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及业绩承诺情况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并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2010 年 9 月,公司收购澳洲通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洲通用”)所持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通韦尔”)股权,依据不高于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 107 号报告所评估价值(11,458.21 万元)和澳通韦尔 2010 年预计净利润的 10 倍市盈率(10,540.40 万元)的原则,公司以人民币 3,675.00 万元收购澳洲通用所持有澳通韦尔 35%股权,同时,赵淑文女士承诺,若澳通韦尔 2010 年净利润低于 1,054.04 万元,或 2011 年及 2012年净利润合计低于 3,294.01 万元,按实际净利润与相应预期净利润差额的 10倍,按 35%股权比例给予公司补偿。2010 年 9 月 21 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澳通韦尔 56.82%股权。 二、资产收购业绩实现情况 澳通韦尔 201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335.80 万元, 2011 年度及 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为 2,870.60 万元。澳通韦尔 2011 年度及 2012 年实现净利润合计数较赵淑文女士所承诺的 3,294.01 万元尚少 423.41 万元。 三、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澳通韦尔 2011 年及 2012 年实际净利润与相应预期净利润差额情况,赵淑文女士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计算如下: 423.41 万元10 倍35%≈1,481.94 万元 经与赵淑文女士确认,赵淑文女士将按上述承诺给予公司补偿 1,481.94 万元,该补偿款定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支付。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公司将监督上述业绩承诺补偿的执行,及时披露承诺履行情况,保证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