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已于 2012 年 7 月 15 日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何月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何月囡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由于何月囡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何月囡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鉴于监事会需补选一名监事,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股东赵淑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同意蔡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附:监事候选人简历蔡仁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2 月生,大专学历,1984年毕业于上海市财经学校工业会计专业。1976 年 6 月至 1994 年 4 月,上海新力机械厂副厂长、财务经理;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12 月,上海广电电器实业总公司财务部长;199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上海广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董事;2007 年 12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2012 年 3 月起,任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蔡仁贵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 10,038,330 股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