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广电电气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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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 限公司、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 公司、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公司在主债权期间内,为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工程公司”)在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本  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86.96 万元); 2. 本次公司在主债权期间内,为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澳通韦尔”)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本  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94.99 万元); 3. 本次公司在主债权期间内,为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奕极智能”)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  (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4. 本次公司在主债权期间内,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奕极企业”)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本  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5. 本次公司在主债权期间内,为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DJV”)在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本年  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该项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至此,公司为工程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办理融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澳通韦尔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至此,公司为澳通韦尔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用于办理融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奕极智能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工商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至此,公司为安奕极智能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办理融资。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拟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广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至此,公司为安奕极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办理融资。 公司控股子公司 DJV 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民生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至此,公司为 DJV 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办理融资。 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及担保期限内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所有事宜。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程公司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4 幢一层 A1 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ZHAO SHU WEN(赵淑文)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代理,电气工程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1,770.75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8,867.88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2,902.8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35.74 万元。 (二)澳通韦尔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2 幢一层 A1 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淑文 4、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力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澳通韦尔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878.41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345.5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532.8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4.24 万元。 (三)安奕极智能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4 幢二层 B1 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ZHAO SHU WEN(赵淑文)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输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电力自动化保护和控制装置、仪器仪表、电力电子元器件、照明灯具、面板开关、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高低压电气设备、输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电力自动化保护和控制装置、仪器仪表(除计量器具)、电力电子元器件、照明灯具、面板开关、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安奕极智能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6,951.17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034.1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925.0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03,13 万元。 (四)安奕极企业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2 幢 2 层东 2、注册资本:美元 96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淑文 4、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中、低压高科技开关、控制设备,能源管理自动化产品及其相关的元器件和配套件,高效率照明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电气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设备维护、安装及调试。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 75%的股份,AEG 电气(澳洲)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安奕极企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5,045.90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277.6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9,768.2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787.68 万元。 (五)DJV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2 幢 2 层 B 区 2、注册资本:950 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赵淑文 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小型低压断路器、塑壳开关和电子漏电开关,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 90%的股份,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DJV 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829.41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679.2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150.1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4.4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工程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在主债权期间为工程公司在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二)为澳通韦尔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在主债权期间为澳通韦尔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三)为安奕极智能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在主债权期间为安奕极智能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四)为安奕极企业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在主债权期间为安奕极企业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五)为 DJV 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在主债权期间为 DJV 在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该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安奕极智能、安奕极企业及 DJV 的 2015 年度授信期限即将到期,目前五家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为保障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安奕极智能、安奕极企业及 DJV 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五家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安奕极智能、安奕极企业及DJV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25,000 万元(最高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2 %;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工程公司、澳通韦尔、安奕极智能、安奕极企业及 DJV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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