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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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已于 2014 年 10 月 19 日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朱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适当缩小投资规模,是由于外部投资条件发生了变化,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做出的决定。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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