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_公司公告_嘉泽新能: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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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告编号:2025-050债券代码:113039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61元/股调整为2.51元/股,发行数量由459,770,114股(含本数)调整为478,087,649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具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条款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2.6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

=P

-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D)/(1+N)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2.61元/股,因此,本次预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59,770,11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

的最终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为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数量的下限,发行对象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本次发行最低认购股票金额及数量的承诺函》,其承诺认购金额为120,000.00万元,按照发行价格2.61元/股计算,认购数量为459,770,114股,即本次认购股票金额及数量的下限与本次发行股票金额及数量的上限一致。

二、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434,362,9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3,436,293.90元。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2.61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股=2.51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二)发行数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万元(含本数),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2.51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计算公式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1,200,000,000.00元÷2.51元/股=478,087,649股(向下取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由459,770,114股(含本数)调整为478,087,649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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