 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
(再保前)当年末53,36957,72755,25662,41168,200一年以后53,20257,64254,87961,693二年以后52,76956,89055,294三年以后52,04357,072四年以后52,105累计已支付的赔款总额(52,020)(56,908)(54,899)(59,710)(46,478)(270,015)
总负债-从2020到2024的事故年度851643951,98321,72224,349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0年之前44间 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
等的影响5,107
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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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
(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事故年度)
20202021202220232024合计
未 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
(再保后)当年末52,77456,65153,41660,89666,629一年以后52,40556,12552,69459,873二年以后51,93855,39553,535三年以后51,23455,574四年以后51,296累计已支付的赔款总额(51,212)(55,425)(53,164)(58,333)(45,471)(263,605)
总负债-从2020到2024的事故年度841493711,54021,15823,302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0年之前44间 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
等的影响3,132
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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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产品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指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1)?市场风险
(a)?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价值及保险合同计量结果发生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务工具。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对本集团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产生影响。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及保险合同负债等,将如何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于2024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23,873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56,87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4,380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22,613百万元),主要由于浮动利率工具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固定及浮动利率工具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增加人民币331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2,537百万元,主要由于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的减少或增加,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2023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39,04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49,884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减少或增加,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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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
(续)
(b)?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因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会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而增大。本集团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受到价格风险的影响。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本集团所有面临价格风险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价格提高或降低10%,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79,88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80,200百万元,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上市股票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2023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7,385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7,847百万元,主要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增加人民币3,99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3,936百万元,主要由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2023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6,739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56,636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c)?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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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
(续)(c)?汇率风险(续)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32,73138,1878112,2751,48675,490债权投资157––––157其他债权投资237––––23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338–––36,338定期存款3,223––––3,223货币资金1,41314843163101,777
合计37,76174,6738542,4381,496117,222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65––65长期借款6,960–2,5113,222–12,693
合计6,960–2,5763,222–12,758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20,92849,7575411,4261,07473,726债权型投资6,753–211456,793定期存款2,788––––2,788货币资金2,575995210222,830
合计33,04449,8566141,5421,08186,137
金融负债长期借款6,870–2,4853,364–12,719
合计6,870–2,4853,364–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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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
(续)
(c)?汇率风险(续)于2024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10%,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813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外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汇兑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2023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035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汇兑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汇兑折算而减少或增加人民币3,63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306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汇兑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年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25百万元(2023年度:汇兑损失为人民币381百万元)。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组合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研究和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会通过获取现金、证券、物业和设备等作为抵押的方法以降低信用风险。(a)?信用风险敞口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投资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2023年12月31日:无)。(b)?担保及其他信用安排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证券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c)?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不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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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
(续)(c)?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续)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在考虑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阶段划分时,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变化。本集团进行金融资产的减值阶段划分判断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务人违约概率的变化和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情况。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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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
(续)(c)?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前瞻性信息及管理层叠加
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应考虑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出口金额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通过宏观因子池建立、数据准备、前瞻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可获得的数据,结合专家判断,调整了前瞻性经济指标的预测,同时考虑了各情景发生的可能性,并确定最终的宏观经济情景和权重。这些经济指标对风险参数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综合考虑内外部数据的统计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与风险参数之间的关系。本集团至少每年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评估预测,提供未来的最佳估计,并定期检测评估结果。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不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现了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于2024年度,本集团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前瞻性参数进行了更新。其中,国内生产总值累计同比在2025年的基准、乐观、悲观情景下数值范围为3.9%-5.0%。各情景权重中,乐观、悲观情景权重相同,基准情景权重略高。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列示:
账面余额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86,519––86,51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30,560定期存款438,455––438,455债权投资196,505249–196,754其他债权投资3,457,0221,873–3,458,895存出资本保证金6,591––6,591其他资产13,554–5113,605
总计4,229,2062,122514,23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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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
(续)
(c)?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
账面总额减值阶段2024年度三阶段变动
年初余额
本年净增加/
(减少)(注)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净转入/
(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
(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211,699(14,459)(250)–––196,990
第二阶段––250–––250第三阶段–––––––
合计211,699(14,459)––––197,240
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2,735,577714,6496,796–––3,457,022第二阶段8,59277(6,796)–––1,873第三阶段–––––––
合计2,744,169714,726––––3,458,895
总计2,955,868700,267––––3,656,135
注:? 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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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
(续)
(c)?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减值准备减值阶段2024年度三阶段变动
年初余额
本年净增加/
(减少)(注)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净转入/
(转出)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净转入/(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350136(1)–––485
第二阶段––1–––1第三阶段–––––––
合计350136––––486
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750(282)364–––832第二阶段44614(364)–––96第三阶段236(236)–––––
合计1,432(504)––––928
总计1,782(368)––––1,414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d)?信用质量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等。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99.1%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2023年12月31日:99.9%)。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100.0%的次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23年12月31日:100.0%)。债券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符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97.8%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31日:96.5%)。主要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等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2023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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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资金以偿还债务或者满足资产增长需求的风险。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金融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的匹配以降低流动性风险。下表列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
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未折现)
无到期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85,53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定期存款–98,921220,790158,0316,513交易性金融资产954,938182,734258,146161,557563,771债权投资–45,12398,27060,13951,323其他债权投资–276,528480,528297,2603,714,79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817––––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6,6192,7062,75936,490存出资本保证金–4832,5664,202–
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1,564)–––短期借款–(67)–––长期借款–(9,987)(3,348)––保险合同负债–333,654(116,952)(400,199)(8,740,310)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3)(53)(49)(304)应付债券–(753)(1,505)(36,307)–租赁负债–(767)(679)(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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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动性风险
(续)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无到期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315,263538,873398,5993,992,119股权型投资1,099,60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790–––定期存款–178,809144,146120,329–存出资本保证金–5511,0895,461–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5,5902,7993,01133,282贷款–68,365125,851100,807118,964应收利息–50,55136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9,003–––
保险合同负债–355,43714,374(317,979)(8,454,552)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7)(6)(54)应付债券–(35,332)–––租赁负债–(757)(580)(89)(22)长期借款–(13,12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7,177)–––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878)––––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现有保单预期未来净现金流,主要包括保费、赔付、费用支出和保单贷款等现金流,未考虑未来新业务产生的净现金流。该等估计受许多假设影响,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等,这些估计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实际的经验可能与上述估计存在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825,026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859,175百万元),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为人民币4,198,058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795,38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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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3.?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底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本公司已按照上述要求计算2024年12月31日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767,446710,527实际资本1,039,821981,594最低资本500,489449,16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3%158%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8%219%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1)?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
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
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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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4.?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因素详见附注六、5。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1)?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231,3958,3668,366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274,550274,550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600467467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93,51293,512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81,38738,59338,593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5,30345,303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71,96526,54026,540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58,411158,411投资收益
2023年12月31日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
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175,4029,7949,794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74,195174,195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2,0901,2941,294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51,76851,768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73,72229,12729,127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4,58144,581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40,1169,1199,119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02,790102,790投资收益
注1:?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注2:?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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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4.?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2)?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886,017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23,539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4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590百万元(2023年度:人民币1,651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5.?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含可从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证券,且第三方估值服务商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来确定公允价值。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期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并基于非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如果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30.9%。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集团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57.6%。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投资证券。本层级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对近期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来确定公允价值。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确定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11.5%。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投资。其公允价值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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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306,351200–306,551股票440,417513–440,930国债5633,342–3,905政府机构债券4598,390–8,849企业债券4,215198,66345202,923次级债券155,498192,106–347,604其他53,853113,523429,960597,336其他债权投资国债455,156233,599–688,755政府机构债券204,1141,975,710–2,179,824企业债券14,240431,981–446,221次级债券83020,399–21,229其他–2,334120,532122,86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股票60,153––60,153优先股––51,44451,444其他17,9487,47034,80260,220
合计1,713,7973,188,230636,7835,538,810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53,521)
合计(53,521)––(53,521)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4度的变动情况。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资产合计
2024年1月1日429,50697,43780,062607,005购买45,31030,4284,00079,738计入损益的影响9,428(4)–9,424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3,3142,1845,498出售或行权(26,134)(1,051)–(27,185)结算(28,105)(9,592)–(37,697)
2024年12月31日430,005120,53286,24663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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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已重述)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89,386––189,386股票398,44115,667–414,108优先股––50,44550,445其他101,62552,877227,367381,869债权型投资
国债43,03888,890–131,928政府机构债券111,099218,902–330,001企业债券9,415258,242–267,657次级债券113,268195,387–308,655其他–4,257184,741188,99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基金17,135442–17,577股票16,00587–16,092其他1,38015,94412,80030,124债权型投资国债3703,185–3,555政府机构债券3666,239–6,605企业债券2,308155,89645158,249其他5120,5644,23724,852
合计1,003,8871,036,579479,6352,520,10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878)––(13,878)
合计(13,878)––(1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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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3度的变动情况。
(已重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股权性投资
2023年1月1日173,302220,7012,150–396,153购买20,05042,6533,64012,92179,264转入第三层级–17,134––17,134计入损益的影响––253–25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4,7566,108––10,864出售或行权–(8,284)(934)(121)(9,339)到期(13,367)(500)(827)–(14,694)
2023年12月31日184,741277,8124,28212,800479,635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2024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08,990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22,581百万元。(2023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38,459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4,747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2023年12月31日:同)。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主要第三层级金融工具的重大不可观察参数信息:
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参数范围公允价值与不可观察参数的关系
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2024年12月31日:13%-35%
2023年12月31日:15%-33%
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关系
现金流折现法贴现率2024年12月31日:1.62%-13.00%
2023年12月31日:2.40%-16.70%
公允价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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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税项
1.?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2.?增值税
本集团增值税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九、?分部信息
1.?经营分部
(1)?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健康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
(3)?意外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十三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和成本、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及相关合并抵销等。
2.?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服务收支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到各分部。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所在合同组合的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3.?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其他资产和负债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分部。
4.?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资产主要来自于中国(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
赖程度很低。
5.?本集团向经营决策者提供的2023年度分部信息中的保险合同相关数据,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
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进行编制;金融工具相关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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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分部信息(续)
2024年度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
一、营业收入416,38475,18814,44222,553528,567
保险服务收入137,40556,84413,912–208,161利息收入109,1567,1772074,418120,958投资收益65,1884,28612478070,378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10,6477002071012,077
其他收益–––14314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4,6356,8811996,445118,160汇兑损益–––(25)(25)其他业务收入–––10,70410,704资产处置损益–––8888
二、营业支出(326,474)(58,209)(14,338)(13,946)(412,967)
保险服务费用(119,797)(46,610)(14,137)–(180,544)分出保费的分摊(958)(4,006)(107)–(5,071)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3904,794265–5,449承保财务损益(197,269)(12,338)(345)–(209,952)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1265414–671利息支出(2,935)(193)(6)(1,066)(4,200)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798)(1,798)税金及附加–––(1,430)(1,430)业务及管理费–––(7,378)(7,378)信用减值损失(3,446)(227)(7)3,887207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585)(170)(5)1,149(1,611)其他业务成本–––(7,310)(7,310)
三、营业利润89,91016,9791048,607115,600
加:营业外收入–––3535减:营业外支出–––(422)(422)
四、利润总额89,91016,9791048,220115,213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8431,1063357455,029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
分部资产6,125,372427,08811,702205,3846,769,546分部负债5,672,377374,15910,159191,6036,24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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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分部信息(续)
2023年度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695,053119,45914,42412,655(3,732)837,859
已赚保费511,355106,75714,029––632,141 保险业务收入512,622114,02314,735––641,380 减:分出保费(1,267)(6,110)(618)––(7,995)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56)(88)––(1,244)投资收益177,37312,287386581–190,627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8,81660719(916)–8,526
其他收益876–51–14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942688(1)–4,169汇兑损益16511–(557)–(381)其他业务收入2,110125112,582(3,732)11,086
其中:分部间交易–––3,732(3,732)–
资产处置损益695–(1)–73
二、营业支出(689,444)(117,405)(13,625)(8,876)3,732(825,618)
退保金(46,383)(2,335)(22)––(48,740)赔付支出(103,907)(63,894)(7,018)––(174,819)减:摊回赔付支出5066,164339––7,009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75,952)(31,089)(170)––(407,211)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9715139––287保单红利支出(11,614)(81)–––(11,695)税金及附加(889)(202)(21)(305)–(1,41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7,281)(9,833)(4,260)(1,718)–(63,092)业务及管理费(24,825)(10,592)(2,059)(3,600)–(41,076)减:摊回分保费用37634210––728其他业务成本(30,238)(2,629)(353)(3,103)3,732(32,591)
其中:分部间交易(3,484)(240)(8)–3,732–
资产减值损失(49,334)(3,407)(110)(150)–(53,001)
三、营业利润5,6092,0547993,779–12,241
加:营业外收入816–7–94减:营业外支出(425)(29)(1)(2)–(457)
四、利润总额5,2652,0317983,784–11,878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8041,118233861–5,016
分部信息与合并利润表的调节如下:
2023年度
差异调整
分部信息《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合并利润表
营业收入:837,859(432,819)营业收入:405,040利润总额:11,87840,110利润总额:51,988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九、?分部信息(续)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32,6369,1352897,506–149,566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235,85216,2445131,270–253,87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2131,11735122–17,487应收利息47,2483,254103274–50,879应收保费8,11912,939463––21,521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8656––642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313334––647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00––––700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573–––4,573贷款570,81230,1726731,982–603,639定期存款371,10525,5608086,658–404,13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99,921144,6334,56913,924–2,263,047持有至到期投资1,591,004109,5813,4622,394–1,706,441长期股权投资215,21714,82346827,098–257,606存出资本保证金5,27836411680–6,333独立账户资产7––8,409–8,416
可分配资产合计5,294,112373,29411,78470,317–5,749,507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138,972
合计5,888,479
二、负债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5,10635211––5,46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0,36813,8004362,100–216,704应付赔付款60,9795,302311––66,592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66,61919,864–––486,48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4903,730––14,220未决赔款准备金–20,6083,853––24,461寿险责任准备金3,981,728–1,705––3,983,433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266,376长期借款–––12,719–12,719独立账户负债7––8,409–8,416其他可分配负债35,7452,29171––38,107
可分配负债合计4,750,552339,08310,11723,228–5,122,980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295,457
合计5,41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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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分部信息(续)
分部信息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调节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差异调整
分部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递延所得税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5,888,479(279,283)44,531资产:5,653,727负债:5,418,437(102,426)–负债:5,316,011
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4,000百万元直接持股60%60.00%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3,400百万元直接持股70.74%,通过资产
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3.53%
74.27%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中国香港金融不适用
注1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50%
50.00%
注3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养生子公司”)
中国江苏投资咨询人民币3,236百万元直接持股67.38%,通过养老
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32.62%
100.00%
国寿基金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1,288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85.03%
85.03%
金梧桐有限公司(Golden Phoenix Tree Limited,以下简称“金梧桐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英属泽西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00%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200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48%,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52%
100.00%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崇子公司”)中国上海投资人民币5,380百万元直接持股100%100.00%新华奥有限公司(New Aldgate Limited,
以下简称“新华奥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恒悦富有限公司(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Limited,
以下简称“恒悦富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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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CL Hotel Investor, L.P.美国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Golden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Sunny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Fortune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Golden Bamboo Limited、Sunny Bamboo Limited、Fortune Bamboo Limited间接持股100%
100.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健康子公司”)
中国北京健康管理人民币1,530百万元直接持股100%100.00%国寿富兰克林(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深圳投资人民币100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间接持
股100%
1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国扬果晟子公司”)
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89.997%89.997%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Wisdom Forever Limited Partnership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New CapitalWisdom Limited间接持股100%
1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公司”)
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品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玖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中国辽宁投资人民币484百万元通过远墅圆品子公司、远墅圆玖
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丸晟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复子公司”)
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益子公司”)
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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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陕西投资人民币831百万元通过远翔天复子公司、远翔天益
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Global Investors U.S. Investment I, LLC
(以下简称“CG Investments”)
注4
美国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99.99%99.99%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寿广德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5%99.95%北京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0%99.90%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9%99.99%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星湾子公司”)
注4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99.98%
99.98%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年丰公司”)
中国北京保险代理人民币544百万元直接持股90.81%90.81%国寿(杭州)酒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中国浙江酒店管理人民币65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
股99.99%
99.99%
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福建健康咨询服务人民币1,500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
股99.99%
99.99%
国寿(天津)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天津投资管理人民币1,551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
股99.99%
99.99%
国寿(青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健康管理人民币211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
股99.5%
99.50%
国寿秦皇岛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河北养老服务人民币33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国
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珠海鑫湾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广东不动产经营人民币2,890百万元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国寿星湾
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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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国寿(深圳)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注5
中国广东养老服务人民币123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国
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国寿(北京)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注5
中国北京养老服务人民币1,170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
股99.99%
99.99%
国寿(杭州)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注5
中国浙江养老服务人民币151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国
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珠海领航鲲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领航子公司”)
注5
中国广东投资不适用
注2直接持股99.913%99.913%国寿(昆明)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昆明子公司”)
注5
中国云南养老服务人民币107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国
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北京鑫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鑫颐”)
注5
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
注2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持股
89.7197%
89.7197%
北京涌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5
中国北京管理咨询不适用
注2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和北京鑫颐
间接持股99.9965%
99.9965%
注1:?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注2:?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注3:?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注4:? 于2024年5月,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8月,CBRE Global Investors U.S.Investment I, LLC更名为Global Investors U.S. Investment I, LLC。注5:? 于2024年度,新设立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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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重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
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持有份额比例
国寿资产-源流1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106,936百万元直接持有63.20%国寿资产-源流2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30,384百万元直接持有61.10%国寿资产-源流3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26,623百万元直接持有66.49%;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
间接持有0.40%中国人寿-云南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计划(首期)投资管理17,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中国人寿-沪发1号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1,122百万元直接持有99.15%国寿投资-东航集团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1,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百瑞恒益8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国新)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8.70%;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
间接持有1.30%光大信托?惠盈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9.00%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8.40%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交银国信-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9,964百万元直接持有91.99%中 航信托?天启[2020]372号东航权益工具投资集合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9,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投资管理8,841百万元直接持有91.86%;
通过国寿安保子公司
间接持有1.4%江苏信托-信保盛144号(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4.00%中 航信托?天启21A155号永续债权益工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38%
3.?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港币=0.9260人民币1港币=0.9062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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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存款81,600103,718结算备付金4,91946,802
合计86,519150,520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及营业保证金共计人民币98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511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41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2,547百万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债权型投资
国债3,555政府机构债券6,605企业债券158,249其他
注
24,852
小计193,261
股权型投资基金17,577股票16,092其他
注
30,124
小计63,793
合计257,054
注:? 债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次级债券以及同业存单等;股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永续债和私募基金等。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期限(已重述)
30天以内(含30天)30,56019,67230天以上–77
合计30,5601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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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存款利息8,590应收国债利息3,931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251应收企业债券利息9,436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428其他3,327
合计47,963
5.?定期存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期限(已重述)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62,194118,8253个月至1年(含1年)21,57151,6271年至2年(含2年)78,35846,7702年至3年(含3年)125,24973,2813年至4年(含4年)35,08080,6404年至5年(含5年)109,73634,2185年以上6,500–减:减值准备(233)–
合计438,455405,361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合计人民币1,10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3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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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3,905政府机构债券8,849企业债券202,923次级债券347,604基金306,551股票440,930其他
注1
597,336
合计1,908,098
上市632,428非上市
注2
1,275,670
合计1,908,098
注1:? 主要包括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注2:? 主要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7.?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信托计划114,677债权投资计划70,120其他
注1
12,443
减:减值准备(486)
合计196,754
上市2,238非上市
注2
194,516
合计196,754
注1:? 主要包括大额存单及债券等。注2:? 主要包括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及债权投资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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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债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及层级。
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信托计划––120,981120,981债权投资计划––73,84873,848其他8752,7468,76512,386
合计8752,746203,594207,215
8.?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688,755政府机构债券2,179,824企业债券446,221次级债券21,229其他注1
122,866
合计3,458,895
其中:
摊余成本2,920,952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37,943
上市432,849非上市
注2
3,026,046
合计3,458,895
注1:? 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注2:? 主要包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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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60,153优先股51,444其他注
60,220
合计171,817
其中:
成本160,609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1,208
上市113,683非上市注
58,134
合计171,817
注:? 主要包括永续债等。
2024年度,本集团处置了人民币29,331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2,559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一、37。
10.?贷款
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期限(已重述)
5年以内(含5年)210,6605年至10年(含10年)103,75010年以上19,579
合计333,989减:减值准备(836)
净值333,153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的公允价值主要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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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国债131,928政府机构债券330,001企业债券267,657次级债券308,655其他注
188,998
小计1,227,239
股权型投资基金189,386股票414,108优先股50,445其他注
381,869
小计1,035,808
合计2,263,047
注:? 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计划及永续债等。
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64,0701,123,417其他综合收益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63,609(38,728)减:减值准备(440)(48,881)
公允价值1,227,2391,03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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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国债314,087359,667政府机构债券1,234,3481,371,054企业债券149,192161,280次级债券9,16010,074其他411414
合计1,707,1981,902,489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及层级。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205,352154,315–359,667政府机构债券70,0681,300,986–1,371,054企业债券945160,335–161,280次级债券2010,054–10,074其他––414414
合计276,3851,625,6904141,902,489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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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如下: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已重述)
货币资金86,519150,52086,519150,520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257,054不适用257,05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19,74930,56019,749定期存款438,455405,361438,455405,361交易性金融资产1,908,098不适用1,908,098不适用债权投资196,754不适用207,215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3,458,895不适用3,458,895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817不适用171,817不适用贷款不适用333,153不适用345,03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2,263,047不适用2,263,047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707,198不适用1,902,489存出资本保证金6,5916,3336,5916,333短期借款(65)–(65)–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不适用(13,878)不适用(13,878)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不适用(53,521)不适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1,564)(216,704)(151,564)(216,704)长期借款(12,693)(12,719)(12,693)(12,719)应付债券(35,194)(34,999)(35,387)(3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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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续)
本集团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货币资金38,20335,968定期存款102,607192,5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60,172交易性金融资产702,762不适用债权投资1,938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1,457,353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316不适用贷款不适用213,78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810,071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633,419其他项目69,43239,097
合计2,422,6111,985,049
14.?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合营企业
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 (以下简称“Joy City”)5,1355,414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 (以下简称“MCL”)2,6363,025其他
注1
80,19746,042
小计87,96854,481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112,036104,645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2,1001,795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气东送管道公司”)11,84012,10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23,48423,052其他
注1
64,64962,795
小计214,109204,391
合计302,077258,872
注1:? 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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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方法投资成本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
新增或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宣告分派的
股利
其他权益变动
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
年末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Joy City权益法6,2815,4145,414–270(549)––5,13566.67%– MCL权益法7,6563,0253,025–(489)–100–2,63675.00%– 其他权益法83,17746,04246,04233,0682,435(970)911(1,289)80,197(1,289)
小计97,11454,48154,48133,0682,216(1,519)1,011(1,289)87,968(1,289)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
注2
权益法53,201104,645104,645–5,745(765)2,411–112,03643.686%– 中粮期货权益法1,3391,7951,795–91(30)244–2,10029.58%–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权益法10,00012,10412,104–790(1,063)9–11,84043.86%– 中国联通
注3
权益法21,80123,05223,052–854(473)51–23,48410.03%– 其他权益法71,40762,79562,6831,1072,381(1,478)269(313)64,649(6,680)
小计157,748204,391204,2791,1079,861(3,809)2,984(313)214,109(6,680)
合计254,862258,872258,76034,17512,077(5,328)3,995(1,602)302,077(7,969)
注2:? 于2024年6月20日,广发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804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765百万元的
现金股利。注3: 于2024年7月11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524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167百万元的
现金股利。于2024年8月15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4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959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
306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中国联通于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5.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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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企业类型注册地/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
合营企业
Joy City合伙企业英属开曼群岛物业投资MCL有限责任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物业投资联营企业广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广州银行中粮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期货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武汉管道运输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电信
下表列示了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4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53024,8653,644,99326,51821,099672,837负债合计713,1403,345,98221,7877,261304,048权益合计9,52311,725299,0114,73113,838368,789归 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9,52311,725249,0124,71313,838164,847调整合计
注4
(1,821)(8,210)150–34015,093调 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的股东权益合计7,7023,515249,1624,71314,178179,940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8%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1352,636112,0362,10011,84023,484减值准备––––––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1352,636112,0362,10011,84023,484
收入合计31076969,2371,2184,474399,008
净利润2963015,2842651,86020,601其他综合收益–2235,52017–263
综合收益合计29625320,8042821,8602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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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62924,1273,509,52226,16921,814662,845负债合计712,8263,232,53722,5857,430304,910权益合计9,62211,301276,9853,58414,384357,935归 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9,62211,301231,9933,57114,384159,241调整合计
注4
(1,501)(7,267)251–36215,565调 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的股东权益合计8,1214,034232,2443,57114,746174,806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35.00%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4143,025104,6451,79512,10423,052减值准备––––––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4143,025104,6451,79512,10423,052
收入合计15597369,6783,7796,213379,643
净利润14137116,0192393,03018,713其他综合收益–(444)2,8413–319
综合收益合计141(73)18,8602423,03019,032
注4:?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18,970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38百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十
五、1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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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存出资本保证金
存放形式存期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本公司
民生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 3,6063,553宁波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 1,7431,600建设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507–浙商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500
小计5,856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292280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21418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32120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05100
小计743680
减:减值准备(8)–
合计6,5916,333
16.?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23年12月31日15,222本年增加4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15,226
累计折旧2023年12月31日(2,469)本年增加(438)本年减少–
2024年12月31日(2,907)
净额
2024年12月31日12,319
2023年12月31日12,753
公允价值2024年12月31日16,060
2023年12月31日1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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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投资性房地产(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2023年12月31日:同)。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2023年12月31日:无)。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采用市场比较法作为估值方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上述评估方法下,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17.?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
2023年12月31日63,4869,9631,34574,794本年增加
本年购置389470967在建工程转入1,98631–2,017其他增加611926本年减少
转让和出售(46)(6)(80)(132)清理报废(264)(154)(59)(477)其他减少(117)–(19)(136)
2024年12月31日65,05410,7291,27677,059
累计折旧
2023年12月31日(18,342)(7,261)(1,057)(26,660)本年增加(2,152)(942)(100)(3,194)本年减少355155152662
2024年12月31日(20,139)(8,048)(1,005)(29,192)
减值准备2024年12月31日(22)––(22)
2023年12月31日(22)––(22)
净额2024年12月31日44,8932,68127147,845
2023年12月31日45,1222,7022884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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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固定资产(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23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617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
18.?在建工程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人民币9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2023年12月31日:
无)。
19.?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
原价
2023年12月31日3,57043,574本年增加1,12211,123本年减少(1,371)(1)(1,372)
2024年12月31日3,32143,325
累计折旧
2023年12月31日(2,091)(3)(2,094)本年计提(899)(1)(900)本年减少1,22511,226
2024年12月31日(1,765)(3)(1,768)
减值准备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净额
2024年12月31日1,55611,557
2023年12月31日1,4791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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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无形资产
2023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11,01929(8)11,040 其他1,579273–1,852
原价合计12,598302(8)12,892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3,158)(267)4(3,421) 其他(1,071)(138)–(1,209)
累计摊销合计(4,229)(405)4(4,630)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7,861(238)(4)7,619 其他508135–643
账面净值合计8,369(103)(4)8,262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减值准备合计––––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7,8617,619 其他508643
账面价值合计8,3698,262
2024年度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且无重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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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递延所得税资产187,95078,288递延所得税负债(148,071)(5,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40,02674,818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147)(1,54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
保险合同负债142,794571,17647,778191,1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1975资产减值准备2,2038,81214,31557,261应付工资2,2719,0841,8637,453可抵扣亏损38,454153,81612,35549,418政府补助21842288其他2,2078,8281,9367,744
合计187,950751,80078,2883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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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32041,280不适用不适用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5012,005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137,328549,312不适用不适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4,23016,919其他4231,6922881,152
合计148,071592,2845,01920,076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2,248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7,116百万元),预计在5年内到期。
22.?其他资产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其他应收款(1)13,60517,908长期待摊费用441473其他
注
9,1689,536
合计23,21427,917
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资产的其他项目主要为子公司不动产相关资产(2023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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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他资产(续)
(1)?其他应收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暂借及垫付款5,1404,662应收及预付投资款2,8057,765应收关联公司款1,0841,005押金及保证金660566应收股利及分红款41150预付工程款9995其他4,1794,486
合计14,37818,629减:坏账准备(773)(721)
净值13,60517,908
(a)?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1年以内(含1年)11,84916,1481年至2年(含2年)7317302年至3年(含3年)2622253年以上1,5361,526
合计14,37818,629减:坏账准备(773)(721)
净值13,60517,908
2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89,390149,910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62,17466,794
合计151,56421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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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3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1,56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16,433百万元),30日以上9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71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7,422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66,073百万元)。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5,84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85,428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24.?应付职工薪酬
2023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24118,395(17,176)8,460职工福利费18596(593)21股票增值权
注
181240–421社会保险费471,253(1,254)46
其中:医疗保险费371,194(1,197)34
工伤保险费634(33)7生育保险费425(24)5
住房公积金421,610(1,605)47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82627(573)336设定提存计划7723,648(3,171)1,249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1322,176(2,173)135
失业保险费1778(78)17企业年金缴费6231,394(920)1,097
其他3288(289)2
合计8,58626,657(24,661)10,582
注:?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和2006年8月21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4.05百万单位和53.22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分
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前5个交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港币5.33元和港币6.83元。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H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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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H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于2024年12月31日,尚有55.01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并且可行权(2023年12月31日:同)。于2024年12月31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408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68百万元)。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27%至53%,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5.05%,无风险利率3.17%至4.20%。2024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240百万元(2023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159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408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13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168百万元和人民币13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23年12月31日:同)。
25.?应交税费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237309增值税720306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218210其他442281
合计1,6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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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长期借款
到期日年利率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2026年9月8日EURIBOR+2.8%729770保证借款2026年9月8日EURIBOR+2.8%2,4932,594信用借款2025年5月16日3.08%2,5112,485信用借款2025年9月22日6M SOFR+1.15%6,9606,870
合计12,69312,719
27.?应付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5,19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99百万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35,387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5,111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按面值列示明细如下:
起息日到期日票面年利率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019年3月22日2029年3月22日4.28%–35,0002024年9月26日2034年9月25日2.15%35,000–
合计35,00035,000
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毕。本年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8%。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28%。本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资本补充债券(债券通)赎回选择权行使公告》,并于2024年3月22日全额赎回该资本补充债。2024年9月24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4年9月26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15%。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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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
28.1?保险合同负债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未到期责任负债
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已发生赔款负债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59,11430,90435,3874,825,405
过 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的保险
服务收入(109,785)––(109,785)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0,282)––(20,282)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6,808)––(26,808)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156,875)––(156,875)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366)47,17643,810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5,167––45,167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9,044–39,044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50650
保险服务费用合计45,16735,67847,826128,671
保险服务业绩(111,708)35,67847,826(28,204)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92,442523–592,965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80,73436,20147,826564,761
投资成分(252,214)–252,214–
收到的保费747,663––747,663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7,785)––(47,785)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588)(300,588)
现金流量合计699,878–(300,588)399,290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687,51267,10534,8395,78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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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
(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重述)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已发生赔款负债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176,03320,16934,8734,231,075过 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122,628)––(122,628)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0,943)––(20,943)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16,727)––(16,727)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160,298)––(160,298)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309)46,37144,062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2,118––42,118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2,595–12,595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247247
保险服务费用合计42,11810,28646,61899,022
保险服务业绩(118,180)10,28646,618(61,27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56,720449–257,169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38,54010,73546,618195,893
投资成分(209,261)–209,261–收到的保费704,912––704,912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51,110)––(51,110)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55,365)(255,365)
现金流量合计653,802–(255,365)398,437
2023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59,11430,90435,3874,82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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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
(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
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6,25179826,14357833,770过 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
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1)–––(21)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51,265)–––(51,265)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51,286)–––(51,286)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38)36,26551536,142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6,795–––16,795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47––1,147已 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1,687)(524)(2,211)
保险服务费用合计16,79550934,578(9)51,873
保险服务业绩(34,491)50934,578(9)587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405–659162,080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3,086)50935,23772,667
投资成分(34,956)–34,956––
收到的保费83,993–––83,993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7,439)–––(17,439)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7,421)–(67,421)
现金流量合计66,554–(67,421)–(867)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631,30728,9155853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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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
(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
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
(已重述)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3,4111,77829,95972435,872
过 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108)–––(108)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52,039)–––(52,039)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52,147)–––(52,147)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669)39,19651838,045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6,531–––16,531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89––689已 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3,250)(684)(3,934)
保险服务费用合计16,531(980)35,946(166)51,331
保险服务业绩(35,616)(980)35,946(166)(81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97–674201,991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4,319)(980)36,620(146)1,175
投资成分(25,665)–25,665––收到的保费79,681–––79,681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6,857)–––(16,857)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6,101)–(66,101)
现金流量合计62,824–(66,101)–(3,277)
2023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6,25179826,1435783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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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
(续)
(2)?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险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019,34036,928769,1374,825,405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4,126)(64,126)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33)–(2,033)当期经验调整(1,739)––(1,739)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739)(2,033)(64,126)(67,898)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8,079)1,45057,7081,079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44,088(466)(43,622)–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7,444521–37,965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3,4531,50514,08639,044
已 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482–650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6482–650
保险服务业绩22,362(526)(50,040)(28,204)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64,8944,68023,391592,965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587,2564,154(26,649)564,761
收到的保费747,663––747,663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7,785)––(47,785)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588)––(300,588)
现金流量合计399,290––399,290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005,88641,082742,4885,78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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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
(续)
(2)?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
(已重述)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险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3,413,41634,186783,4734,231,075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5,689)(65,689)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1,771)–(1,771)当期经验调整(6,658)––(6,658)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6,658)(1,771)(65,689)(74,118)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1,821)1,24951,093521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2,65529(22,684)–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1,413661–12,07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7,753)1,93928,40912,595
已 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
变动2425–247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2425–247
保险服务业绩(24,169)173(37,280)(61,27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31,6562,56922,944257,169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07,4872,742(14,336)195,893
收到的保费704,912––704,912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51,110)––(51,110)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55,365)––(255,365)
现金流量合计398,437––398,437
2023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019,34036,928769,1374,825,405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63.82%(2023年12月31日:62.92%)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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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
(续)
(3)?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当期初始确认的影响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
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699,363)(112,729)(812,092)(773,096)(14,355)(787,451)保险获取现金流量60,7131,95662,66953,2051,64954,854其他579,656111,688691,344667,55913,217680,776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640,369113,644754,013720,76414,866735,630非金融风险调整1,2861641,4501,239101,249合同服务边际57,708–57,70851,093–51,093
合计–1,0791,079–521521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过渡日采用修正
追溯调整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的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4年1月1日557,494136,90974,734769,137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46,347)(11,647)(6,132)(64,126)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7,70857,708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8,590)1,060(16,092)(43,622)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8,590)1,06041,61614,08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6,1234,2083,06023,391
2024年12月31日498,680130,530113,278742,488
(已重述)
过渡日采用修正
追溯调整法计量的保险合同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的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3年1月1日612,200133,89037,383783,473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50,470)(12,088)(3,131)(65,689)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1,09351,093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1,347)11,175(12,512)(22,68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1,347)11,17538,58128,409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1113,9321,90122,944
2023年12月31日557,494136,90974,73476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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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合计
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0432,2907,08724,420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42)–19(123)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14,9012,2907,10624,297
分出保费的分摊(4,690)––(4,690)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93)3,1162,923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6)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2,3462,346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99)5,4625,26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690)(199)5,46257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032121–4,153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658)(78)5,4624,726
投资成分(1,820)–1,820–支付的分出保费2,523––2,523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1)(3,001)
现金流量合计2,523–(3,001)(478)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14,9462,21211,38728,545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1102,21211,36928,691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4)–1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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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合计
(已重述)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2,8421,9906,83721,669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57)–22(135)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12,6851,9906,85921,534
分出保费的分摊(4,141)––(4,141)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96)3,7453,549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89–389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96696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934,4414,634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141)1934,44149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337107–1,444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804)3004,4411,937
投资成分(1,674)–1,674–
支付的分出保费6,694––6,694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5,868)(5,868)
现金流量合计6,694–(5,868)826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14,9012,2907,10624,297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0432,2907,08724,420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42)–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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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02)281,790101,426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6)1100–(65)
20 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568)291,890101,361
分出保费的分摊(381)–––(381)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9)6321061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24––24 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442)(9)(451)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5)190118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381)(5)1901(195)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8–36–74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43)(5)2261(121)
投资成分(1,308)–1,308––
支付的分出保费1,206–––1,206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13)–(413)
现金流量合计1,206–(413)–793
20 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013)243,011112,033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54)232,967112,047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59)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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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已重述)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99)572,757122,427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55)129–(25)
20 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454)582,786122,402
分出保费的分摊(585)–––(585)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59)6349584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0––30 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99)(11)(810)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29)(165)(2)(19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585)(29)(165)(2)(78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0–37–77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545)(29)(128)(2)(704)
投资成分(1,283)–1,283–– 支付的分出保费1,714–––1,714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051)–(2,051)
现金流量合计1,714–(2,051)–(337)
20 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568)291,890101,361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02)281,790101,426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6)1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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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续)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险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7,1977,859(10,636)24,420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78)35(80)(123)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27,1197,894(10,716)24,29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980980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395)–(395)当期经验调整(2,352)––(2,352)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2,352)(395)980(1,767)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84)4737–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82689(915)–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7)1–(6)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735137(878)(6)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2,346––2,346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2,346––2,34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729(258)10257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5121,174(533)4,153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241916(431)4,726
支付的分出保费2,523––2,523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1)––(3,001)
现金流量合计(478)––(478)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30,8828,810(11,147)28,545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1,2508,774(11,333)28,691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68)3618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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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续)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
(已重述)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险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7,9987,870(14,199)21,669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64)60(131)(135)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27,9347,930(14,330)21,534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857857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352)–(352)当期经验调整(1,097)––(1,097)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097)(352)857(592)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9)36(27)–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095)(302)3,397–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6425–389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740)(241)3,370389
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696––696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696––69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3,141)(593)4,22749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500557(613)1,444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641)(36)3,6141,937支付的分出保费6,694––6,694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5,868)––(5,868)
现金流量合计826––826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27,1197,894(10,716)24,297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7,1977,859(10,636)24,420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78)35(80)(123)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56.49%(2023年12月31日:56.80%)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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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续)
(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当期初始确认的影响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
存在净利得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存在净成本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合计
存在净利得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存在净成本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639269908560191751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570)(422)(992)(551)(209)(760)非金融风险调整33144727936合同服务边际(102)13937(36)9(27)
合计––––––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4年1月1日(10,585)(131)(10,716)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003(23)980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3737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159)244(915)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159)281(878)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29)(4)(533)
2024年12月31日(11,270)123(11,147)
(已重述)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3年1月1日(13,806)(524)(14,330)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857–857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27)(27)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9624353,397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9624083,370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98)(15)(613)
2023年12月31日(10,585)(131)(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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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其他负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96,42883,728其他应付款(a)17,71718,670存入保证金1,0561,107递延收益(b)8488其他12,36613,381
合计127,651116,974
(a)?其他应付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暂收客户款6,6996,794应付工程及设备款2,5022,189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1,2392,965风险准备金
注
8251,711代理人暂存款720738应付关联公司607673押金580494保险保障基金124132应付投资款83136其他4,3382,838
合计17,71718,670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5,486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825百万元),主要是暂收客户款和应付工程及设备款等款项。注:? 养老保险子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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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其他负债(续)
(b)?递延收益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融大街中国人寿广场
注
6670
其他1818
合计8488
注:? 2024年度,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4百万元。
30.?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转回)转销及其他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债权投资1,432(456)(48)928债权投资350167(31)486长期股权投资6,3671,602–7,969其他96191(6)1,046
合计9,1101,404(85)10,429
本年减少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转回转销
202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58854,643(206)(23,704)49,321长期股权投资6,367–––6,367贷款2,34326(1,533)–836其他67371–(7)737
合计27,97154,740(1,739)(23,711)5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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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股本
2023年12月31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24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23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2.?资本公积
2023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其他73224–297
合计53,934224–54,158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其他(307)380–73
合计53,554380–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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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23年12月31日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2024年1月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
2024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6,3069,88166,187––66,187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4,539–54,5391,753–56,292
小计110,8459,881120,7261,753–122,479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一、34)54,3489,88164,22910,136–74,365
合计165,19319,762184,95511,889–196,844
2022年12月3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4,5531,753–56,306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0,6073,932–54,539
小计105,1605,685–110,845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一、34)52,4291,919–54,348
合计157,5897,604–165,193
34.?未分配利润
金额
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38,723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84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53)
注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932)
注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9)
注1 派发普通股股利(13,850)
注2
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68,440
2024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83,133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05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753)
注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136)
注1 派发普通股股利(17,807)
注2
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36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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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未分配利润(续)
注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4年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3年度:人民币1,753百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933百万元(2023年度:人民币1,753百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03百万元(2023年度:人民币166百万元)。注2:?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2024年6月27日股东大
会批准,按2023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753百万元(2023年度:按2022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932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0.43元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2,154百万元和每股人民币0.20元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5,653百万元(2023年度:以每股人民币0.49元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850百万元)。
35.?保险服务收入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变动相关的金额预计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5,57150,712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111,779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4,12665,689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5,16742,118
小计156,875160,298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1,28652,147
合计208,161212,445
36.?利息收入
2024年度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注
26,332其他债权投资94,626
合计120,958
注:? 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定期存款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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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投资收益
2024年度
股息及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7,60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882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28,057
小计62,546
已实现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28,443)其他债权投资24,166长期股权投资32
小计(4,245)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12,077
合计70,378
2023年度(已重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5,75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9,271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322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493银行存款类利息22,471贷款利息15,8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10
合计178,297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41,801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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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119,063交易性金融负债(663)股票增值权(240)
合计118,160
2023年度(已重述)
债权型投资2,146股权型投资1,736股票增值权15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29
合计4,170
39.?其他业务收入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年金管理服务费2,7882,069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附注十三、5(1))1,7301,706投资管理服务费1,5611,534租赁收入1,0581,175其他3,5673,808
合计10,7041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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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保险服务费用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3,81044,062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5,16742,118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9,04412,595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50247
小计128,67199,022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1,87351,331
合计180,544150,353
41.?净投资回报及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净投资回报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在损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
利息收入120,958不适用投资收益70,378178,297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8,1604,170信用减值损失207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3,001)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611)不适用
小计308,092129,466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305,932100,909
合计614,024230,375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193,12966,193计提利息101,01988,070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化300,897104,897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595,045259,160
在损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09,952127,426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85,093131,734
合计595,0452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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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税金及附加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326301教育费附加238220其他866892
合计1,4301,413
43.?业务及管理费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职工薪酬26,37822,576
其中:工资及奖金18,35715,105 社保及其他福利8,0217,471物业及设备支出7,8287,883
其中:折旧及摊销4,5914,579 短期租赁费用288319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7,9127,833
其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2,4862,366行政办公支出1,3011,454其他支出1,5601,330
小计44,97941,076减:计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9,669)(19,149) 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金额(17,932)(15,620)
合计7,3786,307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456)债权投资167定期存款24存出资本保证金1其他应收款57
合计(207)
45.?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4,437贷款减值损失(1,507)其他71
合计53,001
46.?营业外收入
2024年度2023年度
计入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3123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3113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33其他297929
合计35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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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营业外支出
2024年度2023年度
计入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7197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65
对外捐赠233823其他392400392
合计422457422
48.?所得税费用
(1)?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当期所得税1,5661,241递延所得税4,707(1,960)
合计6,273(719)
(2)?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税前利润115,21351,988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28,80312,997以前期间企业所得税调整–(10)非应税收入(19,388)(18,123)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610171确认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4,29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774,034其他462212
所得税费用6,27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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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106,93551,184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8,26528,265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3.78元人民币1.81元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3.78元人民币1.81元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23年度:同)。
50.?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24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07)3,854(567)–2,88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3,614292,419(72,699)–403,33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074(504)126–6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0(66)––(16)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3,973)(385,081)96,270–(552,784)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1003,556(889)–6,767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19)554–(87)(5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7878,355(2,089)(1,920)8,133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0)(12)32(427)
合计(73,194)(76,925)20,155(2,005)(13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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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其他综合收益(续)
(已重述)2023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23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84)(453)(5)–(84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75)325––50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10,580)(131,734)32,935–(209,379)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421905(226)–4,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705)28,457(6,907)–18,845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87)752–13(822)
合计(112,110)(101,748)25,79713(188,048)
51.?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年金管理服务费2,7882,069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1,7301,706投资管理服务费1,5611,534其他8,4494,361
合计14,528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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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1.?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保险保障基金2,4862,366业务宣传费2,1532,213其他17,09318,793
合计21,73223,372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
借款保证金–750
合计–750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
租赁1,0741,149其他–1,769
合计1,074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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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108,94052,707加: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3,001
信用减值损失(207)不适用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611不适用折旧与摊销5,0295,01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84)(6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8,160)(4,170)投资收益(70,378)(178,297)利息收入(120,958)不适用利息支出4,200不适用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不适用8,190汇兑损益25381递延所得税4,707(1,960)保险合同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580,024460,00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3,77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增加/(减少)–(2,187)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24(7,863)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5,978)13,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795384,366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80,590101,633结算备付金4,91546,4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85,505148,061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148,061)(127,5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62,556)2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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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
短期借款和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他负债-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
2023年12月31日12,71934,9991,255216,70483,728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1381,167–1475672024年1月1日12,85736,1661,255216,85184,2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831)(1,498)(1,074)(68,743)12,133汇率变动(33)––––新增租赁––1,133––计提利息765526452,751–其他––(41)705–
2024年12月31日12,75835,1941,318151,56496,428
本集团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2023年度:同)。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存款73,21390,013结算备付金4,16345,342
合计77,3761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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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2,387政府机构债券2,368企业债券59,828其他
注
8,615
小计73,198
股权型投资基金13,221股票8,635其他注
16,656
小计38,512
合计111,710
注:? 债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次级债券以及同业存单等;股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永续债和私募基金等。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25,41413,152
合计25,41413,152
4.?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存款利息6,493应收国债利息3,920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162应收企业债券利息8,268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340其他3,479
合计4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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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52,911111,2003个月至1年(含1年)11,19540,6131年至2年(含2年)19,71534,8702年至3年(含3年)111,58416,6703年至4年(含4年)33,26080,5204年至5年(含5年)109,42432,5505年以上6,500–减:减值准备(207)–
合计344,382316,423
6.?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1,862政府机构债券7,497企业债券75,700次级债券336,556基金292,382股票433,468其他
注1
454,483
合计1,601,948
上市590,290非上市注2
1,011,658
合计1,601,948
注1:? 主要包括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注2:? 主要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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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注
8,684
减:减值准备(1)
合计8,683
非上市8,683
注:? 主要包括大额存单等。
8.?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687,305政府机构债券2,177,270企业债券444,621次级债券21,229其他
注1
294,833
合计3,625,258
其中:
摊余成本3,078,505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46,753
上市431,444非上市注2
3,193,814
合计3,625,258
注1:? 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注2:? 主要包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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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60,153优先股51,444其他注
34,926
合计146,523
其中:
成本138,046累计公允价值变动8,477
上市113,683非上市
注
32,840
合计146,523
注:? 主要包括永续债等。2024年度,本公司处置了人民币29,303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2,571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期间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二、14。
10.?贷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5年以内(含5年)197,9615年至10年(含10年)96,95310年以上22,286
合计317,200减:减值准备(836)
净值31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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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131,807政府机构债券329,131企业债券265,982次级债券308,543其他179,080
小计1,214,543
股权型投资基金185,683股票413,847优先股50,445其他279,293
小计929,268
合计2,143,811
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52,5091,020,829其他综合收益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62,474(42,802)减:减值准备(440)(48,759)
公允价值1,214,54392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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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13,488359,041政府机构债券1,233,0391,369,562企业债券148,380160,430次级债券9,14010,054
合计1,704,0471,899,087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为人民币275,939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1,623,148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3.?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子公司(a)50,36048,727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b)258,587217,829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76,749267,202
合计585,69653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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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长期股权投资(续)
(a)?子公司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成本
2023年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
2024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
本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60.00%–589养老保险子公司成本法2,6262,626–2,62670.74%–171苏州养生子公司成本法2,1812,181–2,18167.38%––金梧桐子公司成本法264264(264)–100.00%(264)–瑞崇子公司成本法5,3806,100(720)5,380100.00%––新华奥子公司成本法1,1671,167–1,167100.00%––恒悦富子公司成本法––––100.00%––CL Hotel Investor, L.P.成本法285285–285100.00%––Golden Bamboo Limited成本法3,1013,101–3,101100.00%––Sunny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3592,359–2,359100.00%––Fortune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4352,435–2,435100.00%––国寿健康子公司成本法1,5301,530(28)1,502100.00%(28)–国扬果晟子公司成本法2,8352,835–2,83589.997%––远墅圆玖子公司成本法470505(35)47099.98%––远墅圆品子公司成本法470505(35)47099.98%––上海丸晟子公司成本法4,0604,048124,06099.98%––宁波佰宁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99.98%––远翔天复子公司成本法457479(22)45799.98%–8远翔天益子公司成本法457479(22)45799.98%–8CG Investments成本法4,1112,073(1,890)18399.99%(3,928)–国寿广德子公司成本法1,6021,4361661,60299.95%–10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成本法5,5193,9871,5325,51999.90%––启航基金子公司成本法9,9036,9722,9319,90399.99%––国寿年丰公司成本法––––90.81%––珠海领航子公司成本法8–8899.913%––
合计54,58048,7271,63350,360(4,220)786
(b)?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十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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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投资收益
2024年度
股息及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2,5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80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23,187
小计51,877
已实现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27,358)其他债权投资23,727长期股权投资294
小计(3,337)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11,368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9,690
合计69,598
2023年度(已重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2,69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4,460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233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868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8)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7,826银行存款类利息20,143贷款利息14,94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975
合计175,037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37,548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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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2024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873,187(7)–3,667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8,921294,860(73,715)–410,066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434(488)122–1,06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9)27––(142)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4,746)(385,368)96,342–(553,772)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1003,556(889)–6,767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14)510–(87)(3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877,600(1,900)(1,928)6,359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0)(12)32(427)
合计(68,620)(76,128)19,956(2,013)(126,805)
(已重述)
2023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2023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3(1)(4)–4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82)13––(169)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10,580)(131,528)32,882–(209,226)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421905(226)–4,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580)25,779(6,444)–14,755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17)800–13(604)
合计(113,285)(104,032)26,20813(191,096)
二零二四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99,32747,460加: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5,665
信用减值损失3,679不适用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761不适用折旧与摊销4,2854,34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84)(6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1,714)(2,090)投资收益(69,598)(175,037)利息收入116,541不适用利息支出3,134不适用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不适用4,225汇兑损益(23)(176)递延所得税949(2,357)保险合同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579,738460,20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9,418)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4,962672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258,866)4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091373,883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73,18690,019结算备付金4,16045,3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77,346135,355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135,355)(119,0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58,009)1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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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控股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点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国有中国北京蔡希良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
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3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集团公司4,600––4,600
(3)?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68.37%68.37%68.37%68.37%
2.?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一、14。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海外”)同受集团公司控制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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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2024年度2023年度
集团公司
分配股利12,5779,806收取保单代理费457463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110141
财产险公司
收取保单销售代理费1,7301,706收取股利16780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10499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5042
国寿投资公司
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566542中寿海外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80102
本集团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2024年度2023年度
广发银行
收取利息7612,453
收取股利(附注十一、14)765742
支付保单代理手续费140252
收取房屋租赁费163163
收取保费968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股利(附注十一、14)4,3964,032
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
缴纳企业年金基金1,394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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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重大关联交易
(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资产管理子公司3,7013,265
收取股利(附注十二、13)
资产管理子公司589483养老保险子公司171248
收取租金
养老保险子公司7775对子公司增资(附注十二、13)
国寿广德子公司166120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5321,595
启航基金子公司2,93157
对子公司减资(附注十二、13)
瑞崇子公司720–
远墅圆品子公司3535
远墅圆玖子公司3535
远翔天益子公司2223
远翔天复子公司2223
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的交易
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22,488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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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
广发银行20,05243,707
持有理财产品及债券
广发银行10,5408,059
其他应收款1,006993集团公司548549财产险公司316335中寿海外142109其他应付款607625
国寿投资公司461483广发银行7074财产险公司7668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2,0711,771应收CL Hotel Investor, L.P.2,1546,241应收瑞崇子公司4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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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621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2023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认,薪酬总额为人民币21百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人民币6百万元。
十四、?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未决法律诉讼704583
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2023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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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承诺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对外投资81,27686,590在建工程844851固定资产436615
合计82,55688,056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作为出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8579141年至2年(含2年)6206482年至3年(含3年)3984073年至4年(含4年)2152514年至5年(含5年)1501075年以上267198
合计2,5072,525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2,719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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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1977.18841,4133647.08272,575港币1600.92601481100.906299英镑59.07654369.041152欧元227.5257163137.8592102其他102
小计1,7772,830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不适用美元547.0827384英镑29.041121欧元27.859214其他5
小计424
应收利息不适用美元107.082774
小计74
其他应收款美元8827.18846,3408837.08276,257港币2430.9260225–0.9062–英镑19.076511–9.0411–欧元27.52571737.859224其他109
小计6,6036,290
贷款不适用
美元1647.08271,159
小计1,159
定期存款美元4487.18843,2233947.08272,788
小计3,223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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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美元7097.08275,024
小计5,024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
美元267.0827186
小计186
其他应付款美元(902)7.1884(6,483)(890)7.0827(6,303)英镑(2)9.0765(20)–9.0411–港币(81)0.9260(75)(3)0.9062(3)欧元(1)7.5257(4)–7.8592–其?–(9)
小计(6,582)(6,315)
长期借款
美元(968)7.1884(6,960)(970)7.0827(6,870)英镑(277)9.0765(2,511)(275)9.0411(2,485)欧元(428)7.5257(3,222)(428)7.8592(3,364)
小计(12,693)(12,719)
短期借款
美元(9)7.1884(65)–7.0827–
小计(65)–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
美元6267.18844,501港币540.926050英镑229.0765196欧元1317.5257986其他595
小计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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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债权投资不适用
美元227.1884157
小计157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美元337.1884237
小计237
2024年度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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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
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
净利润108,94052,707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4)(66)-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8)(75)-对外捐赠2338-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63321-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59)(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9,11552,87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7,12251,3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931,511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已重述)(已重述)(已重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59%14.75%3.781.813.781.81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63%14.81%3.791.823.791.82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年报
A股股票代码:
601628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联系电话 : 86-10-63633333公司网址 : www.e-chinalife.com电子信箱 : ir@e-chinali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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