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广电电气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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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1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2 月 16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公司行政大楼一楼 报告厅(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1,223,740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2.22(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赵丙贤、吕巍、唐斌及夏立军因另有公务未 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1,223,740  100.00  0  0.00  0 0.00(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序  数 (%)  数 (%)号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 10,142,300  100.00  0  0.00 0 0.00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三、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李鹏、王伟建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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