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1. 本次公司在主债权期间内,为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 程公司”)在人民币 7,4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 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2. 本次公司在主债权期间内,为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澳通韦尔”)在人民币 6,2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本年度 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134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为 13,600 万元(本年度至今已 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134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为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 根据该项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4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至此,公司为工程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400 万元,用于办理融资。 公司控股子公司澳通韦尔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2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至此,公司为澳通韦尔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200 万元,用于办理融资。 鉴于工程公司和澳通韦尔两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并实施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程公司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4 幢一层 A1 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志刚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代理,电气工程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2,892.9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37,206.4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5,686.51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00.09 万元。 (二)澳通韦尔 1、注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2 幢一层 A1 区 2、注册资本:美元 100 万 3、法定代表人:赵淑文 -2- 4、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澳通韦尔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909.1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7,787.7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121.4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9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为工程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在主债权期间为工程公司在人民币 7,4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该担保没有反担保。 (二)为澳通韦尔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在主债权期间为澳通韦尔在人民币 6,2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该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工程公司、澳通韦尔 2011 年度授信期限即将到期,目前两家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因两家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工程公司、澳通韦尔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两家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13,600 万元(最高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4%;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3-六、备查文件目录1、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工程公司、澳通韦尔的《档案机读材料》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3、工程公司、澳通韦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