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已于 2011 年 10 月 16 日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何月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高效低耗非晶合金变压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40.5kV 开关设备、10kV 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的是为了规避生产经营风险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充分利用公司优势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继而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 -1-置优势做出的决定。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一 一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