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董事会”)于 2011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临时董事会已于 2011年 6 月 1 日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