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7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于会议当天以电话、邮件及其他口头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侯松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参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出售其持有的股权的议案》。 同意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E”)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通用电气广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JV”)、上海通用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JV”)的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出售给 ABB Verwaltungs Ltd.或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ABB”),并同意相应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就上述参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出售股权事宜,同意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与本次事宜相关的所有协议、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及冯羽涛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 2018-019《关于同意参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出售其所持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及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签署<奖励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以下与其关联方简称“GE”)及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签署《奖励函》。公司拟与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及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签署《奖励函》,该函约定为奖励公司对过往合资公司价值提升的贡献以及本次 GE 出售 CJV 和 EJV 控股权交易中的积极配合,GE 将奖励公司 2,800 万美元,其中,在公司签署完毕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变更备案材料并提供该等文件扫描件后 3 个工作日内,GE 将支付公司 50%的奖励金,待 CJV 和 EJV 就本次交易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或取得股权变更备案完成的其他证明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GE 支付公司剩余的 50%的奖励金。若 GE 终止出售其所持有的 CJV、EJV 的 60%的股权,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到的奖励金。同意授权公司总裁签署《奖励函》及其相关的所有协议、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及冯羽涛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 2018-020《关于签署<奖励函>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