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1-030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电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7 号《关于核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500 万元(人民币元,以下简称“元”),扣除发行费用 14,196.68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5,303.318 万元。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出具的国浩验字[2011]第 5 号《验资报告》审核,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219 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19,084.318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4,000 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的,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用于补充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现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序号 超募资金存储银行 用途 (万元) 1 农行奉贤支行 12,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2,000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 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全体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现时或潜在的影响或损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吕巍、吴青华、朱震宇及徐晓青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销售网点建设,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中有关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广电电气本次以 1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违反广电电气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广电电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上述事项已经广电电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东吴证券同意广电电气使用 1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上海广电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广电电气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广电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7号文核准,广电电气于2011年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5,303.3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1]第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广电电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6,219万元,超募资金为 119,084.318万元。2011年2月24日,广电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0万元提前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2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实施的独立意见。 二、广电电气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广电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的,广电电气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用于补充实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1 2011 年 9 月 19 日,广电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存储银行 用途 (万元) 农行奉贤支行 12,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广电电气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实施的独立意见。2011 年 9 月 19日,广电电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