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本次公司为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人民币11,000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33.73万元);
2、本次公司为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通韦尔”) 人民币5,000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4.27万元);
3、本次公司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企业”) 人民币3,000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6.1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澳通韦尔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就上述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所有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澳通韦尔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涉及的为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程公司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4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13,6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淑文(ZHAO SHU WEN)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代理,电气工程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18-12-31 | 2019-03-31(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1,711.00 | 19,785.13 |
净资产 | 12,977.08 | 12,359.93 |
2018年度 | 2019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7,214.83 | 1,051.92 |
净利润 | 235.42 | -617.15 |
(二)澳通韦尔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淑文
4、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力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18-12-31 | 2019-03-31(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8,484.77 | 8,782.05 |
净资产 | 1,420.66 | 1,619.97 |
2018年度 | 2019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5,621.80 | 1,131.66 |
净利润 | -1,649.32 | 199.31 |
(三)安奕极企业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2层东
2、注册资本:美元1,644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志刚
4、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中、低压高科技开关、控制设备,能源管理自动化产品及其相关的元器件和配套件,高效率照明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电气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设备维护、安装及调试。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60.4%的股份,AEG电气(澳洲)有限公司持有其14.6%的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5%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18-12-31 | 2019-03-31(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5,911.03 | 16,446.38 |
净资产 | 12,075.05 | 12,544.98 |
2018年度 | 2019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7,755.80 | 2,780.22 |
净利润 | 300.04 | 469.9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工程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为工程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二)为澳通韦尔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为澳通韦尔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三)为安奕极企业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为安奕极企业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的2018年度授信期限即将到期,目前三家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为保障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三家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及冯羽涛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