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431000429,发证时间为 2014 年 9月 4 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