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广电电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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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序号 原文 修订后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照,营业执照号 310000000040785。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10000630505898N。 2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 桥镇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邮编: 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4 幢三层,邮 201400。  编:201401。 3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券报》等至少一家以上(含一家)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及上海 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 信息的媒体。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4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 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 人,并于 30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 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定的公告报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 所网站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5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 作相应的分割。 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定的公告报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6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清单。 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定的公告报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法定的最低限额。 定的最低限额。 7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于 60 日内在公司指定的公告报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债权人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 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人进行清偿。 权人进行清偿。 上述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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