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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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4-10-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 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及时应对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继而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做出的决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朱洪超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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