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广电电气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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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 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公司为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 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897.93 万元); 2. 本次公司为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通韦尔”)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 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68.05 万元); 3. 本次公司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企业”) 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 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80.26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该项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澳通韦尔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就上述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所有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澳通韦尔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议案涉及的为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程公司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4 幢一层 A1 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ZHAO SHU WEN(赵淑文)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代理,电气工程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12-31  2018-03-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28,910.64 31,408.44 净资产  12,741.65 12,342.76  2017 年度  2018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826.05  4,481.00 净利润 150.71  -398.89 (二)澳通韦尔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2 幢一层 A1 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淑文 4、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力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12-31  2018-03-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327.45 10,005.00 净资产 3,069.98  3,152.90  2017 年度 2018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22.22  1,022.96 净利润 -1,031.91  82.92 (三)安奕极企业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2 幢 2 层东 2、注册资本:美元 1,644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志刚 4、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中、低压高科技开关、控制设备,能源管理自动化产品及其相关的元器件和配套件,高效率照明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电气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设备维护、安装及调试。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 60.4%的股份,AEG 电气(澳洲)有限公司持有其 14.6%的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 25%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12-31 2018-03-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894.55  16,720.82 净资产 11,775.01  11,583.20  2017 年度 2018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49.80 1,452.97 净利润 -417.56 -191.8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工程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为工程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二)为澳通韦尔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为澳通韦尔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三)为安奕极企业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为安奕极企业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主债权最高余额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的 2017 年度授信期限即将到期,目前三家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为保障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三家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及冯羽涛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18,000 万元(最高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42%;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及安奕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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