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委托理财有关的所有事宜。独立董事吕巍、吴青华、徐晓青及朱震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本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基本说明 本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提供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属于保本赚息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二)产品说明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是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负责具体实施,董事长、总裁指派专人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银行间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9%。具体情况如下: 序 理财产品名称及 委托金额 年化收益率 是否到 委托方 号 类型 (万元) (%) 期 农业银行奉贤 本利丰 225 期保本 1 1,000 4.00 否 支行 型 浦发银行奉贤 利多多 296 期保本 2 2,000 4.90 否 支行 型 建设银行奉贤 利得盈对公尊享 3 7,000 5.05 否 支行 保本型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