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周一)上午九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一、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宜 201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推荐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函》,鉴于公司董事长严怀忠先生于 2011 年 11 月 13 日逝世,董事会暂缺一名董事,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赵淑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二、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事宜 201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推荐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函》和《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名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赵淑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1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97%,其具备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经审查上述临时提案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提名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名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附:1、 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名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附件一: 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致: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公司持有贵公司 4131 万股股份,占贵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7.97%,为贵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赵淑文女士为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请将我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贵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人: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17 日附:赵淑文简历赵淑文,女,汉族,澳大利亚国籍,1968 年 10 月出生,高中学历。1988 年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广电开关成套厂厂长助理,上海广电电器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事部经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监、上海澳通电气有限公司(现名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位。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序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注:请在相应栏内以“√”表示投票意向 (如有未作具体指示的议案,股东代理人可全权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1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