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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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7-0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广电电气股票代码:601616收购人:ZHAO SHUWEN(赵淑文)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收购人:YAN YIMIN(严怿旻)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收购人:YAN JAMES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 年 7 月 3 日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 购 人 声 明 1、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收购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广电电气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电电气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收购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ZHAO SHUWEN(赵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广电电气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将增至 32.94%,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 录收 购 人 声 明 ..................................................... 1目 录 ............................................................. 2第一节 释 义 .................................................... 3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4 一、收购人简介 ................................................. 5 二、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从业情况 ................................. 5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刑事处罚情况 ........... 5 四、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 6 五、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第三节 收购原因及方式 ............................................ 7 一、收购原因及方式 ............................................. 7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广电电气的股权结构 ........................... 8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收购人  指 ZHAO SHUWEN(赵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 YAN  YIMIN(严怿旻)、YAN JAMES广电电气 指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旻杰投资 指 上海旻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洲通用 指 澳大利亚通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澳通韦尔 指 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艾帕电力 指 上海艾帕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本次收购 指 因严怀忠先生辞世,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次继承 严怀忠先生所持广电电气和旻杰投资股权资产  而导致的广电电气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析产协议书  指 严怀忠先生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经协商签订  的广电电气股权资产继承协议书公证书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为严怀忠先  生遗产继承事项出具的(2012)沪徐证字第 1798  号、1800 号、1801 号公证书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 股、股份  指 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广电电气人民币普通股《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元  指 人民币元  -3-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广电电气原实际控制人严怀忠先生辞世前直接持有 12.76%广电电气股权,同时通过持有旻杰投资 100%股权间接持有广电电气 27.91%的股权,该等股权系与配偶 ZHAO SHUWEN(赵淑文)共有,因此其半数财产权益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严怀忠先生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严怀忠之配偶 ZHAOSHUWEN(赵淑文)、严怀忠与 ZHAO SHUWEN(赵淑文)之女 YAN YIMIN(严怿旻)、严怀忠与 ZHAO SHUWEN(赵淑文)之子 YAN JAMES、严怀忠之母李忠琴、严怀忠与其第一任妻子之子严寒。 本次继承事实发生前,严怀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不持有广电电气的股份。 根据各法定继承人协商签订的析产协议书及公证书,本次继承完成后,ZHAO SHUWEN(赵淑文)将直接持有 25,100,820 股广电电气股份,占广电电气总股本的 2.69%;YAN YIMIN(严怿旻)将直接持有 9,974,700 股,占广电电气总股本的 1.07%;YAN JAMES 将直接持有 11,897,280 股,占广电电气总股本的 1.28%;李忠琴将持有 36,000,000 股,占广电电气总股本的 3.86%;严寒将持有 36,000,000 股,占广电电气总股本的 3.86%。同时,ZHAO SHUWEN(赵淑文)、YAN YIMIN(严怿旻)、YAN JAMES 将分别持有旻杰投资 66.60%、16.70%、16.70%的股权,李忠琴与严寒不持有旻杰投资的股权。 根据李忠琴与严寒的相关意思表示,其与 ZHAO SHUWEN(赵淑文)、YANYIMIN(严怿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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