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已于 2013 年 8 月 17 日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蔡仁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