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_公司公告_嘉泽新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2012年3月2日

嘉泽新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告编号:2025-057债券代码:113039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亚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宏瑾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如下意见:

1、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了三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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