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7 月 23 日,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 2014 年 7 月 23 日确定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总数为 1,768,000 股的股票期权。相关内容详见 2014 年 7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公告 2014-025,《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向激励对象发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并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25 日及 28 日的三个工作日进行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截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第二期股票期权授予已完成,92 名激励对象中,施莉莉因个人原因放弃接受本期股票期权,冯江涛因离职而放弃接受本期股票期权,其余 90 名激励对象均书面确认接受公司授予的本期股票期权,合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733,000 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61元。因工作人员笔误,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的“许第华”,应为“许弟华”,身份证号为 421087198209******,在此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