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参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出售其所持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或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通用电气广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JV”)、上海通用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JV”)的控股股东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E”),拟将其分别持有的 CJV、EJV 两家公司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ABB Verwaltungs Ltd.或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ABB”)。本次交易系 GE 及其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计划的一部分,由于 GE 及其关联方对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进行整体评估定价,且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所占整体资产价值的比例较小,因此 GE 对于标的股权未作单独的评估定价。 公司作为 EJV 和 CJV 的股东,享有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于 2018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参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出售其持有的股权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当事人情况 1、出让方: 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依照新加坡法律设立,主要从事投资和控股业务。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CJV、EJV 的控股股东,分别持有 CJV、EJV 两家公司 60%的股权。 GE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受让方 ABB Verwaltungs Ltd.,依照瑞士法律设立,为全球电气产品、机器人及运动控制、工业自动化和电网领域的技术领先企业,在中国拥有研发、制造、销售和工程服务等业务。本次受让标的股权的主体为 ABB Verwaltungs Ltd.或其关联企业。 ABB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EJV EJV 注册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2,750 万美元。本次交易前,EJV 股权结构为:GE 出资额为 1,650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60%;公司出资额为1,100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40%。GE 为 EJV 公司的控股股东。EJV 主要生产电气控制设备及节能变压器,销售自产产品。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9,736.89 61,379.81 58,106.38 负债总额 27,219.86 26,530.41 20,804.16 净资产 32,517.03 34,849.40 37,302.22 营业收入 45,442.24 45,755.90 48,160.64 利润总额 1,071.29 2,772.00 2,914.74 净利润 846.10 2,332.37 2,452.82 本次交易系 GE 及其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计划的一部分,由于 GE及其关联方对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进行整体评估定价,且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所占整体资产价值的比例较小,因此 GE 对于标的股权未作单独的评估定价。 2、CJV CJV 注册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1,110 万美元。本次交易前,CJV 股权结构为:GE 出资额为 666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60%;公司出资额为 444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40%。GE 为 CJV 公司的控股股东。CJV 主要生产电气控制设备及节能变压器,销售自产产品。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056.07 45,633.06 34,645.68 负债总额 23,093.28 22,726.10 16,840.52 净资产 24,962.79 22,906.96 17,805.17 营业收入 65,264.73 57,304.21 47,936.28 利润总额 17,287.24 14,699.59 8,570.51 净利润 14,686.83 12,464.20 7,278.27 本次交易系 GE 及其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计划的一部分,由于 GE及其关联方对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进行整体评估定价,且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所占整体资产价值的比例较小,因此 GE 对于标的股权未作单独的评估定价。 四、交易情况 GE 拟将其持有的 CJV、EJV 两家公司 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ABB,本次交易系 GE 及其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计划的一部分,由于 GE 及其关联方对全球范围内资产处置进行整体评估定价,且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所占整体资产价值的比例较小,因此 GE 对于标的股权未作单独的评估定价。 本次公司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在 CJV、EJV 两家参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后 EJV 和 CJV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无法继续获取 GE 品牌的授权,与合资目的不符,公司从自身情况和发展战略角度出发,决定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参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先生、葛光锐先生、冯羽涛先生认为:1、公司本次同意参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出售其分别持有的两家公司 60%的股权并同意相应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两家参股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3、本次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两家参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出售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并相应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