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_公司公告_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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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0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要求,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据此追溯调整了 2012 年度以前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本期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二、更正事项对以前年度及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工程公司对以前年度因重复开票而多计的收入进行追溯调整,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2,223,128.99 元。 2、工程公司根据项目决算将应归属于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调整至年初,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9,531,102.71 元。 上述事项考虑扣除所得税影响因素金额 2,938,557.93 元,综合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8,815,673.77 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合理的,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真实、准确、可靠。董事会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将结合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处理,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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