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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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2-2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电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7号《关于核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00万元(人民币元,以下简称“元”),扣除发行费用14,196.68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5,303.318万元。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国浩验字[2011]第5号《验资报告》审核,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一)募集资金投向和运用计划”中披露如下: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依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8,119万元,计划利用募集资金66,219万元。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项目批复或 序号  项目名称  环保批复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金 万元) 备案 年产 2.5 万台高低压开 沪奉发改备 沪奉环保许管 1 关柜、断路器生产线建 15,049  15,049 2010-066 号 [2010]183 号 设项目 2 新型无谐波高压变频器 23,700  21,800 沪奉发改备 沪奉环保许管 -1-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2009-048 号 [2008]74 号  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  沪发改产备 沪环保许评 3  8,514 8,514  目  (2010)2 号 [2010]4 号  高效低耗非晶合金变压  沪发改产备 沪环保许评 4  15,841  15,841  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0)3 号 [2010]3 号  沪发改产备 沪环保许评 5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5,015 5,015  (2010)1 号 [2010]57 号 合计 68,119  66,219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型无谐波高压变频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出具的国浩核字[2011]第35号《关于对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1年1月31日止,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总计20,13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预先已投入资金 项目明细  (万元) 总投资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建设投资 21,200 19,300 20,130.38 流动资金 2,500 2,500  0 合计  23,700 21,800 20,130.38   根据《招股说明书》,“新型无谐波高压变频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施方式为自行建造,计划以自有资金先期启动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垫支的自有资金。  四、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300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2,500万元待项目投产时再以募集资金投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全体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现时或潜在的影响或损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吕巍、吴青华、朱震宇及徐晓青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使用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300万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广电电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已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广电电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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